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則新聞討論度還蠻高的,有一位單親媽媽,向牙醫兒子提告,請求他依在20歲時與媽媽簽立的協議書,給付高達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這個金額聽起來有些驚人,不過最後媽媽在這個官司中是勝訴的喔!
整件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這位媽媽在年輕時與先生離婚,隻身扶養2個兒子長大。老媽媽在法庭上表示,年輕時為了養大兒子,她總共舉債了2,000多萬元,包括幫兒子補習、重考及就讀大學牙醫系7年,然而,因為擔心兒子長大之後不孝順,不願意奉養她,所以當年就跟2個兒子簽立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以後經濟獨立的扶養方式。
這份協議書中主要是約定兄弟2人未來在取得牙醫師資格後,要把執業收入純利的60%,按月攤還給媽媽當扶養費,一直到累積至5,012萬元為止,以用來清償母親對2人所支出的教育費用等開支。
媽媽主張兒子既然取得了牙醫師資格,並且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收入優渥,自然應該履行協議書的內容。
既然會鬧上法庭,自然是兒子不願意依約履行。這位牙醫兒子主張,他在簽訂協議書時才20歲,就讀大學2年級,而協議書所約定的高額扶養費用,已經超過一般社會的道德觀念,違反公序良俗,所以無效。
不知道案情說到這邊,大家覺得要求兒子給付這麼高額的扶養費用有沒有道理呢?
民法怎麼看扶養費?
律師娘先帶大家來看看民法對於扶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呢?
在民法第1120條規定:「扶養之方式,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也就是說法律上的確是容許當事人透過協議書的方式,自由訂立如何給付扶養費。
當年這位媽媽在與兒子的協議書中,主要是訂立了這樣的內容:
由於2位兒子的父親對他們的經濟、生活起居、學業完全不負責,所以母親耗盡了精神、金錢,單親獨自栽培兒子長大。有鑒於現代的人多無倫理觀念,母親唯恐老來需要仰人鼻息。所以跟兒子約定好,在2人可以自力更生以後,要把收入純利的60%按月逐次攤還母親所支出的費用。
協議書中並訂明該筆金額是5,012萬元,而且須從簽立協議書日起,按銀行貸款計算利息。
日後如2人孝順則可以酌減催討的金額……等等,另外還敘述了遺產分配的原則。(這裡要特別說明,遺囑是有法定的成立方式,不是訂協議書就有效喔!)
看起來,如果法律規定當事人間可以自由協議扶養費用,協議書又訂得這麼明確,那麼牙醫兒子這筆扶養費用是跑不掉的。
只是兒子認為,母親既然說協議書裡的費用是2個兒子從出生後到成年期間所有的扶養費,包括家用日常支出、未成年時就學、教養費用及母親所付出的時間勞力等折算金錢,照理這些應該是母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所以要求兒子要返還法定的扶養費用,是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無效約定。
雙方協議時兒子已成年,應有能力決定簽不簽
法官對於這則老母親跟牙醫兒子間的糾紛又是怎麼看的呢?
法官認為,這份協議書中雖然提到這筆高額的扶養費用是,老母親照顧兒子花費的經費以及心力,但是目的是在於約定兒子對老母親老年扶養的安排。協議書中,既然是約定自2位兒子可以自力更生開始,才按收入純利60%計算攤還的費用,也記載了將來減少的催討金額及遺產分配之原則,並不會造成牙醫兒子生活上的困難。
而且簽立本協議書的時候,兒子已經滿2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自然可以依其智識能力理解協議書的內容,並依其自由意志決定是否簽訂,既然簽訂了,就應該按約定於自立更生後,扣除開銷費用等支出,按月以收入純利60%奉養母親。
最後法院判牙醫兒子應該履行協議給父母親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
不知道,各位若是這位母親,會採取同樣的方式嗎?
孩子從娘胎出生到20歲,如果母親付出了這麼多,為什麼會擔心兒子不感恩在心,不懂得反哺呢?既然簽了協議書,為什麼兒子卻不願意報恩?按照法院判決裡面的描述,兒子的月收入可是在250萬元以上,不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故事,希望多數人都可以在關係裡找到彼此適當的距離。
手足之間,可請求分擔扶養費嗎?
