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浩鼎案,繼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判無罪後,浩鼎董事長等5名高層,地院一審也判決無罪。
#通通無罪 #生技產業可望一掃陰霾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MoneyDJ理財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浩鼎 (4174) 乳癌新藥解盲未過關,也就是OBI-822這支乳癌新藥因為主要療效指標並未呈現統計學上顯著意義,這樣的結果嚴重衝擊股價表現,昨天開盤跳空躺平一路跌停鎖死在613元,終場成交239張,跌停委賣張數仍高掛近2萬張。市值一天就蒸發掉116億元,更拖累其他生技類股,不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在昨...
浩鼎董事長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作者: 吳景欽 (台灣永社常務理事、台灣陪審團協會常務理事。專長領域:刑事法、犯罪學。)
關於貪污犯罪,尤其是政治人物或高層公務員的犯罪,既受到各界矚目,亦成為檢察官宣示掃除黑金的重要指標。惟由於法條的不夠明確,就常形成相類似案件,卻因法官不同的歧異對待,或者同一案件,在數次發回更審過程中,致有不同的判決結果。而近來判決確定的高志鵬案及一審判決的翁啟惠案,正反應出如此的司法大問題。
立委高志鵬因涉嫌為私人公司說項,以先租後買的方式來取得國有非公用地,並因此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經更二審判決有罪後,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於職務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惟就民意代表來說,並無具體的法定職權,故其職務行為到底為何,就易產生爭議,尤其最高法院於扁案所創造出,極為空泛與不明確的實質影響力說後,對於民意代表受到私人請託或遊說法案之通過,都會被納入職務行為的範疇。若因此收受政治獻金,不論數目多寡,都可能被認定具有貪污對價,致陷入長期訴訟,甚至鋃鐺入獄。惟於高志鵬案裡,雖以職務行為受賄罪起訴,之後卻變更法條為圖利罪。這就讓人質疑,檢察官是否是在自己都無把握的情況下起訴?
而因立委並無具體職務職權,若有涉及關說且因此讓私人得利,不論有無收受利益,都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裡第6條第1項第5款,即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惟此罪之成立,於主觀上,必須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於客觀上,還必須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才足以成罪。
故以高志鵬案來說,是否有以自己的立委身份來對行政機關施壓,恐不能僅以理所當然的想像或證人的片面之詞為斷,而須要有實質的證據為依歸。且關於國有非公用土地的先租後買,即便有疑義,卻不能因此論斷被告屬明知違背法令的故意。更重要的是,此案所涉的國有土地,最終並無移轉給私人,在圖利罪不罰未遂下,能否稱有人得利,實更成疑問。故僅以50萬政治獻金,即與立委的常態服務相連結,並因此認為成立圖利罪,既有違罪刑法定,也使便民與圖利的界限趨於模糊,致使民意代表動輒得咎。
而就翁啟惠擔任中研院長期間,因技術移轉所涉及的貪瀆問題(筆者曾撰文預測此案的結果:翁啟惠的有罪無罪之間),就合意期約賄賂的部分,檢察官雖提出諸多翁啟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間的電子郵件,但這些都屬傳聞證據,除非具有極高的可信性與必要性,否則,是不能成為法庭的證據。就算勉強認為有證據能力,但這些郵件,若僅是斷簡殘篇之結果,就可能是偵查者的恣意選擇,既無法證明有合意或期約賄賂的情事,也無法達於超越合理懷疑的有罪證明程度,基於罪疑惟輕判以無罪,實理所當然。
其次,於公務員受賄罪裡,最難證明者,即是職務行為與收受金錢或利益間的對價關係。最高法院雖曾強調,對價關係,應就職務行為之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之關係、賄賂之種類、價額、贈與之時間等客觀情形加以審酌,不可僅以交付之財物名義為贈與或政治獻金,即謂與職務無關而無對價關係。惟如此的認定基準,仍屬於一種綜合性的判斷,實趨於模糊與不確定,也代表檢察官的舉證責任與能力,得更為堅實才行。
