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與 地球公民基金會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一同出席了【工廠屋頂沒裝綠電,蘇內閣還不衝衝衝】記者會。記者會上綠盟指出工廠屋頂加裝光電板的潛力遠遠大於工業局目前盤點的數量,因此,我們呼籲經濟部扮演好產業部門主管機關的腳色,率先落實轄下產業園區屋頂光電的普遍鋪設,設立良好的典範,並積極引導各縣市政府在地方層級的工業區屋頂裝置太陽光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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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即將邁入尾聲,日前政府表示今年光電裝置6.5GW的目標恐怕得延遲至明年初才可達標,再加上地面型光電開發屢屢因制度缺失而爭議頻傳,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優先推動對環境衝擊較小、較無社會爭議的屋頂光電,並提高屋頂光電在整體光電目標中的比重。
工廠屋頂裝置太陽能板尤其應優先推動,製造業部門佔全台灣溫室氣體排放的52%,消費56%的電力,因此 #製造業部門應承擔起相對應的能源責任,最大程度地利用工廠屋頂空間來裝置光電板。
日前經濟部工業局盤點轄下屋頂光電潛力,指出2016年至2020年間工業局所轄產業園區屋頂設置總量已達803MW,評估在2025年前尚可新增443MW,共約1.2GW。我們認為這 #顯然過於低估,為更為全面地評估工廠屋頂光電的潛力,我們透過 #GIS疊圖 的方式檢視工業區開發體系下的工業區用地[註],包括62個由經濟部工業局管轄的產業園區、6個加工出口區、11個科學園區、113個縣市政府轄下工業區,以及1個農業生技園區,將這些工業區的圖資與建物圖資套疊。
疊圖結果顯示,扣除小於100平方公尺以下的屋頂後,在50%屋頂利用率下,工業局轄下產業園區屋頂約可裝置近2.3GW的光電。此一數字與工業局盤點之數字(已設置803MW加上可新設置443MW) #有1GW的落差。
若再加上加工出口區、科技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等由其他中央部會局處管轄的工業屋頂,則設置潛力可達2.8GW。2019年時行政院核定「109 年太陽光電 6.5GW 達標計畫」,訂定各產業園區屋頂光電設置目標,包括科技部、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在內預計在2020年達到1,038MW,也 與我們盤出各部會轄下屋頂的2.8GW潛力 #相差甚遠。
除了中央各部會轄下的產業園區,在縣市政府層級也還有相當多報編工業區屋頂,如果算入地方政府轄下工業區,整體設置潛力可達3.5GW。除此之外,由於圖資限制,目前尚未能針對各縣市都市計畫以及非都市土地內合法工業區的屋頂面積進行盤點,假如把這部分也納入,僅僅是製造部門的廠房屋頂,#光電設置潛力絕對可以遠遠超過 3.5GW這個數字。因此我們呼籲經濟部扮演好產業部門主管機關的腳色,積極推動轄下產業園區屋頂鋪設太陽光電,設立良好典範,積極引導各縣市政府在地方層級的工業區屋頂裝置太陽光電版。
📍我們再次強調,僅僅是一部分的既有工業區廠房屋頂,就可以有3.5GW的光電設置量,如果政府願意全面盤點全台灣各工業區、合法工廠之可用屋頂空間,並在招租規則中針對即將回台設廠的回流台商設立更高標準的光電設置條件,我們勢必可以用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達到光電政策目標。
[註]根據《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產業創新條例條例》所編定之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技園區、農業生技園區等
聯合新聞稿請見:https://pse.is/3aq9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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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2的網紅邱靖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總質詢影片 第十片:新竹縣各園區開發,未見策略及規劃 楊縣長的政見,有產業發展三支箭 1、AI智慧園區 2、科學園區三期 3、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 聽起來很厲害,但實際上未見任何具體產業策略或任何數據。以下就為大家報告我們了解的進度: 【AI智慧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非煙囪...
產業創新條例 工業局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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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 工業局 在 林碩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享容器擴廠
#經濟部工業局
#下一站監察院
#立法委員賴香伶新竹辦公室
#台灣民眾黨
今日與反大享擴廠自救會鄉親,前往立法院委員研究大樓,感謝立法委員賴香伶國會辦公室邀請經濟部工業局長官來討論,
關於產業創新條例第65條,「興辦工業人申請非都市計劃毗鄰土地擴展計劃」是否適用於大享容器公司,
針對:
109年7月15日新竹縣政府函文邱泰源委員,對大享公司尚無違反記錄在案的說法,
以及,107年7月2日新竹縣環保局函文大享公司說明102年至107年尚無違規空污記錄,
此兩函文明顯與事實不符。大享公司於環保局裁罰記錄如附相片。
我們要求經濟部工業局,行文新竹縣政府,對「無違規記錄」的說法來做更明確解釋。
我們也準備好與監察院陳情資料,近日到監察院陳情,我們待續⋯
產業創新條例 工業局 在 邱靖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總質詢影片
第十片:新竹縣各園區開發,未見策略及規劃
楊縣長的政見,有產業發展三支箭
1、AI智慧園區
2、科學園區三期
3、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
聽起來很厲害,但實際上未見任何具體產業策略或任何數據。以下就為大家報告我們了解的進度:
【AI智慧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非煙囪產業為主。例:軟體總部、資訊服務、國際大廠總部等,也包含大新竹地區衍生的周邊科技產業鏈。(非製造業)。之前做可行性評估初步調查時,有廣寄調查函到新竹科學園區、湖口工業區、台元、生醫。目前有意願的廠商,7成多是大新竹地區的科技產業鍊、生技產業鏈。
至於招商策略還在研擬當中...