除了父母向孩子請求扶養費之外,法院裡常見的還有手足之間請求分擔扶養費的案件。
像是雲林地方法院曾經審理一個案件是,一位母親的晚年扶養由兄弟其中一人一肩扛起,其他手足則是以遠居南部、另有家庭須照料等理由,並未負擔照顧母親之責。後來負責照顧母親的那位兒子因為中風的身體因素,已無力再繼續獨力負擔照顧母親,迫不得已就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要求其他兄弟共同扶養母親的調解聲請,並也達成輪流扶養之協議。
不過,本來單獨扶養母親的這位兒子又另外向法院請求其他兄弟依比例分擔他過去十多年代墊扶養母親所支出之一切費用。但因為無法逐一保留所有支出憑證,而且長期保留憑證亦有實際上之困難,所以就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以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計算,各兄弟應負擔其所代墊之扶養費用。
然而,法官調查本案母親在配偶死亡時,帳戶存款大概約有150、160萬元,其後也曾自行支付看護費用,其財產除了生活開銷所用之外,尚有支應購買服飾、親友間紅白帖禮金、孫輩結婚之價值不菲金飾、老家之水電、稅賦、修繕等費用,及捐贈佛堂、寺廟之香油錢等,甚至在農會、郵局仍有幾十萬的存款,所以有相當的現金存款可以自行運用,所以本案母親過去並無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狀況,就駁回了聲請人的請求。
可見目前實務上,對於請手足代墊扶養費用門檻並不低,孝順的部分,還是各自的心意評估能做到多少,不假外求吧!
就學貸款父母離婚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冬瓜生命教育協會 day 286 】
《社工常面對的監護權難題》
透過小傑一家所面臨的狀況
除了上週跟大家分享《人籍合一思維下的社會福利》
https://reurl.cc/2b0N64
這周,則是想分享第一線服務的社工
不免會面臨的難題「監護權」
這個或許對有些人來說
只是個在聽聞夫妻離婚時會出現的名詞
對許多服務兒童及青少年的社工來說
卻常是在服務孩子時讓人難以處理的法律難題
以小傑家的狀況來說
原先單親的他們,監護權在小傑爸媽的協定下交給了爸爸
而爸爸過世後,監護權則理所當然的轉移到了媽媽身上
若是媽媽無法照顧
後續可以再用委託監護的方式將監護權委託給其他家人
但這必須要是先找得到媽媽,
而且媽媽願意跟親友們討論監護問題並到相關單位辦理手續
然而在許多隔代教養家庭中
主要照顧孩子的是阿公阿嬤
但往往孩子的監護權還是在爸爸或媽媽身上
有些爸媽或許需要外出就業無力照顧
或許就是不負擔照顧責任
更有的可能早已離家不知去向
對阿公阿嬤來說
可能從來沒想過監護權這件事
往往要在遇到了問題時才發現監護權的重要
像是孩子需要辦理就學貸款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醫療上的手術同意書以及各種法律事項等等
服務孩子的社工可能常要面對的難題
就是如何找到擁有孩子監護權的這位爸爸或媽媽
並能夠說服他願意出面處理
在這個過程中,找人已經是不容易的任務了
令人氣餒的卻是,或許有時找到了人
卻因為各種原因而不願或無法出面
縱然只是請他來簽個名都困難重重
也可能就讓社工原本預計協助孩子的方式無法達成
亦或者可能發生的狀況是
社工希望協助孩子申請福利資源
卻因為監護權的問題
或許資源並無法送到實際照顧者的手中
而無法發揮我們希望協助照顧孩子的效果
因為在民法中,
明確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孩子有教養照顧的義務及權利
父母便是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無父母或者父母均不能行使及負擔教養照顧義務及權利的未成年人
才能夠另外設置監護人
這樣的規定,或許是保障了父母對孩子的親權
也或許是要求父母要盡到教養及照顧孩子的義務
所以我們常可以看見的是
當父母有任一方還在世時,縱使沒有負擔照顧責任
要將改定孩子的監護權另外設置監護人
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然而,在服務的現場中
真的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有意願或適合照顧孩子
但在法律的規範之下卻又擁有孩子的教養權利
許多時候縱然有社工的介入協助
也很難改變這些法律問題
法律的訂定
可能因為很多外力如社會民情等而有很多的規範
然而在社工的實務面上遇到的狀況
有時可能跟法律的規範有所差異而無法適用
畢竟每一個弱勢家庭都有他獨特的生命故事
