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醫療暴力行為犯了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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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許多醫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
如果是辱罵的話,則是回歸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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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特別規定
除了前面提到,一般的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刑事責任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如果造成死亡的加重結果,還可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則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種很常出現的情形是「性騷擾」,但性騷擾的也沒有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所以法院一般還是以《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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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之外,醫療法也有行政罰的規定。如果「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基於「一行為不二罰」(意思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因為同一件事而受到兩次以上的處罰)原則,如果行為人已經受到刑罰制裁,就不會再被處行政罰。相對的,如果刑事追訴的結果不是有罪確定判決(或是在偵查階段就被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這時候行政機關就可以對他裁處罰鍰。
前面提到的性騷擾行為,這時候就可以用醫療法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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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
除了刑罰、行政罰之外,醫療暴力的行為人也會面臨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但遇到醫療暴力的醫師能不能「不醫了」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根據《醫療法》及《醫師法》都有規定醫師必須對危急的病人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所以說不醫就不醫是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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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法律白話文運動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共同推出
全文未完,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 對醫護動粗或辱罵犯了什麼罪?醫療暴力的各種法律責任|江鎬佑 https://bit.ly/2Qrwc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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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香菸案,第二波27名涉案人員經緩起訴處分確定,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輕輕放下。 例如,顏姓國安局人員參與購買537條私菸,逃漏稅額高達32萬4千元,僅命繳納緩起訴金30萬就沒事。這個部分,係法務部與臺北地檢署須受公評的。 針對財政部的部分,我具體提出二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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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追訴期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法律如何制裁大鬧急診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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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我們提到,醫療暴力事件如何發生。那麼,法律如何制裁醫療暴力事件的行為人?
醫療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最重處 3 年有期徒刑。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方法」,按照法院的見解,需要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
如果是辱罵的話,則是回歸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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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特別規定
除了前面提到,一般的妨害醫療或救護行為,刑事責任是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如果造成死亡的加重結果,還可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傷則是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種很常出現的情形是「性騷擾」,但性騷擾的也沒有到「強暴、脅迫、恐嚇」的程度,所以法院一般還是以《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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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之外,醫療法也有行政罰的規定。如果「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鍰。
不過,基於「一行為不二罰」(意思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因為同一件事而受到兩次以上的處罰)原則,如果行為人已經受到刑罰制裁,就不會再被處行政罰。相對的,如果刑事追訴的結果不是有罪確定判決(或是在偵查階段就被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這時候行政機關就可以對他裁處罰鍰。
前面提到的性騷擾行為,這時候就可以用醫療法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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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
除了刑罰、行政罰之外,醫療暴力的行為人也會面臨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
但遇到醫療暴力的醫師能不能「不醫了」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根據《醫療法》及《醫師法》都有規定醫師必須對危急的病人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所以說不醫就不醫是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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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規定越來越嚴格,真的能有效遏止醫療暴力事件嗎?
全文未完,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 對醫護動粗或辱罵犯了什麼罪?醫療暴力的各種法律責任|江鎬佑 📖
🔗 https://bit.ly/2Qrwc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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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暴力有什麼法律責任?現狀又是如何?治亂世用重典有用嗎?
法律白話文運動╳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全新專題,現已上線
#法白開撩:致醫護之血|臨床現場的暴力誰要負責?如何終結?
📅 2021/4/30 FRI 19:00 濕地 2F
► 洪國華|執業律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 陳亮甫|執業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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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恐嚇罪追訴期 在 黃大煒 (Huang Dawei)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1/4778013
今天看到陳俊生這個新聞,我黃大煒和目前人不在台灣的郭采潔都十分訝異和莫名其妙!
首先 我黃大煒和 郭采潔 都不認識 陳俊生,平時也從未有任何交集和往來。
另外,我黃大煒和郭采潔也從未和大樓馮姓主委有過任何衝突或心生不滿。
報導中有關我黃大煒2012年6月29日在臉書的公開po文,是針對大樓陳姓女惡鄰及謝姓夫妻區權人偽造文書(偷領管委會選票)和恐嚇等違法行為。相關涉案人都已定罪判刑, 且法院裁定謝姓區權人15年內都不可對我黃大煒等人有任何恐嚇言行,並在大樓公告判決書3個月,大樓住戶應該都知情,與大樓馮姓主委根本無關。
陳俊生蓄意張冠李戴,顛倒是非,我們實在不知用意何在?
