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
這幾年,少子女化是整個台灣社會非常憂心的現象,政府也陸續端出許多政策要挽救「低生育率」的情況。有些政策是讓民眾很有感,像是減稅、發放津貼等,部份可以幫助年輕人減少負擔,但是也有一些政策被批評「看得到吃不到」,像是公托的設置不足,對許多年輕家長而言,排到公托的機率可能比中樂透還要困難!
舉個例來講,北屯區是目前六都人口成長最快的區域,其中最大的廍子里,七年前人口數才四千多人,今年已經激增到一萬八千人,7 年來增加近 5 倍。其中新移入又以小家庭為主,未滿 2 歲幼兒就有 4600 多人,但是卻連一所公設民營托嬰中心都沒有,也讓年輕人處在毫無後援的情況下。
另外,也有許多家長向競程反映「育嬰假」很難請,目前是以「月」為單位來計算,在現實的職場上反而卡住了家長,使得美意大打折扣。這當中最關鍵的環節,就是當法令在實務上缺乏彈性。我們希望主管機關勞動部、經濟部提出更好的修法方向,讓父母親更方便請育嬰假,讓國家成為育兒家長最好的隊友,一起打造一個不分性別、共同養育孩子的友善環境。
大家都知道競程也是新手奶爸,小孩現在即將滿週歲,除了老婆之外,家中還有父母親可以共同分擔育兒工作,算是比較幸運的狀況。但現在社會上,有許多新手父母是沒有太多後援幫忙的,我認為透過修法的方式,讓國家來擔起這個後援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要鼓勵爸爸參與照顧,透過創造友善的育嬰條件,也才能夠進一步鼓勵年輕朋友多生育,解決台灣面對的國安危機。
洪申翰 Sun-Han 吳玉琴 范雲 FAN, Yun 林淑芬 王婉諭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
#我們需要更彈性的育嬰假
#把時間還給蠟燭兩頭燒的育兒家長們
昨天我跟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林淑芬、洪申翰 Sun-Han、吳玉琴委員一起主辦「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工法、就保法條文修正公聽會」,討論現有育嬰假制度要如何改善,才可以 #實際可行 又 #符合家長需求。
很謝謝各方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的參與提出許多寶貴意見,我也從中有很多學習!
今年7月,勞動部為了回應「少子女化對策 建構安心懷孕及友善生養環境」政策,提出性工法的修法草案。我必須老實說,看到草案內容,我感到非常失望。
勞動部現在提出的性工法版本,只有增加2天的產檢假,另外將育嬰假請假改為以「月」為單位、但仍有半年內只能請2次的限制。
我們需要更好用的育嬰假制度、我們要改善家庭照顧的性別分工不均、我們要提升台灣的生育率、對抗少子化。這些都應是勞動部要主動努力的方向。
然而,目前勞動部提出的草案,甚至比不上 #20年前婦團的倡議 。讓我不禁懷疑,勞動部是否真的有心,要為勞工的權益爭取?要創造友善生養的職場?
在昨天公聽會上,托盟召集人劉毓秀老師沈痛地多次呼籲,台灣的低生育率、難以生養的環境再不面對,少子化的問題再不解決,台灣社會未來連討論的機會,都可能不復存在。
我必須說,我們已沒有下一個20年可以等待,現在就應當把台灣變成一個年輕人可以放心生養下一代的國家!
#育兒不只是義務也是權利
#必須還給父親平等育兒的權利
我八月時參加托盟的記者會就曾提出,台灣申請育嬰留停的男女比嚴重失衡,十年來,男性申請育嬰津貼的比例持續低於兩成。要讓男性參與育兒,必須建立更多政策誘因。(詳情請看 👉 https://reurl.cc/52oXQn )
我辦公室針對性工法及就保法的修法版本,也已經在上個會期提出並已通過一讀,希望建立: #七天陪產檢假、 #一個月陪產暨親職假、 #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透過制度及假別的設計,讓 #父親們 也有平等育兒的權利。(詳情請看 👉 https://reurl.cc/mvq7nj)
#有薪且彈性的育嬰假早已是國際趨勢
#澳洲育嬰假及親職假可自由搭配
從國際經驗出發,瑞典、丹麥、澳洲等都有很好的制度。
今天想跟大家特別介紹澳洲的制度設計,澳洲的家長有 #整段育嬰假 可以「連續請」,搭配 #單天 的親職照顧假 可以「彈性請」,勞工可依自己的需求自由選擇,模式包括:
➡️ 直接整合成連續18週的育嬰假
➡️ 16週育嬰假+10天親職假
➡️ 14週育嬰假+20天親職假
➡️ 13週育嬰假+25天親職假
➡️ 12週育嬰假+30天親職假
現在的育嬰假制度需要改變,更好用、更實用的假,才能讓不分性別的家長,享受育兒甜蜜的負擔,成為彼此的神隊友。
民間團體、以及包括我在內的許多立委,大家都已經有了對抗少子化更根本、也更完善的解方。我希望勞動部也可以認真面對、真正重視這問題的重要性,提出更好的版本。
我也會在立法院持續監督。我們一起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家成為育兒家庭的神隊友 #請從彈性的育兒假開始!
