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巴毛(陳宇安律師)又造謠說我書狀寫注音符號啊?
其實我還寫過英文、拉丁文(引用古法諺時),
寫注音符號有什麼了不起的?
從來沒有一個官司,是因為寫注音符號輸掉的,
但因為沒有委任上訴失敗的,倒是發生過!
我不知道她講注音符號幹嘛?
「委任狀」比「注音符號」重要多了⋯⋯
一個判決數還是0就出書教你怎麼防小人的律師,
一個還在實習就接受媒體訪問的律師,
(有人會訪問實習醫師嗎?到底有多想紅啊?)
一個還沒實習結束就跟指導律師起衝突的律師,
一個沒打過行政訴訟就嗆人家行政法不好的律師,
一個沒打過勞工訴訟
就嗆某位勞工訴訟經驗超過70件的律師,
辯不過只能嘲笑對方粉絲人數少的律師,
到現在訴訟判決數還沒超過20件,
嗆過的律師可能已經超過10個,
這樣的超前布署,我是很佩服的⋯⋯
對了別看她網路上這麼兇,
開庭時她超安靜的,不知道在害羞什麼?
對於法官丟的球,她其實沒有接得很好,
還要法官carry (法官是保母嗎?)
所以呢!那個落差是很大的⋯⋯
#案件經驗不到20件但氣勢看起來有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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