很多時候或許他們需要更多的彈性
或者多方的共同討論
才能一起找出協助這個家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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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父母離婚 在 郭葉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那麼小談戀愛好嗎?」
我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二十歲之前抽煙、交男朋友,二十歲之後如大夢初醒,步上世人認同的正途,一路從大學、碩士、博士一直到大學教授。好幾位母親看了以後紛紛私訊告訴我,我的不良紀錄讓他們重燃對自己孩子的信心,希望我能夠分享我「改邪歸正」的契機與歷程。
事實上,沒有那段荒唐歲月就沒有現在的我,因此我承諾網友們將會依據他們對孩子的擔心分享我自己過往的經驗與看法。首先來談談家長擔心的第一名:「那麼小談戀愛好嗎?」
我大概國中就開始談戀愛了。當時我的功課不好,聽不懂,跟不上,但是我的人際敏感度很高,和我在一起的人會覺得我很有趣,那是少數可以讓我覺得自己還有點價值的事情了,而且談戀愛就像吸毒一樣,基本上你愛的不是那個人,而是動情激素飆遍全身的High感。
年紀還小的時候看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會戀愛不斷,也因為搞不清楚是喜歡、愛、還是想證明自己很厲害,常常幹那種跟人家交往沒多久就覺得「不合適」而分手,造成別人的傷害,或是莫名其妙無過失的被分手。從屢戰屢敗中,我學會了:
1. 如果沒有愛或喜歡人家,千萬不要因為對方「金石為開」的毅力或有良好的條件而跟對方在一起。你會覺得自己很糟糕。
2. 愛是動情激素很快就會褪去。沒有感覺了,就算當初愛得死去活來,褪了就是褪了,怎麼勉強也沒有用。如果你說不出你為什麼要跟對方在一起,只覺得「想在一起」,等動情激素褪了,你也可能也會說不出為什麼不要跟對方在一起,只因為覺得「不想再在一起了」而分手。
3. 愛和犧牲千萬不要綁在一起。因為愛所做的犧牲最後都會用一種奇妙的方式討回來。
4. 因為喜歡而在一起是因為欣賞認同對方美好的特質而在一起,這種關係比較能夠雋永長久的維持。
在透過愛情成長的路上,我媽媽和東吳社工系幫了很大的忙。我媽媽對我交男朋友沒有什麼禁止的大動作,反正談戀愛這種事是一但發生,動情激素啟動,八匹馬都拉不回來的事,因此就我媽媽看到我交男朋友,不會對我禁足或是碎念,反而是像打太極一樣,借力使力,看到我「過分」的時候會提醒我。譬如我真正第一位長時間交往的男朋友比我大很多歲,對我相對忍讓,我媽媽看到我對人家講話那麼兇就跟我說:「我覺得你罵他好像在罵小孩。」這讓我覺察到兩個人的相處不能用動物本能用吵的,也不要去講理用道理壓死人家,檯面上贏了,感情卻輸了。沒有媽媽提點,我可能看不到自己這一面。
去唸東吳大學社工系算是正式終結我繽紛戀愛史的主要因素。唸社工得不斷的自我探索,我覺察到我交男朋友的動機多是因為不想面對自己不夠優秀的念頭,或是期待對方的厲害能夠填補自己做不到的缺憾。覺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我就不再像吸毒似的企圖用戀愛來麻醉自己。我想要什麼,我就自己來,不會期待別人來滿足我,否則你愛人家的錢,有一天他生病了不能賺,你還會愛他嗎?你愛他對你百般呵護接接送送,有一天他自己照顧不來自己,沒辦法對你百般呵護,接接送送,你還會愛他嗎?
我母親的引導和東吳社工就學期間的自我探索讓我變得更成熟,但透過愛情來學習人生的課題卻沒有停止。雖然我和我前夫從大學二年級交往開始就是人人稱羨的神仙眷侶,畢竟我身經百戰,已經懂得許多伴侶之間的相處之道,但我還是有太多的事情要學。
讓我和我前夫走向離婚的最大原因是錢。我篤信伴侶之間一定要全力彼此支持與信任,這樣的盲信讓我忘記要抬頭觀察細節與大局,也讓我沒有看到大難將至。我前夫在幾次投資期貨獲利後,對自己相當有信心,開始向銀行借錢投資。因為我在大學工作,信用指數高,貸款需要人簽字時,那個人一定是我。當時我心中雖有不安,但認為不簽字借錢出來支持丈夫讓他衝衝看,我會是個有福同享有難不同當的伴侶。因爲這樣的盲信,我前夫輸掉了幾千萬,最後為了保住我和孩子的安全,我堅持離婚。
不過都這麼慘了,我還是沒學乖。我和我前夫還是好朋友,前一陣子看他被追債追很慘,不忍心幫他還了,後來的結果不怎麼好,我兒子嘆口氣對我說:「這樣也好啦,你得這樣很多次才學得會。」
可見人得要被電很多次才學得會啊!但如果怕受到傷害而不去經歷,那就像坐在台下吃爆玉米花看台上的人打得頭破血流指指點點,你又學到了什麼?
