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新秩序」?】林鄭要精簡城規程序 是要精簡什麼? #肢解城市規劃 #8月專研
近日林鄭一反過往「香港缺地論」,指「香港有足夠的土地,但(發展)速度要加快」,以「程序繁複」的理由,開始將土地問題的矛頭轉戰「壓縮城規發展程序」。有大量近年已開始/即將落實就建築物高度限制、園景及綠化上蓋面積、樓宇間距及樓宇後移等精簡審批的措施,亦有各種地產界、建制政黨及智庫提出更激進建議,包括修改城規條例、《收回土地條例》、《道路工程條例》,甚至揚言「簡化」公眾參與程序、「改革」補地價制度等,近日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更提議大規模放寬濕地緩衝區周邊的高度限制,向既有城規制度進行大手術,以期加快土地發展。
以上精簡流程的討論,流於實際的技術操作討論,艱澀難明,所以目前民間缺乏面向公眾的說明,使大家無法掌握相關技術改動,究竟正將香港城市規劃帶往何方。是次 #肢解城市規劃 專題特意邀請了幾位富有參與規劃程序的前線專業人士,透過深入小組探討各項精簡措施的關鍵課題,深入淺出解讀以上精簡城規措施對土地發展的成效、含義與潛在影響。
▌現行城規流程簡明透視
要掌握精簡措施的關鍵,需要先知道現時一個土地發展項目,由白紙一張到取得新地契,直至完成樓宇興建整個發展流程,究竟需要經過多少部門、法規及程序。
簡單來說,一般住宅發展申請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規劃署、屋宇署及地政總署。
一、由規劃署支援的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審議發展申請的各種內容,當中會有公眾表述及聽證會表達意見。
二、地政總署會負責就該發展項目,製訂/修訂一份用以發展管制的地契條款合約,有需要修訂地契條款就要計算出補地價的金額,樓盤發售前,須獲得地政署同意地契條款已經完成的「滿意紙」(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過程中亦會因應不同情況牽涉不同部門 (例如運輸署、環保署等) 的參與,包括在城規會審議及批出許可條件或者在製訂地契條款時徵詢部門與局方的(技術)意見。
三、建築圖則的審批就會由屋宇署作部門協調,主要檢視圖則是否符合規劃申請時的訂下的要求,與及有否符合《建築物條例》標準,及後會獲批建築圖則 (或叫「開工紙」),工程便可以正式動工,最後工程完成滿足《建築物條例》要求,項目取得「入伙紙」屋宇署的角色就大致完成。
現在不少審批程序,例如高度限制、園景設計等,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之間被認為「疊床架屋」,且準則不一,故此政府先透過「簡化」尤其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重覆審批」,從而加快土地供應。
可是,即將出爐的精簡修訂建議,卻不止是關乎城規流程的重覆審批,亦透過修例或放寬發展限制,聲稱能達到加快土地供應的效果,但這個聲稱的目的真的能夠達到嗎?
▌精簡程序 是否重疊 有否加快?
一個發展項目主要涉及三個審批部門,過往被批評部門審批角色重疊。現時精簡規劃程序有意刪走地政總署參與在內的審批角色,為求加快審批效率。
以建築物高度限制為例,以往一直以法定規劃圖則和地契兩方面規管,精簡安排後除了特別情況,建築物高限制不會出現在新訂立或修訂的地契內。
有建築業界覺得是項精簡某程度上合理,因為有時地契上的高度限制,有時來自舊的規劃圖則,規劃方面而言,分區規劃大綱圖不斷修改,不必又再重新找地政修改地契,只要規劃署把關就可以了。有規劃師甚至會提出地契中「建築物高度限制」本身多餘,因本身已有總樓面面積和地積比等規劃工具控制建築物的體積。可見,以上業界人士普遍認為目前的精簡程序措施是嘗試應對處理規劃申請時職能重疊的「官僚化」問題。
問題是,透過精簡審批這個少少的程序,是否能加快整個房屋發展的過程?