惟檢察官雖然指證歷歷,認為這就是行賄之事實,但於法庭之上,不是靠經驗法則的猜測,更不是理所當然的想像,而是要有證據。惜檢察官一直無法證明,此等股票到底是貪污對價,還是翁以自己的技術且以創始人身份所取得之報酬、抑或是借貸。這同樣也無法達於超越合理懷疑的有罪程度,致得判處無罪。
於未來,檢察官雖必上訴,但除非有更多強而有力的證據,否則,有很高的機率,第二審亦會判無罪,並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不得上訴而終結。若果如此,勢得立即檢討檢察官於涉及高度科學專業的訴追能力之不足,更得對濫權訴追進行究責。
浩鼎董事長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作者: 吳景欽 (台灣永社常務理事、台灣陪審團協會常務理事。專長領域:刑事法、犯罪學。)
關於貪污犯罪,尤其是政治人物或高層公務員的犯罪,既受到各界矚目,亦成為檢察官宣示掃除黑金的重要指標。惟由於法條的不夠明確,就常形成相類似案件,卻因法官不同的歧異對待,或者同一案件,在數次發回更審過程中,致有不同的判決結果。而近來判決確定的高志鵬案及一審判決的翁啟惠案,正反應出如此的司法大問題。
立委高志鵬因涉嫌為私人公司說項,以先租後買的方式來取得國有非公用地,並因此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經更二審判決有罪後,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於職務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惟就民意代表來說,並無具體的法定職權,故其職務行為到底為何,就易產生爭議,尤其最高法院於扁案所創造出,極為空泛與不明確的實質影響力說後,對於民意代表受到私人請託或遊說法案之通過,都會被納入職務行為的範疇。若因此收受政治獻金,不論數目多寡,都可能被認定具有貪污對價,致陷入長期訴訟,甚至鋃鐺入獄。惟於高志鵬案裡,雖以職務行為受賄罪起訴,之後卻變更法條為圖利罪。這就讓人質疑,檢察官是否是在自己都無把握的情況下起訴?
而因立委並無具體職務職權,若有涉及關說且因此讓私人得利,不論有無收受利益,都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裡第6條第1項第5款,即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惟此罪之成立,於主觀上,必須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於客觀上,還必須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才足以成罪。
故以高志鵬案來說,是否有以自己的立委身份來對行政機關施壓,恐不能僅以理所當然的想像或證人的片面之詞為斷,而須要有實質的證據為依歸。且關於國有非公用土地的先租後買,即便有疑義,卻不能因此論斷被告屬明知違背法令的故意。更重要的是,此案所涉的國有土地,最終並無移轉給私人,在圖利罪不罰未遂下,能否稱有人得利,實更成疑問。故僅以50萬政治獻金,即與立委的常態服務相連結,並因此認為成立圖利罪,既有違罪刑法定,也使便民與圖利的界限趨於模糊,致使民意代表動輒得咎。
而就翁啟惠擔任中研院長期間,因技術移轉所涉及的貪瀆問題(筆者曾撰文預測此案的結果:翁啟惠的有罪無罪之間),就合意期約賄賂的部分,檢察官雖提出諸多翁啟惠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間的電子郵件,但這些都屬傳聞證據,除非具有極高的可信性與必要性,否則,是不能成為法庭的證據。就算勉強認為有證據能力,但這些郵件,若僅是斷簡殘篇之結果,就可能是偵查者的恣意選擇,既無法證明有合意或期約賄賂的情事,也無法達於超越合理懷疑的有罪證明程度,基於罪疑惟輕判以無罪,實理所當然。
其次,於公務員受賄罪裡,最難證明者,即是職務行為與收受金錢或利益間的對價關係。最高法院雖曾強調,對價關係,應就職務行為之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之關係、賄賂之種類、價額、贈與之時間等客觀情形加以審酌,不可僅以交付之財物名義為贈與或政治獻金,即謂與職務無關而無對價關係。惟如此的認定基準,仍屬於一種綜合性的判斷,實趨於模糊與不確定,也代表檢察官的舉證責任與能力,得更為堅實才行。
惟檢察官雖然指證歷歷,認為這就是行賄之事實,但於法庭之上,不是靠經驗法則的猜測,更不是理所當然的想像,而是要有證據。惜檢察官一直無法證明,此等股票到底是貪污對價,還是翁以自己的技術且以創始人身份所取得之報酬、抑或是借貸。這同樣也無法達於超越合理懷疑的有罪程度,致得判處無罪。
