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司法精神醫學的鑑定與治療
社會大眾常將精神障礙者的犯罪事件汙名化,認為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都能脫罪,但其實司法精神鑑定具有非常嚴謹的過程。
每一次社會發生精神障礙者的犯罪事件,大眾對於司法審判都有自己的期待。然而,瘋狂與理智的分界線到底在哪裡?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假設今天火車站發生一起事故,某甲將某乙推下月台。依據直覺,我們會直接認為某甲就是罪犯。然而,今天如果:
1.某甲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在他心目中,某乙是加害他的人。
2.某甲是失智症者,他認定某乙與自己的太太私通,所以動手推人。
3.某甲和某乙都是幼童,在月台玩耍時,一個小孩將另一個推下去。
假如你是法官或未來的國民法官,會怎麼判呢?
■精神疾患案件中的醫學鑑定
在類似案件的審判中,司法精神醫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司法精神醫學是以醫學角度判斷個案在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態,並提供法院相關證據做為參考,就是一般俗稱的司法精神鑑定。此外,司法精神醫學醫師也會提供精障犯罪者的各式醫療服務,特別是針對法院要求的強制治療,甚至是出院之後的社區居家治療,希望能夠改善病患的病況,減少因為病情復發,而導致再犯的可能性。
近年來不少人討論的「思覺失調症」,在過去稱為「精神分裂症」,與失智症一樣,許多醫學影像研究都證實這是一種腦損傷疾病。而在醫學發達、一切可憑科學證據說話的今日,醫師能透過各式檢測與評估,去查驗嫌犯是否裝病。
李俊宏主任提出台灣過去曾做的調查,對犯罪者使用測謊器結果與法庭裁判的一致性,地方法院大約75%,高等法院則約71%;精神科醫師針對重症精神疾病的診斷,與法庭的一致性高於測謊器,均可達90%以上。
當然,司法精神鑑定絕不是一位醫師說了就算。從1950年代台大醫院開始導入司法精神鑑定以來,每一次的司法精神鑑定團隊,包括醫師、社工師、心理師,會經過三方專業判斷之後,找出科學性的解釋。如果在過程中發現有必要進行較長時間的觀察,就會啟動「留置鑑定」,將個案留在醫院觀察一週左右,讓鑑定程序更為完善。
■不是只要有患病,殺人就不用負責
▸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就都能脫罪嗎?
這是大眾最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根據台灣過去的調查,真正能夠達到法律免刑要件的個案,大約只有4%左右,也就是約有96%的個案必須要負一部分刑責。法律不是不處罰精神病患,就算嫌犯本身有精神問題,也必須要確認他在案發當下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明顯缺乏,才符合免刑要件。
■犯案後的治療與支持
▸另外也有不少人會問,如果判決之後個案又回到社會,會造成社會安全問題嗎?
我國目前針對精障犯罪者的治療叫做「監護處分」,屬於強制性治療。以嘉南療養院為例,個案會先被安排到急性病房,給予急性精神症狀的治療,如果有自傷傷人等比較強烈衝動的個案,會轉到精神科的加護病房,待其穩定下來之後,再轉到復健病房。
復健期間,醫師會與個案培養長期的醫病關係,除了重建他的病識感之外,也希望能協助他在這個不幸事件中振作起來。因為精神科醫師可能是個案生命中,少數幾個願意坐下來好好聽他說話的人。
■不再汙名化,讓需要治療的人都得到治療
▸根據美國統計,所有的暴力事件當中,約4%與精神疾病相關。這代表有高達96%的暴力事件,是由一般健康人所犯。
▸又根據國外的醫學期刊《柳葉刀》報導,9,125位思覺失調症患者當中,542人有犯罪行為,若持續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再犯的比例只有未治療者的65%。
▸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思覺失調症患者都會傷人,而對於有暴力行為的患者,只要能夠接受穩定的治療,是可以預防因為疾病症狀所造成的犯罪行為的。【註1】
■精神病患犯罪率,未高於一般人