有業界人士質疑,現時地政審批地契條款的程序,會多大程度影響房屋工程的進度。因為地契其實只是政府與發展商之間的一紙合約,不會令工程不乎合法規要求,似乎不太會影響工程進度。發展商只要在最後階段賣樓前滿足地契的要求就足夠,簡單刪去幾個條款,會有多大程序影響整個工程時間表?結論是,到目前一刻的精簡城規流程措施,對加快建屋過程有多大幫助,仍然是個大問號。
過往亦有就地政層面的「加快」嘗試,效果亦是一個大問號。以發展商極為關注的補地價問題為例,政府早於2014年推出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嘗試加快處理農地改劃為住宅用地的地契修訂申請,但直到2021年的6月,地政總署回應立法會質詢時,卻沒有備存實際處理申請個案時間的整體統計數據,並解釋指「每宗申請的時間取決於該個案的複雜程度及所牽涉的問題」。就此,似乎政府都無法評估「加速」措施前後的成效。
▌審批程序以外的建屋能力限制
現時精簡規劃程序的措施,似乎就不能簡單地加快整體房屋供應,因為建屋步伐其實更多是受制於其他大環境因素,而非地契上的幾條條款。根據業界人士的觀察所得,舉例說現時公營房屋供應的速度更多跟工程部門的負荷能力有關。
過往公屋工程進度緩慢,其實不是全然是覓地問題,更多是覓地後卻無人可跟進工程。據業內人士稱,由於很多「靚地皮」已被政府賣地予私人發展商起豪宅或商廈等,剩下可供建公屋的地皮若不是「盲搶地」得來,就是先天條件不佳,需要平整土地。而負責平整土地的土木工程拓展署,內部有今年工程量的清單,若超出今年工程量的話,就會排後一年再處理,結果房屋署不是沒有土地建屋,而是有了土地,卻等了一整年才得以開展工程。
業界人士推測工程部門長期欠缺人手,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政府大型基建過多,當然這亦包括公眾所理解的「大白象工程」。如果將政府工程部門的人手吸引到明日大嶼等大型基建,似乎亦會令到整個工程界別的人手短缺,倒過頭來拖慢房屋供應,猶如搵石頭砸自己隻腳。
以上的例子顯示,現在政府「發展速度太慢」的定調似乎忽略了規劃程序之外的其他決定性因素,單單強調精簡加快城規程序,或者無助改善現時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
▌犧牲質素的「精簡」趨勢?
政府除了推行現時一系列的精簡措施外,不斷加快審批整個發展流程亦成為各個部門內部的首要任務。此時需要思考,這個「谷催加速」趨勢會對政府部門對於城市發展的把關及引導角色帶來什麼的負面影響?會否削弱本身監管下應有的質素?我們的城市景觀及生活質素,會否因而下降?
以園境規劃程序為例,過往一個發展項目的「園景設計總圖」(Landscape Master Plan)分別交由規劃署及地政署審批。2019年發展局發佈聯合作業備考第3號(Joint Practice Note No. 3),提出精簡園境的規劃申請程序,將規劃申請中園境設計一般交由規劃署作為主要審批,並交由屋宇署審批綠化覆蓋率(Site Coverage of Greenery)。
有園境建築業界觀察所得,過往規劃署及地政署的審批準則不一情況時有出現,亦有批評政府部門審批發展項目的園境設計十分主觀。上至發展項目的通風、園藝移樹、園境美化以及開放空間的佈置,下至會追問項目中種植一顆樹的品種類型,當中不時涉及主觀的判斷。相應地,這亦反映出部門會仔細監管園境的具體設計。若將審批準則統一,精簡成「點心紙式」的硬性要求,會不會使發展商出現「湊數交貨」的情況?