問:園區開發進度?
答:本案是用《產業創新條例》來報編產業園區、並爭取前瞻計畫經費。目前都市計畫已變更完成、正在進行環評中。希望今年底前可通過環評、完成報編產業程序並開工。
問:開發期程?
答:因本案有爭取工業局前瞻經費。前瞻計畫要求須在明年底前(109年12月)開發完成。但因本期程對各於縣市政府來說都過於倉促(有期程壓力),工業局內部正在了解各縣市的執行狀況、後續工業局可能會針對期程再做調整研議。
【科學園區三期】
問:產業策略?
答:因整個計畫區範圍大部分落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故招商希望以低汙染性、科學園區相關產業及農業相關產業(農業科技、農業生技)為主。(說明:現況因土地上有農業在使用,過若有低污染性之農業相關產業亦可進駐。)
問:園區進度?目前現況?
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已於5月29日縣都會第303次審議大會修正後通過,預計6月底前把修正完後的修正書圖報內政部審議。本案也會重新辦理環評,目前正在做環評辦理的準備工作(環評委外的經費簽准中)。
問:開發期程?
答:因內政部審議可能會有好一段時間,又都市計畫通過後,需再作區段徵收、區段徵收後方能做區段徵收工程開闢。故目前無法提供期程。
注意!本案名稱已變更為「變更竹東鎮(工研院暨附近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名稱有變更)」。
問:變更案名之因?
答:本案原本開發單位是科管局,現在這些產業用地改為【縣府】自行招商開發利用。
補充:本案主計部分是延續前一次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計畫辦理通盤檢討。這次重新辦理通盤檢討時,為了要區隔(民國76年)當時是提供給科學園區用,(在民國80多年的時候,科管局就表達不需要用這些用地,科管局要放棄徵收);本次通盤檢討完後,這些產業用地是提供給【縣府】自行招商開發利用。
【台知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本案是93年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園區內包含:劃設產業專用區、交大竹北校區、國際示範村。產專區內有IC研發設計及生醫相關產業。而國際示範村是住宅區,吸引國外人才進駐,是搭配產專區所規劃的住宅區。
問:園區進度?目前現況?
答:本案是新訂都市計畫。5月24日把補正資料送到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營建署排定於7月17日招開第11次專案小組。
問:後續期程?
答:若內政部營建署大會通過,會在地方再舉辦一次「公開展覽」,讓民眾鄉親了解本案。公展後,是否需再報內政部審議,要看人陳意見內容才知道。大方向是:都市計畫通過->區段徵收->區段徵收工程開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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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出來嗎?結論就是看不到策略。
只有大餅、沒有策略...
https://bit.ly/2M4l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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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 工業局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們支持產業升級轉型,政府也應該扮演積極角色。但是,給予租稅減免實質上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獎勵的必須是值得獎勵的廠商,而非危害環境或傷害勞工權益的違法廠商。
依財政部的資料,去年(2016)全國企業透過《產業創新條例》所減免的稅額,就高達了112億。
因此,2014年,立法院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以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投資在研究發展的支出部分,才能申請減免稅額。
然而,經濟部工業局所訂「研發投資抵減及補助案件申請公司或企業之資格有違法且情節重大認定要點」,標準卻寬鬆到不行,形同放水。導致過去從未有廠商因違反勞工保護法令而無法取得補貼。
以宏達電為例,過去三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總罰款超過360萬,仍繼續爽領租稅補貼;2016年,徐旭東的遠東新世紀公司也多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仍照領租稅補貼與補助。
這種荒謬的結果,必須改正。今天,質詢經濟部部長,要求重新檢討認定標準。不應繼續拿納稅人的錢補貼無良財團。
產業創新條例 工業局 在 經濟部工業局- 2018 Happy New Year! 的推薦與評價
... 感謝各位粉絲過去一年以來支持與愛護 工業局 在2017年完成了1⃣ 產業創新條例 修法 ... 2⃣ 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 鼓勵新興醫藥產品,促進生技新藥投資。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