政府積極想要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投入經費建置公共托育體系,提供幼兒園學費補助,
鼓勵家長送托,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這彰顯著育兒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而是社會共同承擔,
國家勢必要扛起友善育兒的責任,正視育兒家庭遇到的困難與需求!!
2009年就業保險法修法納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規範,
給予因照顧3歲以下嬰幼兒需要暫時離開職場家長薪資津貼補助。
但育嬰留職停薪必須以「月」為單位,
育兒家長必須暫時離開職場,復職後是否能夠回到原單位仍是未知數。
某種程度是逼迫育兒家長,特別是女性面臨育兒與工作必須二擇一。
#瑞典親職假值得參考
聯合國研究報告推崇瑞典親職假(育兒假)制度,將親職假區分為「有薪親職假」、「無薪親職假」及「臨時親職假」。有薪親職假的請假單位,可以選擇「全天」、「半天」或是「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工時。以彈性化親職假的方式,打造友善職場的育兒模式。勞資雙方可以就工作樣態與育兒需求協商親職假的規劃。
今天淑芬與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吳玉琴、#洪申翰與范雲委員共同召開「打造友善勞資雙方的育嬰假-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修法公聽會」。我們邀請性別研究、勞動法等專家學者,以及工會與民間團體等共同討論,會中有些方向與想法值得作為後續修法的參考:
#育嬰假應擴大至育兒假或親職假的概念
現行育嬰假僅侷限於三歲以下的幼兒家長,會議上大家皆有共識育兒不是只有三歲以下嬰幼兒才有需求。幼兒進入幼兒園至小學,像是腸病毒、流感等停課,或是生病無法到幼兒園或學校,仍需要家長照顧。我們應打破育兒僅照顧小嬰兒的概念。參酌瑞典放寬至12歲以下兒童,我們應該更進一步去思考從3歲放寬至8歲。
#有薪育兒假或親職假不同於育嬰留職停薪,應以法律授權訂定,提供類型化選擇。
育嬰留職停薪屬於勞動契約暫時中止,勞雇雙方無提供勞務與工資義務。若以請假方式設計有薪育兒假,必須以法律明確授權請假程序,而且必須思考兼顧雇主合理正當需求及調適可能性,以避免造成反效果。
#彈性化育兒假以天或小時為請假單位,#為兼顧雇主人力調配需求可建立預先排假權。
為讓勞資雙方可以針對工作樣態協商育兒假彈性,初步規劃可以請月、天﹑半日至小時,托盟草案初步研議方向經雇主同意後,三個月內不可以再變更。參考瑞典制度,為兼顧人力調配需求,同樣要求育兒家長必須於請假前兩個月提出申請。在未來修法上可建立預先排假制度。
#彈性化育兒假的財源估算
彈性化育兒假是為了讓受雇者可以邊工作邊育兒,促進就業穩定。因此,會上亦有共識財源以就業保險支付較具有正當性,惟有薪彈性化育兒假若符合家長需求,勢必會增加請領薪資補貼件數,應於三個月內提出財務評估試算。
整體而言,建立友善育兒的就業環境才是解決少子女化的正解。除了普及化的公共托育,可以調節工作與育兒衝突的彈性育兒假同等的重要。在蒐集完上述意見後,淑芬會繼續努力,進一步提出修法版本。同時也要求勞動部調查育兒家長的需求,以及針對雇主調查兩種育兒模式(育嬰留停、彈性化育兒假)較符合工作現場需求。此外,勞動部與經濟部應共同研議配套修法方向並提出書面報告。
最後,也歡迎大家留言分享育兒與工作之間掙扎甘苦談喔~
#我要工作也要育兒
#孩子不會吸空氣就長大需要親職陪伴也要親職的收入啊
#商總與會代表說今天是要提升幸福社會
#友善育兒幸福社會真的需要工總和商總能全力支持
#彈性育兒假
#親職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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