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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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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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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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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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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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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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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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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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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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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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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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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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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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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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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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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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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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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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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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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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Smart Trav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ezukaOsamu #手塚治虫 #免費漫畫app #待在家 #人間昆蟲記 #阿童木 #漫画動画感動 Hello大家好我係呀Tsar, 今日為大家介紹一個免費的漫畫app 首先示範是ipad或手機上download的那個app 基本上這個app的漫畫是90%免費 間中有些漫畫是看到第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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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文案借鏡引用他人文章,會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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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文章法律 在 吳軒 Wu Xuan 手工皮包創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抄襲?模仿?侵權?不要偷換概念~~】
好好的為什麼要突然PO這篇文?
最近除了[刻在]這首歌抄襲風波外,
又陸續有不同領域的作者被爆出疑似有該情況,
最大的就屬某LINE插畫貼圖的事件。
因為當事人可能的抄襲對象,是美國動漫公司,
所以就有某爆料人FB的PO文中(好像其他人在Dcard也有)
用我的事件來舉例,說迪士尼對侵權有多嚴~~~
我也是朋友剛剛跑來貼給我看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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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創作者或設計師來說,
被指控、影射「抄襲」是很嚴重的指控、恥辱。
你說我史迪奇包「侵權」OK呀,
但你在罵的人他是「抄襲」耶?
乾我屁事啊XD?
不過我相信該PO文者對我並沒有惡意,
或者只是對「抄襲、模仿、侵權」的定義不是那麼明確。
並且他發文針對的對象與事件也不是我,
應該只是剛好PO文時拿我來舉例而已~~
但我覺得擺在一起討論,難免容易被聯想、劃上等號,
所以想想還是要來解釋一下這個概念,
並且做為跟迪士尼打過交道的老前輩(被打),
來順便跟大家科普一下XD
(該文章我貼在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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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抄襲」、「模仿」、「侵權」
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我們一個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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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plagiarism)」
像是論文發表抄襲、歌曲旋律抄襲、服裝設計的抄襲等等。
看到人家作品的手法技術、核心概念的成功,
或者是其商業模式、產品的市場反應很好。
就偷偷摸摸的、換湯不換藥的搬來用,以謀求更大的利益。
並且最好不要被人發現。(重點)
比較接近於「剽竊」,是一種在職業上比較不道德的挪用,
所以「抄襲」這個詞,通常是比較貶意的。
更甚者,像是喬X體育這種,
LOGO故意搞得很像,讓想買NIKE的人買到他們的東西,
這也是比較接近抄襲的定義,或者我們會叫他「山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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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imitate、mimic)」則是中性的詞語。
例如最近有個網路主播模仿柯文哲唱歌,
(請搜尋:柯文哲 105度 真的超像XDDDD笑死)
或是媽媽做HelloKitty的菜色讓女兒帶便當、
萬聖節扮成無臉男、Cosplay成海賊王拍照等。
你不會覺得這些東西很不妥、很丟臉,甚至可能自己都曾做過,
因為這就是一種廣義上的「二創」。
也就是把他人既有的作品當作主題元素,
用不同形式的作品去延伸、表現出來。
前提是大家都知道你的東西從何而來,
所以大家看你的角度也跟抄襲完全不同,
抄襲時會很怕被抓到,還要遮遮掩掩欲蓋彌彰;
但模仿時(或者說二創時)卻是完全相反,
你模仿的越像,或者在其基礎上融入自己創意,
反而代表你越有才華。
就像你也不會說陳漢典在抄襲DJ Dennis吧?
(他就是故意要模仿啊,他還怕你不知道他在模仿誰勒~)
不然《貓》劇的演員就是在抄襲一隻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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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同樣都是學火影忍者:
『大量將該動漫角色,融入自己的插圖創作,還出馬克杯、滑鼠墊、LINE貼圖等周邊,說我這是"台影忍者"。』
v.s.
『學火影忍者雙手擺後面跑步,大喊:「我是佐助!!」然後還用手裡劍扔你。』
你覺得,兩者的意義會是相同的嗎?
何者是抄襲?何者是模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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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面兩個搞定了。
至於第三個「侵權」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喔。
侵權是種比較偏向法律上的用詞,
跟抄襲、模仿可以並存,也可以完全無關。
例如你走在路上拍人家臉,拿去做商業用途,
不是抄襲,也沒模仿,
可是侵犯了肖像權,那他可以告你,
這種東西就叫「侵權」。
而在法律上要認定是否侵權,
是看既定的事實,而不是你大眾的觀感。(重點喔)
所以很多山寨貨,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抄襲某某某,你知我知大家知,
但他一定侵權嗎?不一定。
他可以巧妙的避開LOGO、註冊過的印花、或者專利,
再硬坳說:這好像有點像,但還是不一樣啊!
