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房東/客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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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航下午應法律扶助基金會之邀,參與警廣「聰明法寶」公益節目,分享租屋族如何保障自身權益,簡短分享如下,請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一、租屋族一定要注意的事。
👉 二房東無權出租,除非經屋主授權。
建議租屋前請房東出示所有權狀、房屋稅單,並與身分證做比對,證明是屋主本人或確實經屋主授權。
👉 務必確認承租地址、範圍及附帶設備。
舉例來說,曾有房東利用想租房子的人欠缺經驗或急著找房子,看屋時載明附有電視、冷氣、冰箱等電器,搬家時才知道租約上寫的是另一間,實際承租房屋家具破舊,無任何電器用品,對房客權益影響很大。
甚至還有各項設備都要另外付押金的案例,對於沒有詳細看清楚租約條款的租客,根本是層層剝削。
👉 審閱期不得少於三天。
且請記得閱讀租約條款對房客有沒有特別不利的地方?
租約正本是不是有兩份?
內容是不是一樣?
房東口頭承諾的內容有沒有寫在租約裡面?
以避免被某些無良房東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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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租約條款方面:
👉 清楚約定押金數額、租金數額、繳納方式等。
包括:每月租金多少錢?是月繳還季繳?現金交付或轉帳?以免未來衍生爭議。
👉 押金數額,不可以超過二個月租金總額。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第7條第1項)如果房東要求超過,請記得要求修改,以免負擔過重。
👉 社區管理費、清潔費、維護費、(公共)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網路費,或其他公共設施更新所需分攤的費用,都要寫在租約裡,且最好有獨立單據或計算依據,以免發生爭議。
有的房東甚至收定水電費,或每度水電都收取過高金額,請大家要特別注意檢視。
👉 如果想要轉租當二房東,必須獲得房東同意。
實務上常見沒有約定,房客卻擅自轉租,甚至額外賺錢,例如:租給電信業者當基地台,一旦被發現,很可能被房東終止租約。
👉 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房屋及附帶設備。
房東應該在簽訂租賃契約前,向租客說明由房東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並提供聯絡方式(租賃條例第8條第2項),請大家務必要留下房東常用的聯絡方式及互動經過(如LINE對話紀錄,可以證明早已通知房東修繕),方便留下證據。
👉 不得記載事項。包括:
不得約定房客納稅時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不得約定房客不得遷入戶籍、
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等。
(其他詳請參考「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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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入住後,又該注意哪些地方?
👉 已收金額務必要求簽收或留存匯款(或轉帳)紀錄。
曾有房東收現金後,因未簽署收據,竟主張房客沒有付房租,對已付租金又無法舉證的房客而言,非常不利。
👉 如果約定由房東負責修繕,但沒有在收到房客請求後適當進行修繕(如抽水馬桶沒有在當天或隔天恢復通暢),房客可以自行修繕,並請求房東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租賃條例第8條第3項)。
👉 如果房子內部有裝修必要,房客要取得房東同意,才可以依相關法令自行裝修,且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的結構安全。
例如:有些房客為了室內使用方便,而自行拆除隔間牆,如果拆到承重牆,恐怕會損害建築結構,若造成損害勢將面臨房東求償,租約期滿回復原狀也非常麻煩,所以一定要取得房東同意,依法令辦理。
👉 如果有法定情形,例如:
(1)房客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賠償;
(2)遲付租金或費用達二個月租金,經催告仍拒繳;
(3)未經房東書面同意而轉租等,
房東都可以提前終止租約,請租屋族務必注意避免。
👉 租約到期或終止後,請會同點交返還房屋。房客返還房屋並清償債務(積欠租金或恢復原狀費用)後,記得請求返還押金。
要特別注意的是,很多人以為只要人搬走就可以請房東退還,但實際上租約通常會約定房客要負責回復原狀,因此如果沒有恢復原狀,房東可扣除費用才退還剩餘押金,但至多不能超過一個月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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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聽到有些房客長期不繳房租,或人間蒸發遺留很多個人物品,如果你是房東該怎麼處理?