於未來,檢察官雖必上訴,但除非有更多強而有力的證據,否則,有很高的機率,第二審亦會判無罪,並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不得上訴而終結。若果如此,勢得立即檢討檢察官於涉及高度科學專業的訴追能力之不足,更得對濫權訴追進行究責。
浩鼎董事長 在 MoneyDJ理財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浩鼎 (4174) 乳癌新藥解盲未過關,也就是OBI-822這支乳癌新藥因為主要療效指標並未呈現統計學上顯著意義,這樣的結果嚴重衝擊股價表現,昨天開盤跳空躺平一路跌停鎖死在613元,終場成交239張,跌停委賣張數仍高掛近2萬張。市值一天就蒸發掉116億元,更拖累其他生技類股,不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在昨天下午的法說會面對現場爆滿的法人表示自已心中沒有股價,但為了維持營運的穩定性,大股東們將會商議買進自家股票事宜,不過公司也不會實施庫藏股制。法人表示,昨日浩鼎法說肯定OBI-822的臨床療效,市場是否會買單還有待觀察,若是以昨日收盤還有將近兩萬張賣單排隊等著要出售的情形來看,短期內跌勢將不會結束,不過,也不至於出現當年基亞的暴跌行情。但至少在昨天生技股(OTC41)還是成為重災區,新藥族群中還有中裕(4147)也是跳空跌停開出,賣壓沉重,永昕(4726) 、健亞 (4130) 也加入跌停行列,智擎 (4162) 重挫近6%。
電子股的重頭戲世界通訊大展MWC開展倒數計時,非蘋陣營三星、宏達電 (2498) 、LG等大廠皆秀出新品,相關手機供應鏈股價受到激勵,三星供應鏈的閎暉 (3311) 一度漲停,宏達電供應鏈的位速 (3508) 漲幅則逾2%,反倒是宏達電本身翻黑壓回近2%。面板龍頭群創(3481)在6月股東會將改選董監事,由於董事長段行建可能退休,傳出總經理王志超接任董座呼聲高,不過籌碼面群創持續遭外資大手筆調節,昨天下跌1.42%。鴻海(2317)爭取入主夏普已到最後一週,預計這個禮拜四25日就會有結果,市場屏息以待,股價平淡收在平盤。股后漢微科(3658)昨天下跌3.43%、以817元收在月線之下,由於來勢洶洶的第三高價股浩鼎(4174)股價因新藥解盲失敗而出現跌停收613元,漢微科的股后寶座暫時不會受到威脅,只是股王大立光(3008)近期因傳出部份iPhone7照相鏡頭鏡片將由5P升級至6P利多消息帶動,股價再度回升至2,500元之上,雙方價差已越拉越大。美商應材(AMAT.US)在法說會中釋出成功切入電子束檢測市場訊息,摩根大通證券等外資法人昨日指出,台積電光學散射校正(CDU)已開始採用應材Pro-Vision,使得漢微科eP4屈居下風,由於競爭加劇,漢微科70%高毛利率將面臨保衛戰。連接器廠長盛 (3492) 及矽瑪 (3511) 因1月合併營收表現出色,近期股價連番大漲,昨天在買盤力挺下,長盛及矽瑪盤中均強攻漲停板,其中長盛更以漲停價47.9元作收,創下上櫃以來新高價。工業電腦族群今年大多有雙位數成長展望,並且結合智能化、物聯網市場,在連年成長當中無形造就一股新的成長生命力,歷年又有高配息政策支持,成為電子業中進可攻退可守,股價、股息雙頭賺的新標竿,振樺電(8114)昨日小漲0.65%收155.5元、廣積(8050)上漲3.07%收53.7元,漲幅遠比大盤強勢。大宇資(6111)在台北國際電玩展展出八款遊戲,今年規畫將推出6~8款遊戲,董事長凃俊光去年底曾表示「2016年的營收、獲利均會優於2015」。也因今年前景看好,大宇資昨日攻上漲停,以117元作收,成交張數2,131張。朋程(8255)目前的產品100%應用在車用市場,儘管車用倒車影像尚未大量出貨,但因為本益比遠低於同致,吸引買盤卡位,昨日更以大漲8.3%、137元作收,創近20個月新高。
國際油價反彈,加上東北亞輕油裂解進入歲修旺季,塑化報價反彈,SM概念股成為昨天塑化股領漲指標,台苯 (1310) 收盤大漲4.68%,國喬 (1312) 漲幅為1.85%。
長榮集團發生接班風暴,外界認為,長榮航(2618)擬現金增資4億股,張國煒可能會趁機加碼,以拉高可掌控的持股,股價收盤收高4.61%。
其他焦點股金居(8358)1月營收3.66億元,月增1.46%,年增6.53%,連續5個月優於前一年同期,在營運逐漸顯現轉機之下,昨日股價漲停並重返票面,收盤價10.3元創9個多月新高。彰源(2030)受惠於農曆年後出貨大增,激勵昨日股價上揚,盤中最高曾經漲停來到10.50元,終場收盤價10.00元,單日漲幅4.60%,成交量1,392張。如興(4414)與玖地合併案儘管因現金增資延後,不過本業合作關係持續進行,讓營運仍有成長表現,加上特定買盤看好雙方合併案持續低檔承接,股價2月以來緩步走揚,至昨日已放量重新站上21元,終場收21.2元,突破前波高點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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