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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點直播的主題:「離婚後」
離婚後會遇到什麼考驗呢
今天的主題會從這封來信開始說起
老師
前幾天連續聽的每個題目都超認同,自己是過來人,聽到的人真的收穫良多,
離婚後的心裡是輕鬆很多狀況也越來越好。雖然生活上比以前辛苦,但有尊嚴實在太重要。
唯有最讓我牽掛的是小孩,常常作夢想到他們。(也住小孩附近)
但我還是跟我身邊的人說。只有我一兩個朋友知道。感覺就是我沒有照主流走(好像很糟糕)但內心又不是這樣一回事。
很想跟老師分享一下我之前的過程
觀念、家庭背景、價值觀、育兒認知總總都是很多個關卡。也發現不是一直是忍讓就會變好。
前夫家庭傳統,前夫大男人我最不能接受的是言語的辱罵,髒話暴怒在小孩面前對我,自然而然小孩對我也是這樣的態度。現在回想起來
他自己媽媽在家裡也是這樣的地位,可能這樣他也對媳婦以上對下的態度顯示他的氣勢逼人。
有次全家聚餐菜來了,只是拿個手機拍一下食物的照片不是一直拍那種。小孩阿公正要拿起筷子,又縮回去,讓我拍照。
後來被前夫當全部人面前罵我幼稚。讓人難堪。
我是單親家庭的小孩,長大後很希望有自己的家庭,當初看到他們家傳統保守很為小孩想,覺得很好,
但就在我婚後三年我母親過世,我的小孩啊嬤真的是很無理的長輩,當面批評我過世的母親脾氣不好,很多我家裡的東西他都要八卦,
跟左鄰右舍議論。議論我的家人我實在氣不過,在大家不在的時候常常跟我說一些有的沒的。
前夫以前說他跟他媽說過,以後不會,叫我自己要想開,老人家是改不了這樣的個性,叫我要改變想法。
前夫是個容易暴怒,無發溝通的人,我當了7年的家庭主婦,他在家裡上班,領著一般上班族的薪水。
家裡兩個小孩學費生活費他的薪水根本是無發支應的,我會拿我的存款出來用。我想這樣的互相因該要得到尊重才是。
可是在面對小孩啊嬤還是要接受他的無理對待。
中間當然也有很多像老師你的來信者大同小異的問題發生。
離婚前兩年我已經忍到忍無可忍。後期我的態度是無視,前夫的作息也無法配合小孩,在家抽菸這些行為以前會念,到最後已經是形同陌路。
也跟他試圖談分開的事,就是暴怒說我就是太閒才這樣,看看別人多苦多苦要我要知足。
就像老師說的,最後已經無能為力了,後來他說是我要分的他要把他以前付出過的東西(錢)要回來,我付了一筆協議上的錢給他
(律師說以法律來說是根本不可能拿到的,我心當時真的很累,我非常懂老師說的認賠,官司下去一兩年也是要花錢花心力)。
小孩也是歸他,(一開始我就說我不要他說這樣不公平就像老師說的一樣)變成是一同撫養。
一個禮拜三天是我照顧,可是後來在這過程很不順利。
一直情緒勒索小孩,大的2年級比較會看臉色,就會說不要去我這裡。
小的偶而會來,在學校都固定接送沒有問題,唯獨就是現在疫情每次我到他們家就會有很多問題。
到他家又要面對他媽媽我內心也是很痛苦,為了小孩還是去了。小的現在還小心情好就會跟我。起床氣有時去接就是鬧脾氣不跟我回去。
做媽媽的內心很失落,也很怕以後他們會不喜歡媽媽了。幫他們辦了手機,大的常常會掛我電話。但我還是每天都有打。
他爸爸拒絕溝通,合作父母要對方也要認同才能順暢,像我每個月都有付我該負的責任,也要去接小孩,就是每次都說是小孩不想。(小孩是怕)
小的會被哥哥跟環境影響,電話說要來我這,到他們家又改口說不要跟我了。(小孩現階段不太懂也沒人教導,一直說是他不願意。)
有到我這裡時都是很開心,我也會跟他媽媽愛他,都很正常。
買給他們玩具帶回去也不給他們玩。說不能帶回家要買爸爸買給你們,買的新衣服也不穿,所以我過年沒有買新衣給他們。
後來傳訊罵我說過年一件新衣服都不買給小孩。紅包也沒給一個。(我心想包了不是也是爸爸拿所以我沒包,自己爸爸外公有包給他們)
不管怎麼做都不對,但這個過程讓我覺得離開是對的。
我整整花了14年才了解到這樣的道理,人真的要尊嚴。以前的自己就是逃避問題,沒有自己獨立起來,不是愛,
一直恐懼在一個關係裡面會一直恐懼就是不對,我常常回想起老師說的,
這段時間常常在反省自己。像老師說的這樣的關係不是單方面的。
總覺得自己是不是哪邊做錯,離婚一年多這過程很難堪,老師說的分開要輕輕放下。但我沒有做到,讓對方反應激烈。
想問老師
我要怎麼釋懷小孩有時候說不想來我這裡,之前疫情關係,我們一起住了半個月很開心,回去後再變回一禮拜三天,又說不想來,小孩會讓我常心情起起伏伏。
