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材收費訂上限行不通,9月1日起台灣改採 #醫療院所收費極端值管理,健保署副組長黃兆杰表示,「根據各醫學會所訂定的極端值,8月24號已發文給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希望檢視他們的收費標準。」相關單位須在9月底前改善,未來不排除研擬條款針對未配合的單位 #進行懲處。
健保署說明未來管理方式,採醫療院所「#收費百分位」的概念,若以同樣醫材在所有醫療院的收費從低到高排到100,若設定好此百分位門檻,超過就視為極端值。
目前已訂出 #7大類醫材 :包括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部整脈消融導管、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等,都改以 #費用極端值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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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的前一天有正式公告,但健保署決定「不需要特別向媒體發布」,因為根據健保署長李柏璋:「整個流程都跟相關醫學會談很久,所有內容都是醫學會同意概念才來執行。」
「有跟醫界討論,讓他們都能夠接受,不是突然跑出來」
#都能接受就不會看到這篇貼文了啦
😡賤保渣男毫無信用,自費醫材上限,本宣布說無限期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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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連帶受影響😥😥😥😡賤保渣男毫無信用,自費醫材上限,本宣布說無限期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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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腦引流管自費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六月份時,健保署希望將八大類「健保部分給付」民眾自付差額的醫材,訂出收費上限。政策立意良善,但缺乏公開對外溝通機制,且由於醫療涉及專業性高,一般民眾平常難以接觸,對醫材價錢也比較沒有概念,將每一項品項都設最高上限,是希望能替民眾把關,不要讓能夠議價的醫療機構,制定不合理的價錢,導致民眾權益受損。但因當時健保署並沒有向民眾說明清楚,引發社會輿論與醫界的強烈反彈。
隨後,健保署也提出修正方案,不訂定自付差額醫材的收費上限,改由各醫學會直接輔導超出銷售價格極端值的院所。健保署表示,從今天開始有一個月勸導期,輔導醫院改善,除了「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外,包括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不整脈消融導管、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等七大類醫材,都將改以院所費用極端值管理。
事實上,這件事情和自由市場有關,很多的醫材來源不同,有的來自台廠,有的來自原廠,而這次被納入的七大類醫材幾乎都是來自原廠,價格透明化雖然是必要的,但健保署除為全民把關價錢合理外,更需要為安全性和品質把關,有明確的品質和效果,才更能明確衡量醫材合理的價格。
今天開始為期一個月勸導期,我們的執政黨似乎已經忘了他的口號:最會溝通的黨,已經變成一黨說了算的執政黨。在此,壁如有兩點提醒:
第一,醫學會在直接輔導超出銷售價格極端值的院所時,要特別注重品質管理,醫材的品質很重要,絕對不能打折扣!
第二,針對健保署,要持續的強化自費醫材比價網站的資訊,在醫學會的部分,也希望能夠即時的上網公布各項自費醫材的極端值,最低價和最高價,建立公開透明的比價平台。
水腦引流管自費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完全外行且從來沒有任何涉獵,到目前為止看到的評論都是非常負面,我覺得有理。不過不同意見,我也覺得不是完全沒道理。
#勿戰
好像很多人都誤會了
健保醫材差額給付制度的提出
當初就是為了讓民眾有機會使用高價醫材
因為健保沒辦法全部給付
所以健保出一部分錢
民眾自己也出一點
現在訂出差額給付上限
是讓不同醫療院所都有的「同一種醫材」
民眾自費的部分價差不會太大
如果要拿車子比喻
應該是說讓民眾在不同通路買同一款車
價差不會太大
因為現在的現象是
ABC醫院都有進某款醫材
但扣掉健保給付後
民眾需要自費的價錢可以差距到數十倍
這次的規定只是想要減少這樣的差距
健保法規就有以下內容:
(一) 自付差額品項收載後2年內暫不訂定差額上限,但自付差額品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保險人得訂定差額上限:
1.自付差額與其給付上限相差太大。
2.同功能類別品項於各院所間自付差額額度相差太大。
3.自付差額品項之價格(給付上限與自付差額之總合)明顯高出國際價格。
4.其他民眾反映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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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
楊惠君
【今夕是何夕...】
醫材差額給付項目訂上限這件事,不是今天健保署天外飛來一筆,這事談了10幾年了,當年在野黨(如今完全執政黨)立委、民間團體、甚至一些醫學會的醫師代表都支持。健保署「研究」和「共識」了10幾年...,終於推出,結果,一片噓聲..
裡面有幾個誤會
#這不是自費醫材上限是差額給付項目上限
不知為何連醫界和醫界出身的民代也誤會,這不是要把自費醫材定天花板,是健保「差額給付」項目訂出上限。健保開放差額給付的醫材,只有 八大類: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淺股動脈狹窄塗藥裝置、冠狀動脈塗藥支架、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複雜性心臟部整脈消融導管、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
主要就集中在眼科、骨科和心臟科。全自費該不該規範、醫療巿場該不該放任自由巿場決定,就是一個可以申論的議題。但就健保經管全民的保費,在其給付項目的範圍內,訂定相關給付規範,並沒有逾權。
#這是分類訂出各類上限價格不是統一上限價
納入健保差額給付的醫材,都有可以解決該基本功能之用的醫材,但醫技產業不斷推出相關的「進階款」或「改版款」,如果以汽車相比,4顆氣囊變6顆、倒車雷達警示變螢幕顯示...,安全和效果有沒有提升,有些有,有些,還是問號。
但一直以來,同一類型的醫材,訂價差異極混亂,不是1倍、2倍,甚至是數10倍,這裡不是指A款和A PLUS款的差別,就是同樣類型的A款就相差數10倍。
價格開放透明當然好,病人也要學著聰明比價固然沒錯。但你或你的親人,心肌梗塞送急診,立刻要做支架,問妳要不要選好一點的?當下你怎麼選?
更詭譎的是,這些同類醫材的巨大差異,往往與醫療院所品質沒有正相關,以連結附上的當年蘋果的調查,同一款的塗藥支架台中澄清醫院是三總的近3倍。即便不去比較哪家醫院的治療成果較佳,但這樣紊亂的結果,還可能造成,偏遠地區醫材費用更(超)高,這些地區醫療資源少、選擇少,卻又可能是經濟狀況較差,結果卻要負擔更高的購買價,這樣合理嗎?
#自費和差額負擔減少會不會損及醫師的收入
醫材商和藥廠沒有聲音,倒是醫師有質疑,蠻讓人吃驚。而醫界唯一公然支持的竟是(被認為規模小、議價空間小、成本可能較高)、出身基層醫療協會的謝武吉。
很多醫師對於健保給付規範的質疑,指向健保署的政策制定,但這些都是各專科醫學會代表參與訂出的標準。
而且被忽略的是, 這是我認為這次蠻進步的一個做法,把臨床效果跟差額給付的比例連動, 效果越好的自付額的比例越少, 更確立 有效的購買、也給民眾對效果有具體依據判斷。
過度強化自費項目,最大的犧牲者是沒有自費項目的科別,像兒科,病人一年一年少,雖然健保加成,但不要說差額給付醫材,連許多救命醫材都沒有廠商進口,連進藥都要自己跑流程,這些科別只會更被凸顯「沒錢途」、更被弱化。該督促健保的是,如何透過合理的給付分配,平衡科別的生態,讓醫療人員基本的收入更合理、更有保障,更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