👉 最簡便的方式是簽訂經公證的租賃契約,針對未依約付租金,或租期屆滿未交還房屋的狀況,只要「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就可以直接聲請執行房客的財產或所得,並取回房屋。
👉 沒有簽訂經公證的租賃契約,而房客欠租達二期以上,經催告仍不繳租金,房東即可依法終止租約要求房客遷出返還。若房客拒絕辦理,房東可訴請返還並要求支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 若房客無法取得聯絡,或經聯絡還是不願意來搬個人物品,除另有約定(例如約定為廢棄物,任由房東處理)外,經房東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取回時,房東就可以自行處理(租賃條例12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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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果不知道租約條款如何約定,網路上有沒有範例可以參考?
👉 當然有。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有很多種契約書範本可以下載參考或用來簽署。
👉 以租房子來說,有「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網址: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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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遇到住宅租賃糾紛,可以尋求那些協助管道?
👉 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遇到住宅租賃糾紛,經濟上又比較弱勢的民眾,有提供免費的法律扶助服務,歡迎有需要的民眾撥打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專線412-8518,如果用手機撥打請加(02),口訣是「412幫我一把」,就可以預約申請。
👉 要特別說明的是,申請法律扶助是免費的,只要預約後攜帶: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2)國稅局的財產及所得資料,
(3)案情補充資料,
經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確定「申請求助案件有道理」,而且申請人屬於「經濟上弱勢」民眾,就會指派律師提供協助,歡迎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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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摯希望每個人都能略懂日常法律常識,才可以確保自己與家人的各項權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21105中天 新手法 騙走房屋權狀 貸款得手千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RXEVygswgOI 感謝記者陳曼薇的採訪,這名歹徒專門找老花眼嚴重的老人屋主下手,記得千萬要小心,對外招租,最好還是委託仲介,還有,千萬別拿房屋權狀給不熟的房客拿去影印唷! 1.正版權狀會有鋼...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海佃國小』新生入學登記 注意事項看這邊📢
#安南區 的族人家長照過來,『109學年 #海佃國小 #新生入學 登記注意事項』來囉~有意願送小朋友到海佃國小的家長,趕快來一起了解一下吧!
✅登記時間:
03.27(五)08:00-16:00
03.28(六)08:00-12:00
❗️小提醒❗️
⎮登記先後與入學順位沒有關係,不用爭先恐後的唷!
⎮為防疫考量,請大家配合量體溫,且超過37℃就禁止進入校園唷!
⎮若有補件者,於03.30(一)16:00前完成。
⎮有兄姊在校者,資料可提前於03.18(三)~03.25(三)由在校兄姊繳件,家長不必到校送件唷!
✅登記地點⎮海佃國小活動中心2樓(臺南市安南區郡安路五段56號)。
✅錄取方式⎮2013.09.02~2014.09.01(含)出生之新生,依管制順位招生,若該順位額滿,則依設籍先後,設籍時間相同者,則以公開抽籤方式排定順序。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預計於04.09(四)09:00公告於海佃國小網頁。
✅招生順位及應備資料(要記得準備一個貼足16元郵資的回郵信封喔!)
👉🏽順位一⎮新生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應備資料📌
⎮最新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身心障礙手冊。
👉🏽順位二⎮有兄姊就讀海佃國小(109學年仍在籍)之學區內新生。
應備資料📌
⎮最新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新生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人設籍,並持有下列文件之一
-直系親屬之房屋所有權狀(正、影本)。
-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正、影本)。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影本)。
-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手機/信用卡帳單...)。
👉🏽順位三⎮海佃國小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須設籍臺南市)。
應備資料📌最新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順位四⎮海佃國小基本學區(溪頂里、溪東里、安富里、溪墘里)之新生。
應備資料📌
⎮列詳細紀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新生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人設籍,並持有下列文件之一
-直系親屬之房屋所有權狀(正、影本)。
-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正、影本)。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正、影本)。
-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手機/信用卡帳單...)。
👉🏽順位五⎮海佃國小共同學區(海佃里、幸福里、海南里、國安里、溪北里、安和里、梅花里第4鄰、安西里第3.5.6.7.9.12.13.16.17.18鄰)之新生。
應備資料📌
⎮列詳細紀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及影本。
⎮新生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人設籍,並持有下列文件之一
-直系親屬之房屋所有權狀(正、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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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入學資訊下載⎮https://reurl.cc/xZ0g7z
聯絡資訊📞海佃國小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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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房子被別人拿去抵押,怎麼辦?】
貴婦奈奈潛逃的風波,牽連家人。近日報導她的父親受訪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名下大樓被拿去抵押貸款。
如果你的房子也被別人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辦?可以塗銷嗎?
