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打我的小孩,關你什麼事】
兒童虐待近來在我國成為重大關注的議題,據衛福部2006至2016年之統計,兒虐事件的施虐者皆以父母佔最大宗(約佔65%-80%),而「管教子女」則為父母施虐最主要的原因。在此即顯示一個許多人關切的問題:「管教」與「虐待」的界線到底為何[1]?
父母在對孩子行使懲戒權時,千萬不要有「我在打我的小孩,關你什麼事」的想法,原則上我們都希望孩子們能在身心健康的環境下成長,管教過當傷害到小孩的身體,危害到小孩的生命等等殘酷的手法,就是親權的濫用,親權濫用的結果,在民事上會構成親權的停止行使和損害賠償;在刑事上要負起傷害、妨害自由的刑責,也會因此被認定為是家暴,同時孩子更可能被安排保護安置。孩子的未來要靠你我守護,孩子不是父母的資產[2]。
■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我國民法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此賦予父母懲戒子女的權利(即「懲戒權」)。若父母過度懲戒子女,於刑事上可能構成傷害罪、強制罪、私行拘禁罪等,民事上則屬親權之濫用,可能遭停止親權、或成立侵權行為。然若於「必要範圍」內之懲戒,則屬合理管教而得阻卻違法[1]。
■防疫當前,兒少家暴通報數據卻創新高:10大虐童工具,拳頭、掌摑為首: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2019年兒童少年保護通報案件高達73,973件,創下歷史新高;另2019兒童少年保護開案人數更來到高峰,達11,113人。受虐兒少中有46.4%為身心虐待、27.3%為不當管教。
「家扶基金會」調查發現,臺灣常見的虐童工具包括拳頭與掌摑、衣架、皮帶、木棒、不求人、愛的小手、腳(踹)、水管、菸及雞毛撢子。最常受虐的部位包含手臂、背部、大小腿、臀部、臉部、頭部、耳朵、腹部及肩膀。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表示,隨手可得的生活工具常被誤用,成為虐兒者的幫兇或父母管教孩子的武器,且兒少受虐的部位都較為隱密,不易被旁人發現[3]。
■父母看到成績就抓狂,約佔兒少管教不當通報 3成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公布一份數據,顯示父母打小孩的原因中,有近3成是因成績未達期待而被打到受傷通報,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孩子在恐懼中只能先求生存與安全,不會有心思學習,呼籲家長控制情緒、正向教養、不打小孩,必要時尋求專業的協助。
家防中心指出,新北市2020年兒少保護案件約4,557件,其中不當管教占65.8%,細分父母管教小孩的原因,除了孩子的態度不佳外,有近3成是因孩子的成績未達期待。而配合「國際不打小孩日」在學校推動紫絲帶學堂教育,請學生畫下感想;一名小六生畫下一個酒瓶,其中父親拿著長藤條正要打小孩,旁邊寫著「生你有什麼用?成績考那麼爛!」「隔壁某某都考得比你好!」「去罰站!」也顯露出孩子在責打教育下的陰影。
家防中心許芝綺主任指出,就讀國小5年級的小明,數學成績從85分驟降到70分,面對父母責問卻說不出成績退步的原因;父母對他說,下次成績如果沒達到80分,一分打一下。不料,下一次成績再掉到65分,媽媽一氣之下,把小明的手心手背打得瘀青,隔天小明在校被老師發現,經老師聯繫說明,媽媽才知道是最近幾次數學考試題目較困難,全班平均分數僅60分,頓時也覺得相當懊悔。
許芝綺主任表示,孩子面對恐懼時,只能先求生存與安全,是沒有心思學習的;她建議,當孩子與家長的期待不符時,不妨先深吸一口氣冷靜,告訴自己「孩子並不糟,或許是我的期望過高!」用正向寬容的方式,不比較」、「不批評」、「高支持」,當情緒不暴走,才能冷靜地用正向的態度來教養孩子,必要時可尋求老師、醫師、心理師和社工師討論,讓專業的來拉一把[4]。
■鄰居外人通報僅3.4%,呼籲大眾別漠視家暴
先前曾發生彰化一名繼父疑似因4歲繼子吵鬧,狂毆後扔到大街上致死的悲劇,當時報導就有鄰居表示時常聽見其家中毆打小孩的聲音,對於未能盡早通報感到懊悔不已。
