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晚才喊有瑕疵,還想退貨?
最近有人詢問:
「我在網路上從事電子商務,有買家跟我買了一件全新的運動褲,明明我都檢查過商品沒問題才出貨,結果過了兩個月,買家才說褲子上破了大洞的,並認為我有瑕疵擔保的責任,要求我退貨,我可以不退嗎?」
網路買賣於現代,可以說是許多人的購物管道首選,相信應該也有其賣家、買家對此有著疑惑,所以就讓告狀俠用Q&A,為大家解答吧~!
Q:「我出貨商品時,商品都是正常的耶...」
A:網路購物,依實務認定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通訊交易」,買家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就是無條件退貨),但是本件買家係在收受商品後2個月才主張運動褲有瑕疵,應該依照民法的物之瑕疵擔保等規定來退貨或換貨。
Q:「我出貨商品時,商品都是正常的耶!我要怎麼證明,我賣的東西沒有瑕疵?」
A:原則上買家要以物品有瑕疵,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應就該物品自交付時,瑕疵即已存在負舉證責任(EX:收貨、開箱的錄影、證人等)。
不過,還是會建議各位賣家,出貨前最好也做好錄影、拍照存證,以免糾紛。
Q:「如果發現該瑕疵是在運送過程造成,那賣家一樣要負瑕疵擔保責任嗎?」
A:如賣家選擇以寄送方式,將商品寄至約定處所,再由運送業者將商品交付給買家,此時,關於物之交付,會以系爭商品由運送業者交付予買家時,為本件買賣標的物危險移轉之時點。簡單說就是,於買家收受商品前,其運送過程中所生一切毀損滅失之風險,皆仍由賣家承擔。
故,如果瑕疵是運送過程中產生的,則賣家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Q:「就算真的有瑕疵,買家都過兩個月才說褲子破了大洞,並請求賣家負瑕疵擔保責任,真的可以嗎?」
A:假如商品確實於交付買家時,該瑕疵已經存在,但買家還是有檢查通知義務存在,按民法第356條第1、2項之規定:
I、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II、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於本件案例中,以褲子的商品性質來說,褲子上破了大洞,看起來也不屬於「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確實不至於要花到兩個月的時間才能檢查到這樣明顯重大的瑕疵,此時即有可能認定買家並沒有做到檢查通知的義務,而被視為承認受領買受物,從而喪失本來可享有物的瑕疵擔保請求權。
所以本件案例中,賣家不願意做「解除契約」的退貨行為,應該不會沒有道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1230蘋果掀房事第四十三集 名宅法拍大搜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xb7ZCUDjPVA 【豪宅房市有回溫的跡象嗎?】 1. 豪宅市場在2015年第四季有稍微回溫一點,主要是因為「舊制節稅」、「年前賣,避土增稅調漲,提前讓利給買方」等2大因素,而現在進場的,都是剛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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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瑕疵擔保 舉證責任 在 陳明宗律師 宗誠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約定漏水保固六個月後,賣方還要負責漏水嗎?】
房屋漏水一直是台灣不動產買賣糾紛之中最常見的瑕疵類型,律師經常在訴訟中看到買賣方雙方在買賣契約有特別約定:「漏水保固六個月」,買賣雙方也都簽名,但房屋卻在交屋六個月後發生漏水,則在保固期滿後,買方可以就漏水瑕疵向屋主主張權利嗎?
📍先談保固條款的法律核心精神
保固目的是保護買方、幫助買方取得比不動產瑕疵擔保更為有利地位。法院判決實務上更清楚說明,保固約款的核心精神是「讓舉證責任倒置發生轉換效果」,意思是在保固期間內有瑕疵發生,買主當然可請求賣方負責,但這 #不代表就可因此排除交屋六個月後買主對房屋漏水提出賠償請求權(保固條款不是用來幫賣方減輕擔保責任)。
如以買賣雙方約定漏水保固六個月為例,則賣方對於保固期間內之漏水當然負修補義務,買方不必證明漏水是交屋時即已存在,賣方更不得舉證證明交屋時無漏水而免責。
📍買方對賣方提出房屋漏水賠償請求的前提
賣方就房屋滲漏水應該要負擔瑕疵擔保責任,但有一項重要的前提,就是 #漏水瑕疵必須在交屋前就隱含在房屋內且未被買方知悉。
📍保固期限後仍可提出房屋漏水賠償請求
在上述前提下,即使保固期滿後,賣方還是要對賣出不動產負責。所以,保固期限後發生漏水,買方仍得依民法關於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之規定,主張權利,並非保固期後,屋主就無須負擔房屋漏水之瑕疵擔保責任。
所以,如果屋主是佛心保證自己的房屋絕無漏水或瑕疵,而約定短於法定瑕疵擔保責任之保固期間,買方其實可以欣然接受;但如果屋主想約定短期保固期間以排除瑕疵擔保責任,可能就要失望了。
#房屋漏水法律系列之一
物之瑕疵擔保 舉證責任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51230蘋果掀房事第四十三集 名宅法拍大搜查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xb7ZCUDjPVA
【豪宅房市有回溫的跡象嗎?】
1. 豪宅市場在2015年第四季有稍微回溫一點,主要是因為「舊制節稅」、「年前賣,避土增稅調漲,提前讓利給買方」等2大因素,而現在進場的,都是剛性自住自用需求、而且是中長期持有的買方,才願意選擇年前進場。
2. 有成交量不代表價格有支撐,最近陸續看到的幾個特殊的物件,例如《宜華國際》39樓成交破290萬,其實同社區低樓層也有14x~170萬,主要是因為樓層高低景觀有所不同,另外,現在高總價、高單價,下修其實是蠻明顯的,幅度大約都有1成左右。
【淺談國美貝森朵夫、寶徠花園廣場、禾康世家、新都廳、元大一品苑等豪宅的特色行情,帶到整體雙北豪宅市況。】......↓
