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內容)
被推薦人獲奬、專業才能、學術研究、參賽及有助我國利益等重要事蹟說明:
台灣越裔總會總會長暨NCTV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辦人-陳凰鳳,越南文本名─Trần Thị Hoàng Phượng─
陳凰鳳女士來臺20年致力於越南文化推廣,投身越南語文教育,為新住民發聲,並於2015年榮獲第50屆廣播金鐘獎之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之肯定;在外籍配偶負面標籤下,努力適應在地,自我賦權,並成為一位讓人敬重的越南語教師,也為同一時期婚姻移民女性,立下典範;透過文化策展、講學、創作及演出等,讓兩國社會人民有更深的理解與互信,間接有利兩國關係的交流與發展,符合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第2條第4款在文化或藝術領域第1目、第3目、第5目及第6目情形。
詳細履歷:
1、越南京族人,祖籍順化,畢業於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法學院。2000年隨台灣籍夫婿移居回台,育有一兒一女,皆在越南出生。
2、來台後深刻體驗到台灣社會對東南亞國家文化的陌生與負面觀感,尤其對東南亞婦女的刻板印象令人嘆為觀止,所以義無反顧地改變人生目標而投入社會文化工作
3、2002年起志願服務於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新移民會館擔任翻譯協助服務外籍姊妹,皆是無酬工作。
4、2003年入讀台灣實踐大學 家庭研究與兒童發展研究所碩士班並榮獲得品學優良獎學金。
5、2004年獲台北市政府舉辦第一屆「外籍配偶心情故事徵文比賽」第一名。
6、2004年首開越南語教學之公民課程在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與社區大學。
7、2004年編輯創辦台灣第一份全越南文報刊「越來婦女通訊」透過伊甸基金會發送在台灣越南姊妹。
8、2005年獲選為全國大專優秀青年代表於總統府接受表揚。
9、2005年獲台北市政府評選為「臺北健康城市十大特色代表人物-友善類」表揚。
10、2005年起受聘於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及外語學院(2006年起),開啟越南語講學職涯。
11、2005年執教之「越南語言與文化」課程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評選頒發優良課程獎。
12、2005年受邀至中央研究院 演講「阮尪係台灣郎:台越婚姻特質與其在兩地的狀況之分析」,並獲聘為中央研究院 民族學研究所越南研究顧問(有給職)至2011年。
13、2005年起受邀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編寫及錄製「輕鬆學越語」廣播單元。
14、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縣政府公用電視頻道-「日久他鄉變故鄉」電視節目主持人。
15、2005年受邀擔任台北市政府公用電視頻道-「越南姊妹一起來」電視節目主持人。
16、2005年受邀為國立空中大學編寫及主持視訊教學課程「越南語言與文化」,本片也在北京教育網上架而成為受眾最廣的越南語教學影片。
17、2006年出版第一本教材創作「基礎越南語」由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發行,之後繼續出版實體著作與線上教材至今已經超過20部。
18、2006年起受聘擔任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外調同仁-越南語密集班」課程講師。
19、2006年起受邀擔任移民署移民服務人員訓練「多元文化」課程講座。
20、2007年起受聘擔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人員「越南語訓練班」講座。
21、2007年起陸續受邀為公民營企業中華電信,台塑,國泰,富邦、中信、元大、群益、寶成、仁寶、南山 人壽等超過20家集團企業開設越南語文培訓課程至2013年因專任政大教職而由台灣越裔總會教師團接手至今。
22、2007年受邀擔任公共電視台-關懷新移民-活動宣傳代言人,並與金曲獎歌手王宏恩共同創作錄製了台灣第一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讓我知道」。
23、2008年獲前外交部長錢復先生推薦擔任全國第一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台北縣政府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唯一新住民代表委員,之後再獲台北市政府邀請也擔任台北市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委員。
24、2008年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管理之族群和諧基金贊助與自籌百萬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製作越南語電視教學節目「越說越好」。
25、2009年獲越南政府指派為台灣20萬越僑之代表參加第一屆全球海外越南人世界組織成立大會於越南首都河內 。
