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務是婚姻的隱形殺手
那天搭計程車,要去永和比漾廣場找小孩,兩隻跟著阿嬤在那邊吃飯,我去接手帶他們看電影。
司機先生看起來溫文儒雅,講話很有禮貌,我們聊起小孩放寒假,媽媽好忙。
我順口問:「你應該結婚了吧?」
司機先生平靜地回答:「我正在離婚。」
他彷彿找到一個可以說話的人,開始跟我傾訴離婚的故事。
兩人結婚已經十多年,兒子今年五年級。
司機太太在一間公司做會計,老闆的兒子單親帶小孩,假日常約司機太太帶兒子一起出去玩。
司機先生:「他應該就在追我太太吧!」
司機先生說,這兩個月太太把兒子帶走,不給他看,好不容易盼來一次吃早餐的時間,兒子對他愛理不理,應該是被媽媽洗腦了,兒子竟然跟他說,爸你就趕快離一離……。司機先生很傷心,說:「隔幾天,我買了六千多塊的衣服送去給兒子,我一句話也沒說,衣服放下就離開。」
我就雞婆了:「你太太沒有權利不讓你看孩子,如果她一直阻擾你看孩子,可以先申請暫時處份,不然談離婚耗時費力,多久才能看孩子啊!」
司機先生說,他知道,但不想鬧上法庭。
我:「不不不,一般來說,不會直接上法庭,會先去調解庭,很多離婚在調解庭就完成了。如果你們一定要離婚,重點是好好分開,不要傷害孩子。這時候你們的一舉一動,孩子心中都在橫量,你有多愛我?買了衣服放下就走,也許他心中會解讀成爸爸不想跟我說話了。」
然後我忍不住以我一個「資深離婚家庭」的小孩身分來與他分析種種孩子的心理狀態。
然後我們又談到了離婚的原因,他一口咬定是老婆公司的小開在追太太,所以導致離婚。
我:那你們結婚十年來相處得如何?
司機先生說,也沒哪裡不好,太太跟媽媽全都住一起。
也就是婆媳一起,住了十多年。
我自己亂猜,也許婆媳有些問題,也許先生根本沒察覺?
然後我很無聊地問了一句:「你們家家事是誰做?」
司機先生想都沒想回答我一句:「我對家事沒有要求。」
要、求?
Excuse me !!
一腳踩到我底線。
家事是大家的事,「要求」兩字,就是下意識認為「家事是太太的事,先生在一旁打分數」!
我最近最常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家事是婚姻的隱形殺手。」
以我們家來說,一週洗衣服至少三次。
洗衣服不是三個字這麼簡單。
拆解下來它是「多重複合動作」。
包含了洗衣服、晒衣服、收衣服、摺衣服、收衣服等等動作。
單抽出任何其中一個元素也是複合動作。
洗衣服,要把女兒兩件一起脫黏在一起的衣服分開,或是把兒子T恤的手拉出來,不是團在裡面,要把內衣褲分開,有些衣服要放洗衣袋,如果有絲質衣物要另外手洗。
晒衣服也是,襪子要兩兩對好,衣服要翻面,針織衫不能直接用衣架,不然會肩膀的地方會凸起變形。
一位人妻(就是我)有多忙,除了洗晒衣服,
還要掃地、擦地,買菜、洗菜、做飯、洗碗、把碗歸位,
兩三週換一次床單被套(床都很重,每次換都費力)、
兩三天要刷一次廁所馬桶(要瘋了我們家廁所有兩間),
一個月或者更短時間要擦落地玻璃窗,
要洗後陽台、要給掃地機器人換抹布、清集塵盒,
要用除蹣機清理棉被,
要清潔洗衣機的集塵盒,
要去資源回收室做回收,瓶瓶罐罐得分清楚。
天氣好要晒棉被……
家事要「做完」不難,
但要「做好」需要有極大的耐性。
幸運的時候,偶爾一個月一兩次,我會請到不錯的鐘點清潔阿姨幫忙。
不幸的時候阿姨做的都沒有我快、我好。
慘的是大部分的家事還是我一人包辦,鬍子哥得空的時候可以分擔一些。
2017年行政院主計處數據顯示,雙薪家庭的職業婦女,每天做家事的時間是老公的2.7倍!
就是,老公如果花了1小時做家事,老婆就花了2小時又42分鐘。
這2小時又42分鐘不是一口氣可以完成的
它被打散在生活裡,於是人妻感覺無時不刻都在做家務……
職業婦女,白天要工作,晚上回家還有一堆家務,假日也不得閒
天啊,這什麼人生啊!
我又不是因為家務而誕生的!
家事看起來都不是「大事」。
要因為這種小事計較誰做得多誰做得少,顯得自己小裡小氣。
但是小事累積起來就成多事,久了難免不蘇胡,
人妻心酸:家是大家的,怎麼家事都是我在做?
一天兩天、一年兩年,累積個十年,是什麼光景?
回到司機先生。
別人的婚姻無法置喙。
下車前,我還是提醒要多關心小孩的狀態。
做不成夫妻,但還是父母。
婚姻要能維持好,方方面面的學問太多了。
不過,家務是婚姻的隱形殺手,我確信無誤!
各位人夫,吃完早餐順手把餐碗杯子都洗了,人妻肯定多愛你一點。
我話就說到這裡。
(有粉絲反應,婆媳問題才是殺手,呃,如果對婆婆不爽,你還說得出是婆婆。對家事不爽,要說是對掃把還是抹布呢?)
#請繼續鎖定 #未來媽媽
#在家務忙亂中寫出的劇本
# 一定要有愛不然怎麼活
#恭喜未來媽媽登上Netflix節目類第一名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