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 第111期(2021,9)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法律明確性原則」作為審查基準
──由釋字第804號解釋回觀釋字第777號解釋/吳信華
🎯民事訴訟與遺產稅協力義務的履行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12號判決簡析/黃士洲
🎯分包商與主承攬商之關係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041號民事判決評析/黃立
🎯保全原因之釋明
──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353號民事裁定/姜世明
🎯決議、協議與契約之辨
──評析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重上更一字第4號民事判決/王文宇
🎯傷害或妨害行動自由致死的論罪難題
──評最高法院 110年度台上字第151號刑事判決及歷審見解/許恒達
【月旦時論】
🔸被告對第一審刑事判決提起一部上訴之實務研析
──兼及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與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426號刑事裁定之適用/楊智守
【智匯觀點】
✒未受民法第340條抵銷限制之適格主動債權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576號判決評釋/連哲輝
【司律評台】
◾併執行徒刑之假釋與累犯構成要件
──兼評釋字第775號解釋/陳松檀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
Google與Oracle間著作權訴訟的介紹與啟發/吳尚昆
【實務法學】
📃縱約定不物調,就超過常態性波動範圍仍可適用情事變更
(106台上2032)/曾品傑
【法苑、法觀】
◾小劉挨告記/施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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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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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實務選編】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曾品傑教授主編
本期共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首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揭櫫,債務人明知其財產不足清償一切債務,仍對數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債權,致債務人已無資力或資力不足者,倘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其他債權人即得依民法第244條第2項規定,訴請法院撤銷之。其次,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07號判決指出,若特定當事人間以不動產為標的所訂立之債權契約,其目的隱含使其一方繼續占有該不動產,並由當事人依約交付使用,其事實為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縱未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不妨在具備使第三人知悉該狀態之公示作用,與不動產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之效果等量齊觀時,使該債權契約對於受讓之第三人繼續存在。末者,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3號判決表示,基於現代建築技術得藉由整修工程使建築物長久屹立,法院依民法第833條之1酌定地上權存續期間時,尤不應僅考慮建築物之使用年限,致未能兼顧土地所有權人就土地之完整利用。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本人得否授與代理人同時兼有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之代理權?
✏醫療侵權行為之過失,得否僅憑依循醫療常規而為判斷?
✏契約終止之類型及其差異為何?
✏債務人倘向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其他債權人得否以詐害債權為由訴請撤銷之?
✏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當事人間存有以不動產為標的之債權契約者,是否受該債權契約拘束?
✏增建建物在何種情形下,得為獨立之所有權客體?
✏法院因當事人之請求,訂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或終止地上權時,應斟酌何等事項?
✏企業集團內之他公司對勞工有人事管理決策權,得否單課予簽約之法人負雇主責任,而認其餘企業集團之法人無勞基法之適用?
✏操縱市場之損害賠償金額應如何計算?
✏破產管理人得否以市價變賣之方式拍賣破產財團之財產?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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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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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傑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以及台灣神學院舊約學教授曾宗盛牧師、政大心理系李怡青副教授、音樂創作者朱約信先生共同與會。
曾品傑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以及台灣神學院舊約學教授曾宗盛牧師、政大心理系李怡青副教授、音樂創作者朱約信先生共同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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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時間:2018年3月9日(五)下午2:00-4:00地點:中選會 曾品傑 教授意見書:http://bit.ly/2Djr9FS✨認同請分享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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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苗博雅)
【第四場次】107/11/15(四)15:30-16:30
正方:黃國昌/反方:曾品傑
公視直播:https://bit.ly/2RQ9LAa
黃國昌簡介:新北市汐止人,曾任律師、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法學教授等職。現任時代力
量黨主席、第九任立法委員(新北市第十二選區)。
曾品傑簡介:國立中正大學教授兼法學院副院長、財法系系主任。專長:消費者保護法、
性別平等法制、民事法(契約法、侵權法、物權法、身分法)、不動產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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