大樓所有委員都是透過區權會公開投票選舉而成,有任何疑問應循司法途徑解決。而管委會任何決策當然不可能滿足每一位住戶。以我們對馮姓主委的認知,馮主委為人正派,公私分明,是不可能違法行事的。
面對大樓公共事務,大家有緣成為鄰居,本就應該互相同理包容。
而從我們2009年入住至今, 大樓房價逐年增值,已是管委會事務管理尚屬妥善之最佳證明。
我們相信管委會是能夠接受批評指教,有任何意見應循合法管道。針對個人刻意不實指控給予打擊,若無法提供事證,那麼就是造謠生事了。我們期許住戶們能杜絕仇恨對立與鬥爭, 真誠相待。
另外,我們對陳俊生個人私德品格及行事作風完全無法苟同,不可能與他為伍,更不可能同意他代表發聲。
在陳俊生尚是大樓住戶時,我們確定他曾經數次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公共區域喝酒鬧事,不聽勸導,甚至驚動警察到場制止,是大樓頗具爭議住戶。
陳俊生此次浪費社會資源,將自家大樓管委會事務之不實指控訴諸媒體,更擅自濫用我黃大煒,郭采潔名義代為發聲之言行,已侵權違法,我黃大煒將對陳俊生此不道德與違法等言行保留法律追訴權!
陳俊生僅憑個人己見,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代表立場發言,我們必須在此慎重澄清。
尤其郭采潔人根本不在台灣,莫名被牽扯其中,實在無辜,也特別請我黃大煒代為轉達,並慎重表示完全不認識陳俊生!
我們在此也請陳俊生潔身自愛,自律,切勿擅自濫用他人名義代表發言!
感謝!
#郭采潔
#黃大煒HuangDaWei
POLO WL
Vicky MeiMei Chao
恐嚇罪追訴期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香菸案,第二波27名涉案人員經緩起訴處分確定,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輕輕放下。
例如,顏姓國安局人員參與購買537條私菸,逃漏稅額高達32萬4千元,僅命繳納緩起訴金30萬就沒事。這個部分,係法務部與臺北地檢署須受公評的。
針對財政部的部分,我具體提出二個問題:
⛔️27人逃漏稅是否已補稅完成?
➡️財政部的官員回覆,尚未命27人補稅。
⛔️是否已對27人課處行政裁罰?
➡️得到的回覆亦是尚未裁罰。離譜的是,財政部居然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應依什麼法律開罰!
財政部今天回覆,計畫移請地方政府認定是否依《菸酒管理法》處罰。然而,我提醒財政部,檢察官緩起訴書已認定是非法「進口」,並詳細列出菸酒稅、健康捐、營業稅等漏稅金額,應適用《菸酒稅法》第19條「補徵金額處一倍至三倍之罰鍰」。我要求財政部應依法要求補稅、裁罰,絕不能縱放。
2. 我日前揭露,1999年韓國瑜擔任立委期間,濫用國家資源蓋新堤為李家圈地設置砂石場牟利。根據2001年9月8日該國有土地空照圖,清楚可見各種機具、貨車,以及一堆「大洞」。
國產署直到今年夏天才把國有土地追回。這些大洞雖已填平,但國產署長坦言,並沒有檢測到底是用什麼填平,並表示過去鄰近土地曾有回填廢棄物的情事。
我要求國產署應依法調查,這些大洞裡究竟回填了什麼東西、並依法求償,絕不能由全體納稅人買單。國產署承諾於一個月內完成。
⛔ 附註:
【韓李家族特權圈地當砂石場案】
2019-12-4這些大洞裡面、回填了什麼東西?
https://reurl.cc/M7GRgL
2019-12-3 「誰在包庇權貴濫權牟利 全面徹查追究違法失職」記者會
https://reurl.cc/EKaGvm
2019-12-3 徹查權貴違法濫權、掠奪國家資源
https://reurl.cc/W4VDY9
2019-12-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貪污通緝重趴趴走 & 保障檢方法警權益
https://reurl.cc/L1ZNzL
2019-12-2 財政委員會:特權圈地牟利 掠奪國家資源
https://reurl.cc/e5alOb
2019-12-2 針對NCC不作為、縱容旺中,我已數次公開批評,並具體提出修法草案。
https://reurl.cc/M7DgLn
2019-12-2 特權圈地牟利 掠奪國家資源
https://reurl.cc/pDX22r
2019-12-1 剛剛有人告訴我,韓國瑜發了「國瑜按鈴」採通,說明天要去按鈴告我。
https://reurl.cc/RdDD89
2019-12-1 前台水貪污董座徐享崑,終於落網了
https://reurl.cc/gvllNX
2019-12-1 看看李日貴家族,當年如何囂張跋扈!