針對多起隨機傷人事件,外界推測與異常有關。「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楊添圍院長指出,根據國內外研究統計,接受規則治療的精神病患者,出現暴力及犯罪行為的機率並未高於一般人,而缺乏病識感,又沒有規則就醫或中斷治療的病患,確實有較高的危險性。
■精神疾病治療需多管齊下
楊添圍院長強調,精神障礙者須接受規則、長期治療,減少急性精神病症狀,如幻聽、妄想、混亂行為及個人能力缺損,尤其在社會壓力遽增,又缺乏家庭與社會支持的環境時,患者病情容易惡化,更需要及時、有效的精神醫療及社區介入,透過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社會心理支持多管齊下,是維持病情穩定的唯一方法。
■精神科居家治療,助穩定病情
楊添圍院長呼籲,若有藥物順從性不佳、無法規則治療的精神疾病病患,親朋好友應立即尋求精神醫療專業協助,除了常規門診追蹤外,還有居家治療、精神科緊急醫療等可在社區中進行的精神醫療模式,以增加治療強度。【註2】
■根據統計,有高達7成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沒有病識感,該如何鼓勵他們接受治療?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建議,除了親友的關懷與體諒,或者以健康檢查為由,協助病患就醫,最重要的是社會大眾要對病友保持平常心。
唯有在重視精神健康的環境下,才能讓病友在疾病發作初期,甚至是開始有壓力時,就能尋求專業協助,避免精神疾病發生。精神健康就是國家的安全基礎,希望我們能早日停止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讓我們的社會多一點同理心與平常心,再也不要發生令人遺憾的社會悲劇【註1】。
【Reference】
大愛電視 DaAi TV《人文講堂》節目:
〈司法與精神醫學:瘋狂和理智的分界線〉- 李俊宏主任
李俊宏,現任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從事司法精神醫療相關業務多年,除了司法精神鑑定(民事、刑事)之外,亦從事司法強制治療(藥癮、酒癮、家暴、性侵害、監護處分等)十餘年,目前每週均有司法精神鑑定與門診、住院強制治療業務。他呼籲大眾,要對身邊的精障朋友保持平常心,只要他們能夠持續就醫,病情就可以維持穩定,這才是從最根本解決社會悲劇的方法。
https://youtu.be/polMLyqeWHg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精神病人社區照顧需求探討及評估」
▸落實以復元為導向的社區精神醫療照護:精神病人社區化照護是世界趨勢,也是近年來重大的精神醫療政策。國家衛生研究院曾為此開過三次論壇研討會(胡海國, 2002, 2003, 2004)。這十多年來在精神病人社區照護上增設了許多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開辦許多職業訓練、就業輔導、支持性與庇護性就業,也增聘了社區關懷訪視員,期望在離開醫院後能有後續社區的追蹤關懷服務。
▸ https://forum.nhri.edu.tw/book-108-5/
1. 來源
➤➤資料
∎【註1】
獨立評論在天下「我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 司法精神醫學的鑑定與治療:https://bit.ly/2JoBDfZ
主講:「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
https://www.cnpc.mohw.gov.tw/index.php?func=team&pid=90
∎【註2】
健康醫療網-「精神異常惹禍? 隨機傷人恐是模仿效應」:https://bit.ly/33t6lvD
➤➤照片
∎【註1】
∎(3Q 陳柏惟)「完整司法精神狀態評估過程」:https://bit.ly/2HTvcku
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司法精神醫學 #司法精神鑑定 #精神疾病汙名化 #李俊宏 #思覺失調症 #精神分裂症 #楊添圍
署立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 /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精神病 患 就業輔導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精神病人,就該去住精神病院啊?」
