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持續的關注居住議題,我們就多幫他推一把,現在也只剩下風雨飄搖的他們在對水深火熱的我們,繼續居住正義的路上。
雖然離大選還有一大段時間,可是目前各候選人除了帥哥美女牌之外,我們都沒有看到太多關注居住正義的人,很可惜,而四年前那些曾經說要關注的人,而今上了台就換了腦袋、收了錢就變了臉,靠著年輕人上位,卻一腳把年輕人踩在腳底下,墊著自己的身價,吸乾我們的血。
而且那些人都很會掰,弱智的令人討厭。
居住正義怎麼辦?
拿掉正義,居住問題從未解決過,馬政府雖推過合宜住宅,可惜被有心人扭曲,蓋得亂七八糟不說,應該大量興建才有效果的,變成少量蓋蓋的樂透宅。
蔡政府雖想力推社會住宅,但認真執行的人不多,不願配合得更多,而且當台北市發現房價因此而下跌後,垃圾億元們與市長們就開始反對了,用一堆垃圾的藉口來反對興建,這些不分藍綠的垃圾們,阻擋了年輕人可能的幸福,為自己帶來了豐厚的政治酬庸。
設計上應該要足夠才會發生效果的,而今還是被上下刻意的扭曲與瞎掰,依然變成樂透宅。
如果你是有錢人,如果你是炒房囤房一族,自然要反對居住正義,自然會認為憑什麼窮鬼可以跟你住在一起?
當六都紛紛成為昂貴的空城,只剩下自以為有錢的人住得起這裡,年輕人終於受不了高房價物價的剝削,而紛紛離開都市或這個國家,這個國家剩下啥?
早就啥也沒剩下了,等到台積電通通搬到中國或美國或越南之後,炒房囤房一族才知道,這個國家已經被你們毀了。
你以為你為你的子孫掙來的房產,有多值錢?42年後台灣人口大減近六百萬人,你已經死了,但你的房產根本就填不滿,這些資產終於是成為一堆垃圾。
就像廢棄的永達技術學院旁,以前房東們還以為這些房子至少值一些錢,可是現在就是一堆垃圾與廢墟,瞬間。
面對居住正義的公平稅制
政府逃避很可恥而且沒用
相信不少關心房價議題的朋友有印象,五月時,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有個 #應課徵空屋稅 的提案,不到兩週就迅速達成5000人連署的提案門檻,凸顯 #高空屋高房價 及 #公平課稅 確實是許多人關心的重要議題。該提案對應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及財政部,在七月底時都已正式回應。
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2️⃣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達成量能課稅目標
3️⃣空屋認定易生爭議,稽徵成本效益不彰
問題是,空屋稅真的有這麼不可行嗎?以下分成三點來跟主管機關再商榷。
(文長注意)
一、空屋認定的關鍵,還是在政府要不要做
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回頭看台灣,其實行政院主計處每十年都會進行 #空屋普查,最近一次在2010年,當時盤點出的空屋數達156萬戶。而內政部營建署也有 #低度用電戶調查,2019年的統計是96萬戶。
無論是否推動空屋稅,政府的第一步就是檢討整合跨部門的調查方法,提供人民更可信的空屋參考指標;其次,財政部的議題手冊自己也提到,台北市是以 #低度用電用水 作為認定依據,確認後就以 #非自住稅率 來開徵,並開放居民申覆,表示政府認定早有案例,關鍵還是要不要做而已。
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回到空屋稅提案者的主要精神,其實是想要政府去處理台灣 #住宅持有稅過低的問題,讓投資客或建商有餘裕持有大量住宅,來進行囤房及炒房,才會長期造成「高空屋x高房價」這樣違反市場原理的現象。因此,必須透過稅率來提高房屋活化的誘因,來解決市場和房價的扭曲。
先看台灣的 #不動產實質稅率 約為0.13%,相較於新加坡0.17~0.36%、日本0.2%、倫敦0.38%、紐約0.72%,確實偏低。
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經濟發展局、地方稅務局(9/28)】 #亞洲矽谷工程與招商 「亞洲·矽谷計畫」是執政黨當前的重大國家發展政策,也是鄭文燦市長每年都會向市民報告的政大市政主軸之一,但最基本的建設,位於青埔的創新研發中心統包工程卻七度流標,於是拆開重新招標,先招設計標,雖然案子以航空城公司負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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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關心房價議題的朋友有印象,五月時,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有個 #應課徵空屋稅 的提案,不到兩週就迅速達成5000人連署的提案門檻,凸顯 #高空屋高房價 及 #公平課稅 確實是許多人關心的重要議題。該提案對應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及財政部,在七月底時都已正式回應。
