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陪同郁主席赴台灣高等法院,告發行政院長賴清德涉犯刑法內亂罪,並於遞狀前先於法院外召開記者會,發表宣言如下:
【#向人民交代 #對歷史負責:新黨告發賴清德的大是大非】
中華民國106年10月6日,新黨站出來,告發行政院長賴清德顛覆國憲,#著手為台獨借殼上市,涉犯中華民國刑法之內亂罪。
當國會沒有半個立委發言制止,予以否定,#立法院對台獨借殼即形同默認,列入立法院公報成為歷史的存證。我們的告發,正是對歷史負責,我們必須告訴後人,身為中華民國的子民,仍必需有人嚴正地,揭發民進黨的「#黑箱台獨」。
在台灣走向戰爭的險途中,我們發了言,盡了力,既無愧於心,更無愧於千千萬萬曾為中華民國犧牲奉獻的仁人志士。該守住的道,我們堅守了!
這本是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問題,一個公務員最基本的「效忠」問題。公務員不分職位做台獨的政治工作者,就是瀆職,就是叛國,就是中華民國的敵人。
但最大在野黨竟無人在意,只談兩岸政策,只論閣揆職權,再次說明藍綠聯手,#造就中華民國名存實亡。民進黨借殼上市的「黑箱台獨」,國民黨默認,只要不明著宣布就好,甚至幫著民進黨下台階,做球給賴清德答:「民進黨執政,也不會宣布台灣獨立。」
新黨嚴正地正告國人:當賴揆將「只能說不能做」的「黑箱台獨」搬上檯面,沒人要求他吞回去這段話,#這和宣布台獨又有何異?
我們必須向人民交代,指出這就是「法理台獨」的起手式,正如當年新黨揭發李登輝的「台獨進行式」,直到如今他仍辯稱自己不是台獨,只是「中華民國台灣化」,但司馬昭之心早已路人皆知。民進黨主導的課綱修訂,已經成功完成了「文化台獨」;如今賴揆與立委交相呼應,更進一步吹響「法理台獨」的號角!
賴揆說,政府不會主動宣布台獨,因為台灣的前途,必須交由台灣人民做決定。但台灣人民真能決定台灣前途嗎?民進黨未經公投,已經啟動「黑箱台獨」,憲法她不理,大陸警告她不怕,既然這麼勇,為何美國一吹哨,又立即稱「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我們仍必須在意國際的現實」?台灣的前途,其實並不掌握在我們手上,而是決定在中國大陸和美國兩大強權的談判桌上。
你們要是不信,#何不乾脆付諸行動,就讓台灣人民做一次了結?新黨是「明統」,被你們「暗獨」恥笑人數少,那你們既然是多數,何必還用「維持現狀」騙人民,阻擋台灣民意真正彰顯呢?
蔡英文提憲改,但「改什麼」仍打模糊仗;賴揆既已打響台獨第一炮,新潮流還不跟進嗎?#蘇巧慧憲改案已在進行,領土變更、去除「國家統一」字眼都是具體內容,請新潮流繼續努力,全力配合媒體已揭露的邱義仁「公投綁大選」的圖謀!即將到來的2018年大選,#就讓公民複決「法理台獨」案吧!
新黨向人民交代,對歷史負責,該說的話已說在前頭,公投的結果,一旦確認法理台獨,人民必須共同承擔。反之,人民若否決「法理台獨」,請蔡總統、賴院長負起政治責任,立刻辭職下台!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居於國會少數,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
就讓公民複決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居於國會少數,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低投票至18歲
世界大部分民主國家,其公民年滿十八歲即擁有選舉權,同為民主國家的台灣,更應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更多年輕人得行使公民權。
2.廢除公審會
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組織,並明文規定僅由「中選會」,負責關於公民投票「程序事項」之審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創制權、複決權。
3. 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之建立
在科技發達的今日,電子認證系統亦已日漸完備,我們有責任建置電子系統,來大幅減輕提案人之負擔,便於人民公民投票案的推動進行。
4.降低連署門檻
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修正為萬分之一;就成案後的第二階段連署,從百分之五修正為百分之一點五。
5.降低通過門檻
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就讓公民複決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kmt多數作梗,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低投票至18歲
世界大部分民主國家,其公民年滿十八歲即擁有選舉權,同為民主國家的台灣,更應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更多年輕人得行使公民權。
2.廢除公審會
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組織,並明文規定僅由「中選會」,負責關於公民投票「程序事項」之審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創制權、複決權。
3. 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之建立
在科技發達的今日,電子認證系統亦已日漸完備,我們有責任建置電子系統,來大幅減輕提案人之負擔,便於人民公民投票案的推動進行。
4.降低連署門檻
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修正為萬分之一;就成案後的第二階段連署,從百分之五修正為百分之一點五。
5.降低通過門檻
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就讓公民複決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李俊俋委員指出,今日是最後一場修憲委員會審查,不論先前各委員有什麼不同的意見,都應該要將各委員的提案,送交院會充分討論。憲法是人民與國家之間的契約書,不論立法院提出的修憲案為何,最後都要通過人民的複決,針對不同的議題,人民都有最終之決定權,這才是民主憲政最終極的意義。
李俊俋委員表示,國民黨不該一昧堅持將所有提案包裹表決,將所有提案綁再一起,是剝奪人民表達意願的權利,立法院應該讓各個不同的案子逐案處理,如此才是對人民負責任的表現。舉例而言,原本兩黨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最後被國民黨包裹不在籍投票而加以封殺,就是非常令人婉惜的結果。
李俊俋委員最後指出,不論是有共識的降低不分區立委門檻、18歲公民權;或是沒有共識的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等等,都應該分開來逐案處理,讓各個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後投下神聖一票,最終送出立法院交由人民複決,讓人民對各個修憲案都保有最終表達的空間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