對於現時政府「總加速」的綱領下,除了精簡規劃程序,有部門因審批不透明屢次被官媒狙擊拖慢土地供應,而政府部門內部亦被要求加快工作效率,否則將輕易「中槍」,成為現時「鬥官僚」的目標。有業界亦表示公營房屋項目的園境設計也需要配合加快,我們必須小心,會否因而犧牲園境設計時應有的全面質量。
有園境業界人士有聽聞,政府部門為求加快公營房屋供應(或需要彌補因土木工程署工程吸納量不足而導致的延誤),現時在制定某些公營房屋的園境圖則時,往往鼓勵採用「直線型」的模組化(modular)設計,嫌其他風格(包括曲線型)的設計興建速度慢,而這些曲線型設計對於整體景觀很多時有助益作用,甚或乎是個別地盤的實際需要。
透過犧牲因地制宜的園境規劃考量,而所換來的「精簡」成效,卻只是加快數天的制定工作,省時很少。這樣只會製造出更多倒模型公屋屋邨,而屋苑社區亦欠缺特色及變化,在地住戶的生活質素相信隨之而會被「精簡」。
▌公開補地價計算的雙面刃
發展商開發項目時,必須經歷修訂地契上的限制條款/改變土地用途等申請,因而須向政府就修訂前後的土地價值進行補地價,有發展商指這太浪費時間了。
現在開始有媒體吹風,政府正考慮列明「補地價」不同細項的計算方法,作為精簡城規流程的一個辦法。然而,「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所以政府需要謹慎的補地價計算程序,避免公帑損失或招致官商勾結嫌疑,花這些時間站在公眾利益立場看似是必須的。
但現時,發展商正積極撼動這個多年來的安排。有不少發展商指很難預計政府會提出的補地價水平(業界一般理解是扣除所有成本後,政府會預留發展預期收益的20%給發展商以訂出補地價的金額,大型項目補地價金額可動輒上百億),所以以當發展商察覺到某些時期有條件接近的地皮的補地價金額便宜時,就會出現一窩蜂為數個不同項目申請補地價的情況。
因此有業界認為,對發展商而言,補地價計算準則更透明,發展商理論上有機會更主動向政府申請補地價。但同時,正如前面所述,「補地價」牽涉公帑收入,公眾利益影響極大,如果被地產商得知補地價的計算準則,亦可以預期發展商會針對每個細項數字向政府「拗數」,若然發生,這將必然拖慢發展程序,有發展商甚至會有理據,就政府開出的補地價及其安排司法覆核(相對於補地價的天價金額,司法覆核的律師費用可說是九牛一毛,若然覆核成功一次半次,發展商已經「賺到有突」,增加了發展商挑起法律挑戰的誘因),引起更長時間的爭拗,所謂「精簡」程序能夠加快發展的期望落空,欲速不達。
而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地產商,補地價問題也是兵家必爭之地,前者是關乎龐大的土地收益,後者是巨大的土地利潤,若然挑起補地價的紛爭,這爭拗將沒完沒了,除了公帑有機會蒙上損失,更要命的是,發展商看似很關心的發展速度,很可能會被拋諸腦後。
▌最壞的還未到臨
最後,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現在正考慮推出最具爭議亦係土地利益核心﹕涉及總樓面面積以及補地價方法的精簡措施。連同一系列政府官員以及建制團體,針對濕地緩衝區大幅度放寬的發展管制,以及城規程序的民主參與部分。精簡發展管制小組的動態,即將成為新界北及明日大嶼等大型發展計劃以外,直接改變本地土地發展玩法,具相當技術性,同時亦最具爭議性的城市議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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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結論與建議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氣候變遷水患成災,前瞻預算打水漂
今年7月底至8月上旬的一場西南氣流加上盧碧颱風帶來的豪雨,對中南部造成嚴重淹水(經濟部水利署稱為「0806水災」)及農損。許多民眾不禁懷疑,蔡政府在前瞻計畫中投下了2508億元的治水預算,為什麼對水資源的管理,績效還是這麼差?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和經濟財政組,24日聯合舉辦「氣候變遷水患成災 前瞻打水漂?》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為台灣的治水把脈。