這會讓受害品牌很難在法庭上舉證指控他侵權。

所以極端來說,
即使律師主張:「作品沒有明確的侵權事實。」
也不代表,你沒有抄襲的意圖或行為。
(可能只你抄得有技巧,沒讓人抓到把柄罷了)
反之,判決說:「作品有明確的侵權。」
也不等於你就有抄襲、或剽竊了人家概念來用。
例如你在Youtube上cover別人歌曲,
可能尚未跟原作、唱片公司、詞曲創作人談好版權問題;
或者你做電影懶人包解說影片,節錄原作大量的影音素材等等。
這些行為都可能有侵權疑慮,
但跟「抄襲」這件事其實比較無關。
以古X莫來舉例,
大家可能說他侵權,但你見過有誰說他是抄襲的?
事實上,他侵權的方式也是侵的挺「原創」的,
都是別人在抄襲他XDDD
(畢竟這種詼諧、嘲弄式的電影解說,他可能是最早出來做的)
所以,以上就是「侵權」與「抄襲」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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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當時在事務所與兩個律師聊了一下午,
幾乎把抄襲、版權相關的問題能問的都問了,
我想我的轉述的說法,應該是有說服力的吧XD
(只差請律師們來背書ㄌ,但感覺要錢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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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最後給新朋友補充我與迪士尼的懶人包:
去年我用"史迪奇"與"鴨嘴獸泰瑞"做了兩個造型皮包,
我當初覺得作品的觀賞性應該很強,
並且要把2D的圖像,用皮革這種平面素材,去做成3D的包款,
還要把精品流行皮包,做成卡通風格,
這是具有非常大的挑戰性的事。
不但要能做得出來、還要夠像、神韻到位。
光是那個超大耳朵,要怎麼做才能不垂下來,我就搞了非常久,
我只能說,我最後成品那是真的像。
(我無法貼圖或影片,自己GOOGLE吧)
作品做好後我就PO到FB跟Youtube給大家看。
(影片沒開營利,作品也沒販售、也沒用它來教學。)
然而後來過沒幾個月,
迪士尼的律師就發函過來,說這樣是侵權請我配合下架。
即使我沒有營利行為、自己也下了很多苦心,
可是在「未經原作、或版權持有者的同意下」,
的確就是有侵權疑慮嘛~~
畢竟,這個作品會受到大家喜歡,
很大程度上,的確沾了他們的光,
佔人家便宜,還跟他們上法院輸贏,也太荒謬ㄌㄅ?
所以最後我們就和談收場,算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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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想解釋的就是:單就迪士尼事件來講,
確實有嚴重的侵權嫌疑,
但我的模式跟「抄襲」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把皮革換成紙筆,史迪奇換成蠟筆小新,
想像我拿紙筆畫好一張圖後,然後拿給你說:
「你看我畫ㄌ蠟筆小新。很像吧?」
……這哪門子抄襲XD
所以,請不要把這兩種概念混唯一談啊~
我可不想被扣一個抄襲的帽子啊,很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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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來,我繼續做我的事,其實這事也沒再拿出來講過,
因為事情始末就很單純:
雙方當時透過律師聯繫,我也覺得對方言之有理,
接著我就發聲明解釋,隨後把東西下架了~
迪士尼既沒告我、也很友善,大家積極處理、握手言和。
雖然說有些公司鼓勵二創,支持Cosplay、同人誌這類作品,
例如前陣子網路上各種作品洗版的「天竺鼠車車」,
網路上一堆有用羊毛氈、用保麗龍、
甚至還有把整台車包住的作品。
我也有朋友去問過,
他們官方對於二創的態度就是樂見其成,
因為這也是間接幫他們作品宣傳。
但迪士尼這種量級的企業,自有他們的考量,
(他們哪缺你那點小流量haha)
捍衛企業價值也好、角色形象也好,
人家不想要你二創,我們該做的就是尊重~
哪有什麼好坳的?