對方一直說不是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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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能 不能 讓我哥哥不要回來 在 新聞人 黃旭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影摘)三個月過去,五甘心依然在新北長照特約名單內。這家公司從2018年至今年7月,已經從新北市府核銷,賺進近3500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明明有許多優良的長照單位能選擇,為什麼還是要與一間有爭議的公司續約?
https://www.facebook.com/wei3wei3/videos/325986287746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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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案 媽媽催淚信:好心疼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墜樓案,女職員母親以原子筆寫在記事本給女兒的信,13日在臉書(Facebook)社群「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公開,照片與文字感動網友。(家屬提供)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3日電)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墜樓案,死者媽媽寫給女兒的信今天曝光,信中充滿愛與不捨,字字揪心讓網友催淚。林女家人也在今天記者會直播中,期盼檢察官實現承諾盡全力查明真相。
新北市府衛生局職員林女7月3日深夜墜樓死亡前,在臉書(Facebook)貼千字文披露曾遭某物理治療所前執行長廖姓男子性侵害、暴力對待,並說「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面對各種壓力,決定「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事發後,始終保持沉默的林女家人今天發聲,哥哥與堂姐今天在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律師簡大為陪同下,在臉書粉專「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直播記者會,陳述這段期間來的悲痛心情,籲請司法全力查辦,還家人與妹妹一個公道。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對被害人帶來更嚴重的傷害,且不利於被害人求助,權勢性侵應被司法及社會大眾更嚴格的評價,對性侵被害人才有正義可言。
粉專也公布林媽媽於7月18日告別式前一星期,7月11日悲傷寫下給女兒的一封信。這也是林女母親首度對外發聲,吐露痛失女兒的內心世界。
媽媽在筆記本以原子筆手寫的信共526字,臉書並張貼媽媽寫信的照片與文字,滿是母親的苦痛與思念,畫面感動許多網友。
信中寫著「我的女兒呀,妳在哪裡呢?為什麼都沒回來看媽媽?回想那天深夜趕到北部,看到瘦弱的妳幾乎粉身碎骨,碎裂的臉上還留著驚嚇。我完全不敢相信,為什麼用這麼慘裂的方式離開世界?到底是多大的痛苦,讓妳連死都不怕?」
媽媽並心疼女兒接二連三收到官司傳喚及媒體記者的詢問,「妳一定嚇壞了吧!媽媽好心疼,為什麼妳要獨自承受著這麼大的痛苦?」以往無話不說的母女,如今只能透過文字不捨女兒為何將苦往心裡藏。
警方表示,已於7月31日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廖男移送新北檢偵辦。
已婚的廖男於檢警約談並訊問前,曾聲明喊冤表示,與林女兩人是你情我願,絕無性侵。
媽媽信中則透露疑問,「那個人,說你們是兩情相悅,但他根本不是你的菜呀!如果真的兩情相悅,為什麼從沒聽妳幸福的說過呢?為什麼要打妳呢?」媽媽擔心女兒是為了保護家人,才被迫與廖男在一起。
信中表示,「這些疑問,檢察官告訴媽媽,他們一定會盡全力查辦!媽媽相信他們可以給我答案。」家屬相信檢警一定會履行承諾,還給他們一個真相。
媽媽說,對優秀孝順的女兒引以為榮,遺憾只有短短30年的相處緣分,盼望來生再當母女。「但答應我,下一次,有事情一定要跟我說,好嗎?」
真情流露的信引起網友極大迴響,有網友說「媽媽的心好痛,看到第二段就哭死了」。也有許多網友認為,每個女兒都是媽媽的心頭肉,盼望給予家屬安慰與鼓勵,希望度過不可承受的悲傷。(編輯:李錫璋)1090813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防治權勢關係下性暴力 勵馨籲修法加重刑罰