永續發展組召集人陳宜民首先帶領與會者為日前勘災時落水的高雄桃源區代表謝宜真祈福,希望失蹤近2週的她最終能平安歸來。接著陳宜民指出,從7月份德國萊茵河水患以及中國大陸鄭州水災,到0806水災重創南台灣,氣候變遷對環境造成的災害,已一再重複發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否能夠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是一個必須嚴肅思考的課題。
前內政部長、現任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李鴻源以「總合治水策略與實踐」為題,進行了15分鐘的專題演講。呼應陳宜民前述提醒,李鴻源直言「風調雨順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旱澇交錯已成常態,他甚至預言,未來人類將會陷水資源的搶奪大戰,而台灣已經不可再建水庫、清汙效果也有限,台灣將不斷遭遇淹水、缺水問題,該怎麼辦?李鴻源表示,過去以工程技術治水、相信「人定勝天」的這種理念已經過時了,必須從國土規畫和都市設計這種上位思考,對治水進行透水、吸水和保水的三合一規畫。
此外,治水必須以跨領域對話、跨部會整合、中央與地方以及公私部門之間合作的方式進行,而溝通是非常重要的過程。李鴻源以過去因地層下陷問題與雲嘉一帶農漁民馬拉松式的溝通為例指出,他體悟到解決地層下陷問題之前,必須先幫助農漁民設想生計問題的解決之道。李鴻源認為,政府必須更聰明,才有辦法面對多變的氣候、解決問題,而政府要變得聰明,前提是人民要更聰明,知道如何要求並監督政府。
李鴻源並補充,協助台中市政府與東海大學合作,共同整治東大溪的過程,是很美好的公私部門合作經驗。雖然這個計畫不算太大,但卻呈現了多元的成果,不但是水質整治工程,也呈現了環境人文、生態恢復、水質改善及環境教育等多個面向和層次,甚至幫助東海大學在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機構的「2020世界大學影響力排名」中,獲得全台私校排名第一的佳績。
國民黨立法委員謝衣鳳表示,過去10年來,政府在區域河流整治計畫中,已完成了110萬公尺的排水路整治,其中,台南有20萬公尺、嘉義縣14萬公尺、屏東是13萬公尺,是水路整治的前3名,但這次0806卻仍然淹得很嚴重,因為降雨量實在太大。由此也令人省思,前瞻建設水環境計畫的滾動式調整時間,必須縮短,如此才能根據環境現況,及時提出改進之道。
謝衣鳳並指出,海埔地整治等所清出來的大量海砂,政府應該要妥善運用。
前環保署長、台大地質系退休教授魏國彥回應指出,位於高雄小港大林浦海岸的南星計畫,當年就是運用海砂填海造陸,可惜後來沒有繼續下去。
魏國彥以知名歷史學者陳寅恪的詩「讀史早知今日事,看花猶是去年人」指出,就一個地質學者而言,許多環境的問題其實早就了然於心,因為研究地質就是探索大自然的歷史,所以知道什麼地方可以做什麼樣的建設、不該做什麼樣的建設。魏國彥認為,台灣防災治水要趨吉避兇,就要將地質因素納入;他呼籲:治水、防災、選線(施工路線的選擇)的工程設計,「要延攬地質人才加入!」
前台灣省環境工程技師公會理事長胡思聰提醒,目前許多工程施工時所參考的數據和係數,不但已歷經4、50年沒有修改,且往往是西方所訂,恐怕已經不符合目前變化快速的環境和氣候條件,再加上許多地方人口密集、人類活動頻繁,當初的規畫設計早已無法適用,例如為1萬戶設計的排水系統,如今卻有好幾萬戶居住其間,那麼這個系統當然就難以處理排水的問題,一定要及時修正,否則就會出問題。
即將在今年11月到英國格拉斯哥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屆大會(COP26)的立法委員陳以信指出,眾所周知,溫室氣體排放是造成氣候變遷的重要因素,因此各國都正全力降低溫室氣體,台灣也訂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然而,蔡政府的 執行態度卻相當消極。例如,按《溫管法》規定,政府早應於2019年制定的第2期管制目標,但目前仍渺無蹤影;應於今年6月份提出的溫室氣體國家報告,目前已過了2個月,蔡政府也迄未提出。