26、2010年獲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推徵錄取繼續深造(後於2013年轉學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博士班)
27、2010年起受聘擔任考試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含司法、法務調查、國家安全局、海巡、移民行政等越南文考試命題兼閱卷委員。
28、2010年將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錄製「輕鬆學越語」的教材印製為學習小手冊透過台商協會免費分送越南地區台商人員。
29、2010年台灣女性影展為陳凰鳳製作「台灣母親/越南老師-Cô Phượng」主題紀錄片並繼續成為2011年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主題片。
30、2012年起歷任各屆移民/移工專題影展中競賽影片之評審委員。
31、2011年個人籌資開拍100集之「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越南語生活教學節目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為推廣越南語言與文化。
32、2012年分別邀請到當時馬英九總統及內政部長、移民署長等政府官員上電視共同錄製「越說越好 每日一句」節目,跟著陳凰鳳老師學越語說越語。
33、2013年個人籌資製作主持台灣第一部全由越南人演出的越南語電視節目「新住民學中文成語」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播送。
34、2013年號召同鄉姊妹與越南語班同學會創立了台灣新移民文化協會,組織了台灣新移民藝人的表演團體-台灣越藝之星。
35、2014年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舉辦第一次越南歌舞公演在國立台灣圖書館湘雲庭展演廳隆重登台。
36、2014年個人籌資百萬元以台灣越藝之星名義贊助瀕臨經營困難的世新大學越南文四方報,越南文四方報因此推出時尚文化娛樂版使新住民有了休閒文化傳播空間。
37、2013年起在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與中國、印尼、泰國等新住民姐妹共同製作主持「幸福聯合國」新住民節目。
38、2014年首次入圍第49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主持人。
39、2015年再次入圍並勇奪第50屆廣播金鐘獎-教育文化節目最佳主持人獎。
40、2015年獲邀入駐新北市立圖書總館成為真人圖書館之館藏,因此經常為圖書館開辦講座。
41、2015年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新建故宮南院之文物內容負責東南亞語文(包含越南文、泰文、印尼文、菲律賓文)翻譯及錄製導覽語音。
42、2015年籌資製作由台灣越藝之星夥伴共同主持演出全由新住民母語傳達的電視綜藝節目「快樂新住民」在華視教育文化頻道和宏觀電視國際頻道播送,達成讓全世界看見台灣新住民的幸褔生活之理想。
43、2016年協辦全國新住民母語親子歌唱比賽,巡迴全台12場比賽,再將總決賽舞台搬至華視攝影棚結合「快樂新住民」電視節目錄製播出,邀請到蔡英文總統親臨舞台致詞與頒獎。
44、2016年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派採訪記者到台灣拍攝陳凰鳳製播新住民母語電視節目的紀錄專輯在越南全球國際頻道VTV4播出,為台灣宣傳。
45、2016年再次與原住民音樂人王宏恩合作創作第二首新住民母語歌曲「愛是我信仰」,由王宏恩、陳凰鳳與新住民藝人芳芳共同演唱,做為電視節目主題曲。
46、2016年受桃園市政府邀請製作及主演專為移民移工拍攝的「跟著台灣一起說」32集短片節目暨華語文學習小手冊。
47、2016年起受邀擔任行政院 新住民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無給職)。
48、2016起受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 約聘常任文物越南文翻譯,持續執行故宮文物之越文翻譯。
49、2016年獲得移民署推薦為新住民成就代表在國際移民節公開慶典中接受總統及內政部長公開表揚。
50、2016年組織新住民菁英教師團成立東南亞語言中心(包括: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和柬埔寨語),持續為台灣企業新南向提供語言文化橋樑服務,並且結合各地的青年新創育成中心,善用文創空間設置東南亞語言講座,使東南亞語言教學成為小而美並且遍地開花。
51、2017年受越南國家文化出版社邀請率台灣越裔總會幹部團返鄉參加台越文化交流座談及接受媒體訪問,包括越南國家中央電視台及越南國會電視頻道。不僅返鄉為台灣爭光,還帶回越南國家出版社致贈給台灣中小學校、雙北市立圖書館及國立台灣圖書館的越文實體書2000本和電子書庫超過萬本電子書。
52、2017年獲華山 文創園區邀請擔任2017華文朗讀節共同策展人,首次將東南亞語文納入華文文化,率領東南亞語言中心講師舉辦一系列融合文學與美食的越南、印尼、泰國、緬甸4國之「聽說好味道」展演及講座。
53、2017年受教育部國教署邀請負責編審及主持錄製全國中小學母語教學使用之越南語教材,歷時2年完成12冊及48部教學影片的「全國越南語影音學習教材」。
54、2017年榮獲內政部頒發年度全國社會團體優良工作人員獎暨公益貢獻獎雙料肯定。
