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律能保護我們免於被跟蹤騷擾的恐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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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屏東縣發生一起假車禍真擄人案件,被害人在工作場所被一名顧客跟蹤騷擾,後來被顧客製造假車禍擄走殺害。
這起案件讓《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爭議再度浮出檯面,許多人認為,這起案件的發生是因為嫌犯前階段的跟蹤騷擾行為「無法可管」,才會導致之後的憾事發生。
警政署則回應,類似的法律由於內容過於包山包海,一旦立法,在實務上卻很難避免「管太多」,一個不小心,警察執法可能會踩到「查水表」的地雷。
其實在第九屆立法院的第八會期時,行政院曾經提出《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但是在會期結束之前未能完成三讀,之後因為國會改選,基於「屆期不連續」原則的關係,法案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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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行為防制法
根據行政院版本草案的定義,所謂的「糾纏行為」,是指行為人基於「愛戀、喜好或怨恨」,反覆或持續為下列其中一種行為:
1⃣️ 監視、觀察、跟蹤
2⃣️ 盯哨、守候、尾隨
3⃣️ 撥打無聲電話
4⃣️ 要求約會
5⃣️ 寄送物品
6⃣️ 出示有害個人名譽訊息
7⃣️ 濫用個資代購貨物
而這些行為,導致被害人「心生厭惡」或「畏怖」。
被害人在知道有糾纏行為起兩個月內報案,警察可以即時勸阻或制止行為人。調查後,如果認為糾纏行為確實存在,警察可以對行為人處「警告」或是新台幣 1 萬到 10 萬元的罰鍰。
如果行為人 2 年內還有其他糾纏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防制令」,禁止行為人進行騷擾行為,如果違反防制令,可以處最高 3 年的有期徒刑。
但是,因為騷擾行為的定義真的太抽象了,所以可以發現草案的規定走「階段性介入」模式:先由警察機關裁罰、違反者再由法院核發防制令、再違反則要受刑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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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珠之憾
草案的名稱「糾纏行為」與大家一般認知的「跟蹤騷擾」不同,有人擔心草案將糾纏行為限縮在出於對特定人的情感,可能會導致執法人員與被害人難以判斷、甚至可能要被害人證明「愛恨」的存在。
另外,刑罰介入的時間點並非「糾纏行為」本身,而是後續「違反防制令」的行為,也有人認為效果不足。
警政署則認為,一旦法律通過,會增加警察許多勤務的負擔。另外糾纏行為的抽象性,使得警察要怎麼調查、權限到哪裡,都非常困難,也與其他現行法律有部分重疊。因此主張應暫緩推動,希望立法時能審慎思考配套措施,才能真正保護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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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多年,相關的立法再次被提出討論,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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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來不及三讀的《糾纏行為防制法》可以終結恐怖情人嗎?|許珈熒 https://plainlaw.me/2020/01/21/stalk/
勾勾纏如何解, 糾纏 行為入法的困境 |徐書磊 https://plainlaw.me/2019/11/09/harass/
跟騷行為是一個性別問題:父權社會結構要你沈溺於控制的慾望 |歐栩韶 https://plainlaw.me/2019/11/07/track/
跟騷行為是一個「性別問題」——被父權社會宰制的男女 https://bit.ly/3mCgo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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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跟蹤騷擾防制法 #糾纏行為防制法
磊山保經裁罰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向人民報告書》
就任已逾百日,上周第三次臨時會才剛告一段落,緊接著 5/15~6/13 就是為期一個月的定期會。
在議會中,每一次監督質詢背後,都是大量的研究、考察、拜會,更多時候是在和局處溝通中解決問題,而沒有見於螢光幕;在地方上,每一位鄉親的陳情反應,我也是嚴正以待,試圖從每一起個案中,找出問題是在行政系統上有不足之處,或是因誤解而產生的資訊落差,讓自己成為市民與市府間的橋樑,讓市政能夠往更好的方向前進。
我從鄉親的信賴與盼望中看見改變的希望,這是驅動我從政的能量,也希望市民朋友能和我一起監督市政。
一起讓香山、讓新竹變得更好。
接下來每季我們都會推出服務報告,不會逐一列出所有議題和陳情反應,希望透過精選的方式,讓大家一窺我的工作日常。
#2019年1月至3月服務報告
▲兩次臨時會,監督市政,為地方發聲!
