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提供資金給子女在國外置產應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表示,凡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均應依法課徵贈與稅,而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所謂的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將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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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資金給子女在國外置產應申報贈與稅 在 提醒注意提供資金給子女在國外置產應申報贈與稅 的相關結果
國稅局提醒民眾,民眾若有贈與之行為,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申報贈與稅,如有漏未申報之情形,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申報,以免被 ... ... <看更多>
提供資金給子女在國外置產應申報贈與稅 在 金援子女海外置產也要申報贈與稅! - 房市新訊 的相關結果
以本案為例,因甲君是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其贈與兒子的資金雖然是供海外置產使用,但該資金來自甲君的境內財產,屬贈與稅課徵對象; ... ... <看更多>
提供資金給子女在國外置產應申報贈與稅 在 將資金匯到子女的國外帳戶,必須申報贈與稅嗎 的相關結果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子女至國外就業、定居,進而置產等情事,父母或親友常會提供資金贊助,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220萬元,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