最新更新:2020/08/13 14:38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3日電)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今天呼籲司法和社會大眾重視防治「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她建議修正刑法第228條條文,對於利用權勢地位性侵害的加害人加重刑罰。
王玥好指出,根據目前刑法妨害性自主相關法條,幾乎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唯獨第228條對於利用權勢地位性侵害的加害人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反而常常成為加害人利用來脫逃更重刑罰的機會。
中華民國刑法第228條條文明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勵馨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關切7月3日深夜新北市衛生局1名林姓女職員墜樓身亡疑案。該林姓女職員離世前在臉書控訴遭到性侵害、暴力對待等,引起社會關注,有網友搜出對方疑是某物理治療所執行長,該物理治療所已於7月5日發布聲明,解除這名執行長職務,其餘則委由律師代為處理因應。
此案在事發後檢警已針對意外事故及網路陳述內容展開調查,依法偵查不公開。勵馨基金會今天呼籲司法調查儘早釐清真相,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林女家人今天在勵馨基金會、律師簡大為陪同下出席記者會。林姓職員的堂姊代表家屬發言說,前些日子優先處理妹妹後事,平撫失去家人的傷痛,直到今天才對外回應,外界對整起事件也有很多疑問,家屬也同樣在尋找答案,目前已將相關佐證交給律師,現在除梳理傷心悲痛外,也期待司法透過司法調查找出真相。
記者會上,王玥好也呼籲司法和社會大眾重視防治「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她說,什麼是權勢關係下的性暴力?性侵案兩造如果涉及權勢關係、權力不對等,遠比其他性侵案件複雜,加害者能用各種權勢優勢鋪陳、製造情境,例如職場上常見藉故表達欣賞,或是在宗教團體中以靈性輔導為名,被害人不知如何面對。
王玥好指出,當被害人想要對外求助時,加害人以策略性手段阻止被害人求助、或濫用權勢報復,甚至反而控訴受害者為破壞家庭的第三者。或在宗教案件中,支持者們指控被害人侮蔑心靈導師,旁人成為幫助犯,致使被害人求助更加絕望。
王玥好指出,權勢性侵屬無形的控制,長期在司法上被忽視,造成被害人在司法求助歷程上感到絕望。勵馨基金會將關注、研究權勢性侵的類型,希望未來能和司法界有更多討論與對話,對於權勢性侵加重刑罰,同時也鼓勵被害人勇敢求助。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編輯:黃國倫)1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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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法228條!讓權勢性侵被害人獲的真正的共公義!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ded4fe7-9107-4537-b98d-4f8f70083d7b?fbclid=IwAR24F6N60U1kZXZASgoJhPPsQo9aEQI96TmwvH7ooWf_rTfOhP0ZBxrTNQg
律師 能 不能 讓我哥哥不要回來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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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心情,我到現在還記得一清二楚,就是心痛。
他帶走我的寶貝,交給了他母親。
在那之後,有一個月的時間,我幾乎是活在地獄裡。
夜裡,我的眼淚總是濡濕了枕頭。即使偶有一夜運氣好,不小心累到睡著了,也會因察覺我的寶貝不在身旁而驚醒。
沒有我在身旁,我的寶貝吃得下、睡得好嗎?他才五歲,不分日夜跟著媽咪五年,卻突然被剝奪了享受母愛恩寵的權利,對他的傷害有多大,他們有想過嗎?沒有,他們只想到自己的血脈不能外流。
