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申報期限展延】
為防止群聚感染風險,與大家同心防疫
水污費申報等期限因應調整囉~
😊與您共體時艱,環保署調整 #水污染相關業務之辦理方式 ,如環保許可證照屆期的展延、定期檢測申報無法執行或查驗作業無法現勘等,因應防疫辦理原則,讓大家能更安心舒心地進行水污染防治工作
#重點調整項目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許可證(文件)
✅ 定期檢測申報
✅ 水污費申報及繳費時間
✅ 其他事項
水污染防治工作感謝有你
環保署展延各項申報期限
與您一起安心度過疫情💪
#水污染防治
#期限展延 #安心防疫
---
#環保署 IG 各種有趣實用資訊🇹🇼
按下追蹤不錯過!👉 https://www.instagram.com/epa.tw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退輔會早年為了安置許多在台灣的榮民,實施了一些政策及土地運用方式,例如安置措施及農場就業機會。現在時空環境很不一樣,未來我們要善加利用國家資產,一方面確實照顧榮民,另方面在資產運用上又對國家最有效益,這是我們在整體改革和規劃上應該思考的問題。 ▶花蓮縣有兩個比較大的案例,一個是壽豐自費...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化畜牧糞尿為資源再利用 沼液沼渣還肥於田!
【愛水大聯盟🤝養豬業廢水管理計畫】
「豬豬雖然可愛,但還是要維護生態🌏」
知道各位愛水寶寶,一直有在關注水污染的問題
據調查資料顯示,全國養豬畜牧場有7,241家,飼養200頭以下的養豬場占全國養豬場46.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基於小型養豬場常發生未經處理廢水排放而污染水體的情形,
水溝的臭味常受民眾陳情並影響生活環境😓
考量飼養200頭以下的養豬場,多為小農,因此需小型畜牧場提出比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較為簡單、簡要的計畫文件—廢水管理計畫,來作為管理依據,務求維護河川品質
----------------------------------------------------------------------------
🔔提報廢水管理計畫期限:
📣既設豬場(100~199頭):108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核准
📣既設豬場(20~99頭):109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核准
📣新設豬場(100~199頭):設立前提出
愛水寶寶們的心聲,由我們來執行
為了臺灣的優良水質,一同努力吧! 😚
#環保署 #養豬業廢水管理計畫 #豬豬雖然可愛 #愛水寶寶
更多相關辦法請看👇
https://water.epa.gov.tw/Page2_9.aspx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在 褚春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8年7月16日大新路938巷排水溝污染排放案
日前民眾於 #108年6月22日大新路938巷排水溝污染排放案 反應排水溝出現異常漂浮物且散發臭味,接獲告知後,立即通報環保局,並且會同前往巡查污染狀況與來源。然而,昨日(7/15)仍獲民眾反應,持續有排放污廢水情形,對此,春來服務團隊,持續追查通報。
經環保局稽查,有關蘆竹區大新路938巷水溝異味一案,結果如下:
1.本案查108年6月22日至陳情地點勘查,該場為坤勝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廢水貯留許可文件,稽查時發現該場將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續流至廢水收集坑,最後流至灌溉溝渠,未依貯留許可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限期於108年7月14日17時前完成改善在案。合先敘明。
2.於(7/15)前往該畜牧場複查仍有排放廢污水之情事,發現該場將清洗豬舍廢水排至場外溝渠,續流至廢水收集坑,溢流至周圍土地上,最後流至灌溉溝渠,未依貯留許可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並限期至108年7月28日17時前完成改善。
3.本案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規定,限期該業者向本局提出排放許可證申請,倘該業者未依規定向本局申請,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對此,春來,鄭重呼籲莫貪一時方便,存僥倖偷排心態,造成環境污染危害,影響他人生活品質。對此,感謝熱心民眾的反應及相關單位即時協助巡查處理!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口頭質詢─
▶退輔會早年為了安置許多在台灣的榮民,實施了一些政策及土地運用方式,例如安置措施及農場就業機會。現在時空環境很不一樣,未來我們要善加利用國家資產,一方面確實照顧榮民,另方面在資產運用上又對國家最有效益,這是我們在整體改革和規劃上應該思考的問題。
▶花蓮縣有兩個比較大的案例,一個是壽豐自費安養中心,早期有很多榮民以自費在那裡居住,直到近年才移出。主要是人數減少,花錢改善舊設施,已不符經濟效益。你們是主張繼續放在退輔會底下去活化?還是要交回國產署去進行整體國家資產的活化運用?
