去年暑假我走訪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和中區兒童之家,了解兒少安置機構院生基本生活狀況的樣子;從孩子的基本生活器材和用品進行了解,機構員工也告訴我,孩子基本生活條件已經沒辦法和外面孩子一樣。因此,我特別向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拜託,衛福部社家署也針對所有安置機構的基本生活項目和經費編列基準進行檢討和調整。另外,有一部分是調整工作人員的薪資,我覺得這點會是社工夥伴和直接服務的夥伴們特別有感的。
在衛福部社家署107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中,對於兒少安置機構直接服務工作人員的補助項目和基準進行調整:
1. 「放寬專業服務人員的費用補助人力比」:例如以前要安置滿20名小孩才補助1名社工的錢,現在調整為安置人數未滿25名就能補助;又或者保育人員、生活輔導人員照顧孩子的配比,依據孩子年齡、被安置原因,由1:6降為1:3或1:4。
2. 「增加各類專業服務人員每月專業服務費補助額度」:依據工作內容、孩子年齡、孩子被安置原因的差異,分別增加補助2,000到6,000元。
3. 唯一條件:申請單位在幫工作夥伴申請補助經費時,必須自籌1萬8,000元,藉此確保大家的薪資。
整體下來,我非常肯定衛福部社家署與所有一線服務人員站在一起,願意依照大家的服務對象、就業的資格條件、機構所處位置等不同,規劃大家的薪資待遇。整體而言,薪資待遇大概可以落在2萬6,000元到4萬1,000元之間,讓大家在服務個案同時,可以獲得用心付出的相對報酬,進而讓大家願意長期留任在社會福利領域並提升服務品質,讓孩子們的生活權益也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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