📣「呼籲增加新竹市食安稽查人力!」
影片連結:https://fb.com/488448521684720
📣「推動香山綜合運動場維護管理計畫!」
影片連結:https://fb.com/522447898284782
📣「呼籲市府面對重大環境公害案件,以刑法190-1來移送違法廠商!」
📣「呼籲市府勒令鑫磊水泥製品有限公司歇業,並向廠商行代為求償機制!」
文章連結:https://fb.com/522083201654585
▲出席地方會議,做市府與人民的橋樑
1. 國土計畫專家學者座談會
文章連結:https://fb.com/471945770001662
2.「暫定古蹟太原第之文化資產身分」審議會。
文章連結:https://fb.com/473563859839853
3.「歷史建築新竹動物園—舊大門、噴水池、黃魚鶚欄舍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案 審議會。
4. 新竹市水環境改善計畫工作說明會
5.「新竹市香村段住宅新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施工前公開說明會
6.「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訂定開放民宿申請區域說明會
7.新竹市非洲豬瘟緊急防疫模擬演習
▲召開討論會議,匯集民眾意見
🎤新竹六燃廠觸媒工廠保存論壇
文章連結:https://fb.com/503703966825842
🎤汫水港溪(海水川溪)遭污染事件-地方說明會
文章連結:https://fb.com/504734236722815
▲精選為民服務案件
■#申請喘息服務後遲未收到後續消息
透過個案發現目前喘息服務的疏漏之處,同時將民眾的誤會釐清。
▶辦法:檢視喘息服務業務,重新修正「108年新竹市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契約範本」。
▶處理過程:
1/6日,至陳情人謝小姐住家了解狀況。
1/7日
--去電去電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負責喘息服務),了解喘息服務審查程序。
--去電謝小姐的服務社工,其他同仁表示該社工已離職。
--去電伯大尼養護中心,表示10/17日已去做第一次訪視,但新竹市只有伯大尼有接49歲以下的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所以目前照護服務員人力不足,暫無作後續聯絡。
1/9日,拜訪社會處處長,說明此陳情案件。
1/11日,社會處處長來電,表示已在處理中。
1/15日,新竹市政府行政處發布修正契約範本的公告:https://goo.gl/Li2DKT
1/19日,去電陳情人,陳情人表示已有服務員一周一次至家中家居服務。
■#鹽港溪河堤邊撿到台積電廠商的廢棄袋
▶辦法:針對事業機構裁罰一則,清除機構裁罰兩則。
▶處理過程:
1/27日,去電陳情人林先生,了解狀況。(只有鋁袋,袋內沒有其他廢棄物。)
1/28日,通知環保局林先生的陳情一案。
1/29日,林先生來訊表示,環保局人員已拿取證物。
2/01日,去電環保局,承辦人員表示該為裝晶圓片的袋子,沒有毒害,台積電年後會提供下端廠商給環保局。
3/7日,去電環保局詢問進度。環保局表示已經進行裁罰,事業機構裁罰一則,清除機構裁罰兩則。
■#元培街地下人行道燈光昏暗、雜草叢生
透過局處拜訪瞭解該地下道因位於鐵道下方、有管理、所有權責問題,較難像市區一樣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補助改善地下道。最終透過簡單的照明改善,大幅提升行的安全。
▶辦法:增設led燈具,改善照明。
▶文章連結:https://fb.com/523530114843227
▶處理過程:
1/3日,至元培地下人行道勘查,確認現場環境狀況。
1/4日,通知工務處此處狀況,承辦人員表示將派人了解。