社會普遍認為,1、2次的打罵算管教,是他人的家務事,旁人不好插手,這種情況可能讓兒虐情事一再發生,何素秋執行長呼籲社會大眾若能機警觀察並正確通報,就能阻止下一個遺憾。施虐者大多為兒童熟識的人,且發生地點大部分都在家中,因此當兒童遭受虐待或發生意外傷害,社區鄰里、親屬網絡若能快速發現並且及時通報,就能避免兒虐傷害的憾事發生。
當發現身邊小孩身上有明顯的新舊傷、情緒極度不穩定,或是聽到異常的寶寶哭喊與家庭爭吵聲,都是虐童的可能訊息。若懷疑有虐童事件,可以立即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通報,透過專業的社工員接線服務,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者其他兒童保護單位,讓社會關懷的力量,即時進入有需要的家庭中[3]。
■教養或兒虐,父母懲戒權的一線間
從法院的實務經驗來看,與家暴、兒虐的有關案件中,身為加害者的父母幾乎都會提出「懲戒權」的抗辯,輕則罰站、命令子女交互蹲跳、關禁閉,重則以甩巴掌、用水管、衣架、熱熔膠條、皮帶等各種物品毆打成傷或剝奪食物、睡眠等基本維生需求。但難道對子女行使懲戒權,就等於可以體罰甚至虐童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相信每個選擇體罰的家長都多少出於無奈,但如果父母無奈到只能出動體罰才能讓孩子「聽話」,根源也許出在親子溝通方式出問題、孩子藉由不聽話表達隱性的心理需求、教養責任過度集中在其中一方,甚或許多親子關係的不和諧,是婚姻關係不和諧的產物等等。體罰只是膝反射解決眼前難關,而忽視背後真正的教養難題。
或許我們不妨換個角度思考,身為成年人的父母,對孩子的應對姿態,永遠是有所選擇的。我們可以生氣、可以沒耐心,可以有任何情緒,但面對「不聽話」的孩子,也可以先好好沈澱感受一下自己是在對什麼生氣,是孩子真的犯了什麼糟糕的錯,還是只是氣孩子沒有滿足你的期待?
孩子因父母而來,但不是為了父母而存在,以高壓管控強行捏塑孩子應有的模樣,孩子可能因此掩去自己真正的樣子[5]。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父母懲戒權範圍之實證研究:https://web.ntnu.edu.tw/~hlshao/107_DH/punish.html
∎[2]管教小孩的界線與管教過當?(文:梁維珊律師):http://www.cdlaw.com.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96&uid=
∎[3](嬰兒與母親 懷孕生產育兒情報)「兒少家暴通報增,10大虐童工具竟以拳頭為首」:https://www.mababy.com/knowledge-detail?id=10523
∎[4](自由時報)「父母看到成績就抓狂 約佔兒少管教不當通報 3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16533
∎[5](鳴人堂)「李宜穎/不打不成器?教養或兒虐,父母懲戒權的一線間」: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1734/4929491
➤➤照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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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出事要扛、被打活該…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 去年造成15人死亡的護理之家大火,昨天偵查終結,潘姓代理護理長與陳姓護理師因沒有制止護理之家住民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病房,也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是否有人使用私人電器,#遭到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消息一出,馬上在護理界掀...