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2️⃣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達成量能課稅目標
3️⃣空屋認定易生爭議,稽徵成本效益不彰
問題是,空屋稅真的有這麼不可行嗎?以下分成三點來跟主管機關再商榷。
(文長注意)
一、空屋認定的關鍵,還是在政府要不要做
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回頭看台灣,其實行政院主計處每十年都會進行 #空屋普查,最近一次在2010年,當時盤點出的空屋數達156萬戶。而內政部營建署也有 #低度用電戶調查,2019年的統計是96萬戶。
無論是否推動空屋稅,政府的第一步就是檢討整合跨部門的調查方法,提供人民更可信的空屋參考指標;其次,財政部的議題手冊自己也提到,台北市是以 #低度用電用水 作為認定依據,確認後就以 #非自住稅率 來開徵,並開放居民申覆,表示政府認定早有案例,關鍵還是要不要做而已。
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回到空屋稅提案者的主要精神,其實是想要政府去處理台灣 #住宅持有稅過低的問題,讓投資客或建商有餘裕持有大量住宅,來進行囤房及炒房,才會長期造成「高空屋x高房價」這樣違反市場原理的現象。因此,必須透過稅率來提高房屋活化的誘因,來解決市場和房價的扭曲。
先看台灣的 #不動產實質稅率 約為0.13%,相較於新加坡0.17~0.36%、日本0.2%、倫敦0.38%、紐約0.72%,確實偏低。
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應課徵空屋稅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面對居住正義的公平稅制
政府逃避很可恥而且沒用
相信不少關心房價議題的朋友有印象,五月時,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有個 #應課徵空屋稅 的提案,不到兩週就迅速達成5000人連署的提案門檻,凸顯 #高空屋高房價 及 #公平課稅 確實是許多人關心的重要議題。該提案對應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及財政部,在七月底時都已正式回應。
內政部的正式回應以 #空屋認定困難 為由否決提案,財政部則同樣否決了提案,在其「議題手冊」中更羅列以下否決理由:
1️⃣房價影響因素眾多,空屋稅效果有限
2️⃣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達成量能課稅目標
3️⃣空屋認定易生爭議,稽徵成本效益不彰
問題是,空屋稅真的有這麼不可行嗎?以下分成三點來跟主管機關再商榷。
(文長注意)
一、空屋認定的關鍵,還是在政府要不要做
財政部與內政部否決提案的共同原因是「空屋認定困難,稽徵機關舉證耗時及耗力」。問題是,「空屋稅」並非台灣創舉,主管機關不妨多借鏡他山之石。
例如,加拿大溫哥華及日本,都有開徵空屋稅。2017年溫哥華市長Kennedy Stewart宣布,對一年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徵收1%空屋稅,結果在一年之內,溫哥華的空屋數量就下降了15%;日本則定義空屋為「建築物或附屬建築物沒有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另針對「特定空家」(有傾倒危險、嚴重危害衛生、嚴重破壞景觀及與周遭環境不適切狀態的空屋),除了取消固定資產稅的優惠稅率,最多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回頭看台灣,其實行政院主計處每十年都會進行 #空屋普查,最近一次在2010年,當時盤點出的空屋數達156萬戶。而內政部營建署也有 #低度用電戶調查,2019年的統計是96萬戶。