甚至至今我都覺得他們有大企業風範,
不會跟你鑽牛角尖,或借題發揮、獅子大開口、提出不合理要求,
他就是適度的警告,只要你能理解配合,
他願意點到為止,也捍衛了他們企業的立場。
我自己學到一課,也拍成影片跟大家分享這件事,
這樣事情就落幕了,皆大歡喜,不是很好嗎?
我的態度在當時的影片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關鍵字就是:不要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有興趣的自己看,就這樣xd
https://youtu.be/fSlg70JjH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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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大家都看過的泰國創作者Lowcostcosplay 低成本Cosplay
同樣都是二創,
差別在我用牛皮創作、他則是用自己的肚皮haha
他的取材對象就比較高招,
他去模仿鬼滅之刃、模仿海賊王、甚至模仿金正恩,
但他才不會自找麻煩,去惹你爺爺迪士尼或任天堂XD
你各位趕快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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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該篇PO文所提到的LINE貼圖抄襲事件,
我不是他們的粉絲,也沒特別關注這件事,
所以也沒啥好評論的,
我只想說:想想怎樣是最好的結果,該幹嘛就幹嘛吧XD
抄襲文章法律 在 Smart Travel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TezukaOsamu #手塚治虫 #免費漫畫app #待在家 #人間昆蟲記 #阿童木
#漫画動画感動
Hello大家好我係呀Tsar,
今日為大家介紹一個免費的漫畫app
首先示範是ipad或手機上download的那個app
基本上這個app的漫畫是90%免費
間中有些漫畫是看到第幾多冊才會開始問你收費
當然有好多不同的畫家選擇啦,
我今日要介紹的就是在日本漫畫界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被後世尊稱為「日本漫畫之神」手塚治虫, 是一位多產的漫畫家,
我將他形容為日本漫畫界的金庸一些都不為過
他是日本的國民級漫畫家、動畫製作人、醫生、醫學博士。
亦是日本現代電視動畫及其製作制度的鼻祖。
創作主題多樣化,除了他最為關注的生命主題以外,
成人主題和人與自然關係都是他反覆思考和探討的問題。
為了紀念手塚治虫, 日本人起了一間手塚治虫博物館位於兵庫縣神戶寶塚,
由JR/阪急「寶塚站」行8分鐘或從阪急「寶塚南口站」步行5分鐘就可以到達。
大家有興趣去關西旅行的時候可以去朝聖,
因為除了日本人之外,台灣好多文化人都好崇拜他
手塚治虫的作品內涵豐富,充滿了東方智慧以及對未來的思索。
他的一生創作超過400部作品,其中當然有好出名的作品藍寶石王子,
阿童木小飛俠和怪醫黑傑克..........
作品多不勝數, 但是我今日推介的是五本给大人看的
描寫人性黑暗面的五本漫畫, 第一本, 首推人間昆蟲記(創作年份1970-1971),
社一部漫畫可以用兩句說話去形容,
弱肉強食昆蟲世界,光怪陸離人情冷暖
這部漫畫出了四個chapter,第一個chapter是春蟬與浮塵子
講及她自己在文學界得到成就的背後, 巧取豪奪,層層蛻變
漫畫非常之有電影感, 第一幕已經講她在再文學得獎的同時
另一邊廂有個女人看著電視的直播而吊頸
主角十枝子成功的「秘密」, 就是能夠將身邊人的勞動成果以巧妙的方式納為己有。
十枝子與周圍人的關係,就像昆蟲與樹木的關係。
昆蟲吸取樹木的養料,樹木因此枯萎壞死。
在天牛的chapter裏面, 講十枝子如何利用自己的魅力
成功誘惑她身邊的男人、女人為她做事, 達到目的。
十枝子這種集美貌、心計與危險性於一身, 在商場非常之普遍的一件事
但是以我睇漫畫來說, 即使課長島耕作, 都寫不出手塚治虫那種人性黑暗面
她寫這部漫畫的時候是70年代, 在當時社會是非常震撼
日後有好多劇集和電影都是抄襲了這種角色的心理狀態
她的狡猾和冷酷, 在她身邊的男人都望塵莫及
畢竟現實就是一個殘酷的世界, 弱肉強食, 這本漫畫寫得好到肉
當中亦有描述女主角經常回到自己的舊居,
除去所有衣服對著媽媽一般的玩偶,
這些不為外人道,在出面的虛偽, 回返到母親的懷抱
隱喻重新回到孩子般的自然天真狀態
2019年有一套美劇叫What If, 是由今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Renée Zellweger
