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文章 12—2020/08/07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下港有出名的「劉大哥」劇團
當我「擴大規模」帶領這些學生社團時,還設計了一種「策略性制度」:由我負責指導大學社團二十來歲的學生,由於這些師大的學生畢業後就要進入學校成為老師,看到有「實習」的機會,眼看機不可失,個個都自告奮勇負責去指導十六、七歲的專科生。沒想到這樣的教學設計,一試之下竟然效果出奇地好。
短時間內,以高雄為中心的幾所南部學校,大概都受到我們影響,而我「劉大哥」
的名號,更是透過學生們一傳十、十傳百,仿彿成了聲威遠播的一方「有力人士」。
只不過,看著學生一屆屆畢業,「一代新人換舊人」,我心裡竟有些惆悵起來。羅
老師想必和我英雄所見略同,有天大夥聚在一塊兒時,他突然冒出一句:「教過的學生都陸陸續續畢業了,畢業以後他們如果想繼續演戲,哪來的空間排戲、哪來的老師指導呢?」簡直像做夢一樣,只為了一句慨歎,居然在羅老師的積極運作下,我們當真成立了「高雄市青年劇團」﹔羅志明出任團長、劉鳳和擔任藝術總監。
既然是劇團,就一定會參加戲劇比賽。之後我們參加社會組劇團比賽,遇到最強勁的對手就是中國電視台的話劇團,他們的班底是職業演員,我們只是初出茅廬的大學生。但感人的是,當學長學弟聽說我在南部經營社團,很多當地陸海空三軍的同袍都願意有力出力,幫忙打理大家最弱的服裝、燈光、道具這些事情。
比賽結果,「高雄青年劇團」成功打響第一砲!我們不僅得到全國第一名,就連男、女主角、團體都勇奪第一名寶座!
高雄市青年劇團演出《欽差大臣〉,與當時高雄市市長蘇南成合影。
太多的掌聲、太多的第一名,很容易讓人迷失方向。打敗當時極富盛名的中視話劇團,讓我心中的那個原來小小的自我急速膨脹, 眼裡只看到自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無所不能,只要我想要,就一定能夠得到。也因此,當我遇上出手闊綽的學弟時,才會很快地被貪婪蒙蔽了雙眼,揖棄原有簡單、單純心只想往錢堆鑽進去﹔之後的下場,大家也已經知道了。
「免費」就是我的金字招牌
現在回想起來,畢業後的民國七十五到七十七年這兩年,對我來說真的是段最痛快的人生。也因為那幾年劇團的收穫,讓我往後在保險領域裡,即使投上撞滿了包、鼻頭碰滿了灰,我照樣沒有想太多,快樂過每一天。
民國八O年代中,我在保險經紀人公司待了一年時間,業績仍舊沒什麼大起色。雖然產壽險同時經營的這個模式滿不錯的,可是業績要從哪裡來?這問題一直讓我傷透腦筋。就在這時候,我突發奇想,「為什麼不要從前那樣, 以當志工的心情,到各家保險公司免費教大家車險的知識呢?」因當時壽險公司是不能賣產險的,但面對的客戶多少還是會有這方面的疑問和需求。心想,若產壽險可以手牽手合作,豈不是太理想了。
因為據我所知,很多保險公司每天都有早會,每個早會負責人為了替早會安排課
程,個個都絞盡腦汁。有了這樣的念頭後,我索性把訊息做成一張聞單的A4 DM,再利用各家保險公司名片上的營業點傳真號碼,就把傳直二封一封發到各家保險公司。DM上面說明,我是明台保險的業務員,可以到貴單位為大家「免費」上車險的課。
行銷大師賽斯﹒高汀(Seth Godin)說得一點都沒錯:「免費力量大」。我一家一
家地傳真出去後,得到的回應都是他們很歡迎我去「免費」上課。各家保險公司都很仔細地確認, 「是「免費」的喔,沒有任何酬勞。」我都說:「沒問題,沒問題。」反正,怎麼講呢,我這輩子可能就命中注定要當義工,只要有事做、有得忙,我的心靈就不會空虛,我的人生就有價值。
不收錢的人,才真正賺最多!
當時的安泰人壽給了我最大的回響。當時我收集了安泰大台北區所有通訊處的傳真號碼,幾乎每傳十家,就會中三、四家,邀請我去演講。也許我天生就有表演欲,站上了台就如魚得水﹔再加上有關保險經歷,我嘗試學習了這麼多年,一個小時講授車險的內容,對我來說駕輕就熟。於是,我就這樣從安泰人壽展開了我免費講師的生涯。
課程中,難免遇到一些疑難雜症是我當場解決不了的,不過別害怕,現場解答不來的,就把問題帶回去請我的曹主管,以及我的老大哥。任何難題,我一定想盡辦法義務幫解決,所以在當時「責任險」註還不普遍的時候,我甚至已經開始宣導「雇主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等更冷門的責任險了﹔舉凡學校義工媽媽的保險、船舶設計工程責任險等等,這些多數人聽都沒聽過的保險,我幾乎統統都做過。反正「一回生,二回熟」,短短半年,我在產險方面累積的case、相關問題,讓我成長的速度突飛猛進,甚至有超過了明台產物有些業務老鳥。
聞單說,我就是透過把自己免費推出去,而快速增加功力。經營的時間愈久,愈發覺「保險」這條路,真的可以走。我唯一的大問題,只是沒有足夠的客源。所以我把握這段時間,能學的就盡量學,能免費幫別人上課,就盡量接課。不管是安泰、新光、南山,還是外商公司,一律來者不拒,整個大台北地區我大概上了一、二百堂的課。
講台上的我體面風光,大家介紹我上台時,都用像是介紹百萬保險名師的聲調說:「歡迎「明台」業務講師為我們上課,讓我們鼓掌歡迎!」事實上哪有幾個錢是進到我口袋的。因為就算各家保險公司會pass一些case過來請我幫忙服務,但獎金大致上都要
註 不論是個人或企業團體,都有可能因為自身或是受雇人(員工)的過失行為,
導致第三人有身體傷害、財物毀損或金錢損失,而必須對受害第三人負賠償責
任。這種過失行為而導致第三人的損害,都需由行為人(即加害人)對受害人負
損害賠償責任。「責任保險」即是承保個人或企業團體(被保險人)的「責任風
險」’通常來自於契約責任及侵權行為責任。
歸他們自己的業務員,這才保證他們會繼續跟我合作。當這些業務員賺到錢、賺到對客戶的服務之時,我賺到的卻是對「產物保險」這領域無限的知識。這些到底有沒有用?告訴各位,實在太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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