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統計,108學年大專校院休退學人數達18萬6446人,創下歷年新高,平均每20人就有3人休退學!休學率衝擊大專招生成效,台大推出「探索計畫」,鼓勵學生去校外體驗、實習,一學期或整年不用上學,還給至多6學分...⬇️⬇️⬇️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教育部 實習 學分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6~110/08/15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輔導員)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資源班教師定時填報、更新與維護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站之學務、轉銜系統。
2.協助辦理特教研習及特教宣導或活動等事宜(如:簽到表製作、海報製作、紀錄整理、成果製作…等)。
3.協助資源班教師聯結與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如:與社政、醫療及勞政單位溝通聯繫等)。
4.協助辦理特教相關會議事宜(如:開會通知單發送、海報製作、開會內容記錄、成果製作…等)。
5.協助資源班教師提供各項獎助學金、福利措施及升學就業等相關訊息,並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6.協助辦理資源班學生課後輔導與補救教學等行政事宜。
7.協助資源班學生特殊需求調查及整理。
8.協助資源班教師於期初書面知會普通班任課教師有關任課班級學生之基本資料及特殊需求。
9.協助資源班教師管理學生於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情形、紀錄資源班教學日誌。
10.資源班布置與管理。
11.其他特教行政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資源班學生個案資料之整理與管理。
(2)協助資源班學生IEP資料整理與歸檔。
(3)協助資源班教師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資料彙整。
(4)協助資源班教師依據學生之需求申請相關輔具、巡迴輔導、相關專業治療等服務。
(5)協助資源班教師於特殊需求學生異動或轉銜時,整理各項書面資料(如:IEP、輔導記錄等)。
(6)協助資源班教師彙整學生之校內外各項考試特殊考場服務需求、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7)協助資源班學生校外參訪資料整理與製作。
(8)協助資源班教師訓練義工或學伴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hcvs.ptc.edu.tw/最新消息處下載)。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0年08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280潘先生)」收或親自送件至本校人事室(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0年08月17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hcvs.pt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088892010,分機263張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教育部 實習 學分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學畢業的要件,是什麼?
是歸還宿舍鑰匙?繳清校內交通罰鍰?還是辦完離校手續?
因為去年的 #東華大學扣留畢業證書案,讓我的團隊開始關注這個問題。
詳情見 https://reurl.cc/qmx01g
《大學法》第27條規定,學生修畢應修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應授予學位;
《學位授予法》第5條則除了學分、成績外,再加一項授予學位的要求:#符合畢業條件。
教育部早在2008年,就曾發函提醒各大學:各級學位的畢業條件,除了法條中明定學分、成績應達標之外,若有其他畢業條件。
#應有多重管道及替代方案供選擇!
而教育部所謂的其他畢業條件,指的也主要是如實習規定、語言能力門檻、體育能力門檻等等。
那麼 #完成離校手續,到底算不算是一個畢業要件?
#肯定教育部主動發函
#要求各校檢視畢業條件
我很高興看到教育部在今年3月19日, #主動通知 各大專校院,說明教育部對 #離校程序綁定畢業條件 的立場,並要求各校檢討改正。
教育部在函文中說明,以下這些常見的離校程序事項種類,其實 #都不涉及畢業條件:
▶️欠費或物品未還(例如交通處理費、宿舍清潔費、實驗室器材歸還等)
→ 應以輔導改正或替代措施優先處理,或循校內學生獎懲規範處理。
▶️若涉及學生品格或學習意涵之事項
→ 應循學生獎懲規定規範處理。
▶️若純屬學校與學生債權關係之事項(例如停車證換證手續費、學位服租借、圖書館滯納金)
→ 不得與畢業證書連結!應回歸法律途徑追繳欠款。
依據 臺灣學生聯合會 在今年2月發布的調查結果,至少有64%的大專院校,都有用離校手續綁定學位證書的情形。
現在,教育部已要求各大專校院檢視校內相關規定,應符合《大學法》及《學位授予法》對於畢業要件的精神。
如果有不符者,應調整修正。
我進一步呼籲教育部,應該督促各大專校院,在 #今年畢業季前 就檢視、修正離校程序。
讓離校手續與畢業證書 #真正脫鉤,不再勾勾纏。
這是「很多大學」行之多年的「習慣」。這次透過學生在體制內爭取、申訴,終於能有整體通案性的正向改變,正是實踐校園民主的可貴。
我會持續追蹤修正狀況,保障學生權益,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學校的不當規定,而被扣留畢業證書。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教育部 實習 學分 在 法規內容-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 的相關結果
在學期間,四技、五專學制學生須修滿二十學分以上,二技、二專 學制學生須修滿九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課程,實習時數得累計並依 各醫護科系學校實習學分之規定辦理。 ... <看更多>
教育部 實習 學分 在 教育部對於大專校院學生實習權益案之說明 的相關結果
二、 其次,關於學生實習時,其學雜費收取應僅收學分費、不得收雜費乙項,由於實習內容之安排,係由學校配合課程需求進行規劃,以協助學生瞭解職場實況,充實未來投入 ... ... <看更多>
教育部 實習 學分 在 教育部訂大學實習時數上限1 學分至多80 小時 的相關結果
朱俊彰指出,過去教育部僅規範一般課程1 學分18 小時,技職學校的實習時數. 有規範1 學分80 小時,一般大學則未規範,以1 學分80 小時計算,1 學期如. 安排8 實習學分,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