55、2017年獲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邀請,陳凰鳳與台灣越藝之星於耶誕節在中正紀念堂廣場舉行越南歌舞公演與台灣民眾共度歡樂佳節。2018年再獲邀於中正紀念堂展廳舉行了2場越南歌舞公演。
56、2017年獲民主進步黨邀請擔任中央黨部新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無給職)。
57、2018年起獲文化部邀請擔任文化部東南亞文化委員會委員。
58、2018年獲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 邀請擔任「越來越美好-越南文化特展」策展人。
59、2018年結合台灣越藝之星25位新住民姊妹突破身分限制共同創立了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
60、2019年NCTV台灣新住民媒體社會企業創立僅一年即獲得新北市政府評選為年度社會企業卓越獎。
61、2019年接受中華民國國慶典禮籌備委員會邀請率領台灣越藝之星合唱團(含原籍東南亞6國30位團員)登上中華民國108年國慶大會典禮領唱國歌表演。
62、2019年受邀為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 ,歷史博物館譯作越南文遊客導覽簡介。
63、2020年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全球華文寫作中心邀請擔任第33屆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越華譯文組命題和評審召集人。
64、2020年完成個人第20部越南語文教材書創作出版,為來台20年推動越南語言文化圓滿紀錄。
65、2020年受專訪之文章「陳凰鳳:越南女兒台灣母親」(親子天下雜誌)獲教育部評選成為國民中學國文教材課文之一(翰林出版社)。
66、2020年獲文化部特殊人才推薦而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根據教育局《高雄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學校的午餐型態無論是「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各種工作都有不同角色或單位分工負責,例如學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會計室,午餐工作有午餐執秘、營養師負責。不過,午秘、營養師各種兼任的狀況層出不窮,部分弱勢營養師甚至可能遭遇職場霸凌而身心俱疲,恐難以保障食安...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支持以下聯署‼️‼️
https://forms.gle/LsbMA1VBP3coWv6V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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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匡智學童被虐事件 堵塞監管法例指引漏洞】聯署
有傳媒分別於10月19及20日刊登詳盡報導,揭發位於大埔的嚴重智障學童學校 - 「匡智會松嶺二校」的宿舍(下稱「學校宿舍」)曾經發生多宗學生嚴重受傷及涉嫌瞞報事件。我們對事件深感關注和痛心,並為學校宿舍至今未有向公眾交待事件詳情感到失望。故此,我們希望透過今次公眾聯署,要求匡智會及教育局盡快就事件作出交待和調查,並查找政策和監管漏洞,盡快作出修補。
學校宿舍多宗學生嚴重受傷事故
匡智會松嶺二校為一所嚴重智障學童學校,設有宿舍。報導指,學校宿舍過去曾經發生多宗嚴重事故,當中涉嫌有宿舍職員行為失當,令學生身體嚴重受傷,事後學校更懷疑未有按教育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指示向局方作出通報及提交書面報告。其中一宗學生嚴重傷的事故發生於2019年3月,就傳媒公開的閉路電視片段所見,一名學生與職員於名為「寧緒露台」的房間內不斷互相拉扯,其間該學生懷疑被職員以房門夾倒數次,並大聲呼喊。七日後,該學生才被轉送醫院並診斷為手指骨折。另外,報導亦指有一名學生於2017年8月於宿舍被餵食時鯁喉,面色發黑,但在場職員未有即時察覺事件,即使職員及後為該學生進行急救,但他最終不幸被診斷為腦幹死亡,變為植物人住院至今。
涉嫌濫用約束和隔離程序
該學校宿舍被揭發多宗學生嚴重受傷事故之餘,同時被指控懷疑向學生濫用約束和隔離程序。報導指早前一名學生經常被長時間安排坐在一張於校內稱為「特別椅」或「CP櫈」的約束椅上,並被鎖上以限制身體活動,同時被安排戴上不同種類的約束工具。即使於農曆除夕夜,他仍然被「五花大綁」,情況令人心酸。長時間的約束令該學生掙扎加劇,形成身體多處瘀傷和虛脫,而這類約束的安排亦只會在家屬到訪時稍為暫停。同時,報導指有幾位前學校宿舍職員指控有學生被長時間關在被稱為「寧緒房」(前儲物室),只有五呎乘六呎的的細小房間內,除平時上課、用膳和如廁外,該學生都會被關在房內,假如學校假期,該學生更會全日被關上,更在房間內失禁。有家長直言,從未有同意學校將其子關進房間隔離,當中有機會涉及職員違反相關指引。
促請匡智會和教育局作出調查及跟進
我們重申就該學校宿舍接二連三發生學生嚴重受傷的事故,以及懷疑濫用約束和隔離程序表示非常難過和憤怒。這些智障學童屬社會上最弱勢、最需要受到保護和支援的一群,但學校卻成為學生受傷害的根源,事件嚴重打擊學生和家長對學校的信任。同時,學校涉嫌在學生受傷事故發生後無向教育局通報和提交書面報告,有隱瞞事件之嫌,事態嚴重。