貝森朵夫: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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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康世家: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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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花園廣場: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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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一品苑: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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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豪宅法拍小故事】
故事一:
台北市某個知名豪宅遭到法拍,一戶總價就至少要超過2億元以上。有一個年輕人,基於某些原因(不方便提及),不小心標到了。
因為總價破2億,銀行若要代墊款,要送總行審核,需要時間比較長,無法在短時間內申請通過。這位年輕人因為確實頗年輕的,對於財力證明/資金流向難以舉證(無法證明自己為何年紀輕輕就有錢到可以去買豪宅),所以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如果錢是長輩給/借的話)。
於是,這位年輕人只好選擇棄標,導致這個豪宅標案,大概過了一兩個月後又再一次重新招標。
最後的結果是:媽媽代替兒子標了下來,但是因為標價足足少了1000萬元,所以媽媽雖然用比兒子還便宜1000萬的價錢買到了,但兒子還是要從當初的保證金當中扣除1000萬給法院做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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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某個老闆,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廠房」被法拍,雖然不是豪宅,而且總價也不是上億,大概是4xxx萬,然而這個法拍事件的特殊點在於↓
點交時,因為裡面有許多化學物品,所以還特別找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裡面的東西要如何處理,最後,還特別找了處理化學物品的公司來回收。
因為一般的法拍屋,仍在屋子裡面有價值的動產,通常就直接拿去做「動產拍賣」,可是這次的動產因為是屬於特殊的化學原料,無法拍賣,或者應該說,拍了也沒人要,可是卻又不能當廢棄物處理,會危害環境汙染。
所以這個事件,在當時也是非常有名,難得遇到動產不能/無法法拍,還特別請了環保署的人來檢查評估,最後還特別請了專門處理化學原料的公司來做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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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
以前有一個報社大樓被法拍,因為樓高是一到四層樓,而且整棟都是自動化的報紙生產機器,所以在點交的程序,也是難得罕見拖了將近1年左右才點交完畢。
一般法拍屋的點交,過程大約花3~4個月,可是就是因為裡頭動產的特殊性,導致這個法拍物件拖1年才點交完畢。後來還是因為是原業者,用低於市價行情的價錢,去購買回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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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挑法拍好宅?】
1. 雖然近幾年輿論、媒體總是在吵買法拍屋的最大的風險就在于無法進去屋內檢查屋況,甚至還發生過不小心買到凶宅、輻射屋、漏水屋等等。不過現在法院還是一樣,沒有擔保物件瑕疵責任,也因為沒有辦法100%去查詢,所以能做的也只能土法煉鋼,盡量問,左右鄰居、管理員、或者是附近資深仲介。在投標前,除了到處問之外,假設沒有管理員,也可以按門鈴,搞不好湊巧遇到屋主自住在裡面,這樣就更清楚狀況啦!
2. 盡量挑有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是屋主自住或者是空屋,狀況也比較不多,行情約為市價的8折,點交的時間大3~4個月;不點交的法拍屋通常更便宜!大約是價6~7折,但遇到的問題會比較多,可能會遇到海蟑螂,被迫收超低廉的房租,租給現有房客直到租約期滿,一直到可以回收到自己使用,通常要花半年、一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21092754

物之瑕疵擔保 舉證責任 在 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或不完全給付之損害賠償責任者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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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瑕疵擔保 舉證責任 在 Re: [轉錄] 網拍糾紛物有瑕疵如何舉證? - 看板e-shopping 的推薦與評價
印象中,民法債篇
債務人(賣方)需要承擔運送風險(民354 瑕疵擔保責任)
『出賣人應擔保其物於危險轉移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換句話說,兩方相約好一定的送達地點
賣方的貨物在未送達買方手裡時是已經有其瑕疵時,賣方負舉證責任
(也就是買方收到檢查後發現貨物有瑕疵,由賣方舉證他的貨物是沒有瑕疵的)
只是瑕疵擔保責任有其例外,
即是,你原本跟賣方約好一定地點
而後臨時向賣方更動交貨地點
則瑕疵責任由買方負擔。
以上,給大家做參考^^
※ 引述《cmuth (還是蠍板最溫暖)》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cmuth (還是蠍板最溫暖)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消費] 網拍糾紛 物有瑕疵 如何舉證?
: 時間: Tue Nov 13 16:01:54 2007
: 我在網拍上購買東西
: 寄來後是壞的
: 跟對方反應卻說 無法證明他寄壞的 or 我自己弄壞的
: 請問這樣誰要舉證??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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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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