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抱崖山屋小作休息,掙扎要不要就地迫降,住進這座駐在所造型的小山屋後,為避免隔日遙遠的崩潰路途,我們還是摸摸鼻子啟程了;迎接我們的是無盡的寬大古道、籠罩四周的氤氳,還有必然摸黑的命運。
十里、山陰、多土袞、綠... 景物急速地後退,路過2016年暫住過一宿,如今卻已幾近坍塌的山陰獵寮,我們好像疾行於時光的長廊上,飛也似的自廿世紀往廿一世紀邁進。八通關真的是一條長長的路,這一次,我依然無法好好欣賞古道上的一橋一坎,只能暗自祈禱在這埋頭疾走的旅途中,能在某個轉角與害羞的台灣黑熊迎面相遇,互相嚇到對方,然後各自退避,那將會是一場多深刻的邂逅?
當然,事情才沒那麼順利,我們連水鹿都沒撞見。到了多土袞駐在所時,天色已全黑,我們摸摸鼻子戴上頭燈繼續摸,直到晚上19:30才抵達瓦拉米山屋,那象徵著現代與人潮的大三角形。
玩了一天大家都累了,依照各自的節奏在明確的漆黑之中沈默行軍,鳳梨不知道吃了什麼藥,早就飛也似的不見蹤影,追也追不到,我則陪著腳程最慢的隊員徐徐而行。打開瓦拉米山屋大門時,發現大家都到了,這晚又是包場,真是太開心啦!隨即把背包丟著,成大字型躺在黑色軟墊上大喘兩口氣再說。
兩次八通關古道,離開抱崖山屋後給人的感覺,都是歸心似箭的衝刺;而瓦拉米山屋作為回到人間前的最後一站,黑夜中屋內散發溫暖的黃光,在大老遠從大分趕來的登山人眼中,無疑是最溫暖的救贖。
翌日我們啟程,完成旅程的最後一天,也進入了大家都很熟悉的「瓦拉米步道」。沒了深山探險的感覺,有的倒是回家的輕快與逸樂路線的輕鬆。
在到達佳心遺址之前,有一個「鯊魚岩」,是我這些年在台灣山上看過長得最像鯊魚的一塊石頭,沒有之一。那空洞的眼神彷彿尋找獵物中的殺戮機器,巨大的裂縫則是準備吞噬一切的血盆大口,栩栩如生。但這鯊魚的頭上卻長滿了姑婆芋,使肅殺的形象瞬間萌化,讓腦中出現了揮之不盡的「ba~by~shark 嘟嘟嘟嚕嘟嚕」
#八通關訪太魯那斯・佳心鯊魚岩
啊,今天也是父親節,這邊也祝各位Dady Shark們父親節快樂唷~
這邊也希望明天指揮中心能宣告進一步的山區解封措施。畢竟,如果連餐廳、大賣場、百貨公司等風險比登山高太多太多的場域都解封了,山區主管單位卻連風險和郊山一樣的「一日單攻」都一直繼續封下去,那就顯得非常非常的不合理了。
這種百業復甦的時刻,如果要繼續封山,我認為需要提出強而有力的理由才行,而不是完全沒有根據,就憑心情「繼續封下去」,那絕對是不對的。當政府很隨性的選擇性打壓特定活動,卻提不出「為什麼要這麼做」時,那就失去疫情控制的原意,只剩威權思想了。
比如說,「山屋住宿風險過高,正式清零之前繼續不開放山屋或要大幅降載」,這點我與大部分山友也非常同意。但「風險跟郊山一樣的單攻」卻繼續封閉,在這個連一定會拿掉口罩用餐的餐廳都逐漸可以內用的當下,我希望能聽到明確的解釋,而不是威權的命令。
希望我們能聽到指揮中心基於疫情判斷而下達的指令,而不是反射性的基於個人情感「開放郊山繼續封閉保護區」,那就和疫情完全無關了。
最後,要謝謝指揮中心與所有醫療人員對於控制疫情所做的努力,讓我們能在三個月內幾近清零,這在國際間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大家都希望生活能盡快恢復正常,所以如果是對疫情有幫助的決斷,我想不論是不是山友,都會全力支持的喔!讓我們一起期盼早日回到正常生活吧!
政府保護鯊魚的措施 在 陳吉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臺灣漁民「負責任漁業」喝采!金鴻3號解救巨口鯊全紀錄】
今年6/3花蓮籍刺網漁船「金鴻3號」船長發現有一頭巨口鯊纏上漁網,第一時間嘗試解救未能成功,立即聯繫農委會捐助成立的「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派駐在花蓮港的港口查報員及觀察員協助,最後順利解開漁網,讓巨口鯊重回大海。「金鴻3號」未隨意棄置網具、按規定通報意外捕獲及盡全力解救禁捕魚種的行為,正是「負責任漁業」最好的典範!這個案例彰顯了我們的漁民不只是海洋資源的利用者,更是海洋環境最好的守護者!
為了保護海洋大型珍貴魚種,增進海洋生物多樣性及臺灣漁業永續,我們去年修正了「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明令將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列為禁捕魚種,若故意捕撈這些珍貴魚種,將依漁業法的規定處以刑責;若漁民在作業過程中意外捕獲,雖然不會處罰,但也必須立即放回海中並通報。這次「金鴻3號」發現的巨口鯊,是世界體型第3大的鯊魚,在國際間的關注度很高,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也作出具體的保育建議。政府和漁民共同合作為海洋資源保育努力,不但是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的全球漁業形象,更對臺灣沿近海的漁業資源永續有積極正面的意義。
*本篇影片由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提供
政府保護鯊魚的措施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你知道Xpark的魚不快樂,那要怎麼保護牠們?】
Xpark水生公園開幕,讓大家又多了一個假日出遊的選項。但卻傳出水母打結、鯊魚撞玻璃等動物自傷事件。這可以讓我們討論是否有法律規範這些水族館(展演)業者有要維持好動物們環境的義務呢?
🎸展演動物,是需要申請的
關於動物保護的相關規範,大家最直接聯想到的就是動保法,水族館的海洋生物們被歸類在動保法中的展演動物內。關於展演動物的部分,依照動保法第6條之1,規定須經許可以及具備適當設施的業者才能展演動物,違反的業者若未改善則會被停止許可且可能有罰鍰,但在動保法上並沒有規範具體上業者應該要有怎樣的措施來保護水族館內的展演動物。
🎸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有更詳細的規定
要如何具體地保護展演的動物?在「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內有更詳細的規定。其中對於這些展演動物,業者除了要指定諮詢照顧的專門技術人員外,也要遵守提供符合動物習慣的環境、醫療、休息時間,以及不得以傷害方式作訓練。同時,也規範主管機關有義務每年稽查水族館內的管理情形。透過種種不同的方式,以確保展演動物的健康與安全。
🎸改善動物環境,需靠你我一起合作
動保法以及動物展演管理辦法都有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這些展演業者有主動的稽查義務,同時也有讓民眾檢舉的相關規定,目的是為了要讓人民與政府一起監督。要注意的是檢舉時,檢舉人必須留下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的相關資訊,以及被檢舉人涉嫌違法的具體事項、違規地點及相關證據資料,以免到時變成烏龍檢舉,浪費無謂的時間也沒有辦法保護到可愛的動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