這篇文跟你分析,擅自用印、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的時候能不能塗銷的法律爭議以及實際上的處理程序。
🎸未經同意、擅自用印抵押貸款,屋主有機會起訴塗銷抵押權設定
房子被別人拿去抵押貸款,屋主最常有的疑問就是:「又不是我去設定、抵押的,為什麼我要負責?」
這一點要分兩個階段來回答。
第一,抵押權登記,不見得要本人到場親辦。
依照目前實務運作,只要最重要的文件齊備(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權狀正本..),就可以完成抵押設定,讓房子上有合法的抵押權。
因此,即便不是你本人親自辦理,如果他人取得你的相關文件,也能完成抵押設定登記。
第二,別人代辦的抵押,有可能是合法抵押,你需要負責
法律上的行為,原則上要親力親為才需要負責,例如A親自簽買賣契約,A必須負責。但也有例外,那就是「代理」,例如A授權委託B代替A簽名,這時候A也要為這個契約負責。
法律上有一種特殊的代理情況,是「雖然沒有授權委託、但本人還是要負責」的,這叫做「表見代理」。(民法第169條)
舉例來說,A一直對外宣稱B是自己的心腹,生意上往來都可以由B代他做主,某天A、B鬧翻分道揚鑣, B幫忙簽的契約,A還是有可能要負責,因為大家都以為B還是有權處理、不知道他們鬧翻了。
📌別人代辦的抵押,有時候就會被法院認為是「表見代理」,即便屋主沒有授權、別人擅自設定的抵押,屋主還是有可能要承擔抵押的責任,像是「代書代辦」。
我們看看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749號民事判決,某個屋主本來是想要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卻被貪心的代書擅自設定抵押給別人,形同背了一筆債務。屋主氣得向法院起訴,但法院認為,代書的所作所為雖然違反屋主意思,但從外觀上來看,代書的業務本來就是辦理不動產登記事宜,第三人也才因此相信代書有權設定抵押,而屋主又有自願把印章、權狀交給代書的事實。因此這個抵押設定是有效的,屋主只能另外叫代書負責(例如賠償),不能塗銷抵押登記。
📌但如果是「代書以外的人」擅自設定抵押,屋主就有可能不用負責。
像是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2377號民事判決,弟弟將印章、權狀交給姊姊保管,沒想到姐姐卻擅自交給別人設定抵押貸款,法院就認為,不能單純因為弟弟將印鑑章、身分證、所有權狀交給姊姊保管,就讓弟弟要為了姐姐擅用印章的一切事情負責。
因此,未經同意、擅自用印抵押貸款,依照印章與權狀的交付、持有情況不同,屋主有機會起訴塗銷抵押,不需要承擔他人的黑鍋。
🎸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屋主可以起訴塗銷抵押權
除了合法持有印章卻擅自抵押貸款以外,「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也很常見,我國法院認為這種情況「屋主一定不用負責」。
偽刻印章、盜用印章來設定抵押構成刑法第210、217條偽造文書、印章罪,這種透過非法的手段來實現抵押貸款的情況,我國法院認為不應受到法律保障,不能成立「表見代理」,因此屋主不需要為了別人造成的非法行為負責。
舉例來說,在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353號民事判決中,某人擅自偽造屋主簽名,製作土地登記申請書而取得抵押權,屋主根本沒有交付印章或授權他人處理。法官認為既然不法在先,屋主就不需要承擔這個抵押的責任。
類似的情況發生在高等法院98年度上更(一)字第111號民事判決。屋主在出國的時候,被妻子偷走權狀、印章去設定抵押,法院也認為,偽造文書的不法行為不會成立表見代理,屋主在法律上不需要負責。
因此,如果是被偽刻印章、盜用印章來抵押貸款,屋主是一定可以去起訴塗銷抵押權,讓房子變回乾乾淨淨、毫無負擔。
🎸準備好相關資料,你也能成功塗銷抵押、不用負責!