從我自己親身的經歷,愛情來了,八匹馬都拉不住。與其禁止,還不如借力使力,讓愛情成為孩子成長的動力。
當你發現孩子開始談戀愛,首先要恭喜你,你的孩子會那麼有魅力可能是他深黯社會心理學人際吸引之道。學習社會心理學之後我才知道,容易吸引他人追求或成功邀請對方投入關係中的人,只要了解自己的優勢,相當容易轉化其優勢運用在職場上。以我自己為例,我的學生上課比較不會打瞌睡的確和我知道要如何吸引人的優勢有關。
再者,當你看到孩子談戀愛,先問問自己擔心什麼,針對這些擔心來回應。你擔心自己太早變阿公阿嬤嗎?你擔心自己的孩子因為性關係惹上麻煩嗎?既然擔心就跟孩子談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也讓孩子知道18歲以前的性行為是要負刑責的。做為監護人,孩子犯法,爸爸媽媽也要負責,因此一定要講清楚,不可閃躲遮遮掩掩說不出口。
除了年齡以外,還有什麼是要提醒孩子不要踩到法律紅線的?在刑法中,妨礙性自主是犯法的,人家說不要就是不要; 對方沒有很清楚的說要,一樣是不要,這種「我以為你要」、「我以為你欲擒故縱」、「你又沒說你不要」等模模糊糊的意思表達在後續兩人有矛盾的時候都會浮上檯面。除此之外還要讓孩子知道心裡還很矛盾之下所發生的性行為,對身心會有很大的傷害。
你擔心孩子談戀愛功課會不好嗎?事情還沒有發生就先指控,孩子會不服氣的。先看看交往前後孩子的學業成績有沒有變化再來決定要怎麼做。我個人唸大學時因為和我前夫一起讀書,功課超好; 我兒子不愛整理房間,我出國前和她的女朋友小兔兔說:「乖乖顧家,不要把房子給毀了。」回國後家裡一閃一閃亮晶晶。孩子談戀愛在我家是助力不是阻力。
當然國中生或高中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可能沒那麼好,父母會有更多的擔心。我仍然主張,愛情來了,與其禁止,還不如接受與包容:啊,我的孩子長大了,和孩子談一談他們的關係,把孩子混亂的思緒與情感帶到檯面上來談,歡迎對方來家裡讀書,不要關門這樣你就不會很快當阿公阿嬤,也可以掌握狀況。
禁止已經在發生中的愛情只會讓孩子腦部的工作區分一大部分出去和你對抗、說謊、躲藏、應付自己的罪惡感、應付自己愛與慾的糾纏。因此,與其禁止,還不如接受愛情就是來了,是一個帶領孩子成長的好機會。
下一篇文章我將會和大家談父母如何回應孩子「抽煙」、「熬夜打電動」這類「傷害自己身體」的行為。我自己最嚴重的時候是一天一包菸,我兒子則是上課睡覺下課尿尿半夜打電動的高手,他將會提供到底他為什麼那麼愛打電動的原因。
就學貸款父母離婚 在 #助學貸款#媽媽拒簽 - 新生季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父母離婚 但是共同監護,今天去台北富邦銀行辦學貸但媽媽怎麼說都不一起去簽名跟給我資料,導致無法辦理學貸,如果碰到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 ... <看更多>
就學貸款父母離婚 在 [請問] 父母離婚,就學貸款選擇家庭年收問題- 看板ask 的推薦與評價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父母前陣子離婚
現在在台銀網站申請就學貸款時
選擇「父母離婚」後 又跑出好幾個選項
˙仍由父母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父親
˙仍由父母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母親
˙由父親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父親
˙由第三人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父親
˙由母親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母親
˙由第三人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母親
˙由父親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母親
˙由母親擔任連帶保證人,查調家庭年所得總額對象為本人與父親
搞得我好亂啊@@
我想我應該會選前兩個其中一個(沒聽說監護權轉移什麼的 我也成年了)
但所得總額選父親or母親 差別是甚麼XD
對我而言 差別是選母親的話 年收不會破120萬 不用附兄弟姊妹在學證明
不要鞭我有月入10萬的爸爸還辦學貸 Orz
我爸的經濟狀況...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
總之我手機買二手只花2.1K 背包破了縫起來擋著用 幾乎沒跟爸媽拿錢
怎麼看都不是月薪10萬的家庭
所以想請問好心的板友...1,2隨便選應該不會怎樣吧?
問板首PO希望能順利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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