強制罪 報案 在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此回覆昨日許多網友傳來的霸凌事件
我昨日17:41通報警政署防治組,請 陳科長協助。
陳科長回覆:刑事局預防科也收到影片了,他們了解中。
今日9:26警政署回覆:
中時電子報-網傳2少年遭猛踹安全帽狂K逼下跪 引民憤慨警逮1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18001258-260402?chdtv
日前有網友在《爆料公社分享版》分享一段出處不明的霸凌影片,出現兩名少年遭到兩名男子猛踹還用安全帽狂K,引起眾多民眾憤怒,紛紛肉搜希望找出兇手,基隆第二分局查出,原來一起發生在今年3月份的舊案,涉嫌動手打人的兩名少年,其中一人已遭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另一名少年則將通知到案。
基隆警方透過網路搜尋後立刻進行偵辦,發現原來本案起於第二分局八斗子分駐所於110年3月28日13時許接獲陳、吳二名被害少年報案,指稱於3月27日晚間22時遭徐姓少年傳送恐嚇文字。派出所立即通知徐嫌到案說明,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罪章(恐嚇)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偵處,於4月6日由分局將徐嫌函送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但受害的陳、吳二名被害少年,又主動向警方提供另起友人遭霸凌影片,經介入追查發現為他案,警方查出,影片內容經查為另林、張二名少年涉嫌於同(3)月28日11時許在基隆市某社區中庭前,以安全帽及徒手毆打陳、林二名被害少年。
目前警方已通知林嫌到案依刑法傷害、強制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請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另張嫌亦將依法通知移辦。警方呼籲隱忍不能解決問題,應即打110報案,適時對外求助,讓我們共同拒絕霸凌 「尊重他人,勇敢向霸凌說不」。
強制罪 報案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市警局也出面回應了 #警察 #檢舉 #下跪
👉 加鏡會員看淨新聞 ➜ https://reurl.cc/qmoLK3
👉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強制罪 報案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出事要扛、被打活該…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
去年造成15人死亡的護理之家大火,昨天偵查終結,潘姓代理護理長與陳姓護理師因沒有制止護理之家住民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病房,也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是否有人使用私人電器,#遭到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消息一出,馬上在護理界掀起軒然大波,病人與家屬的物品屬於私人財產,請問基層護理人員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床墊」嗎?甚至是冒著被罵、被打的暴力風險前去勸阻?#難道違法攜帶私人電器的民眾與醫院負責人都不需要負起一點責任嗎?就這樣讓這兩名無辜的護理師背上15條人命的陰影與責任,成為「業務過失致死」的「加害人」,實在有失公平!
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許多機構為了節省經費,#都讓護理人員兼任非自己專業的角色,以這次事件為例,護理人員便還兼任了防火管理權人,一肩扛起安全管理責任、場所管理責任、防火責任,在沒有受到完整專業訓練的情況之下,出事了又都算在掛名的護理人員頭上,這合理嗎?以後誰還敢擔任沙包基層護理人員呢?
不僅身兼數職、業務包山包海,#護理人員照顧病人的專業職責還備受質疑,在許多人眼中,醫師才有專業,護理師只是服務業,只有資格做打針、換藥、換床單等雜七雜八的工作,甚至連「打針太痛」也會被視為不專業的一種表現遭到客訴,非常不合理😡😡
在護理師的業務範圍不明確、專業不被重視的情況之下,護理師的權益被嚴重侵害,醫療暴力事件頻頻發生。即使政府在103年修正《醫療法》,將醫療暴力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範疇,並列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但成效仍然有限。106年的醫療暴力通報件數有353件,107年有400件,#平均每天都有一件以上的醫療暴力事件發生,其中有高達60-70%的通報案件沒有移送司法、完全沒有被處理,結果令人心疼。
國際護理協會(ICN)早在2001年就報導指出,護理師是醫療機構中最容易被攻擊的對象,#遭受職場暴力的機會是其他專業的三倍。然而我國卻沒有保護醫護人員的通報系統,只有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還不須通報「非關病人安全之異常事件」。
我強烈建議醫院要確實落實建立「需特殊關懷名單」,讓系統在具有潛在暴力風險的病人、家屬或訪客掛號時,通知相關人員,並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以起到預警的作用,避免無辜的醫護人員再次陷入醫療暴力之中。
根據某醫學中心急診室針對工作滿三個月以上的護理人員所做的研究報告,有高達94.3%的急診護理人員都有經歷過暴力事件,其中以言語暴力事件最高佔94.3%,威脅行為其次佔65.8%,身體暴力事件則佔32%。
這些護理人員在遭受到暴力事件後,皆感到生氣、委屈及無力等情緒,#繼而產生職業倦怠,相繼離職,造成護理人力短缺的狀況,而這也是護理師執業率僅有60%的原因,我們必須要正視並解決。
📌📌為此我再一次請勞動部輔導各醫療機構成立工會,並偕同衛福部研擬「在民眾教育部分對於預防醫療暴力」的具體可行方案,同時調查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在落實「警示訊息」的執行成效。
#部長竟然不知道護師節幾號
#質詢
#醫療暴力
#護理師
#護理之家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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