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想鑽漏洞(#蠟筆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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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警戒 #檳榔攤 #戴口罩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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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分隔島 在 長笛玩家工作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Jupiter合作藝術家 #長笛玩家鄭宇泰
「小孩是國家未來的棟樑」我記得我是聽著大人說這句話長大的。
可是我很疑惑,因為我常在路上看見一些不可思議的景象:把娃娃車當擋箭牌橫衝直撞穿越斑馬線的父母、阿公阿嬤帶著超小隻的小朋友穿越分隔島、機車前坐著小朋友卻不打燈右轉闖紅燈、打罵小孩不留手的社會案件、永遠把錯怪在小孩身上的特異功能人士,差點以為小孩其實是大人的巫毒娃娃
我一直被說是很「勾意」的人,我不太了解那是什麼意思,但我當真認為大人說的這句話從來沒有假過,即使看到這麼多不可思議的風景,還是紮實的認為「小孩是國家未來的棟樑」。
#滴波彎管長笛 #Wavelineflute
台灣品牌 Jupiter 公司打造了一隻孩童專用的「滴波彎管長笛」,這其實也不是什麼新聞,至少10年前我還在法國音樂院唸書的時候,學校裡的小朋友也都是拿 滴波彎管 和 彎管長笛 這兩種樂器。
只是10年後的我現在才知道,那把可愛水滴造型的長笛居然是自己國家的品牌出的樂器,真是太晚感到驕傲了!
🎬 大家可以看看之前我為滴波彎管拍攝的影片
https://fb.watch/5aKLvU2I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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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笛通常很重,所以重點在於能夠讓學習的「年齡更小、兩手更靠近、重量更輕」的具體需求,這樣我們家小朋友才方便舉重更輕、吹得更省力,更有耐心把作業練完。
各位小朋友,每天都要固定練20分鐘,長笛叔叔開心才不會亂出功課喔 啾咪
【滴波彎管長笛】推薦給大家,適合7歲以上小朋友拿,不過我也看過5歲就拿這把吹得嚇嚇叫的,現在小朋友學習速度怎麼拿麼快~
🎬 看看我們家孩團兩位可愛的小朋友位滴波彎管拍攝的開箱影片
https://fb.watch/5aMf9tujhx/
#JupiterTaiwan #台灣製造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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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孩童絕技長笛夏令營 第四屆 開始招生了!
#7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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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絕技長笛重奏團
穿越分隔島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往後走幾步不就有斑馬線了,硬要直直衝欸= =
【老人小跑橫越3車道 機車直接撞飛他 騎士也遭殃】
https://bit.ly/2NQ5PTM
影片授權/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
穿越分隔島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穿越分隔島 在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502新莊思源路口與北大道二段路口交通改善會勘
會勘概述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日前在議會業務質詢時,針對本市危險路口改善計畫提出質詢,並針對新莊區新北大道二段與思源路口機車待轉格位置設計不當提出意見。常有民眾向鍾宏仁議員反映,新莊區新北大道二段與思源路口常發生機車為了要待轉而差點與汽車擦撞的情形發生,鍾宏仁到現場勘查時更發現實際情況確實險象環生。為了解決民眾對本路口的安全疑慮,新北市議員鍾宏仁與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今日(2日)特別到新北大道二段與思源路口會勘,並針對該路口機車待轉格及標線劃設等問題提出改善計畫
會勘結論
鍾宏仁議員與鍾鳴時局長會勘後達成共識,將為此路口作兩階段改善。第一階段先把思源路要待轉至新北大道之機車待轉格往後推移,減少機車與汽車擦撞意外。第二階段再將行人穿越線後移約3公尺並橫跨中央分隔島,另將機車待轉格移至現在行人穿越線之位置,其他車道線也將研議規劃後重新劃設。此外,相關號誌也會在第二階段改善計畫時一併調整。
鍾宏仁會勘後表示,將會持續追蹤本市境內相關危險路口改善的進度及相關計畫,讓市民在行的方面更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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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如有任何市政的寶貴意見,宏仁與服務團隊歡迎您隨時指教,謝謝~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議員來會勘