無論是否推動空屋稅,政府的第一步就是檢討整合跨部門的調查方法,提供人民更可信的空屋參考指標;其次,財政部的議題手冊自己也提到,台北市是以 #低度用電用水 作為認定依據,確認後就以 #非自住稅率 來開徵,並開放居民申覆,表示政府認定早有案例,關鍵還是要不要做而已。
二、研究證實,提升住宅持有稅,的確會影響房價
回到空屋稅提案者的主要精神,其實是想要政府去處理台灣 #住宅持有稅過低的問題,讓投資客或建商有餘裕持有大量住宅,來進行囤房及炒房,才會長期造成「高空屋x高房價」這樣違反市場原理的現象。因此,必須透過稅率來提高房屋活化的誘因,來解決市場和房價的扭曲。
先看台灣的 #不動產實質稅率 約為0.13%,相較於新加坡0.17~0.36%、日本0.2%、倫敦0.38%、紐約0.72%,確實偏低。
再看提高住宅持有稅與房價是否相關?財政部稱沒有相關,但學者 #彭建文 等早在2007年便透過對北市大同區與內湖區的實證研究指出「有效稅率每提升1%,房價將會降低2.02%」,顯然有相關性。
財政部又稱「1972年時曾課徵的空地稅作為懲罰性稅制,歷經十年後停徵,期間並無實證指出明顯效果。」然而, 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日前指出,包括《基隆市稅務局105年研究報告:空地稅課徵可能性與研究-以基隆市為例》及《花蓮縣開徵空地稅實施可行性研析》等政府研究報告都明白指出,空地稅效果不彰,與造成不動產有效稅率過低,有高度關係。
財政部如果還要堅持宣稱「空屋稅效果有限」,恐怕需要拿出更多佐證。
三、提升持有成本,囤房稅也是條路徑,然而現行制度法規空白授權根本無法量能課稅
撇開空屋稅的認定如何更完善有待討論,其實囤房稅也是個能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路徑。現行房屋稅第五條即有區分自住跟非自住者(四戶以上)適用不同稅率。
然而,囤房稅政策真的是像財政部說的「已授權各地方政府訂差別稅率,達到量能課稅的目標」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仔細比較各地方政府的 #非自住房屋稅率,就會發現只有台北、宜蘭、連江有訂完整的累進稅率,桃園是4戶以上通通2.4%,新竹縣則是1.6%。至於其他縣市,非自住通通只訂最低標準的1.5%,不管持有10戶或4戶都一樣,根本沒有量能課稅、抑制囤房的效果。
關鍵在於,目前的財政部是透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而非「應訂定差別稅率」,形同空白授權給地方政府,讓地方府會得以規避訂定差別稅率。換句話說,財政部如果真的有心落實量能課稅,制度面絕對可以有改善空間。
👉結論:增加持有成本、完善稅制政策,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
此外,這次提案有件有趣的是,就是內政部的議題手冊明白指出「未來若能透過稅制改革,引導擁多屋者之房東將適合的房屋釋出給需要的民眾承租,提升本部包租代管政策成效,本部亦樂見其成。」
可見得,內政部也認同持有稅提升能幫助到包租代管,然而可能這基調打臉財政部,所以最後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覆上就被拿掉了。
時代力量認為,透過增加住宅持有成本,的確有助於房市正常化,甚至改善租屋市場。然而,重點還是如何形塑有效的政策,讓囤房稅制和空屋認定更為完善可行,而非停留在當前「立意良善、徒具形式」的法規狀態,對高房價高空屋依舊一籌莫展。而讓居住正義真正落實,改善居住困境,就是時代力量的任務。
今(9/4)日下午14:00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會舉辦「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屆時委員的粉專及YouTube會有直播,請大家一同關注。
應課徵空屋稅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經濟發展局、地方稅務局(9/28)】
#亞洲矽谷工程與招商
「亞洲·矽谷計畫」是執政黨當前的重大國家發展政策,也是鄭文燦市長每年都會向市民報告的政大市政主軸之一,但最基本的建設,位於青埔的創新研發中心統包工程卻七度流標,於是拆開重新招標,先招設計標,雖然案子以航空城公司負責,但面對工程進度延宕,遑論是招商進度?經發局亞洲矽谷計畫的未來有何想法?