在遇到你們以前,我其實有考慮過幾個同歸於盡、玉石俱焚的做法,不過當然,僅停止於想像,我情願放下自己對寶貝的依戀,也不願他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
不過,還好,事情比我想像的順利跟簡單。
離婚,請求法官裁定小孩監護權的歸屬(你們說正確名稱叫「酌定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對吧?),定下俗稱「探視權」的會面交往方式,還有寶貝的扶養費……這些訴訟一個一個解決了。對了,還記得那時你們提醒我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罷了!他那只知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性格,婚前讓我迷戀得失去理智,婚後卻吃足了苦頭,哪還能期待他身上剩幾斤幾兩肉。人家說女兒要富著養才懂得生活品味,從小被父母當成掌上明珠的我卻到婚後才懂,不是有些人天生就可以命好到被疼一輩子,至少我不是。
無論如何,我只想要快、狠、準地剪斷我和那個男人之間的連結,你們卻說不可能,孩子成年前,注定我們得再牽著十幾年的線。
不管如何,起碼大律師當時幫我提的暫時處分,讓我在三個星期後見到了寶貝,而在那之後,我和他爸就開始了長達一年的離婚及監護權訴訟。
「暫時處分」這名詞,在打離婚訴訟之前我聽都沒聽過。「在監護權裁定確定前,先暫時這麼處理。」那時候,大律師用最白話的方式這樣跟我解釋。
於是,在暫時處分下來後,我們就「這麼處理」了一年,而其實在監護權裁定下來以後,也就「繼續處理」到現在。
寶貝交給我照顧,而每個月的第二和第四個週末,他可以帶孩子回去過夜。大律師說的繼續性原則讓我留住了寶貝,由我當寶貝的生活主要照顧者,只是因為孩子還小,法官還是裁定共同監護,也就是遷戶口、開金融機構帳戶、辦護照等事情,還是需要寶貝的爸爸一起簽署。但是寶貝跟我住,寶貝的爸爸享有探視權。
大律師陪我努力了一年,法院派社工訪視時,我還特地把娘家重新布置成適合小孩的安全活動空間,而我母親能夠幫忙照顧寶貝的良好支援系統,也是一項利多。
所以這結果,我算是非常滿意,畢竟他還是寶貝的爸爸,我不會希望孩子就此和親生父親斷了聯繫,更何況他每個月所付的近萬元扶養費,也不無小補。
寶貝的爸爸也還能接受。
本來嘛,當初他帶走寶貝也只是聽他母親的話,事實上,我知道他倒寧願只當孩子的「假日聖誕老公公」。
於是,在離婚判決及監護權裁定下來後,我開始了單親媽媽的生活。
這一年來我暫時住在娘家,這也是娘家唯一能幫我的地方,讓我有個棲身之所。在搶當寶貝的主要照顧者時,也是因為娘家的支援系統讓我比寶貝的爸占了上風許多。
可是,嫁出去的女兒回到娘家住,還帶個小孩,先不管我自己承受的壓力,我的爸媽光是面臨左鄰右舍、親朋好友的關愛,就夠他們受的。
我很想跟他們說,你們不用跟別人解釋,那是我們自己家的事情。可是……
「奇怪,我怎麼看你最近都住你媽家裡,你不是結婚好幾年了?」
「……」
「該不會是跟老公吵架了?」
「我……」
「不要怪阿婆倚老賣老,夫妻難免吵架,床頭吵、床尾和,男人只要不打人、回來睡、有給錢,就是九十九分了。你想,你一個人帶著小孩,要再找個好男人有多困難?身價不比年輕時選擇多,兩夫妻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趕快回婆家去吧!待在這裡,你哥哥都娶老婆了,你爸媽有多為難你知道嗎?」
這是我在電梯裡遇到那個每天一定要上市場買菜兼聊八卦的對門大嬸的對話,說是對話,其實從頭到尾都是她在說,我在聽。
早知道進電梯前,見她瞪大眼睛一副逮到機會的表情,就應該找藉口等下一部電梯。
「你妹什麼時候要搬出去啊?」
「你急什麼?她搬回來也才一年多,小孩還那麼小,你叫她一個人住外面,我爸媽怎麼放心?」
「可是我們的孩子快要出生了,之前不是說,她以前住的房間要當我們的嬰兒房嗎?而且萬一我們再生第二胎,房間也不夠啊!那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你小聲一點,萬一小妹聽見多不好意思。」
「這問題遲早要面對的。」
我從「以前住的房間」聽到了隔壁房哥哥嫂嫂的枕邊話。寶貝已經睡了,我只能抱著他偷偷擦眼淚。
一個人獨立生活之後──當然,嚴格來說其實不是一個人,畢竟我住在娘家有爸媽幫忙照應,還有個對我的臥房虎視眈眈的嫂嫂──我得對自己做的選擇負責任,所以從開始打監護權訴訟後,我就出去找工作,寶貝白天則去上學,一直到他上小學為止。直到監護權的訴訟結束不久,我都覺得自己的決定是對的,堅持也是對的。
但是,真的很辛苦。下班後,我不敢再麻煩爸媽,孩子的功課我自己幫他複習,洗澡、才藝班的接送也不敢假手他人。自己砸的爛攤子,我自己收拾。而面對老闆要求加班的為難,我想你們不難理解。可是這些我都過得去,只要能看著我的寶貝好好長大,健康乖巧地陪在我身邊,這個願望應該很渺小吧?