#危險路口交通改善
穿越分隔島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1/25 質詢交通局】
交通議題是很多市民朋友非常關注的議題,我也持續收到相關陳情,在質詢的機會一併向局長提出:
0:00 鐵路地下化後新設車站之機車停車位安排不足
1:00 同向分隔島檢討,建議道路規劃邏輯一致避免混亂
2:38 交通綜合建議事項:提升左轉專屬時相號誌之比例;公車站牌移動須建立SOP,避免頻繁更換位址;行人穿越道與人行道之須有無障礙坡道銜接;人行道違規情事之防制改善
4:35 交通局綜合回覆
局長坦承,鐵路地下化後新設車站因為剛蓋好不久,坦言轉乘與機車停車位安排尚未全面建置完成;至於左轉專用道、左轉專用時相,會再一一盤點、盡可能設置。
對於同向分隔島,局長認為民族路、九如路大車多,若有事故,很容易就是 A1 事故(當場/當日致死),所以需要有適當的區隔,會加強使用標線、看板提醒用路人注意。局長分享說,自己是在歐洲念書的,希望把以車為本的城市改造成以人為本的城市,會持續與警察局、各局處整合,加強人行道人行空間的維護。
對於各項改善,我會持續督促,至於針對同向分隔島造成汽機車車流交織、汽車難以切入外側車道等問題的檢討,會再於臉書專文與大家進行分析討論。
穿越分隔島 在 外籍空少違規穿越分隔島遭酒駕男撞飛亡|華視新聞20221102 的推薦與評價
又是酒駕釀禍!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昨(1)日晚間發生車禍,一名向姓駕駛和朋友喝酒聚餐完,開著百萬名車,撞上違規 穿越分隔島 的外籍空服員。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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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穿越車道時要如何才能更安全呢? 1. 確認100公尺內有無行人穿越道(理應使用). 2. 注意左右來車,確保安全穿越空間. ... <看更多>
穿越分隔島 在 [新聞] 行人「站分隔島」!駕駛綠燈直行慘收6000元罰單網傻眼 的推薦與評價
行人「站分隔島」!駕駛綠燈直行 慘收6000元罰單 網傻眼:這也不行?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28671
2023/07/25 11:54:00
鄉民中心/李育道報導
▲近期一張罰單引起爭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交通部為杜絕「行人地獄」才剛修法通過,要求駕駛人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可供行人穿越
之交叉路口時,必須停讓,間隔約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3個枕木紋),否則將依法開罰
最高6000元。但新法上路後仍引起不少爭議,近期就有網友收到罰單,傻眼詢問「現在連
行人站在分隔島都要罰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提到,近期在LINE群組發現一張罰單,內容顯示本月8
日駕駛行經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時,「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開罰6000元。
而從畫面中可以看到,當時交通號誌為綠色燈號,汽車能夠正常通行,不過有位民眾疑似
未過完馬路,行人號誌就變成紅燈,因此只能乖乖待在分隔島上等待,結果駕駛就這樣被
開罰。
▲行人站在分隔島,駕駛被罰款6千元。(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這讓原PO相當不解,傻眼發文「現在連行人在分隔島等紅燈穿越馬路都要讓了.......看
來這意思就是要所有車停下來等追撞,或者叫行人闖紅燈出去被撞死了」。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困擾在不是所有車都有默契讓,然後會變成停下來行人也不
敢走…」、「天大地大行人最大怎麽樣」、「以後行人準備出門時,比照萬安演習,全車
停駛」、「昨天騎車為了讓行人差點被後車撞上,結果他沒要過馬路,只是站在斑馬線邊
等人」、「不是!?行人那方向不是紅燈嗎!?他又不是在行走闖紅燈,那就非讓不可,
而且事主是綠燈直行,突然停下來不是會造成危險嗎?為什麼這樣子也能開單,還開最貴
的6000元,希望事主有去申訴,而且一定要申訴」、「這真的太扯」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是
科技執法誤判,建議駕駛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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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帝王條款來坑錢?行人紅燈站分隔島 駕駛綠燈直行卻慘收6000元罰單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7-25/881310
Newtalk新聞 社會
黃順祥 綜合報導
發布 2023.07.25 | 14:45
https://images.newtalk.tw/resize_action2/800/album/news/882/64bf6d28225aa.jpg
台南市一車輛在綠燈直行的情況下,只因斑馬線上的分隔島旁站了一名行人,就吃下了
6000元罰單켺翻攝自Mobile01
交通部為杜絕台灣「行人地獄」臭名,今年修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案,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則,罰鍰上限從三千六百元提高至六千。然而,新法上路後
爭議卻未停止,由於多數地區未有「行人專用時相」來讓人車號誌分流,許多車輛轉彎停