局長說明,台灣的產業對於現代化的科技聚落是有需求的,但規劃、執行難度高,加上近年營建成本上升,都是延宕原因。經費部分,原預算40億的工程經費,在追加預算方面都要經議會審議。
招商方面,施政報告中列出有七百萬的經費,花在了國內與國外的招商業務,智翔也不希望這些預算花下去,卻只能一再以MOU打腫臉充胖子,今天聽到經發局長解釋這筆預算的招商不僅用於亞洲矽谷與航空城計畫,那就再請會後提出整理報告,詳細說明招商的狀況為何。
#高雄亞洲新灣區對桃園亞洲矽谷的影響
關心完亞洲矽谷當下的難題,其次是政策願景的大餅被分食的擔憂,身為桃園的代議士,看到近來中央層級屢次對高雄新灣區發展的宣示,決定挹注大筆預算協助發展,加上中華電信等廠商進駐欲發展5G產業,都不由得對進度緩慢,且產業發展重疊的亞洲矽谷捏把冷汗。
面對中央宣示挹注110億發展高雄亞洲新灣區,經發局長雖說雞蛋不會放在同一個籃子裡,但智翔擔憂的是產業的需求面、地域性、資源分配等考量,同一家企業若要投資5G產業,勢必會在亞洲新灣區與亞洲矽谷中去評估抉擇。
若亞洲矽谷與亞洲新灣區面臨不可避免的競爭,未來在發展上,有沒有轉型的可能?局長則重申,產業鏈的移轉不是一蹴可幾,仍對桃園亞洲矽谷的發展有信心,智翔只能再次提醒,國家資源有限,在國家重大發展的路徑上,面對產業發展相同的對手,亞洲矽谷的建設實在沒有本錢一拖再拖,即使一再延宕,也要及早準備轉型備案,否則亞洲矽谷終淪為南柯一夢。
#桃園囤房稅是否重啟提案修正
近來的熱門議題,為台南市政府終於願意提案修正房屋稅,採分級課徵,一改過去統一對非自用住宅以最低1.5%課徵,預計修正為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6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
討論問題前,我們再檢視一項事實數據,根據經濟日報最新的六都空屋率排行,台南13.8%、桃園13.29%,分佔六都前兩名。過去地方稅務局也曾表態,以桃園非自住房屋多屋族(4戶以上)非自住僅有17,640戶(比率為1.68%)為由,稱囤房現象不明顯。
但智翔認為,多屋族的比例不應作為囤房現象的唯一依據,否則就跟空屋率兜不起來,數據並陳的結果顯示,多屋族比例不高,卻可能擁有大量的非自住空屋,針對真正的囤房大戶來修正分級稅率,也是智翔與時代力量一直以來的主張。
智翔在此除了建議地方稅務局,在檢視囤房問題時應在參考更多客觀資訊外,也能再次討論是否針對囤房大戶來修正房屋稅率,將現行的非自住2.4%改採分級課徵,當然戶數、%數要提高多少可以再討論;同時智翔也再次主張,對出租者課以輕稅,且積極售屋的建商可給予寬限期,希望能藉由這次台南市政府的積極作為,也帶動桃園再次省思居住正義的問題。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xSS-LEyY9bE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應課徵空屋稅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地方稅務局(3/30)】
#增設電梯免房屋稅
桃園市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電梯需求,在去年開始,自2015/7/1後自家增設電梯可免課徵房屋稅,所以智翔今天首先想確認,2015年7月以前增設的電梯是否還在課房屋稅?