就此我們聯署促請辦學團體匡智會和教育局作出以下跟進﹕
匡智會 (辦學團體)方面﹕
- 盡快向公眾和受影響的學生家長清楚交待報導所指的事故及涉嫌濫用約束和隔離程序的事件詳情;
- 重啟報導所指個案的調查,查明有否涉及職員不當行為和違反相關指引,並向違規職員作出懲處;
- 重新檢視轄下學校處理學生事故和約束的程序時,有否違反教育局發出的《學校行政手冊》和《使用約束和隔離的方法處理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嚴重情緒行為問題的指引》,並向教職員作出訓示,要求嚴格遵守指引,以防事件再次發生;
政府和教育局方面﹕
- 主動就報導所指的事件作調查,查明學校有否涉及任何違反程序指引、職員違規或疏忽或瞞報等情況,並作出跟進;
- 檢視現有法例、《學校行政手冊》等指引,以及與學校溝通的情程序,了解是否存有漏洞並作出修訂。
歡迎任何人參與聯署,聯署將會於2020年11月4日下午11時59分截止
聯署發起人﹕
張超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姚躍生議員辦事處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呱張。
昨天上報這篇具名訪談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9530
【性平會黑幕】沒收爭議案、逼成員撕紀錄毀證 柯市府挨轟行政干預
今天有中央社記者去問 #臺北市教育局 ,主秘回應了2段,但竟然 #全部都是假的!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06150172.aspx
北市性平會挨批行政干預 議員要求全程直播
我本來講出這些,也沒有期待教育局真的能認錯或什麼,只是希望柯文哲市長知道他下面的教育局亂搞已經好幾年了,為了全臺北市好幾十萬的學生,好好管管教育局。
沒想到教育局今天竟然 #完全違背事實的回應記者!(以下一一說明,並且附上證據在圖片裡,圖片原始檔在這裡 https://drive.google.com/…/1Q5mJ6rWtWTnl4VzbTZDzAY7r_Puf9I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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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慧表示,那次會議有一本手冊,內容包括會前會的會議紀錄及每個案件的輔導成效檢視,會議紀錄並未成案,擔憂外流後會引發紛爭,所以要求不得將手冊帶走。而個案輔導成效有校名、案件情形,也不能外流。
陳素慧說,當時有委員堅持要帶走手冊,所以才建議若真的要帶走,載有上述兩部分資料的頁數要撕下來。」
✅事實是:
1⃣主秘所說的會前會會議紀錄(也就是我被要求撕下來才能走的那份)是 106年8月23日政策小組第6屆第7次工作會議紀錄,早在之前就以 #公開公文正式發出【圖2】,根本不是什麼「會議紀錄並未成案」。
而且什麼叫做「會議紀錄並未成案」? 今天任何一個會議開完會就會依會議現場發生的事做成會議紀錄,事實就是事實,紀錄還有「不成案」的嗎?我真的完全聽不懂。還是這是指教育局故意想讓會議發生的事、做成的決議,當成沒發生?這是什麼黑幕?
2⃣另外,當天會議手冊的確因為教育局的疏失,把校園性平事件的隱私放進手冊裡,當下經過委員的提醒,讓在場 #所有人 都把第9頁、第10頁撕掉,我也撕了交回去,這完全沒有爭議。
我所說的,是第51至56頁的政策小組會議紀錄, #已經公文發出去,卻要我撕下才能走,甚至不惜妨礙我的人身自由,這到底是想掩蓋什麼?
3⃣然後,當天並沒有要求委員和與會者不能帶走 #會議手冊 ,事實上,所有人都把會議手冊帶走了,我現在手邊就還有一本其他與會者事後給我的會議手冊【圖1】。所以主秘說「所以要求不得將手冊帶走...當時有委員堅持要帶走手冊,所以才建議若真的要帶走,載有上述兩部分資料的頁數要撕下來」,根本與事實不符,這只是想為派人阻擋我找藉口。
❌「教育局主秘陳素慧今天表示,每次會議都有主題,此次會議主題與國小教材有關,所以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才有多名代表 #列席,因曾獻瑩是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理事,發言自然代表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
✅事實是:
1⃣教育局從106年3月31日開始的第6屆第5次性平會,就 #自行決定 把「不是委員」的國中、高中、高職家長聯合會列為每次「開會通知單」的「固定 #出席者 」,還寫為「臺北市高中學生家長聯合會 X委員XX」【圖3】。(但出席者就會議規範來說,只能是正式委員)。
如果是像教育局主秘說的跟議題有關,那會列在開會通知單的「列席者」裡,不是出席者,這是非常明確的會議規範。
以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所舉例的和主秘所回應的106年6月16日第6屆第6次性平會為例,跟議題相關的列席者有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觀傳局等。以簽到表來看,「委員」會列在最上面,「列席者」會列在下面【圖4】。
2⃣再以這次討論議程來看【圖5】,總共有6個報告案和5個討論案,只有討論案2和國小直接相關;而且當次也有討論案1「臺北市推動中等學校學生情感教育…」,怎麼不見國中家長聯合會有多名代表列席?
