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西台灣是中華民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昨天我們提到,「中華民國應該在台灣嗎?」的台灣主權未定論。
就像我們一直講的,中華民國之於台灣,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曖昧關係。而這個問題如果放大,就是「中華民國到底要在哪裡」。
憲哥去年曾經開示「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出,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在憲哥的宇宙觀裡,中國可以簡稱內地(X)西台灣(O)。
真的是這樣嗎?憲哥名字有個憲,所以真的有比我們懂憲法嗎?就像前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當過憲兵所以是憲法專家一樣。
可愛😘
既然都提到憲法,那我們就來看一下,憲哥是不是真的比我們懂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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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本文裡面,關於領土的規定,只有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你覺得有明明白白的感覺嗎?恐怕是沒有。
憲法這樣寫,其實有寫跟沒寫一樣。中華民國到底有多大、中國大陸是不是台灣的一部分?
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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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沒寫,我們來看看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完全沒有提到領土範圍有多大,最接近的描述只有前言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然而「憲法前言」效力,比較像是一種政治宣示,也就是說國家統一只是喊喊而已。
也因此,憲哥所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著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份」,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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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有多大
這個爭議,有一種說法是 1912 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裡面有提到:「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但臨時約法也沒有明文規定範圍。
1914 年《中華民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 這邊的帝國,其實有許多人認為是承接大清帝國的概念。
1923 年《曹錕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土及其區劃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但這其實有些跟沒寫一樣,畢竟被中華民國推翻的清朝,和鄰國 的領土也沒有很明確的界線。
還有一個問題,上面提到的三個憲法性的規定,制定時台灣和澎湖仍然是日本的領土,這樣也能算在「固有疆域」內嗎?必須打上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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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 年公布的「五五憲草」規定:「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决不得變更。」
而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則是在 1946 年通過、1947 年實施。
但是,1945 年 10 月,外蒙古脫離中華民國獨立成「蒙古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在 1946 年承認蒙古。
1945 年,中華民國開始統治台灣和澎湖。
這兩個「領土變更」,完全沒有經過國民大會決議。
不過說決議也是有爭議啦,畢竟「五五憲草」還不是正式實施的憲法,效力也有問題。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來自「五五憲草」,那麼蒙古獨立出去的
「領土變更」並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還包含蒙古嗎?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和「五五憲草」不一樣,1945 年日本放棄台灣和澎湖、中華民國接去統治時,也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還算是「固有疆域」嗎?
不過這些問題,礙於政治現實的影響,並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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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 後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的領土也發生很多的變動,像是長白山天池有一部分歸朝鮮領土,「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並沒有同意這樣的變動。
這代表著,所謂的「中華民國疆域」,不只模糊,還有非常大的爭議。就像幽靈一樣,你覺得他好像存在,卻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他存在。中華民國的疆域,恐怕也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
回歸現實世界,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中華民國的「疆域」,紛紛「淪陷」,因此在政治現實上,現在只佔據「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管不到。
有沒有發現,這似乎是一個嚴重的憲法問題。
那麼,遇到憲法問題要找誰?
絕對不是憲哥或呂學樟。
曾經有人拿這個去聲請釋憲,要大法官交代一下中華民國的疆域。大法官怎麼說呢?
改天再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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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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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要 #面子,遑論手握一國權柄的總統,蔡英文好面子,可以理解,但是,總統面子再大,不能大過人民的權益,何況生命安危。曾經走錯的路,擦胭脂抹粉是擦不掉的,既已校正就得回歸正軌,人命優先,疫苗至上,防疫團隊不能再糾結於總統的面子而前言不對後語,甚至說謊,別忘了,在 #鴻海、#台積電 之後,還有 #慈濟 的五百萬劑BNT還卡著等著快通,上天難欺,佛門莫欺,拿出實際行動才能證明政府沒卡只有通,#民進黨 若只浸淫在同溫層裡洗自己的腦,總統的面子遲早被丟光。>
民進黨的良心只剩下 #王世堅?苦等一個多月,鴻海、台積電捐贈一千萬劑BNT疫苗終於簽下採購合約,故事還沒結束,爭功諉過者蜂擁而至,當然也引起各方批評,連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都開駡:「行政院閉嘴!不要再講厚臉皮的話,傷害台灣人了。」對比民進黨翻江倒海般的「#大內宣隊伍」,王世堅之駡,直如空谷足音。
說到底,王世堅欲為開脫的就是蔡英文的面子,或蔡英文寧可置於人命之前的意識形態堅持,誠如對不經三期就緊急授權的國產疫苗政策耿耿於懷的中研院士陳培哲之言,「關鍵就在蔡總統」,疫苗政策只能問責蔡英文。王世堅沒說,但出身鴻海的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說,先由企業與上海復星和BNT原廠簽約,把貨買進來,再由政府簽「捐贈合約」,兩份合約都是「TAIWAN ROC」,#羅秉成 卻認為「台灣地區」出現在上海復星證交所公告,「這樣不行」,讓台積電和鴻海都炸鍋,認為百分之九十的力氣都在處理政治考量;企業當然會炸鍋,第一,上海證交所的公告是給對岸看的,難不成還要羅秉成審核校正?第二,TAIWAN ROC就是「中華民國台灣」,這樣都不行?難不成要用奧會模式「中華台北」?
