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用恆春好空氣稀釋高屏空污 如實反映空品以改善空污🏡 】
✅地球公民倡議恆春站不應列入高屏四個空品測站(註1)的平均,以忠實反映空品、務實面對空污。5月5日環保署已確定將把空品測站恆春站回歸為單一類型的「公園站」,不再同時兼「一般站」(註2)。地球公民樂見環保署終於願意面對此項陋習,帶動全台各地空品監測更趨近實況的調整,更積極改善各地空污。
✅地球公民曾多次於立法院公聽會等各種會議中指出,高屏空品區因為將細懸浮微粒濃度可媲美花東的「恆春站」計入平均後,大幅降低了高屏細懸浮微粒濃度年均值,無法反映高屏真實的空氣品質,與高屏多數民眾對空污的感知落差極大,易使民眾拒絕理會政府的監測報告,更可能使政府以較低的監測值自滿,輕忽對高屏空污防制的力道。
✅本會倡議過程中,立法院賴瑞隆委員、林淑芬委員、陳椒華委員,洪申翰委員均曾大力協助,提案要求環保署檢討恆春站計入高屏細懸浮微粒平均的問題,促成環保署不再將恆春站視為一般站,且未來將於屏東枋山或枋寮等地增設一座一般站,以列入平均。
✅眾所周知,南部為我國空污的重災區,去年高屏各地測站細懸浮微粒年均濃度,離環保署空品標準還有很大的差距(註3)。地球公民再度呼籲環保署,務實面對全台各地的空污實況,強化未達標區域的空污防制政策,使全台各地細懸浮微粒年均值都能盡快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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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高屏採計四個空品(手動監測)測站為前金站、美濃站、屏東站、恆春站。
(註2) 根據空氣品質標準第四條,判定空氣污染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細懸浮微粒為:區內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第五 條,細懸浮微粒濃度監測之標準方法,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中細懸浮微粒手動檢測方法為之。
(註3) 去年高屏各地測站細懸浮微粒年均濃度於19μg/m³至20μg/m³之間,環保署空品標準為15μg/m³
全文請見官網👇👇👇
https://www.cet-taiwan.org/info/news/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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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測站】
https://airtw.epa.gov.tw/CHT/EnvMonitoring/Central/Background_Intro.aspx
【相關投書】
總統,我們想跟您呼吸一樣的空氣--環保署空污防制方案不要失真、不要鴕鳥
https://www.cet-taiwan.org/info/story/3650
空污治理與人民的距離
https://www.cet-taiwan.org/info/story/3578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院委員林佳龍、何欣純、高志鵬等17 人,鑒於空氣污染防治法已制定第八條總量管制條款,且環保署於2012 年3 月2 日公告「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增列標準值,台灣所有污染源應減量五成以上。經病理學研究,污染源所排放及造成的PM2.5 對癌症及壽命有重大影響,台中電廠為...
空氣品質標準之 總 量 管制區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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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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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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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的世界周報》FB首播《浮塵之島》空汙紀錄片二
【民眾對抗空汙大作戰 中研院打造"空氣盒子"預警】
{內文}
37歲的琇文生長在大臺北都會區,就像我們大部分人一樣,她曾經是一個普通職業婦女,平時搭乘公車捷運,騎乘機車或腳踏車