所以,我今天來這裡到底想表達什麼呢?
對,這是重點。
那天,我送寶貝上學,遇到了他的級任導師。
「馬麻!」為什麼現在小朋友的老師都跟著學生叫媽呢?我才二十八歲耶!「那天孩子跟我說,他覺得媽媽對他要求很嚴格,他覺得很累,問我說,怎麼樣可以去跟他爸爸住。」
我知道老師是好心,想做好親子間的溝通橋梁,但她不懂這話讓我心有多涼。
如果她知道我是怎樣心力交瘁才打贏監護權官司,如果她知道單親照顧孩子是怎樣的心情,她或許會試著跟寶貝溝通,而不是跟我溝通。
回想這一年來,我為了怕人家說單親家庭的小孩沒教養,更怕寶貝在娘家這邊被人說三道四,硬是希望他比別的健全家庭小孩成熟懂事,甚至課業也不能輸人,所以的確盡一切心力管教他,逼他成長,我想他大了就會懂媽媽是為他好。
反正該玩的,每次輪到他爸來照顧的週末絕對少不了,甚至後來還多了一個為了討好他爸,所以更要討好他的阿姨。
我想,可以稱他們為「假日聖誕老公公」和「假日聖誕老婆婆」吧!聖誕老公公哪管你功課寫了沒,一律有禮物;哪管你聽不聽話,統統有獎賞。跟他們在一起又快樂又沒壓力,當然樂不思蜀。這我沒有意見,反正寶貝多數是在我這裡,我顧得好,不怕那幾天的放肆。
但聽到寶貝說想要搬去跟爸爸住,我不禁覺得,自己一切辛苦到底是為哪樁?
再想起寶貝的老師那種質疑的眼神。或許我解讀錯誤了,但絕不會是認同。
我該怎麼做?難道,我當初爭取監護權是錯的嗎?
或者我該把寶貝交給他爸,換我來做聖誕老婆婆?
「有何不可?」
有何不可?律師娘,你的意思是……
「就讓小孩回去住一陣子,你也正好可以休息一下。你不覺得你把自己繃得太緊嗎?這樣是會彈性疲乏的。你累了,脾氣就會不好,脾氣不好,跟孩子相處的品質也會不好,到頭來小孩辛苦,你也抱怨。就讓他去爸爸那裡,跟阿姨一起住,讓他試試爸爸和新公主媽媽之間,有多少空間留給他。」
這樣好嗎?如果他們覺得寶貝礙著了他們的兩人世界,他不會受傷、受委屈嗎?
「他會懂真正把整個世界留給他的人是誰。到時候,他會自己做出選擇,而不是只能接受大人的選擇。」
如果他選擇不回來,真的讓我做他的聖誕老婆婆呢?
「那也未必是壞事啊!媽媽永遠是媽媽,沒有人可以取代。如果他的爸爸妨礙你行使權利,法律上可以用的招像強制執行、處怠金、善意父母原則等等,你都還記得吧?」
當然記得,打監護權官司那一年,我學得太多了。
「不過,我估計不會這樣發展,你很快就得把他接收回來的。這段時間你還是趁機休息一下,想想以後怎麼調整你的腳步吧!」
真的會這樣嗎?大律師,你為何笑而不語?
你們夫妻跟一般律師真的很不一樣,還是因為律師娘不是律師,所以會用非法律的思路來想事情呢?
無論如何,我輕鬆多了。
這一條路還很漫長,換個步伐,我還是得向前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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