陳以信呼籲蔡政府儘速依規提出,不然在COP26上要報告什麼?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賜賢,在書面報告中指出,探討此次0806水災中,高雄發生洪災的主要問題在於,過度注重水質的整治,卻忽略了上游洪峰流量的削減及下游潮汐頂拖的問題,也就是說,主政者偏重親水景觀綠化、易於討好民眾的表面功夫甚於防洪排水處理的基本功。
他建議,考量都市流域治理時,必須在區域的防洪排水和流域對策下更多功夫,並且要師法自然的流量分擔策略,將流域的降雨根據不同都市土壤利用情況所流出的洪水量,做流域分配量處理。
國政基金會經濟財政組召集人林祖嘉,在座談會的結論中指出,對照4、5月間,台中、苗栗等縣市才因缺水問題,被迫實施「供5停2」措施,影響民生、農耕用水,8月竟發生大淹水,看來缺水、淹水已交錯而至。他認為,應重新評估政府的治水能力;其次,應儘速拉高下水道建設比率;第3,氣候變遷造成的災害發生率大幅升高,政府治水相關的參考年限也要進行修正。例如,過去10年、20年才會出現的大雨、豪雨、強降雨等,現在可能1、2年就出現一次,因此防洪治水的規畫和設施標準,也必須跟進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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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勇敢夢想 18 之 6 :為什麼要勇敢地夢想】文字版
教宗在《讓我們勇敢夢想》這本書裡,雖然也引用了許多聖經和基督信仰的解釋,但是他的胸襟十分開闊,譬如談到維吾爾人、羅興亞人、阿茲迪人遭受的苦難時,他說雖然他們信仰不同,但仍然是兄弟姐妹。
並且他觀察、分析許多當今政經、社會問題,都十分入世又邏輯嚴謹又清晰,所以我做這個系列專題的時候,直到今天這一集之前,為了方便一般大眾閱聽,所以我都並沒有特別強調教宗的論點和他基督信仰的關係。
今天第六集的主題是「為什麼要勇敢地夢想」。這個主題由書名而來,當然也是全書的核心。而導出這個核心論述的起點,不只是聖經,還有教宗方濟各對聖經的特有詮釋,所以我們在這一集就不但談這個主題,並且談教宗如何由他的基督信仰中導出這個結論。
因為他的論述十分精彩又令人感動。
1.
我們先來看,教宗鼓勵大家要勇敢地夢想些什麼。
簡單地說,教宗邀請大家成為「世界的共同創造者」。
他這麼說:有些人面對危機帶來的苦難,會聳一聳肩頭,說,「天主創世就是這麼回事,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但,教宗說,這種反應其實誤解了天主造物是一個靜態的結果,因為創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他說,「這個世界從過去到現在,都始終處於創造的進行式。」他也引用聖經裡的一句話說:「天主所造的萬物直到今時,都還為著誕生的痛楚在呻吟。」
因此,教宗認為,天主想要與人類一同催生出這個世界,「讓我們做他造物的夥伴,而這想望並不曾中斷。」
他認為人類有上帝的授權要去改變、去建立、去主掌創造的過程,「祂要我們積極地以萬物為材料,與萬物並肩去從事創造。」
也因此,教宗引出了他的主張,「我們是世界的主人翁─ 又或者容我口氣大一點─ 我們是世界的共同創造者。」
坦白說,讀到這裡的時候,我是很受震撼的。
即使我不是天主教徒,不是基督信仰者,但是我過去的所知裡,還是可以體會上帝身為至高無上的「造物者」,其創造世界之神聖地位。
現在,教宗不但指出上帝創造世界並沒有結束,人類需要以萬物為材料,與萬物並肩去創造,還強調「我們是世界的共同創造者」,把對人類的期許抬高到這種地位,真是一大突破。
因此,教宗很肯定地說,「當天主說要我們生養眾多,去主掌地面時,祂內心的潛台詞是:去創造屬於你們的未來吧。」
也因此,教宗又強調:在這場危機的洗禮中,我們可以超越自我也可以選擇墮落。我們可以被滑坡帶著倒退, 也可以選擇去創新。「眼前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改變的機會,是要去創造出空間來容納我們所需要的嶄新事物。」
2.
