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七等、聘用六等
職系:無
名額:正取27人、候補54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20-基隆市,26-宜蘭縣,30-新竹市,50-彰化縣,61-嘉義縣,72-臺南市,82-高雄市,88-澎湖縣,89-金門縣,90-屏東縣,95-臺東縣,97-花蓮縣,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09/09/24~109/10/23
資格條件:
一、詳如「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09年聘用及約僱海洋保育巡查員甄試簡章」。
二、甄試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網站(https://www.oca.gov.tw)徵才公告項下自行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三、聘用六等280薪點者,月支報酬為34,916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協調及執行區域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擱淺救援相關工作及樣本蒐集。
二、辦理、聯繫及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巡查。
三、辦理及聯繫離岸風電鯨豚觀察員工作查核。
四、辦理規劃與推動區域釣點巡查、資料回報及分析。
五、辦理海洋環境及污染(含廢棄物)案件巡查、處理及聯繫清理。
六、執行海洋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協助海域水質檢驗。
七、推廣環保艦隊及潛海戰將,海洋污染違規案件及突發狀況處理。
八、海洋保護區(含潛在)之紀錄、調查、評估、監測及巡查。
九、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成果統計、相關設施維護及管理。
十、海洋保育教育推廣及志工管理。
十一、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海岸環境清理及海洋保育事務。
十二、出海紀錄海洋廢棄物、觀察漁業混獲及其資料分析。
十三、其他交辦之海洋保育事項。
海洋保育巡查員工作內容詳如甄試簡章附表2。
工作地址:
報考人自行選擇之報考區域,詳如甄試簡章附表1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網站(http://www.oca.gov.tw)徵才公告項下自行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日期:自109年9月24日起至10月23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郵寄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
四、報名郵寄地點:報考人應於109年10月23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郵遞區號:806)「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聘用及約僱海洋保育巡查員甄試委員會試務組收」,如非以限時掛號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報考人自負。
新竹市教甄簡章 在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公告轉知】
👉毒品防制基金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08/03/14~108/03/20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年滿十八歲以上(民國90年03月20日以前出生)役畢或無兵役義務。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四)品操素行良好。 (五)須能配合業務調整。 (六)具有公務機關行政服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監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六 )薪資:學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3,046元支給工作酬金;碩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4,916元支給工作酬金。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如有意願者,請於108年03月14日起至03月2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監收文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詳閱簡章),以掛號郵寄本監教化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字樣。報名簡歷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 scp.moj.gov.tw/)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寄本監教化科索取報名表件。 (二)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疑問,請洽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教化科龔小姐,電話:03-5258749。
新竹市教甄簡章 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及電子研究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3年璞玉圓夢計畫創作基金甄選
103 年璞玉圓夢計畫
報名表請參http://infonews.nctu.edu.tw/editor/post_content.php?id=20140600272&typename=活動公告
一、活動目的:
具藝術潛能及創作熱情之青年是藝壇璞玉。為持續其創作動能,特舉辦本選拔獎助活動,提供藝術創作基金。以扶植藝術人才,圓其創作夢想。
歷屆得主藝術創作拍賣所得部分回饋圓夢基金,透過本計畫的持續推動,凝聚成為一個在藝術創作的道路上,互相提攜的圓夢家族。
鼓勵西畫藝術評論書寫,提升藝壇論述能力,深入剖析璞玉新秀畫家之創作,相互激盪以更多元完整的表現本基金會所扶植新秀藝術家之創作。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文化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鴻梅教育基金會
三、辦理方式:
(一)徵件:
1.對象:18歲(85年次)至35歲(68年次)就讀或居住於北部九縣市(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之藝術創作者及評論者。
2.徵件類別:西畫。
藝術評論
(二)評審:邀集專業評審進行評選,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創作熱情及藝術評論能力,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各5名為104年度本基金會璞玉圓夢基金得主。
前項西畫類名額保留1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103年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前3名得獎者。(應依徵件簡章規定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查)
(三)撥款方式:
西畫類: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每年分1月、7月2次撥付。
藝術評論類:每篇2萬元獎金。104年2月撥付
(四)權利與義務:
1.本基金會為獎勵新秀發揮長才持續創作,定期撥付創作基金至得獎者帳戶,並籌劃次年度新銳創作聯展,提供平台讓得獎者有發表並交流創作之機會。
2.璞玉圓夢創作基金得主應於6月及12月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若未於6月底前提出期中創作成果,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方撥付第二期款。
3. 璞玉圓夢創作基金得主獲獎勵滿1年後,應提供10件作品參與次年度新銳創作聯展(至少3件作品係因獲本圓夢基金獎助期間之創作),並提供1件作品參加拍賣會,依拍賣所得或本獎勵金20%回饋本會作為下年度之創作基金。
4.藝評類創作基金得主之評論,應提供本計畫103年璞玉圓夢計畫創作基金得主新銳創作聯展使用。
5. 獲獎勵者應於103年10月31日前完成寫作計畫送本會辦理期中審查,104年1月15日前完成6,000至10,000字藝術評論(附被評論對象作品。並通過本會複審後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