等時,反造成大量塞車的情況。如今更出現「烏龍組合技」,在台南市一處科技執法的路
口,竟出現車輛在綠燈直行的情況下,只因斑馬線上的分隔島旁站了一名行人,就吃下了
6000元罰單。
一名網友22日在Mobile01論壇貼文表示,最近未禮讓行人的新規定上路,他的表弟近日收
到一張未禮讓行人6000元的罰單,且罰單照片沒有拍到交通號誌的燈號。這位網友指出,
「調閱當天的行車記錄器來確認當下的狀況,該行人應該是綠燈走到一半時變紅燈,停在
分隔島處等綠燈再通行,從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來看,他是紅燈並沒有要過馬路的意圖。表
弟已經決定下星期去進行申訴,不知道大家在這種情況下會禮讓行人讓他通過嗎?」
文中也PO出科技執法的罰單影像以及行車紀錄影像紀錄截圖做為比對,該路口為台南市中
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罰單中的照片並未截到紅綠燈狀況,而根據車主的行車紀錄器影
像可看到,行車時為綠燈,行人處於在分隔島等紅燈的狀態。然而,罰單上頭的違規事實
項目卻寫到「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則罰單的舉發單
位則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第一分隊。
值得注意的是,該路口為科技執法,竟然這麼剛好的沒有截到紅綠燈號誌狀況,立刻遭到
許多網友質疑,「市府網站低清影像都有照到號誌,警局連線的可能會沒有?這位根本是
故意要賺業績」、「科技執法一定會有紅綠燈號入鏡,否則很多違規狀況無法開罰,樓主
的狀況,很明顯是警方故意截圖刪掉紅綠燈,讓罰單更有正當性」。
https://images.newtalk.tw/resize_action2/800/album/news/882/64bf6d7cc4789.jpg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所開出的罰單中,照片卻未截到紅綠燈狀況。켺翻攝自
Mobile01
https://images.newtalk.tw/resize_action2/800/album/news/882/64bf6dcea3fa2.jpg
駕駛綠燈直行卻慘收6000元罰單。켺翻攝自Mobil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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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站分隔島」駕駛綠燈直行 慘罰6000元!畫面超扯:怎麼開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25/2547048.htm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138/7138112.jpg
▲行人站在分隔島上,駕駛竟收6000元罰單。(可點圖放大/翻攝爆廢1公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斑馬線不讓行人,駕駛將重罰6000元之外,還將記點3點,強制上道安講習3小時。不過有
路人站在分隔島上,而紅色轎車依綠燈前行,結果依舊收到6000元罰單。該慘案曝光後,
引來全場網友開轟「這樣要怎麼開車啦」、「普發6000之後不罰個6000,錢是弄得回來嗎
?」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1公社》表示,近日在LINE看到一則超瞎罰單,只見一名行人站在
分隔島上,而紅色轎車壓過斑馬線直行前進,從畫面可判斷,右側機車處於停止狀態,顯
示紅車方向是綠燈。
殊不知駕駛卻吃上罰單,地點位在台南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時間為7月8日早上9時
許,違規事實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被
慘罰6000元。
對此,原PO替駕駛感到憤憤不平,「現在連行人在分隔島等紅燈穿越馬路都要讓了...看
來這意思就是要所有車停下來等追撞,或者叫行人闖紅燈出去被撞死了?」
底下網友也罵翻,「好扯,行人那向是紅燈啊,人家想在中間等綠燈再過較安全,為何處
罰綠燈直行的車輛」、「行人號誌燈可以都拆一拆了啦」、「霸王條款,只要行人就有無
敵星星」、「這個角度應該是科技執法吧!現在警察直接吹冷氣開罰單就對啦」、「停下
來行人不一定敢走」、「這個我也不會禮讓,他已經違規在先,我沒撞到他就好了」、「
普發6000之後不罰個6000,錢是弄得回來嗎」、「欸~這是什麼奇怪的罰款?這樣要怎麼
開車啦」、「這可以申訴吧?太白爛」。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138/7138128.jpg
▲網友罵翻。(圖/翻攝爆廢1公社)
最新消息指出,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回應,經查此案為行人通行時,疑似未能於綠燈時內
過馬路,才導致科技執法系統判斷,有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的情形。對此,已修正並優化
科技執法系統判讀規則,也將主動行文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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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3.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90284138.A.D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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