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會熱鬧謝幕之後呢?
今年文博會活動相當熱鬧,邀請許多年輕設計師、藝術家參與,獲得不少文青喜愛。其實文博會最早從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後,每年就定期舉辦文博會,提供文創產業國際展示平台,文博會策展相當豐富,包含各類文創商品展示、表演藝術的場域與人民的對話,更是串聯生活的策展,讓許多參觀的民眾都充滿驚喜。
但是,文博會謝幕之後,關於文創產業,究竟留下什麼?目前國內文創產業面臨的兩大困境:首先,近9成都是小規模文創產業,根據2018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統計,文創產業家數共63250家,但是500萬元資本結構,共有58339家,也就是近9成都是小規模的文創產業,文創商品很容易因商品熱度一過、同質性設計商品類型太多,或面臨金融海嘯而倒閉。原因是國內在推展文化創意產業時,可能只一味鼓勵發展,但是未建構出完整的文化產業鏈,可作為孕育文創商品的沃土。
台灣人的創意真的源源不絕,可惜的是,有些文創商品可能流行幾年,風潮一過,大家就興趣缺缺!應該串連其他領域,才能有更多新創的空間。目前,文創產業一直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產業跟事業分不清,服務與營利分不清。明明是文化事業,要來傳承或涵養文化,結果一看到政府對文創的各種補助,就一窩蜂投入,結果產業做不起來,後續發展更是艱辛。又或者,明明是文化產業,該去面對市場競爭,有時卻躲起來說不想要營利、只做小眾服務。種種文創產業實際發展狀況,值得文化部再進行檢視。
再者,文創產業還面臨一個困境,文創商品大部分以內銷為主,且文創營業額成長率還有努力空間。2017年文化創意產業,內銷收入有7499億8707萬元、外銷收入共計862億1937萬7千元,內銷收入為外銷收入8.69倍,可見文創商品還是以國內消費為最大宗。且2017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成長率僅有1.17%,也不及2013年文創高峰期時營業額成長2.69%。我認為國內文創產業,還有更大進步的空間,文博會不該只是一次性的活動,文化部長更應好好思考,如何扶植國內文創商品,真的讓貨賣得出去,文創產業也能發大財!
👉成為柯志恩的好友:
https://line.me/R/ti/p/%40dzq9154n
👉政治以外的柯志恩:
https://www.instagram.com/prof.kochihen/
👉用心質詢的柯志恩:
https://reurl.cc/z6Zxp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的推薦目錄: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博會熱鬧謝幕之後呢?
今年文博會活動相當熱鬧,邀請許多年輕設計師、藝術家參與,獲得不少文青喜愛。其實文博會最早從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後,每年就定期舉辦文博會,提供文創產業國際展示平台,文博會策展相當豐富,包含各類文創商品展示、表演藝術的場域與人民的對話,更是串聯生活的策展,讓許多參觀的民眾都充滿驚喜。
但是,文博會謝幕之後,關於文創產業,究竟留下什麼?目前國內文創產業面臨的兩大困境:首先,近9成都是小規模文創產業,根據2018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統計,文創產業家數共63250家,但是500萬元資本結構,共有58339家,也就是近9成都是小規模的文創產業,文創商品很容易因商品熱度一過、同質性設計商品類型太多,或面臨金融海嘯而倒閉。原因是國內在推展文化創意產業時,可能只一味鼓勵發展,但是未建構出完整的文化產業鏈,可作為孕育文創商品的沃土。
台灣人的創意真的源源不絕,可惜的是,有些文創商品可能流行幾年,風潮一過,大家就興趣缺缺!應該串連其他領域,才能有更多新創的空間。目前,文創產業一直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產業跟事業分不清,服務與營利分不清。明明是文化事業,要來傳承或涵養文化,結果一看到政府對文創的各種補助,就一窩蜂投入,結果產業做不起來,後續發展更是艱辛。又或者,明明是文化產業,該去面對市場競爭,有時卻躲起來說不想要營利、只做小眾服務。種種文創產業實際發展狀況,值得文化部再進行檢視。
再者,文創產業還面臨一個困境,文創商品大部分以內銷為主,且文創營業額成長率還有努力空間。2017年文化創意產業,內銷收入有7499億8707萬元、外銷收入共計862億1937萬7千元,內銷收入為外銷收入8.69倍,可見文創商品還是以國內消費為最大宗。且2017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成長率僅有1.17%,也不及2013年文創高峰期時營業額成長2.69%。我認為國內文創產業,還有更大進步的空間,文博會不該只是一次性的活動,文化部長更應好好思考,如何扶植國內文創商品,真的讓貨賣得出去,文創產業也能發大財!
👉成為柯志恩的好友:
https://line.me/R/ti/p/%40dzq9154n
👉政治以外的柯志恩:
https://www.instagram.com/prof.kochihen/
👉用心質詢的柯志恩:
https://reurl.cc/z6Zxp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在 Tacps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化基本法要通過,更要確保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聲明
【文化基本法要通過,更要確保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聲明
4月1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次審議《文化基本法》草案,審議過程中除了文化影響評估、文化預算保障比例的討論之外,關於文化藝術工作者待遇問題也成為了討論焦點。針對立委質疑目前行政院版《文化基本法》草案第19條移除了「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保障及獎勵,應以法律定之」文字,恐讓文化基本法對於藝術工作者保障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更無法解決藝術工作者低薪問題。
對此文化部長鄭麗君回應表示,法令明確規範藝文工作者基本保障涉及立法技術的問題,因此不贊同再更改行政院版《文化基本法》草案第19條的文字。但是文化部長仍提出改善藝術工作者工作權利的政策方向表示「後續也會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進行修法,強化對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的保障」、「未來文化基本法也會規範由文化部訂定採購辦法,提出參考標準及底線」 。
對於文化部長的回應,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認為:
樂見文化部長口頭承諾推動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但仍需要在立法過程中列入《文化基本法》條文說明或者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以確保政策不會隨社會政治更替而變動,確保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讓藝術工作者保障落實!