先前伊甸活泉的廖福源主任曾發表過一個故事,我想分享給大家。
阿三哥本來是由哥哥照顧,但因經常跟家人發生金錢上的衝突,所以哥哥不願再照顧他了,便將他送入北部山上的慢性療養院。
哥哥原以為只需要一段時間,慢性的治療與調養,弟弟就會好了。
「半年就可以了吧...然後一年了...應該夠了吧...」,沒想到,轉眼就邁入第 9 個年頭。失去自由 9 年,他的人生也彷彿從住院的那一刻起,就停了下來。
當廖主任去看他的時候,阿三哥問:「我被關了這麼久,到底犯了什麼罪?」。
其實,在廖主任看來,阿三哥的身體狀況良好,表達能力、精神狀況也很好,並非生理功能較差、需要長期養護的類型。
為什麼沒有辦法出院呢?最大的可能,還是哥哥不放心他出院。
對身為手足的照顧者來說, 要他們這樣照顧自己的家屬,其實不怎麼公平。廖主任知道,他必須讓哥哥理解,在事情發生時會有人跳出來幫忙,讓哥哥有足夠的支持、盡可能減少負擔,才有機會讓他認為,弟弟是可以出來的。
廖主任問哥哥,「是什麼原因,讓你覺得弟弟還不能出院?」
哥哥說:「在醫院裡面環境比較平靜、比較單純、比較適合他」。
廖主任再問,「所以他的後半輩子都要在醫院過了嗎?」,此時,哥哥沒有再說話。
其實哥哥並不認為要把弟弟一輩子關在醫院裡,心中也充滿了不捨與愧疚。只是,他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的選擇與協助。
廖主任後來再見到阿三哥,發現他雖然接受治療好幾年了,但,他的「非現實想法」卻比以往多更多,他很平靜地說話,可是卻充斥著不實際的內容。醫院給予的治療,是否真的適合阿三哥呢?
當天,阿三哥主動提起,「有沒有出院後可以在社區裡生活的方法?」他被關在醫院裡的這段日子裡,是不是一直在重複想著這件事呢?
目前,全台灣領有重大傷病卡的精神疾病患者,約有 19 萬人。通通抓去住院,有可能嗎?
不僅不可能,而且更重要的是,每個人所需要的資源並不相同,有些人的生理機能上可能有老化狀況、精神也可能不穩定,因此需要長照養護的機構;其他的急性症狀,根據精神科醫生說法,通常半年到一年可以回穩,這些回歸穩定的人,其實是需要其他的不同資源、逐漸復原,例如透過社區精神復健中心,銜接他們出了病房門之後的轉銜,包含家庭協力、生活自立、培力賦能、就業輔導,然後回歸原本的生活,如你我一樣,共存在社會中。
但,我們的社會,是否能提供這些足夠的資源?
如果提供不了、承擔不了,難道我們就只能把他永久隔離在醫院裡?這樣對他來說是公平的嗎?要求他住院,到底是為了病人的健康,還是家屬的喘息、社會的安寧。
相信大家,不會願意讓一群人終其一生都困在機構裡面,而且,不是為了治療而失去自由,只是因為我們的社會無法承擔。
在現實中,我們不能、也不該因為社會無法承擔他、承擔家庭的困境,就要把 19 萬人,都收治進醫院或長期養護機構中。
精神病 患 就業輔導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重回社區有多難? 談精神疾病社區照護困境】
若有收看公視年度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想必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出院回家後,經歷了一段艱困的生活印象深刻,除了被鄰居指指點點外,也因為缺乏資源的支持,讓患者與照顧者時常陷入心力交瘁的處境。
精神病人的治療除了藥物之外,穩定、持續的長期心理復健也是必須的。無論是社區照護中心、康復之家等機構,其實都以「讓病人最終能回歸社會」的目標努力,提供重建職業訓練、開辦就業輔導課程,只是,社區對精神病患的誤解、資源的限制等因素,讓他們往往無法真正地回歸社會。
台灣現在有哪些提供給精神病患的社區照顧機制?這些機構在照護時面臨著怎樣的問題?患者在居家或機構接受照護時,最需要被滿足的需求是什麼?病人康復、試圖融入社會的時候又有哪些困境?又要如何讓他們能真正回到社區?
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精神醫學會張家銘秘書長,與我們談談「重回社區有多難? 談精神疾病社區照護困境」。
➡️5/19 晚間八點,請鎖定PNN新聞網臉書直播
➡️燦爛時光會客室播完別關掉,鎖定【管見新聞】,管中祥老師與我們分享本週要聞,聊聊婚姻平權、美麗灣開發案,以及香港黃之鋒遭判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