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06年度「文化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作業」受理申請】
依 據:文化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2月10日止。
二、申請資格: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且從事與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或學校等團體。
三、補助內容、方式及金額:
(一)論壇主題以全國性之文化政策相關議題,由受補助單位以由下而上產生為原則。
(二)以區域平衡為考量,原則於全國北、中、南、東、離島各分區補助團體或單位,以「審議民主會議」模式進行討論;在地機構或團體優先補助,同一團體或單位可跨區、多區申請。
(三)每一場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一百三十萬元為上限。本部將俟核定後公告獲補助名單及補助金額,並正式函知申請單位;惟相關補助金額需俟立法院預算審議結果而定。
(四)補助經費項目以執行論壇必要之業務費用為主,內容包括專案助理費、臨時人員費用、主持團隊費、審查費、出席費(含專家學者諮詢費)、訪視費、議題手冊編撰稿費、場租、設備租借、場地佈置、音響、餐點、差旅及交通費、郵電費、文具費、文宣費、保險費、影印費、攝影錄製費、網路服務等相關費用。但不包含硬體設備採購。
四、相關要點、申請表、經費編列原則等,請自本部網站下載。
網 址:http://grants.moc.gov.tw/Web/
承辦人:綜合規劃司 王瑞雯小姐
地 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7樓
電 話:(02)8512-6786
http://grants.moc.gov.tw/Web/Normal.jsp?P=2128&B=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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