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一本書,有這麼嚴重嗎?」
#獨台會案爆發
1991年,5月9日的清晨。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帶著一批調查局人馬,進到清華大學逮補歷史研究所學生廖偉程。同一天,為了搜集台灣史料與朋友成立《無花果》的文史工作者陳正然、基層社會運動工作者王秀惠與長老教會傳道師Masao Nikar(林銀福),幾天後又逮補協助Masao的Cegau Drululan(漢名安正光)。
這五個人被認為違反《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與《懲治叛亂條例》,當時高檢署即時起訴,也就是 #唯一死刑 的重罪。這是經歷1987年解嚴、1990年野百合學運,正當許多台灣人以為我們將進入一個前所未見的民主時代,驟然爆發的「獨台會案」。
所謂的「獨台會案」,正是調查局指稱,他們接受旅日台獨運動者 #史明 的資助,要在台灣發展「獨立台灣會」組織。但他們其實是為了研究、保存台灣歷史,而閱讀史明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而曾經分別前往日本拜訪,與史明歐吉桑有不同的交情與互動。
#起造民主時代起變化
國民政府在獨台會案的粗暴作為,挑戰了對民主「蠢蠢欲動」的台灣社會,各界對政府的不滿,從清大、台大等校園抗議靜坐迅速蔓延。緊接著澄社、台灣教授協會、中央研究院等學術團體,也結合了各界人士投入抗爭行動。
短短幾日,這場抗爭行動升級為全國性,全台罷課、教授罷教。在5月15日,眾人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為訴求佔領台北火車站,要求國民黨政府廢除懲治叛亂條例。16日,立法院緊急提出廢除叛亂條例提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
#二條一沒了還有刑法100條
唯一死刑的《懲治叛亂條例》廢除了,但還有箝制思想的《刑法》第100條。
沒有定義「著手實行」的刑法100條。只要你心存「反叛」,就會觸犯內亂罪,成為叛亂犯!👉 https://reurl.cc/g8XLOQ
#一OO行動聯盟
1991年9月21日,由陳師孟教授擔任召集人,由李鎮源教授、張忠棟教授、林山田教授、廖宜恩教授、陳永興醫師、楊啟壽牧師、律師陳傳岳、作家鍾肇政、蔡同榮先生及瞿海源教授等10人擔任發起人,成立了「一OO行動聯盟」,要求廢除刑法100條。
並提出將發動「反閱兵、廢惡法」為訴求的非暴力抗爭,來應對國民黨政府10月10日的中華民國國慶閱兵大典。
除了在民間社會號召抗爭行動,聯盟也不斷與國民黨政府展開多次會商談判。離國慶閱兵典禮越近,各界不安氛圍升高,這樣的不安終究在10月8日爆發。部分聯盟成員到總統府前演練「愛與非暴力」抗爭,而臨時起意跑上閱兵台靜坐,現場憲兵隨即趨前毆打,再用鎮暴車高壓水柱噴射驅離抗爭民眾。
#靈魂人物李鎮源
聯盟在當天下午6點召開記者會,宣布繼續反閱兵抗爭行動,並開始在台大醫院前靜坐抗議。靜坐抗議消息傳出,許多教授、學生與民眾陸續到台大醫院集結。直到10月10日凌晨,時間距國慶閱兵越來越近,警方開始展開驅離行動。警方刻意「技術性區隔」記者與民眾,媒體在現場抗議採訪權受侵害,但警方驅離行動依舊,把人抬上警備車,各處丟包。警方面對抗爭現場的方式,可說是數十年如一日。
可謂是100行動聯盟的靈魂人物,已經高齡76歲的李鎮源院士,當晚也與其他教授、學生、民眾,手勾手坐在台大醫學院大樓前。警方在現場將一批批的同志抬離現場,李鎮源教授依然流露堅決神情,毫無畏懼被抬走。從當時的影像紀錄,讓後輩的年輕世代不僅看見當年的緊張氛圍,還有這些學者的堅毅精神。
#廢除刑法100條
10月10日,「中華民國」的國慶閱兵就在層層鐵籠、拒馬的保護下照常完成。100行動聯盟之後持續運作四處舉辦演講會,並發動「廢惡法、10萬人簽名運動」,還與刑法100條受難者家屬前往立法院請願。
最終,立法院在隔年,也就是1992年的5月15日三讀通過了刑法100條的修正案。16日,李登輝總統頒布刑法100條修正條文,也就是現行的條文。同一天,100行動聯盟舉辦「『和平內亂罪』告別式」演講會,宣布聯盟因階段性任務達成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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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
📅時間:5/15(六)13:00 - 17:00
🏠地點:台中全國大飯店2樓草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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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更重、道更遠— 廢止刑法100條 30 週年感言】/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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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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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 #言論自由 #思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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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源(1915年12月4日-2001年11月1日),高雄橋頭人。
藥理學家,以和蛇毒相關的研究知名。中央研究院院士、國際毒素學會最高榮譽雷迪獎得主,曾任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院長。
李鎮源教授退休後,正值國內社會運動與民主化運動活躍的1990年代。李教授在野百合學運時,首次離開研究室參加靜坐。後來逐步投入社會民主改革,不遺餘力地參加民主運動和台灣獨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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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為100行動聯盟「反閱兵、廢惡法」的標誌,邱萬興先生設計。
象徵以和平、愛與非暴力對抗國家暴力,要求國民黨廢除刑法100條,釋放因言論思想遭囚的台獨政治犯。
廢死聯盟志工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30年前的台灣,一條法律條文就能控制人民思想!讓你連想都不敢想。
在30年前的台灣,《刑法》第100條加上《懲治叛亂條例》,下場就是「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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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刑法100條
I.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II.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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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意圖」?
