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CARE!「WE CARE」罔顧法紀》
呼籲自詡為四君子的4位知識分子,再怎麼野蠻,也要守法,不要做負面表率。
#質疑「WE CARE」的金流!適法性!合理性!
法律對勸募已有明文規範,政治獻金法所謂政治團體係指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
📌「WE CARE 高雄」並非政黨,亦非立案之人民團體,其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應回到公益勸募條例處理。
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所謂勸募團體係指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則因「WE CARE 高雄」非屬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所定之勸募團體,且未依同法第7條申請許可,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24條,經社會局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制止不停止可採連續罰!
舉辦活動都不守法了,竟還奢談,罷免書的合法性,不能因為是執政黨、甚或是新潮流的附隨組織,就可為所欲為,霸凌法律,硬拗解釋。
我們也不禁要質疑,也請鄉親評評理,韓市長就職不到3個月就被人喊要罷免,鄉親能接受嗎?還是輸不起就開始亂!
再問,民進黨與其附隨組織Wecare,有尊重89萬的新民意嗎?有維護民主制度的少數服從多數嗎?為何不是願賭服輸?
#真正CARE高雄的應該尊重89萬高雄市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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