趙處長秋瀛:我們希望無償釋出給國家國產署使用。退輔會長年的政策就是如果國家需要,我們願意把這塊地交給國產署,透過國產署召集會議進行三方或四方現況點交,不過此案花蓮縣政府的意願和態度是最重要的因素,因為他們認為東華大學城有幾塊特定地有活用,所以目前暫時沒有進度。我們甚至主動把台東太平分部釋出給台東縣政府的案子轉給花蓮縣政府參考。
▶這塊地閒置在那裡也不是辦法,在資源的配置上應該開放,讓非榮民的民眾也可以自費或是透過社會處安置,來妥善運用這個空間。同時台灣還有許多弱勢團體在尋求完整的社福用地,例如門諾醫院就計畫成立自閉症兒童照顧中心,東部地區也的確適合作為特殊需求的安置或療養的環境。要如何妥善運用應該不是退輔會一個單位的問題,也不是地方政府意願的問題,還涉及到衛福部及國家資產活化的政策問題。本席希望能交由跨部會作些專案,必要時引進民間資源作BOT、ROT等等各種不同的方案,儘快有一些進度。再者,我希望這塊地維持社福或弱勢照顧的用途,不要輕易轉換成商業或旅遊用途,維持它的原始用途及土地的完整性,希望退輔會在處理過程能特別注意。
▶關於農場的土地運用,退輔會和台糖在花蓮是除了國防部以外的最大地主,你們身為大地主,對於土地運用應該配合國家整體政策。目前花蓮是全台有機耕作面積最大的縣市,占全台灣的四分之一,但是我們還有空間和機會讓它做得更大更好,因為花蓮擁有獨特的天然條件環境,包括獨立的水源、相對不受污染的灌溉空間及土地運用模式。退輔會的土地面積夠大,所以更適合作有機耕作,因為比起小面積農地切割處理,任何一塊農地都有可能被隔壁農地所污染。長良有機專區對外放租,就做得很成功,但本席更期待的是我推動多年的有機農業研究中心,它可以推動有機施肥、有機天然災害的防治、東部地區原生種植物尤其是原住民傳統植物的研究和推廣。前任主委董主委也承諾要配合國家政策,往這個方向做努力,但是在他卸任前,這個案子就中斷了。原來已經跟農委會談妥由花蓮農改場設置有機農業研究中心,預算也編列了,要如何延續這樣具有多重價值、對地方農業有助益,甚至還可輔導原住民就業的案子,尤其花蓮職業軍人中原住民的比例特別高,如果他們能有在地就業的機會,收入有適度的保障,我相信這應該是讓更多原住民願意進入軍隊體系的極佳誘因,不只保障他們日後的生活,而且能夠回到原鄉,所從事的農業也符合傳統及文化的傳承,因此政府應盡力來協助與配合。
楊處長駕人:基於公務需求和地方需求,我們是非常贊成這個案子。農改場和我們有兩次會勘,我們也希望將來4到9年的退伍軍人能優先去受訓,取得有機認證和技術,對當地農產品經濟作物或是將來就業環境的提升都有助益。因此我們是很積極和農改場合作,這個案子我們希望很快就撥用,已經確定要給他們完完整整的一塊9.28公頃,且農改場會設一個隔離帶,以保障有機示範園區的空氣和水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