塗銷抵押跟設定抵押一樣,需要各個利害關係人的印章、重要文件才能做到。但通常會擅自把你的房子拿去抵押的人,不會乖乖照你的意思去塗銷,因此你的下一步就是「起訴」,透過法院的力量來強制塗銷。
在起訴以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準備證據」,你才能說服法官你是無辜的、讓法官判你勝訴。
如果你是把印章交由他人保管、被擅自抵押的情況
你可以準備的相關證據就是你的「權狀正本」、「印章、印鑑證明」、「身分證明」等等;如果是授權他人代辦事務,也可以提出當初簽訂的「委託書」,用來證明對方濫用授權、原先授權範圍不包括設定抵押。
如果你是被偽造印章、盜用印章的情況
除了要準備一樣的相關證據,別忘了要去警局「提告偽造文書」!
去提告的好處是,在刑事程序中拿到對方「有罪的判決」,對證明來說相當有利;其次是刑事程序有可能會協助你「鑑定」印鑑真偽,把真正的印章簽名與對方盜用的印章簽名拿去鑑定,藉此也可以確定對方偽造文書的事實,這兩個在法院提出來對你的幫助都很大。
房屋被擅自抵押貸款很可怕,等於是你不知不覺間就要替他人背債;萬一你還不出來,你賴以維生的家可能就要被拿去拍賣,讓你無家可歸。
如果你符合上述判決提到的類似情況,只要能備齊相關證據,或許你也能起訴成功塗銷抵押權,還你一個乾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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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21105中天 新手法 騙走房屋權狀 貸款得手千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RXEVygswgOI
感謝記者陳曼薇的採訪,這名歹徒專門找老花眼嚴重的老人屋主下手,記得千萬要小心,對外招租,最好還是委託仲介,還有,千萬別拿房屋權狀給不熟的房客拿去影印唷!
1.正版權狀會有鋼印痕跡,而且紙質摸起來應該也會明顯不同,會被彩色影印的假權狀騙,應該是太不小心了才會這樣。
2.通常自稱是外商公司的承租方,不可能自己上網找房子,通常都會透過仲介,所以如果有自稱是外商找房子承租,而沒有透過仲介的,那也很奇怪,因為外商根本就對台灣人生地不熟,所以不可能自己找,要小心。
以下是新聞報導......↓
蓋上紅色大鋼印,所有權狀是房子最重要的文件,也因此成為騙徒下手的目標,一名方姓騙徒假裝是專門來台尋找據點的外商,看房子的時候,跟對方說一定要影印權狀才安心,沒想到從便利商店回來卻「貍貓換太子」,把真的權狀留下來,彩色影印版還給女子,再拿著真的權狀,假的證件、假的印章跟銀行貸款1000萬。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通常外商主管,他對台灣人生地不熟,他哪知道信義路在哪?他哪知道忠孝東路在哪裡?所以他基本上一定是透過仲介找房子。不太可能自己去租屋網站自己去找。
房仲提醒,本身外商租屋不會自己去租屋網站找的這種方式,如果真要買房,最保險的方法,還是這個。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以買房來講)你通常透過代書的話,屋主權狀交給代書,代書會幫妳把權狀保管好,代書會確定買的人,他的錢真的已經確定進入了屋主的帳戶裡,全部交接完成,代書才會把這個正本的權狀交給買屋的人。(或者乾脆做履約保證最保險!)
找專家幫忙比較安心,另外兇宅、輻射屋,還有價格部分都可以上網查清楚,畢竟買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細節都馬虎不得,別為了省小小的代書、仲介服務費,因小失大。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57952327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在 所有權狀被取走,房屋就會被偷賣掉嗎?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mobiliken wrote: 報紙好像常報導,所有...(恕刪). 1. 身分證影本 2. 權狀正本 3. 印鑑證明 4. 印鑑章 這幾個被拿到才有可能辦理過戶.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