當中就有類似的情節,漫畫是70年代製作
現在回看, 一點也不老土
在螽斯那個chapter, 十枝子將老家的屋燒毀,
在日本銷聲匿跡,遠走高飛到了希臘。
逃過去一切做過的壞事, 故事結尾,
獨自一人的十枝子望着神廟廢墟,深感寂寞。
或許是她回憶起了自己曾經扮演過的重重身份,
以及那些被她誘惑、利用又拋棄的人們,到頭來自己究竟得到啲什麼
這部漫畫, 你再聽回陳百強的一生何求, 就會了解箇中滋味
“沒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
第二部我要介紹呀漫畫就是佛陀(1972-1983)
描述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成為僧侶的一生經歷的故事。
作品在美國受到高度評價,
並且在2004年及2005年的Eisner獎中得到最優秀國際作品獎。
手塚治虫以佛陀的一生來闡明世間相,無論是身分、情感、權力、欲望,甚至戰爭的殘酷。
釋迦牟尼親眼見證了英雄的死亡,以及愛情中的痛苦,
年輕的王子開始了解人世間生命的短暫與疾苦,
而面對這些無奈,即使是他的皇家血統,亦都無可奈何;
就算自己位高權重,但自己最親近的人面對生死苦難,亦救不了他們。
這個漫畫我在二十幾歲的時候看到, 情節相當感人到流淚
雖然我自己本身是天主教, 但是我一直視佛教如一種哲學的洗練
誠意推薦, 第三步要介紹的漫畫是火之鳥(1954)
火之鳥是一部以探討「生」與「死」為核心的漫畫。
分為黎明篇(漫畫少年版)、未來篇、大和篇、宇宙篇、鳳凰篇、
復活篇、羽衣篇、望郷篇、亂世篇、生命篇、異形篇、太陽篇、埃及篇、希臘篇、羅馬篇。
故事是對輪迴、人性的描寫、探討、哲理等等,
人類為了長生不死,不斷地追尋火鳥。
火鳥是能夠浴火中重生的神鳥,代表着一個有着永恆生命的個體,
作品的時間從古代到遙遠的未來,
地點從以日本為主的地球到宇宙中其他星球,
探討生命的本質、人類的業障等等,
以手塚治虫宏大、獨特的思想為基礎凝結而成。
故事由擁有喝了就會長生不老的血液的「火之鳥」
與各個為這隻火鳥煩惱、痛苦、戰鬥,並因此擁有殘酷命運的主角們組成。
除了火鳥貫穿整部作品,另外的重要角色是個大鼻子,
從武將、盜賊我王到博士等,在不同時代活著,活出不一樣的生命。
美好的梦想可以眨眼间被打得粉碎,
但整个宇宙的生命大合唱却生生不息,永无休止,就好象火中的凤凰
現在世界面對好多生離死別, 假以時日, 最壞的處境必然會過去
就等我們懷住這些充滿善良的希望, 捱到最後一分鐘,
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 有一日問老師
點樣可以好似你那麼能幹, 帕拉圖二話不說,
將亞里士多德的頭浸落去河水度撳到去差不多窒息
亞里士多德不想死, 不斷掙扎, 希望在垂死之中, 伸番個頭出嚟繼續生存
然後拍拉圖對他說, 無論你遇到什麼困境, 只要你仲有一啖氣
我撳得你個頭越大力, 你的掙扎就會越強勁
繼續勇敢掙扎求存, 你仍然是有機會活得更精彩
第四部漫畫學介紹給大家是罪與罰(1949~1960),
罪與罰是一部俄國革文學巨著, 手塚治虫改變了成為漫畫
故事是講述在聖彼得堡貧民區一家公寓,住著一個窮大學生拉斯柯爾尼科夫。
他原本是讀法律系,有著天才般的智慧和超乎常人的思維模式。
他也在一些著名雜誌上發表了諸如"超人論"的文章,受到無政府主義毒害,思想上十分偏激。
他因交不起學費而被迫輟學,這時他遇見了小公務員馬爾梅。
馬爾梅因失業而陷入絕境,長女索尼婭被迫當了街頭妓女。
男主角為了生活,將母親給自己的一隻珍貴的手錶當掉,
當鋪的老太婆卻只得借給了他50元,甚至讓他背上債務。
他恨透了這放高利貸的老太婆。想到馬爾煤和她妻兒的貧窮,
又想到世上如這老太婆般不義的有錢人,他氣憤的拿起斧子,殺死了老太婆。
事後 因內心處於痛苦的矛盾衝突中,無法擺脫內心的恐懼,
他感到自己原先的一切美好的感情都隨之泯滅了,
這是比法律懲罰更嚴厲的精神枷鎖。
他懷著痛苦的心情來到妓女索尼婭處,受到索尼婭思想的感召,
向她說出了犯罪的真相與動機。與此同時,
轟轟烈烈的人民革命正在打響,在索尼婭勸說下,
在混亂人群中大聲呼喊:"是我殺死了老太婆!"實則在世界面前對自己的控訴。
世界的複雜,社會財富的分布不均,而許許多多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貧富懸殊不應該成為犯罪的藉口
在這個殘酷的社會, 有時可能會做錯事,
這種懲罰, 即使你未必受法律制裁, 但是良心都過意不去
不能夠宣諸於口的內疚感, 比起法律對你的制裁,
懲罰更加大, 內心每日都在煎熬。
第五部漫畫介紹透明人(1970-1971), 這部漫畫劇情比較簡單
但是娛樂性豐富, 70年代已經講著一些好科幻的故事
非常之前圍, 講述為了報復薄情負心的女友,
肌膚呈透明狀的怪人阿拉巴斯特現身於世。
他憎恨世界上所有美麗的事物,
並且集合了透明少女亞美及不良少年阿弦等人為夥,一起向社會挑戰……
