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沒開燈 垃圾車左轉才驚見!撞飛直行騎士】行車上路一定要記得開燈,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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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91310?from=fb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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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時事寶典都在這裡:http://bit.ly/2LVWnNy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690的網紅Marcos & Jinny相許旅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臺北大縱走第7段按照健行筆記app軌跡建議 從捷運麟光站出發需全程走13k以上才能完成 我們直接開車到政大附近停車後縮短全程約8k 從指南路三段33巷的指南宮步道入口開始啟登 先看到石燈籠與終南亭龍嗥亭等日式風格造景 指南宮步道全程約1400階每100階都有標示牌 終點會看到福德祠左轉向上石階可通往...
左轉燈直行 在 魏嘉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改善中央路刻不容緩 ‼|
近期縣府交通隊於花蓮市中央路增設 3 隻測速照相機(闖紅燈照相機、佔用左轉道照相機),造成中央路短短約近 3 公里的路程中,存在 7 隻固定式交通違規舉發設施。
交通違規並不可取,但中央路最大的問題是整體路廊設計不合時宜,暫撇已經老生常談的「取消車種分流,回歸車向分流」問題不講,中央路迫切需要在直行車道外「增設左轉專用道」。
現行花蓮縣政府將中央路部分內側車道直接硬改成左轉專用道,造成整體道路交通混亂、雍塞及發生更多車禍事故,惟花蓮縣政府今年 1 月發新聞說要改善中央路至今,未見任何預算及計畫提案送交縣議會審議。
嘉彥認為設置測速照相機並不是中央路問題解方,這些錢縣府應該拿去改善中央路設計才對,希望花蓮縣政府能儘早回應民意所需,以積極且務實的實際行動將中央路改善成符合實際需求的現代道路。
#花蓮縣政府 #花蓮市 #中央路 #道路改善 #測速照相機
左轉燈直行 在 TVBS 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騎士當場沒了呼吸心跳...
左轉燈直行 在 Marcos & Jinny相許旅記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臺北大縱走第7段按照健行筆記app軌跡建議
從捷運麟光站出發需全程走13k以上才能完成
我們直接開車到政大附近停車後縮短全程約8k
從指南路三段33巷的指南宮步道入口開始啟登
先看到石燈籠與終南亭龍嗥亭等日式風格造景
指南宮步道全程約1400階每100階都有標示牌
終點會看到福德祠左轉向上石階可通往指南宮
面對指南宮向左側公廁路徑有叉路再右轉直行
抵達指南宮站與綠光平台有大縱走拓印柱拍照
沿指南路3段157巷注意右岔路大成殿步道口
一路下行S型木枕石礫階梯風景幽美輕鬆好走
看到柏油路是大成殿步道出口左轉指南路三段
一路直行看到右岔路有動物造景雕像再右轉後
左側石階路有路牌接到茶展中心步道壺穴平台
壺穴平台有雙瀑布而壺穴吊橋也有水穿石壺穴
貓空的典故就來自於壺穴”皺洞”台語的似音字
茶展中心步道銜接指南路3段40巷茶展中心後
續行指南路3段38巷阿義師的大茶壺餐廳用餐
步行到貓空站後到指南路3段38巷樟樹步道口
樟樹步道彩雲亭每年3-4月是魯冰花盛開季節
魯冰花是綠肥植物有固氮作用可提供茶園養分
樟樹步道終點步行到樟山寺右下是飛龍步道口
飛龍步道沿途有滿山櫻花樹末端是大縱走終點
飛龍步道出口是政大校園到政大門口回停車處
步行軌跡與時間參考:
10:00 指南宮步道
10:07 0.2k 終南亭與龍嗥亭
10:39 0.9k 指南宮
10:50 1.4K 指南宮站 綠光平台
10:58 2k 大成殿步道入口
11:14 2.4K 大成殿步道出口
11:25 2.9k 茶展中心步道入口
11:39 3.1k 壺穴平台
11:57 3.6k 壺穴吊橋
12:09 4K 茶展中心
12:17 4.6k 阿義師的大茶壺餐廳
13:21 5.3k 貓空站 樟樹步道口
13:31 5.7k 樟樹步道彩雲亭
14:28 6.9k 樟山寺 飛龍步道口
14:50 7.8k 臺北大縱走終點
交通方式:
導航到指南路3段33巷看見指南山牌坊就是指南宮步道口,也是臺北大縱走第7段的起點,開車者可以停車在附近萬興國小停車場,全程軌跡建議下載健行筆記app並開啟離線任務臺北大縱走第七段。
#臺北大縱走第七段 #指南宮步道 #魯冰花
左轉燈直行 在 這我一定吉huangluc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警察抓妖記《第三集》 「最難捉之一」
2018年7月的晚上 執行酒測攔檢,在十字路口觀察停等紅燈的騎士有沒有酒態,當時正值紅燈狀態,突然一輛機車狂飆而來,我立即走到車道,伸出指揮棒要將他攔下!逼逼哩給我停下!
