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糾事件 中,真正遭到池魚之殃、最倒楣的人是誰?】
很多醫界朋友時常抱怨「醫糾」問題,抱怨民眾不理性喜歡濫告。
問題是,最不理性的人通常不會出現在醫院,而是出現在司法官署。
醫界朋友如果想要見識一下什麼叫做真正的職業風險,應該看看這個--從 #場內叫囂到場外,私下要「約」檢察官,而且還 #叫戰錯對象。
醫糾案件,告醫生告不成,從而對檢察官心懷憤懣,指控檢察官「舞弊」,試圖發訊息騷擾檢察官,卻搞錯承辦檢察官。
不過檢察官不是被嚇大的,
八風吹不動,是基本素養。
#必須提升識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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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n Wu: http://bit.ly/3tjNkqt
久久整理一次垃圾訊息匣,看到一封針對「○○怡」檢察官的莫名其妙的陌生訊息,不知為何不循正規法律途徑,卻發來給我叫囂(干我屁事),直接封鎖,眼不見為淨。
1. 檢「察」官(這是國文問題)
2. 我已經離職了,更別說我根本不是這位仁兄指名道姓謾罵的承辦檢察官(#名字完全不同,所以說,這真的就是 #識字率的問題),我也跟「顏醫生」沒什麼關係。
有道是「冤有頭債有主」,偏偏這位仁兄三盲重症病發,連要找的檢察官都找錯,蠻可憐的。
3. 發生醫糾事件,對於你要告的醫生或檢察官的判斷有什麼不滿,該做的是依照法律程序來,而不是找「徵信社」、「廉政署同學」。
這類醫糾案件,就常理來判斷,檢察官和醫生之間通常不會有什麼糾葛,檢察官也沒有動機袒護醫病關係的任一方。
醫生有沒有醫療過失,看的是證據,不能單單只因為告不成醫生,而反過來指控檢察官有什麼「舞弊」問題。
4. 從場內戰到場外,以為別人會怕?
告不成醫生、對於司法決定不服氣,竟然私下發訊息「約」(前)檢察官,#還發錯對象。不知道到底想要幹嘛。
「這樣妳知道我的意思了吧?」什麼意思?我不知道。
必須提升識字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必須提升識字率
不求看懂英文,至少,繁體中文要看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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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臉書最新「公告」(行政命令?):不分「本國」與「外國」人,如果沒有新冠檢測「陰性」的報告 #不准搭返台班機。
有盲挺政府的台灣人說,台灣要求「本國人」持有新冠檢驗陰性證明才能登機的規定是學外國,還說是學法國等歐洲國家,並附上這個網址:https://bit.ly/2IRvbxK
我覺得很奇怪,我人就在歐洲,還在法國的鄰國德國,我就有朋友是法國人,怎麼沒聽說此事?
於是我點進這繁體中文網站,看了很久,
法國是禁止「外國人」入境,而且還有大量外國人豁免(可以入境),例如法國人的配偶、有歐洲居留證的外國人及其配偶。
對啦,台灣人對於法國而言是「外國人」,所以入境法國前要提出陰性證明(不過有歐洲居留證的台灣人不用啦)。
但是台灣人對於台灣而言是「外國人」嗎?
我們看的是同一個中文網站嗎?還是我的中文退化了?
對了,我看了這個網站後,發現好像只有中國是這樣啦:
「由2020年11月6日開始,所有人士(包括中國公民)如由外地入境,必須同時提供核酸檢測證明及 IgM 抗體檢測,確認對新冠肺炎呈陰性反應。兩個測試均需要於出發前48小時內簽發,並經當地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核准。中國公民須將測試結果上傳至「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並獲取帶有「HS」標示的綠色健康碼,於登機前各機場職員展示;外國公民則需提交其陰性測試結果、護照個人資料頁面及已簽署之健康申報表副本,並獲取「健康狀態」證書,於登機前各機場職員展示。為確認所有檢測及文件核准條件,建議旅客如途經多個國家或地區返回中國內地,請逐一確認各個駐外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之檢疫要求。如情況許可,強烈建議旅客建訂直飛航班前往中國內地,以避免轉機時出現任何混亂。部份情況下,旅客或可獲豁免上述檢疫限制。所有入境人士(包括中國公民)抵達後須於指定場所接受14日隔離,如旅客由上海抵境,則可選擇於指定場所接受7日隔離,然後進行7日家居隔離。」
所以我說「我以為我們選出了一個護主權的政府,卻猛然發現,台灣已經變成海峽東岸的另一個中国」嘛!
必須提升識字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鑑於有些人的眼睛永遠看不到重點,滿腦子只想要貪圖各類「免費的便宜」,所以我們再貼一次置頂公告。苦口婆心建議三盲: #必須提升識字率。
法律作為一門專業,律師事務所之所以收費是因為需要大量資訊整理與分析(至於某些沒有法律專業、靠著當網紅上通告敲盤子的,則是另一回事,人家也是有成本的--成本花在化妝品治裝和自我包裝),
我們不可能僅憑你三言兩語的自說自話給你一個你滿意的「有利於你的見解」。
提供「你想要的答案」這種「免費服務」,不但可能害你更加自以為是,
也可能讓你截圖後胡言亂語、攻擊司法或你的對造、甚至無辜第三人。
歹丸三盲步數我們很清楚,我們不會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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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義務教育包含識字,置頂公告很難看懂嗎?
「我們 #不是營利性粉專
我們從事法普工作純屬「做功德」,沒有任何營利,所以我們也不會從事任何律師業務推廣。
作者辭去檢察官工作後並未從事律師業務。協助共同管理本粉專的小編中有2位從事律師工作,但小編都非常嚴格遵守律師倫理的規範,也不從事律師事務所的宣傳。且律師業務與粉專的管理無關,因此 #不提供任何個案法律諮詢,也不會透過這個粉專來接洽律師業務、介紹律師,請勿再來訊詢問個案問題,「特別是自己犯罪的案情」,否則我們都很困擾。」
「粉專貼文轉載
關於本粉專分享的貼文,只要是基於「非營利」目的,都「可以自由轉貼」(*分享必須註明出處),#麻煩不要再發訊來詢問徵求同意了,法普的工作,有賴大家一起努力熱心宣傳。
如果是基於出版、網路傳媒刊登等營利目的,請業者發送訊息,我們會由專責小編協助處理。」
「5.💢我們會封鎖一些不當發言者💢
經討論後,我們已經開始封鎖不講法律、不講道理、假裝看不懂司法文書,進行胡言亂語謾罵的「三盲重症患者」(法盲、理盲、文盲);或是跑來指名道姓謾罵執法公務人員而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的留言者;也包含幻想「國家機器動得很厲害」、自稱身體或家中、座車被警察植入監視器材的被監控妄想患者。
但訊息眾多,難免有漏網之魚,就當隨緣,任何一位小編看到就逕行封鎖。
這與言論自由無關,三盲重症患者可以去其他地方發功行使你們的言論自由,我們不會干涉,但不是這裡。
「這裡不是神壇」,對於無可救藥的人,我們無從超渡,只能封印。」
以上內容公告寫得很清楚,請不要假裝不識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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