(溫琇文/肺腺癌癌友)
我以前上班就是這樣,就是人出去一整天 上下班,然後等公車也不會避開排氣管都不會,三年前五月確診就是肺腺癌晚期,至今已經做了就是三年的治療了,目前就是服用標靶藥物,之前就是有經歷過就是標靶化療的階段
琇文從來沒有想過,她會得到肺腺癌,因為她不抽菸也沒有家族病史,婚前也很少煮飯。
(溫琇文/肺腺癌癌友)
因為我不覺得壓力是一個太大問題會覺得跟空氣有關
在確診前,她與姊姊曾經是馬拉松愛好者和所有人一樣,想藉由路跑來促進健康。
(溫琇文/肺腺癌癌友)
那時候臺北市政府辦一個母親節路跑,就全部都女生的,我跟我姐姐還有去跑步,那時候不知道這麼嚴重
但由於跑步屬於激烈運動,此時的心肺運作會比平常增加數十倍,而參加路跑運動的人,吸進去的污染物是平時的十倍,這也是琇文罹癌前不了解的,肺腺癌改變了琇文的整個人生。
(溫琇文/肺腺癌癌友)
就是我老公生日那天確診,然後那時候原本訂的宴客日期是訂在十一月,然後就覺得本來跟你原先想好的人生,就是完全不一樣
琇文至今已抗癌三年,但癌細胞的攻擊卻從來沒有停止。
(蘇一峰醫師/胸腔重症科)
肺癌本身有一些特性,第一個特性是它早期沒有症狀,所以我們以前如果你等到有症狀,你咳嗽可能比較嚴重,咳血或者是會喘,來十個有八個都已經是末期了,第二個肺癌的一個特性就是,它早期就轉移了,它轉移的速度很快
除了誘發肺腺癌,空污也可能引起呼吸道過敏反應,陳伶志是中研院的研究員,因為兒子有嚴重的過敏症狀,空氣污染的現況成為他最關心的事。
(陳伶志研究員/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因為我是學資訊工程,小朋友出狀況之後,就開始去Google search,就開始去找說,怎樣才可以去避開過敏源,然後怎樣才可以去讓小朋友,不要那麼常發作
為了瞭解空氣品質,他查詢了官方提供的資料。
(陳伶志研究員/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這個頁面是環保署的測站的即時資訊,它的資訊就是有,譬如說以PM2.5的話,它有一小時的平均值,也有十二小時的平均值,那離我最近的測站,一個是在這邊是松山 這個松山測站,一個是在汐止測站,我剛好是在中間,南港這邊又很特別,是因為像中研院這邊旁邊又有山,所以變成我在這邊,我不知道到底要看哪個測站,是比較貼近我目前的空氣
環保署在全台各地,佈有七十七個測站,但是大多佈置在離地十公尺處,提供的是大尺度區域空氣品質的資訊,不過陳伶志發現一般民眾需要的是,了解每日生活周遭,小尺度環境的即時空氣資訊,於是陳伶志發揮自己在資訊工程上的專業,希望補足政府在生活空氣資訊的不足,研發能提供一般人在生活中,就能了解PM2.5情況的微型感測器,他與他的團隊開始進行空氣盒子的計畫。
(陳伶志研究員/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我想要把這種微型感測,跟健康的關係要能夠做得更密切,傳統測站它實際上是每小時的平均值,甚至在更早的話,它是十二小時的移動平均值,但如果我們有一個隨身的一個感測器,我馬上就可以告訴你說,這個環境不適合你,你應該要離開,那你可以幫助到很多人,空氣盒子裡頭大概有幾個元素,一個是感測器,它本身就是一個小盒子,它是會把空氣帶進去之後,它是利用打雷射光進去,那雷射光打到微小的顆粒之後就會散射,就會發散掉,它是去觀察發散的現象,它去猜測說,那裡頭的這種細懸浮微粒有多少
在陳伶志與中研院團隊的努力之下,空氣盒子成為政府前瞻計畫的一部分,到目前為止,他們已經在西半部的中小學佈建了兩千多台空氣盒子,和環保署測站不同,這些空氣盒子多半架設於離地約一至二層樓高的室外環境,每五分鐘就更新附近PM2.5資料,這些資料全部會傳回中研院的伺服器,接著再進行資料分析與視覺化,形成了現在的空氣盒子地圖。
(陳伶志研究員/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我們希望花四年的時間,在全臺灣的中小學都要裝空氣盒子,那今年是第二年,所以今年結束的時候,我們希望全臺灣的中小學,已經全都統統都有安裝這種空氣盒子了
當陳伶志著手為空氣盒子計畫進行第二年的佈建時,臺灣通過了新的空污法,針對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提出新的管制標準與規定。
(詹順貴/環保署前副署長)
如果針對固定污染源的部分,我們希望從源頭管制,再來從製程上面也做出要求,如果你違反了這些管制規定的時候,再用加重處罰,希望能夠產生嚇阻作用,在移動污染源的部份,未來希望淘汰這種比較老舊的大型的柴油車,或者二行程機車等等
其中針對高雄嚴重的固定污染源,在原本的總量管制方案下,同時增加了移動污染源減下的排放量,可轉為固定污染源增量使用的規定。
(詹順貴/環保署前副署長)
目前臺灣的空污總量管制區域,其實就僅限於在高屏地區,所以就特別規定說,在當地每一年指定這些固定污染,就說下一階段要削減多少,第一階段是減5%,如果第二階段我要求減15%,但它怎麼做只能減少10%的時候,另外5%我們要求它去買