兩家企業法務搬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解套,蔡英文承諾「維持現狀」的依據就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問題是:誰跟羅秉成講不要 TAIWAN ROC?羅秉成有這麼大的膽子和權力,把民進黨掛在門面當護身符的「中華民國台灣」取消嗎?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大概都沒這個本事,這個問題,還是只能找蔡英文求答案。第一,如果指示出自總統,蔡英文得解釋她不要的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或者兩者都不要?那她要什麼?是準備改變維持現狀的承諾了嗎?如何改?第二,蔡英文要,但羅秉成是「自走砲」,那蔡英文得告訴我們,為什麼她處理不了一整個團隊(包括指揮中心和行政院)的自走砲?
有一件「小事」可以說明「自走砲」的可能性不大。#指揮中心 宣布以「#劑次人口比」取代第一劑疫苗施打率,做為疫苗覆蓋率的依據,被批評是為美化數字,好衝刺蔡英文宣示七月底達到二成五疫苗覆蓋率的目標,#陳時中 脫口表示,「#是總統的意思」,儘管事後辯解,指揮中心「#校正」計算方式,不是因為總統指示,而是為了讓數據在國際間被看得更清楚。簡單講,因為彭博、經濟學人等國際評比,台灣都從資優生跌進倒數,「面子」上掛不住;如果連疫苗覆蓋率的計算方式都有「總統的意思」,國產疫苗政策能不看總統的意志嗎?同樣的,BNT採購要卡還是要通,又豈是指揮中心說了算?
這也能說明為什麼鴻海、台積電採購合約簽成後,政府的「#外宣」會聲稱是政府「招募」(recruit)企業協助採購,就算是蔡英文recruit台積電以沖淡鴻海之功,却不能無視郭台銘為台灣缺疫苗而生的槓子頭般的毅力,如果郭台銘像徐旭東,政府一句「輪不到你」就打退堂鼓,千萬劑BNT疫苗就此放水流,#蔡英文、#民進黨政府 要面對的民怨就不只是江河滔滔可以形容。
夏珍專欄:蔡英文的面子VS.民進黨的良心
https://www.storm.mg/article/3817748
憲法前言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在 陳歐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日早上歐珀與 立法委員 莊競程 、 黃秀芳 、 陳秀寶 、 陳瑩(Ying Chen) 、 陳亭妃 、 蔡適應 於立法院召開 正國會之「修憲論壇說明記者會」。
#修憲議題公共討論需再深入
台灣正值難得的憲政時機,國家根本大法的更動,牽動著台灣將成為怎樣的國家,怎樣的人民,因此各面向的修憲議題應該有充分的公共討論,就是台灣自由民主價值的展現,也是台灣和中國最大的區別。
但目前朝野間的修憲議題,都還未深入到憲法的根本價值。
#更進一步的修憲:人權立國、憲政制度
上個會期我們曾提出向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現有的增修條文框架下,做最接近台灣民意和治理現況的調整,不過最終我們還是要面對增修條文過渡性質的問題,要有一部真正適合台灣的憲法。
這一年來,增修條文前言掀起的爭議,就是不合時宜的那句「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反映了兩個重點:第一是「 #為因應⋯ 」,表示增修條文不是常態,不是正常的憲法:第二「 #國家統一 」 無法反映國家的現況和利益。
所以,我們的提案改成「 #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 」,但是這也僅是合乎增修條文框架的提案。
進一步,我們更應該思考台灣如何人權立,把基本權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為國家發展的依循:應該思考憲法如何提供適合台灣的憲政制度、權責之分。
因此,我們邀請各界一起來討論更豐富、深入的修憲議題,思索憲法這個對國家對人民、環境、社會最根本的承諾,期待台灣能脫胎換骨,思考人權立國,將人民權利放在重要位置,做為未來國家發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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