就是心裡除了故意以外,這個「故意」還要有特定的犯罪目的,而且要有付諸行動開始實現犯罪的行為。
※什麼是「著手」?
簡單說來,就是開始動手!並且達到很接近把犯罪行為完整實現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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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叛亂罪的「意圖」是什麼?可能是你讀了說掌權者壞話的書、在日記裡被發現支持社會主義、參加了共產黨讀書會、覺得台灣的未來應該由台灣人自己決定⋯⋯
30年前的刑法100條,完全沒有定義「著手實行」的具體方式,也就是說,只要你心裡的「意圖」有一絲絲的反叛,即使只是關起房門打打嘴砲,無論是說蔣光頭很壞或是社會主義好棒棒,只要當權者說你觸犯《內亂罪》,那你就是叛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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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恐怖統治而生的懲治叛亂條例
第2條第1項:「犯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103條第1項、第104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
內亂就內亂,那又怎樣?會死。
當獨裁政權認定你所想的、所做的都是「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變更國憲」、「顛覆政府」,將你貼上叛亂的標籤,你就會解鎖《內亂罪》的成就,《懲治叛亂條例》則是獨裁者買一送一的大禮。獨裁的算術向來都是極簡式,刑法100條加上《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的唯一解就是 #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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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不斷用維穩的名義,讓香港人、圖博人、維吾爾族⋯⋯都背上「顛覆國家政權」的叛亂罪行,甚至失去自由、犧牲生命,除了哀傷與憤怒,我們應該回頭了解這一段把台灣人訓練成不要思考、被長輩告誡不要參與政治、「囡仔人有耳無喙」的恐怖統治。
「越頭轉來了解你對佗位來,才有法度知影欲對佗位去。」—《囡仔》張睿銓
知道自己從何而來,我們才能一起找出構築台灣的未來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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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刑法100條 #100行動聯盟 #言論自由 #思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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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田(1937年-2007年11月5日),台南人。
曾任國內多所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建國黨副主席,更是臺灣刑法學權威,其相關著作對臺灣刑法學之發展有一定影響。
林山田教授勵行「行動法學」,多次親身參與社會運動,亦為「100行動聯盟」發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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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曾經可以用一條法律條文就控制人民思想!
不僅只於你講了什麼,甚至是沒說出口的想法,都可能受到「你敢叛亂、我就亂判」的獨裁政府,隨意指控你觸犯了內亂罪,你是叛亂犯。
歷經228事件、白色恐怖,台灣人受到國民政府的恐怖獨裁統治,「囡仔人有耳無喙」更是成為跨越世代的政治正確與保命法則。直到1980年代,受到「第三波民主化」的影響,台灣社會卷起一波波的民主浪潮,但是爭取民主自由的台灣人,依然走在悲慘與希望共存的鋼索之上。
「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林家血案」、「陳文成事件」、「江南案」、「鄭南榕自焚」、「獨台會案」⋯⋯一件接著一件的悲慘犧牲,伴隨著解嚴,報禁、黨禁逐步開放的民主希望。那是最壞的時代彷彿也是最好的時代。
當時的「刑法第100條」與《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更是執政者剷除異己,限制人民思想的利器,兩部法律合致的結果就是「唯一死刑」。讓你不能自由地講的法律,自然造就不能自由地想的社會與人民。
自由、民主,遙不可及。
1991年獨台會案爆發,各界抗爭四起,立法院廢止《懲治叛亂條例》。修正刑法100條成為受矚目的改革焦點,同年9月,「100行動聯盟」成立後,隨即發起一連串「廢除刑法100條」的社會抗爭與政治角力。
隔年5月15日,立法院表決通過刑法一百條修正條文。5月16日,李登輝總統頒布刑法第一百條修正條文,也就是現行的條文。同日,「100行動聯盟」也因階段性任務達成而宣布解散。
亦為台灣開啟通往新國家的大門,自由、民主,不再遙不可及。
今年是廢除刑法100條的30週年,時代力量台中黨部以中台灣當作起點,邀請諸多NGO團體共同舉辦【開房間/談暴政】-「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的紀念活動。並邀請當年「廢除刑法100條」抗爭的參與者,以及年輕世代的倡議者、政治工作者,透過世代對談,共同構築台灣的未來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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