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交通不是頭過身就過 轉彎車搶快害人不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TVSbr4DWQo
網友提供的事故影片可以看出:事故地點在林口區文化二路與忠孝路口,當路口號誌由綠燈轉換至紅燈後,銀色車開始左轉,到了事故地點前銀色車雖通過右側計程車,但有可能因預期直行車道右側機車群會予以禮讓,或可能左轉時視線遭到計程車阻礙,最後導致銀色車擦撞到直行之大型重型機車。於案例中直行車有優先路權,轉彎車應該禮讓,並觀察路口車輛車流狀況確定無直行車輛,才好開始起駛左轉動作,以維護自身及其他車輛用路人之安全。畫面中的銀色車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可以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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