1/7日,工務處來電,表示雜草已清除完畢,照明不足部分,將增設照明系統,預計3月完工。
3/22日,工務處來電,表示已經照明設備已更新。
■#大湖路違法燃燒廢棄物
成為民眾和市府的訊息傳達橋梁,使陳情得以在最快時間內處理。
▶辦法:依違反《空汙法》32條、《廢清法》第36條告發處分。
▶處理過程:
3/18日
--通知環保局空噪科。
--環保局空噪科來電,表示確定為燃燒廢棄物,已針對違法空汙法32條第一項告發。
--環保局廢處科來電,已經依照廢清法第三十六條處分。
(特別感謝陳情民眾於第一時間提供照片、地點、事發時間、地主等完整資料)
■#大腸癌患者尋求社會救濟協助
結合民間急難救助團體的力量,舒緩民眾等待市府經濟救助評估的空窗期的經濟壓力。
▶辦法:發放糧食卷,每個月定期經濟補助,並重新評估申請低收入戶可能。
▶處理過程:
3/14日,劉先生來電表示,三年前因大腸癌開刀,身體未轉好,無法正常工作,也無妻小可從旁協助,希望能尋求協助。
3/18日,通知社會處,告知劉先生狀況,社工表示將會與劉先生進一步聯繫。
3/20日
--去電劉先生,劉先生表示社會處已提供糧食卷,經濟補助還在做評估。
--為彌補等待經濟救助評估的空窗期,先行通知民間急難救助團體,說明劉先生狀況。
3/26日,劉先生來電,告知有急難救助團體已訪視,給予基本經濟救濟。感謝議員的協助。
■#南隘路不當開挖山坡地
▶辦法: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處置。
▶處理過程:https://fb.com/515651235631115
■#香山天后宮前舊海堤遭破壞
舊海堤見證香山海岸線變動的歷史,卻因管理權不明無法妥善維護,希望透過成為文化資產確立管理單位,達到保存之效。
▶辦法:向新竹市文化局提報文化資產。
▶處理過程:
2/25日
--因舊海堤產權不明,故一一去電朝山里里長、社區協會、香山區公所、地方文史工作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後,國有財產署最後表示,該地確實為國有土地,但地上物(舊海堤)非其管理業務。
--去電文化局,確認舊海堤未被列冊追蹤也未具有文資身分,因此非文化局管理。
--香山區區長來電,告知地上物目前無管理單位。由於上方告示牌為區公所放上,此舉區公所有管理海堤的意思,我建議區公所應負責管理,並建議警察局介入,同時建議區公所向文化局提報文資。
3/4日
區長來訊,表示有管理權,不是所有權人,這次無法罰錢。
3/12日
行公文給香山區公所,建議區公所將舊海堤提報文化資產。
4/16日
拜會香山區區長,區長告知區公所將會向文化局提報文資。
磊山保經裁罰 在 彭昆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自己的環境自己關心。#香山海水川溪污染
近日(12/16)新竹環保局獲報海水川溪至海山漁港一帶河川變紅,佈滿泡泡,魚屍滿布,目前經調查為混凝土業者桶槽液體外洩。
泰欣混凝土製品有限公司位於香山區大湖路167巷,目前負責營運者為鑫磊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廠區設置2個40噸圓形桶槽,分別盛裝地下水及凝固劑,從事劣質混凝土攪拌用,業者表示因桶槽破損發生洩漏,液體沿廠內排水溝排放至於場區旁排水渠道,污染海水川橋下支流野溪,河段為大湖路167巷至61號西濱公路。
市府環保局於場內洩漏處及場外排水渠道分別採樣檢驗,查鑫磊公司未申請水泥製品污水排放許可,且排放水不符標準裁罰250萬元,並依違反水汗染防治法移送法辦。
👉目前最重要的是將污染影響降到最低,儘速處理廢水問題,環保局現已要求業者將廢水抽回並清理魚蝦屍體。
👉水源的污染不只影響附近居民,更會影響所有生活在地球的所有生物。
👉#昆耀呼籲大家共同關心後續狀況, 若有發現河川污染或工廠不當排放污染物 ,可立即與昆耀聯絡,昆耀與您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