3⃣如果真的如教育局主秘所說,曾獻瑩發言代表國小家長聯合會,那就光明正大的寫出來,何必 #正式公文 發出的會議紀錄寫曾獻瑩, #上網公告的版本 要特別改成 「國小家長聯合會」【圖6】?這不是欲蓋彌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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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所有指出的事,只有一個重點,教育局過去這幾年在性平會各式各樣的行政違失和護航作為,讓性平會失去「程序正義」。程序正義之所以重要,是要保障實質正義。
現在,因為應該要令人信賴的 #行政程序 崩盤,議員、民間團體和民眾們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 #公開透明 ,柯市長卻到今天 6/15在議會總質詢,面對苗博雅 MiaoPoya和呱吉公開透明、會議直播的訴求,仍然不肯正面回應。
柯文哲說委員會直播是「打開一個潘朵拉的箱子」,但有外部委員參與的各種委員會,到底是能有什麼了不起的大秘密?幾乎是以「公開透明」出道的柯文哲,到第二任任期態度大轉彎,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之所以一定要講出這些,是因為教育局掌握了全臺北市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幼兒園的資源分配,以及所有老師、學生的各式各樣的大小事;教育局一個行政決策,影響的就是幾十萬的學生、老師和家長們。
身為教育局局長、副局長之下,官位最大的主任秘書,面對媒體的回應,可以如此不基於事實,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胡亂說一通;身為家長的市民們,到底要怎麼安心和放心?
以上,所有我講出來的話、提出來的證據,我負全責。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根據教育局《高雄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學校的午餐型態無論是「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各種工作都有不同角色或單位分工負責,例如學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會計室,午餐工作有午餐執秘、營養師負責。不過,午秘、營養師各種兼任的狀況層出不窮,部分弱勢營養師甚至可能遭遇職場霸凌而身心俱疲,恐難以保障食安,林于凱呼籲教育局落實專業分工,改善營養師職場處境。
聽聞過午餐執秘兼營養師、或者營養師兼午餐秘書、營養師兼水電等各式各樣的兼任狀況,而營養師又尤其弱勢,常忍受各式各樣荒謬的要求或霸凌,例如被要求不能休假、被出納叫去幫忙付錢、被總務處推託要自行修繕廚房水電、被總務要求處理廚工退休金計算等等。
此外,除了約聘僱營養師薪資凍漲,如果還有兼其他學校營養師還得自假,也沒有交通費,甚至還有老師要求營養師將老師沒有吃的餐數要全額退費 ,但食材佔餐費75%,另有人事管銷固定成本25%,全額退費根本不合理,面對這些狀況,校方還可能要求營養師在午餐委員會不要表達意見。營養師若早出晚歸、遭受職場霸凌而身心俱疲,又如何把關學童的食安?
此外,高雄營養師員額的確有符合法訂的配置,但是林于凱指出,大社、大樹、永安、湖內、茄萣、田寮、茂林、那瑪夏、桃源,一個營養師都沒有,而且偏鄉補助18萬,真的夠嗎?在現況之下,很多廚工薪水不到基本薪資,有老齡化、高離職率問題,甚至有斷炊危機,還要營養師幫忙拿鍋鏟。
營養師真正的功能在於保障食品安全、推動營養教育、結合食農教育菜單設計、營養諮詢等等,應讓營養師回歸其專業,請局長承諾,好好監督學校依據《高雄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進行專業分工,並提供兼多校的營養師車馬費補貼。除了提供都會區學校誘因在鄰校間設立中央廚房共用、節省行政管銷成本之外,原縣區學校一個行政區也應至少配置一名營養師。
營養師通常不比公務員、老師,常是校園的弱勢,受到許多不公待遇,教育局長吳榕峯承諾,學期結束後,會與全市營養師見面,了解狀況,如果查到違法會直接處分校長。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 在 Jeff Ku - 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 的推薦與評價
教育局 《學校行政手冊》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