https://reurl.cc/NaDDOp
2019-12-1 請韓國瑜勇敢面對、別想用濫訴恐嚇本人閉嘴
https://reurl.cc/1Qzz8V
2019-12-1 回應韓國瑜競選辦公室記者會
https://reurl.cc/RdDD2r
2019-11-30 不敢面對白紙黑字、選擇躲在罹於追訴時效背後的韓國瑜
https://reurl.cc/72llbD
2019-11-30 「請韓國瑜誠實面對 別再說謊」記者會
https://reurl.cc/2433zn
2019-11-30 不只是砂石場、重點在「濫用國家資源圈地牟私利」
https://reurl.cc/RdDDWe
2019-11-30 貪污沒有關到死、還在囂張趴趴走
https://reurl.cc/b6xxlv
2019-11-29 韓國瑜白天閃躲迴避,等到晚上媒體要截稿時,才由競辦發出可笑的聲明
https://reurl.cc/RdDDy6
2019-11-29 韓國瑜立委濫用權勢花納稅人錢、為李佳芬家族蓋堤防圈地當砂石場
相關文件
https://reurl.cc/lLXXDQ
2019-11-29 覆韓國瑜競選辦公室
https://reurl.cc/Qpm0E0
2019-11-29 請問韓國瑜市長:擔任立委時,是否關說經濟部,專案撥款6800萬興建幫李家圈地搞沙石場的新堤防?
https://reurl.cc/rlop3E
2019-11-29 「誰讓國家機器動起來 為韓李家族圈地搞沙牟利」記者會
https://reurl.cc/W4yjA5
2019-11-29 誰讓國家機器動起來 為韓李家族圈地搞沙牟利
https://reurl.cc/xDodNN
2019-11-28 特權掠奪國家資源、韓李家族發大財
https://reurl.cc/D1eaqN
【私菸案】
2019-10-7 司法及法制委員: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https://reurl.cc/lLMvAq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https://reurl.cc/e5OdDj
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https://reurl.cc/Napkjx
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https://reurl.cc/9z5V08
2019-9-25 交通委員會:滿口謊言、包庇犯罪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6gEonM
2019-9-25 滿口謊言、包庇走私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0zxpdA
2019-9-23 滿口謊言的華航董事長
https://reurl.cc/K6AYd9
2019-9-23 財政委員會:這種表現像是有「徹查到底」嗎?
https://reurl.cc/b6y9ME
2019-8-2 請問華航高層:現在要不要出來道歉?
https://reurl.cc/gvWpaQ
2019-7-26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https://reurl.cc/ZnGqya
2019-7-26 謝世謙到今天,還在包庇掩飾犯罪!
https://reurl.cc/lLR4Dq
2019-7-25 「華航高層 了不起,負責!」記者會
https://reurl.cc/e5E7DW
2019-7-23 「自行上網訂9200條菸?華航高層還在說謊!」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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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2 華航到現在還在說謊
https://reurl.cc/1QY72X
2019-7-22 「陪同出訪搞走私、國安局出來面對」記者會
https://reurl.cc/NaEq99
2019-7-22 小英總統拚外交、 國安局竟藉機走私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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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追訴期 在 恐嚇罪,追訴期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動漫二維世界 的推薦與評價
@ 自我天地...【解析】 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 ... ... <看更多>
恐嚇罪追訴期 在 恐嚇罪,追訴期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動漫二維世界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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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追訴期 在 [問題] 關於非告乃罪的報案期限與追訴期之問題-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有朋友因恐嚇危安案件到派出所報案,朋友有跟我討論過一些問題
其中關於提告期限的問題,我跟朋友說刑法305恐嚇危安罪是非告訴乃論罪
所以告訴的期限不是看刑訴237的六個月,而是要看刑法第80條的追訴時效
依照恐嚇危安的法定刑是最重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追訴時效是10年
但朋友到派出所後警察跟他說提告不可能10年這麼久,而且追訴權是檢察官的權力
警察沒有權力去判斷追訴時效是否已經超過,所以請朋友要提告的話就要盡快
不要超過半年,因為受理報案的時間跟檢察官的追訴權是不一樣的...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小弟從刑法第80條去判斷非告乃罪的告訴期間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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