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教育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09~110/08/13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車輛系)
(自111年2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6月9日
■徵聘單位:車輛工程系所(電控相關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業界工作經驗至少3年(含業界產學合作期間)。
2.具電控相關背景,具以下研究領域經驗之一者為佳:
(1)影像追踪控制。
(2)自動駕駛。
(3)車輛主動式安全。
■Department:Department of Vehicle Engineering(Electronic/Control)
■Position:Assistant Professor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Ph.D.’s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is required or an experience a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r above) with an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The applicant must have at least three-year industrial experience. The experience may include research project cooperated with the industry.
2.The applicant should have a Ph.D. background in electronic/control. He/she with one of the following expertises is preferable.
(1)Image tracking control.
(2)Autonomous steering control.
(3)Vehicle safety.
===================================================
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8月13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13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 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系所 郵件信箱
(一) 車輛工程系 vehicle@mail.npust.edu.tw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六)科技部網址https://www.most.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七)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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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18~110/04/07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科技部各類計畫行政業務、研發成果推廣與管理及研究獎勵作業。
(1)專題研究計畫(一般型、隨到隨審)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與彙整出國報告等相關業務。
(2)產學合作計畫(先導型、開發型、應用型)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與彙整出國報告等相關業務。
(3)各項專案計畫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4)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5)各類專案型計畫之申請、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6)補助研究獎勵申請、核銷、管理、結案作業。
(7)延攬科技人才(博士後研究人員)計畫申請及結案相關事宜。
(8)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事宜。
(9)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申請事宜。
(10)補助學者提昇國際影響力試辦方案申請事宜。
(11)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申請事宜。
(12)各類雙邊合作補助計畫案申請事宜。
(13)相關辦法諮詢事宜等。
2.本校學術研究倫理研習課程辦理。
3.本校南區研究倫理聯盟相關行政事宜。
4.協助本校教師評鑑及升等資料認證(計畫部分)。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資料庫」推薦及修改作業。
6.協助主計室五項收入行政管理費分配通知發送業務。
7.本校教師承接計畫之行政管理費計算、核對、解說收取標準。
8.各項計畫及其研發成果資料統計與歸檔管理。
9.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擬定、辦理,協助會辦各項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及合約檢視。
10.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4月7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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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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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預算提案通過34案
#監督預算使用
#讓政策執行更精準及有效
審查預算是立法委員的重要職權,除了「刪減」不必要的預算外,還有「凍結」預算以及提出預算使用的條件「主決議」兩種手段。目的都是為了要讓人民納稅錢妥適及精準運用,推動政策。
上個星期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教育部明年度的預算,教育部110年歲出預算編列2,613億元,佔政府所有歲出21,022億元的12.4%,是關乎台灣從高教、國教、幼教到終身教育、體育及青年發展等面向的重要部會。
整個委員會總計提出四百多個案子,我則有34案,最後通過2案刪減、17案凍結及15案主決議。
教育經費非常重要,我所有提出的案子,大部分是延續我先前關注的議題,希望教育部所有單位明年在執行相關政策時,能「正確妥適」,而不是「為做而做」。以下跟大家報告6大重點。
1⃣性平教育
性別平等一直是我關注的核心領域,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17年,但落實到第一線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
我提出包括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師資職前培訓、教師在職進修、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查、身心障礙及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師資人才庫」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等面向,都必須避免出現強化性別刻板印象、針對女性及同志的偏見與歧視、對多元家庭的貶抑等錯誤內容。
教育部各單位應強化或研擬相關檢視與監督機制,確保所有課程與計畫執行都能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兒童公約施行法》等法規,推動落實性別平等及人權教育。
2⃣幼兒園
台灣目前幼兒園最大的問題是 #公共化不足,但現在年輕家長又以雙薪家庭為主,孩子們就讀幼兒園的需求很高,造成幼兒園形成「賣方市場」。因此不管教育部再怎麼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希望用政策和補助確保私立幼兒園既平價又有品質,成效終究有限。
過去教育部回應廣大建置公幼的呼聲,多以經費太高為理由說難以建置。但是經過我請教育部詳細估算,若國民教育向下延伸至3歲,所需增班設園及人事經費為443.03億,其中每年固定支出人事費為308億元。
這和目前110年編列的幼教339億預算(包括建置擴大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佔91億、準公共化佔86億、擴大2-4歲發放育兒津貼佔162億),僅差距104億;且初期建置完成後,後續每年人事費僅為308億元,還比現在一直發補助津貼的339億為低。
因此在幼兒園,我首先要求教育部應重新整體研究及評估以建置真公共化幼兒園或國教向下延伸為目標之學前教育政策(包括人口變化、量化研究、經費預估、資源需求、人力缺口、時程規劃、對市場之影響、因應少子女化問題之影響、各種方案之比較等);另外針對幼兒園虐童事件相關的罰則、調查流程、性別事件的處理機制、全國教保網查詢系統修正等都有提案。
3⃣教師權益
教育場域中的教師權益我一直非常關心,擔任教文委員會委員這兩個會期也接到許多陳情案,發現現行機制對老師們的權益保障有不夠完善之處。包括代理教師待遇及聘期等;教師兼任行政職工作量與加給不成比例及影響教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題釋疑不夠公開透明等;我也都一一提出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改善並完善配套措施。
4⃣學生主體
跟學生權益有關的提案,則包括身心障礙學生高中升大學甄試的院系需求及實際開缺情形檢視,校園心理輔導機制及人力配置,不合時宜不合理的黑心校規需重新檢討,需確保第二專長專長教師的教學品質,校園應推動飲食教育等。
5⃣社會教育
教育部除了高教、國教、幼教等跟校園直接相關的業務外;還有一大塊是在社會教育,包括推動家庭教育、新生閱讀計畫、圖書館管理等,觸及層面不只是在各層級學校學習的孩子們,還包括家長及所有廣大的民眾。
我之前一直關心的「iLove」、「iMyfamily」及「iCoparenting」網站,以及跟《國王與國王》這本童書有關的新生閱讀計畫和各地圖書館管理,就是屬於社會教育的範疇。
因此我也分別提案請相關單位必須確保推動內容符合性別平等、兒童人權與我國社會之多元家庭型態等,以及專業人員具備足夠之素養與能力,避免預算被濫用於錯誤教育內容。
6⃣體育發展
最後,教育部下轄體育署,我發現體育署各項業務推動上對於性別平等都不夠具有敏感度,因此分別就體育人員的性平教育、體育界的性騷擾防治機制、體育場館的設施設備以及體育署網站等面向,請體育署能夠逐步檢討改善。
另外,我發現許多運動員勞動權益機制不足,例如近年來頻頻傳出單項協會及贊助廠商逼迫運動員使用不合適之運動服飾或鞋具,嚴重影響運動員權益,但相關求助管道卻非常有限;也提案要求體育署應參考世界運動產業發展之進程,協助運動員工會組織之設立,進一步保障運動員權益。
以上這些提案,都已經在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我會持續監督並和相關單位一起討論改善內容。謝謝公部門的長官同仁都很願意配合,一起為更好的政策努力。有任何新進度,再跟大家報告。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