■著作權益問題與勞動條件,目前藝術工作亟需要解決的困境■
目前,藝術工作者最需改善的就屬於工作上會遭遇的著作權益問題與勞動條件問題。
2018年初爆發近300名老中青藝術工作者,因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負責人及其員工等人,假借文建會(現為文化部)辦理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補助民間提案規劃辦理慶祝活動」、文化部《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計畫,獲政府補助。全球華人藝術網遂以執行政府補助活動為由,邀約藝術家要求簽署授權文件。豈料,被告等人竟乘機夾帶與補助計畫無關之同意書,使藝術家誤信簽署資料皆為文建會活動所需文件,不疑有他而簽名之。舉凡藝術家過去、現在以及未來之創作作品,全球華人藝術網將毋須再負擔任何成本,即能取得全部權利或所有權,賺取暴利。
全球華人藝術網藉著執行政府補助案榨取藝術工作者作品終身授權的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然而如何遏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以及保障藝術工作者著作權益不應補助案件遭濫用受到侵害,目前都還沒有有效的處理辦法。
在勞動條件問題上,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在3月30日的【藝術工作要保障,創作待遇要提升—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保障及獎勵,應以法律定之】聲明中便已舉出現有受雇藝術工作者薪資數據情形闡述目前藝術工作所面臨的低薪問題:
「2017年7月全台灣屬於『創作及藝術表演業』職業類別的受雇員工總數為 7,884 人,平均總月薪資為 39,387元遠低於當年工業及服務業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 48,333元。更仔細檢視『職業類別薪資調查』結果, 更可以發現創作及藝術表演業之中,除了少數主管及監督人員可以獲得超過10萬元的高額月薪之外,其餘工作者平均月薪皆不滿4萬元,而產業內人數占4成左右的基層的工作者則長期平均月薪不滿3萬元。」
然而除了受雇藝術工作者之外,仍有更多非典就業藝術工作者也需要保障勞動條件。依照文化部《2018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所載,2017年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就業人數便高達19,042人,扣除7,884人的受雇藝術工作者,代表著有將近6成以上的藝術工作者屬於依靠收入不穩定的非典型勞動、接案維生。面對目前低薪、非典勞動為主的藝術工作環境,或許在現行的條件下難以介入私人藝文單位營運以改善整體藝術工作者勞動條件。然而,屬於藝術工作者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同時也是政府可以掌控的藝文獎補助行為,若能透過修改相關法令加強政府獎補助規則中對於勞動權利的保障,對於改善藝術工作者勞動環境無疑可以起到領頭羊的作用。
■除了訂定母法《文化基本法》之外,更需要有修改子法解決藝術工作所面臨的困境■
雖然文化部長口頭承諾推動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然而立法過程是漫長而且繁複的,在其間會有許多不可預測的政策環境變化,很可能影響到修法的進度。《文化基本法》從草案成形到進入立法階段花費3年時間;《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距最近一次修法竟隔了16年,期間有許多修正提案都未成行;而引導國家文化政策這樣重大方向的「全國文化會議」與「文化白皮書」與上一屆相隔15年。鑒於文化藝術領域立法過程緩慢曲折,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仍要求應以明確的立法決議確保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落實。
繼去年10月,社團法人文化法學會針對《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進行修法總體建議(以下簡稱法學會版)後,立法委員張廖萬堅等十九人也在今年3月5日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
兩個修法版本中的第33條與34條在追回補助款的條件中,對於或補單位不當行為的定義,不再侷限於挪用補助款或未能達成補助內容,而考慮近兩年爆發並有「藝術界世紀大災難」之稱的全球華人藝術網案,進一步將補助的撤銷與追回適用於詐欺、賄賂、脅迫等致他人受害的犯罪行為。並且規範違反法律的範圍以及不得申請補助的期限,針對全球華人藝術網案列有「致第三人權益受侵害」及「有犯罪嫌疑 時,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條文。有撤銷、追回獎補助款並限期不得補助的罰則,對於正在進行訴訟中的藝術家無疑是一大鼓舞。另外在兩個修法版本中的第5條都有針對各類獎補助契約,鼓勵增列勞動權益保障條款、補助藝術工作者投保社會保險,以及保障藝術工作者智慧財產權不受補助單位不合理限制條款。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為解決藝術工作者所面臨困境,並且基於目前已有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有助於提升藝術工作者的著作權益與勞動條件,因此呼籲立法院應明文列入《文化基本法》條文說明或者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以確保政策不會隨社會政治更替而變動,確保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落實!
※圖說:藝創工會第三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與理監事會呼籲立法院保障藝術工作者權益「訂定文基法、修改文獎條例,政府動起來!」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在 網路上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在PTT/MOBILE01/Dcard上 ... 的推薦與評價
2022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討論資訊,在PTT/MOBILE01/Dcard上的升學考試資訊整理,找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況與策略,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現況與趨勢 ... ... <看更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在 網路上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在PTT/MOBILE01/Dcard上 ... 的推薦與評價
2022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討論資訊,在PTT/MOBILE01/Dcard上的升學考試資訊整理,找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況與策略,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現況與趨勢&nbsp;... ... <看更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在 網路上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在PTT/MOBILE01/Dcard上 ... 的推薦與評價
2022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討論資訊,在PTT/MOBILE01/Dcard上的升學考試資訊整理,找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況與策略,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現況與趨勢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