地稅局的回覆為是,所以智翔想建議,高齡化社會的需求不僅限於某個年限後,若要友善使用族群,應統一標準來免稅。
原因在於,現行房屋稅把電梯設備視為「提高房屋附加價值」稅源,以致對裝設電梯的房子評價加成,這稅制制定原則在現今高齡化社會並不恰當,應該轉為鼓勵而不是懲罰。
#房屋稅條例修法
現行桃園市對於建商餘屋的房屋稅率皆為2.4%(非自住單一稅率),且無寬限期,對比台北市自第三年起開始調整,桃園市是否可以研擬相關辦法,以階梯式調整稅率,例如前三年給予優惠,之後再調整比2.4%更高,給予建商更多的意願與囤房壓力,也能讓售價更貼近行情。
地稅局表示,非自住稅率目前法定1.5%-3.6%,若要從自治條例修法著手,作為執行單位一定會配合,但智翔認為地方稅務局在居住正義議題上,能有更大的貢獻。
#包租代管優惠
台北市政府日前訂定,配合「包租代管」政策的房東可減免地價稅、房屋稅40%,且有金額上限不得超過一萬元的排富條款。
而桃園的「包租代管」政策,目前給予參與計劃的租屋服務事業者稅賦減免、修繕補助、保險補助及專業管理等優惠,但沒有針對將住宅交由代管業者的相關優惠,也就是房東若將住宅交給「包租代管」,誘因似乎不大?
對此地稅局也說明,其實六都也觀望多年,目前正在看台北市的立法進度為何,也提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與鄭市長的態度不一致。
智翔可以理解桃園市若要跟進做法需要時間,但未來空屋一定會成為重要的議題,期許地稅局能持續與內政部溝通,為桃園找出一個健全租屋市場的解方。
應課徵空屋稅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調降房屋稅,讓市民安心宜居❓❓❓❓❓❗❗❗❗❗
昨天林智堅市長到議會做市長施政報告,他提到讓市民住得安心是市府努力的工作,持續推行像是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調降房屋稅等。
我聽到「調降房屋稅」被歸類在安心宜居的政策當中,相當地傻眼。難道市長不知道新竹市的高房價已經是年輕人痛苦指數中的第一名嗎?一間 3 房電梯大樓動輒就上千萬元,不吃不喝 7~10 年才買得起。
根據信義房屋的調查,過去十年新竹地區的房價指數飆漲了 197 %,等於年輕人要花兩倍的金額才買得起同樣的房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市府卻以調降房屋稅沾沾自喜,根本是在助長房市投機炒作。
然而在房價高漲的同時,新竹市的空屋率卻接近 10 %,有高達 1 萬 6 千多戶的空屋,完全不符合居住需求的市場機制,可以證明許多需求是來自投資客,才會產生如此詭異的現象。
根據財政部的定義,一戶家庭的自用住宅最多可以有三間,多出來的就是歸類在「其他供住家用房屋(非自用住宅)」,且立法院 2014 年修正之《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囤房訂定差別稅率,不過現行的《新竹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中,不論持有多少戶的非自用住宅,通通只課徵 1.5 % 的稅率。
為使寶貴之空餘屋資源得以盡量釋出進入租賃及買賣市場,讓青年買得起房、租得起高品質的屋子,時代力量議會黨團於會中建議市長應設定合理之房屋持有成本以抑制房地產投機炒作,依房屋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改革本市房屋稅徵收條例,研擬「其他供住家用房屋」的差別稅率。
黨團提議的稅率是:持有本市之其他供住家用房屋兩戶以內者(等於持有 4~5 戶),每戶百分之二點四;三戶以上者(持有 6 戶以上),每戶百分之三點六。
對於外界質疑開徵囤房稅可能會讓房東將房屋稅的增額轉嫁到房客身上,我們也建議在修法時,可以同時訂定「誠實申報減免條款」,例如只要能提出證明自己持有的多戶房屋已有出租事實,即可減免房屋稅或維持原 1.5% 之稅率,這樣不但不會增加房東與房客負擔,反而可以讓過去始終處在檯面下交易的房屋租賃市場檯面化,有助於政府管理租賃市場。
很遺憾地,市長並沒有在會議中立即表態支持,只提到他不清楚我引用的是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的資料,還需要回去了解,才能在書面回覆我。這樣的答覆實在是讓人很失望。
請市長不要再閃躲飄,唯有開徵囤房稅,青年才能安心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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