他看到我要攔他,竟給我一張很跩的臉繼續催著他的油門,哼哼~直接右轉加速逃逸,這時我立馬跳上我的警用機車,追了上去,心裡想:這傢伙應該酒駕吧!實在有夠囂張了! 追到了第三個紅綠燈,他可能以為警察不會過來,便乖乖的在等紅燈,結果他從後照鏡看到我之後,又再一次加速直行闖紅燈!一場警匪追逐戲當場上演!
這時情況越發升溫,他為了躲避我直接在大馬路上逆向,甚至扭動他的機車尾巴甩尾撞我,撞了我三次都沒有倒,我也不甘示弱的趁他右轉彎時,輕輕的朝他車尾直撞下去,但是他的平衡感竟也不賴!
雙方追逐僵持了三公里,到了一個大路口我看準了時機,趁著他左轉彎時,直接的朝他機車中段撞下去! 哎唷~撞到的同時我知道他的龍頭肯定會偏掉,一時之間沒辦法再繼續加速,我便將警用機車順勢的往右側甩飛,讓機車滑行出去~ 同時人往左側朝他的方向跑過去,過程中大約2秒鐘的時間,我便抓到了他的脖子,一個勒頸把他從他的機車上拽下來想壓制他!
但是這時路邊殺除了一個程咬金啊!一個非常熱心的民眾跑了過來,嘴裡嚷嚷著壓制!壓制!結果我要往左邊給他一個抱頭摔把他摔倒,他老兄的~那個民眾給我往右邊拉,僵持了大約10秒,我把他們兩個都往左側摔了下去。
哎唷~害得我手背跟柏油路直接摩擦破皮流血,忍著痛上完手銬後,拿出酒測棒直接嘟到那人嘴上,問他是不是酒駕!結果竟然沒有反應啊!
過程中只稍微聽見他咿咿歐歐的越南腔:老闆~對不起不好一絲~!
一同前來支援的同事就先把他架回派出所,可是竟然怎麼查也查不出他的身分,而且他回去之後都不講話,最後沒轍了我們直接把他帶到移民署專勤隊壓指紋,一壓下去不得了!他竟然有兩個身分!
他分別於2012年、2015年用不同的身分入境過台灣,因為他過海關時的照片是同一人,但身分卻不同!真相大白後他終於開口說話了, 原來他2012年以外籍勞工的身分來台灣,想要養家糊口,但工作不到一年就從工廠逃跑,變成逃逸外勞,2014年在彰化被抓到送回去越南去啦,他回去之後竟在隔年2015在越南花了20萬新台幣買了一本假護照,偷渡成功,又再次進來了台灣,才會出現同一張入境照片有兩個不同的身分,讓我們真是不得不誇讚他,這麼愛台灣!
雖然他有想買IPhone的苦衷,但違法了就是違法了!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 移送法辦!
(如僅一般違規追車,請以逕行舉發、通報攔截圍捕代替之)
用快要壽終正寢的手機做影片挺累的,字幕就下次吧😜
左轉燈直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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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