按規定,減量未達標準的工廠可藉由購買,其他工廠在標準內多減下的排放量,或者透過汰換自廠或他廠的老舊柴油車,將這些移動污染源產生的排放量,依照生命週期換算,合併計算到原工廠應減低的總排放量中,主要的目的是加速高屏地區空污的改善,但這樣的做法也導致許多學者與民眾的不滿。
(莊秉潔教授/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
現在對民眾來講,它要求的污染是工廠要降 車輛也要降,所以它其實不太能夠接受說,工廠可以增加車輛減少,加上說剛剛講工廠其實它的毒性,同一單位的PM2.5,它毒性可能是車輛的一百倍
(吳義林教授/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
對於環保署目前的做法我反對,我反對的原因是,我覺得政府不應該拿公預算 公家的資源去做的減量,把這個量拿來給私人企業使用,我覺得這個是不對的,政府做東西應該是回歸給所有老百姓
空氣品質標準之 總 量 管制區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院委員林佳龍、何欣純、高志鵬等17 人,鑒於空氣污染防治法已制定第八條總量管制條款,且環保署於2012 年3 月2 日公告「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增列標準值,台灣所有污染源應減量五成以上。經病理學研究,污染源所排放及造成的PM2.5 對癌症及壽命有重大影響,台中電廠為中部單一最大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排放源,影響中南部國人
健康甚鉅,爰建議環保署儘速指定總量管制區,並按照時程削減汙染源,並研議計算PM2.5 所造成之社會成本,以及計入空污費之徵收可能,經濟部亦應積極制定台中電廠改以天然氣為燃
料之時程,並進行電廠環保設備與燃料更新,以降低二次氣膠之生成,維護中南部環境品質及國人健康。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林佳龍 何欣純 高志鵬
連署人:田秋堇 潘孟安 李俊俋 陳明文 魏明谷
陳亭妃 黃偉哲 許智傑 陳歐珀 邱志偉
蔡煌瑯 林淑芬 吳秉叡 趙天麟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空氣品質標準之 總 量 管制區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24)日林佳龍委員於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就台中低碳城市及空污問題質詢環保署長沈世文。林佳龍也當場問沈世文,有沒有承諾台中市中央補助低碳城市五十億元,沈世文回答目前沒有確定五十億元的補助經費,年底才會明確規劃出對低碳城市的明確財務規劃。
林佳龍委員表示,環保署於今年3月2日公告「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增列標準值,台灣所有污染源須減量57%至37%,訂了就要執行。沈世文表示監測工作持續都在做,也正在訂定各種污染源新的排放標準。
林佳龍委員援引國際研究報告,認為汙染源所排放及造成的PM2.5對癌症及壽命都有影響,PM2.5每增加10微克/立方公尺,將造成權死因約4%-6 %的心血管死亡率及8 %的肺癌疾病的死亡率。依該研究辦告的研究係數,台中火力發電廠每年分別增加台灣男性全死因243.9人,女性則分別為145.9人。根據以上數據精算社會成本,並以一人身故取得3000萬元的補償計算,台中電廠每年造成117億元的社會成本。林佳龍要求環保署研議以計算PM2.5的社會成本,來增加空污費的徵收,或將此部分的費用納為健保費之歲入,並以成本效益的概念說服經濟部門。
林佳龍在質詢台上表示,根據環保署的業務報告,計畫推動高屏地區空污總量管制,但總量管制實施必須會同經濟部分期分區實施,似乎只是桌上畫畫牆上掛掛。沈世文答覆指定那些區域為總量管制區必須經濟部點頭。「空污法第八條總量管制條款」在李登輝總統任內公告,歷經陳水扁兩任、馬英九總統一任,至今仍未開始執行,林佳龍委員要求環保署應該積極要求政務委員邀集經濟部、環保署相關部會盡速協調訂定,並盡速回覆本辦公室。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0-health/462-pm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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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度不理想,都沒有符合 空氣品質標準 的目標,所以一 直被列為三級防制區, ... 本市的 空氣品質 , 因此將高雄市列為總 量管制區域 ,從區域內的污染排放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