我們所需要的嶄新事物是什麼?
教宗先講出來他自己所希望的:
「我們需要一種讓所有人都分享到創新的成果,讓所有人的基本生活所需無虞,讓 土地權、居住權與勞動權不專屬於少數人的經濟體。
「我們需要一種能讓窮苦者、邊緣人,弱勢者都獲得接納,一種能與這些人對話,一種讓人能對會影響自身生活的決定有置喙空間的政治體系。
「我們需要放慢腳步,盤點過往,為如何共同在這顆地球上過得更好提出各種更好 的設計。」
不只是對於目標,對於如何實踐這個目標的過程,教宗也講出了他的期待。
他期待改變社會本身的運作方式,所以在這個過程中,他認為必須想辦法來讓被棄於一旁的人動起來,讓他們成為嶄新未來的急先鋒。
我們需要動員一群人,一群知道我們需要彼此,且對旁人與對世界都懷抱著責任感的人。我們必須把這樣的人拉進共同的計畫中,讓最終的受益者不會僅僅是一小群統治者與決策階層。
也因此,他講出一段非常激勵人心的話:
「我們需要昭告天下,讓大家知道心懷善念、信仰與為了公益而努力,是需要集勇氣與毅力方能達成的鴻鵠之志。」
3.
在這樣的情況下,教宗給了每個人的建議:
「這是個夢想要大的時刻,是個我們要重新思考輕重緩急─ 我們的價值觀、我們想要什麼、我們尋求什麼─ 然後在日常中去實踐夢顯的時刻。」
並且他鼓勵任何人都不要小看自己。
他說他相信世界史上最關鍵的轉捩點,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史書上隻字未提的一個個靈魂共同決定。
也不要因為過程的艱辛和緩慢而沮喪。
教宗說很多事情就像水滴在海綿上,寂靜而緩慢,但這些水滴會匯聚成河流,最終會出現基督信仰裡的「溢流」時刻。換用世俗的說法,也就是一些事情的推動累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自然會產生爆發性溢流的效果。
所以,讓我們勇敢夢想的目的,也就是實證一件事:「透過具體的行動去確保這世界上的尊嚴能獲得其應得的珍視與敬仰,並不是幻夢一場,而是通往美好未來的行進方向。 」
「讓我們勇敢夢想」十八集專題的前六集,就是整理、歸納教宗這本新書裡的重點,給我們的建議。
本來,下一集,第七集,是我們訪問台灣許多學者專家,請他們或是回應教宗的觀點,或是就教宗這本書提到的重點,檢視台灣的情況,並思考台灣的下一步怎麼走。
但這陣子因為訪問的學者很多,整理起來需要時間,因此決定把這個部份放到最後,第七集先開始訪問十一家獨立書店。因為獨立書店在我們出版業裡也可以說是處於邊緣位置。我希望經由對這些獨立書店經營者的訪談,可以看出台灣許多人如何在邊緣上勇敢夢想,實踐夢想,以及勇氣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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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與「 結論 」,要怎麼寫出分別?有什麼寫作 建議 嗎?《統合分析工作坊》@ 2018 / 12 / 16.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