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應主動捍衛澎湖產業權益 (新聞稿)
有關某廠商經由電視購物台銷售「澎湖冰卷」引發澎湖網友質疑一案,該廠商已自承所銷售產品為魷魚並非澎湖小管類產品,澎湖縣議員陳慧玲日昨借議會定期會時段,請縣政府捍衛澎湖漁業,並採取法律手段,遏止不法行為未獲正面回應,將正式函文要求縣府積極處理。
陳慧玲表示所謂「冰卷」在澎湖人的認知即是澎湖水晶小卷的一般通稱,「澎湖」兩字雖然不是任何商品的專用權,但卻是地域性的專屬用詞,廠商不能用永和豆漿、南部粽、北部粽來比擬。陳慧玲強調,經她諮詢高雄前鎮漁港漁業專家,台灣海峽並非魷魚產地,影片中的船隻也疑似非台灣漁船;她也認為並非在台灣海峽捕獲的海產物就能稱為「澎湖海產」,且一般人也不易分辨同屬軟體動物之頭足綱管魷目的魷魚和小管如何分辦,因此該公司之廣告影片稱銷售產品為「澎湖冰卷」明顯已有魚目混珠誤導消費者之實。
陳慧玲指出凡在澎湖當地進行加工、製造或包裝的產品,不論其原料來從那裡進口皆可稱為澎湖產品;由澎湖漁船在澎湖海域捕獲的漁貨,不論在何處靠港都能稱為澎湖海產,那是不用廣告都會有固定銷路的。但不是澎湖漁船又不在澎湖海域作業,卻以一般人認知的澎湖小管類產品名稱來銷售,顯然就是欺騙,事後還強詞奪理令人難以忍受。
陳慧玲辦公室法律顧問律師桂祥晟說:事業對於載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如有違反,事業及廣告商應賠償消費者最高三倍的損害賠償,公平交易委員會並得處罰2500萬元罰鍰,命事業更正或停止銷售。桂祥晟強調,有關廠商透過電視購物台販售「澎湖冰卷」,業據廠商自承並非在澎湖當地加工、製造,其廣告中以「澎湖冰卷」作為商品名稱,應屬引人錯誤之表徵,涉犯公平交易法。
陳慧玲今日去函縣政府建請縣府為捍衛澎湖漁業,拿出應有的態度採取法律手段,遏止不法行為,並去函其他縣市,導正視聽,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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