嚟緊將會是復活節長假期, 大家待在家中, 希望這五套漫畫書
可以帶給你娛樂之餘, 亦都會反思好多人生問題
下一集我會再講下一個題目, 漢源影片記得留表情符號以示支持呀,88 用片右下角調4K睇片。
今日は無料の漫画アプリをご紹介します
最初のデモは、iPadまたは携帯電話にダウンロードされたアプリです
基本的に、このアプリの漫画は90%無料です
当時の一部の漫画は、巻数を見て初めて料金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もちろん、さまざまなアーティストが選べます。
今日紹介したいのは、日本のコミック業界に決定的な影響を与えているということです。
後世には「日本のマンガの神」手塚父として知られ、多作漫画家、
日本の漫画界では彼をジン・ヨンと表現できます。
彼は日本の国民的漫画家、アニメーター、医者、そして医者です。
現代日本のテレビアニメとその制作システムの創始者でもあります。
多様化する創造のテーマ、そして彼が最も懸念している人生のテーマに加えて、
大人のテーマと人間と自然の関係は、彼が繰り返し考え、議論する問題です。
手塚治虫を記念して、兵庫県神戸市高島にある宝塚に昆虫治療博物館を建設した。
JR・阪急「宝苑駅」から8分、阪急「宝苑南口駅」から徒歩5分。
関西への旅行に興味があるなら巡礼に行くことができ、
日本人を除いて、台湾の多くの文化人は彼を崇拝しているので
手塚の作品は内容が豊富で、東洋の知恵と未来への思いが詰まっています。
抄襲文章法律 在 暗網仔 2.0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個小時瘋狂聽陳偉霆的《野狼Disc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aTTq2wAzM&t=63s
會員: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8vabPSRIBpwSJEMAPCnzVQ/j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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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4rmkFI1ik0&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
我最高觀看次數的影片 (我為何不再拍暗網? 只說一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bihKaqEEQw&t=127s
曼德拉效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MutzRIE_uE&list=PLglqLngY6gv5BCwaoP-q6DOwUmw1lIusF&index=17&t=5s
我的100K成長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dhtp6A6YJE
破解Kate yup事件是假的! 不是綁架! 不要被騙! (Facebook上的證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NJVt56ORWo&t=2s
日本最殘酷的直播節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E81OKVX7wc
網上最可怕的一個字 (Ft. HenHen T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LedkSHc7Os&t=145s
野狼Disco抄歌事件的真相. Youtube法律上的問題
之前拍的野狼Disco影片得到大家的支持. 但上載完那條影片之後我才發現 野狼Discohave another issue. 這次不關陳偉霆事的.
“洗腦神曲 野狼Disco被指抄襲外國歌?” “原來係神還原-內地神曲疑抄意大利歌”
大量文章和影片指證原創者寶石Gem是抄, 是偷 ‘野狼Disco’ 這首歌回來的.
但有一些更深入的幾個重點大家都好像沒有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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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究竟有無 抄襲 論文? 】- 法律 救生員新聞小學堂第46集開講囉林智堅身陷論文風暴!他的論文到底有沒有 抄襲 呢??讓鍾律師一一講給你聽!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