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回來了 從穿毛衣脫到剩內衣
公布一下思法人台北免費講座的訊息
12月7號地特刑訴最新實務補充
(這場沒程度的不要來)
12月8號民刑訴講座
(這場也是沒程度的不要來)
https://bit.ly/2UdXdET
12月7號的講義有夠頭痛
先貼12月8號講座會解的議題
要參加的可以先預習一下
(以下當然不是完整講義內容)
壹、告訴不可分與公訴不可分、審判不可分
EX
甲向檢察官提告訴,內容為乙對甲傷害造成甲臉部受有傷害,檢察官隨後起訴乙,起訴書犯罪事實欄記載,甲、乙兩人於107年11月28日因公投議題爭吵,乙對甲追打,導致甲臉部、四肢均有撕裂傷、挫傷。
問題
(一)檢察官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之記載,是否合法?法院如何審判?
(二)偵查中若檢察官偵辦此案時,發現乙傷害甲時同時還對甲公然侮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記載除記載乙犯傷害之事實外,還起訴對甲公然侮辱部分,其起訴是否合法?法院如何審判?
(三)檢察官於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僅有記載乙對甲傷害造成甲臉部受有傷害,若法院審理結果認為:
1.乙在此一傷害事件裡造成甲臉部、四肢均有撕裂傷、挫傷,法院如何審判?檢察官得否追加起訴?
2.乙在此一傷害事件裡除造成甲臉部受傷,還同時對甲公然侮辱,法院如何審判?檢察官得否追加起訴?
3.乙在此一傷害事件裡除造成甲臉部受傷後,還對甲公然侮辱,法院如何審判?檢察官得否追加起訴?
4.乙對甲雖有傷害行為但卻符合正當防衛,法院如何審判?
(四)若法院只對於乙造成甲臉部傷害部分為有罪判決,乙不服,或檢察官不服而上訴第二審法院,第二審法院認為乙在此一傷害事件裡造成甲臉部、四肢均有撕裂傷、挫傷,法院如何審判?
貳、同一訴訟裡既有單一亦有同一?
一、先探討是否同一
二、確定同一後,再探討單一
參、告訴與自訴的交錯
同時也有5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郭正亮會不會看走眼呢? 我們先講今天大家的亞中警報 都開始嗡嗡嗡都響起來了 亞中老師前所未有的橫掃四方 我先問你覺得國民黨 為什麼會在最後剩一個星期的時候 挖了一個洞給自己跳 就是你如果覺得張亞中不行不靠譜 你不要給他一個受迫害者的機會 我先問第一個你覺得 昨天(13日)的考紀會開的喔 到...
審判不可分 在 駱克刑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導讀最新實務-#106台非82判決-#告知義務】
關鍵字: #告知義務、#審判期日、#調查辯論程序、#犯罪事實、#罪名
最高法院於106年5月11日作成106台非82判決,此判決涉及 #告知義務,包括何種情形應踐行告知義務,以及告知義務最晚踐行時間點:
【例題-駱克自擬題】
小駱於106年5月9日17時許(編號1部分),冒充購物網站服務人員以電話聯繫小克,佯稱:因新進人員作業疏失,誤將網購商品設定為分12期付款,須依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操作,始能取消云云,致小克陷於錯誤,於106年5月9日19時30分匯款1萬元至小駱指定的帳戶內。檢察官以普通詐欺罪起訴小駱。法院於審理過程中發現小克另外於106年5月9日18時30分匯款1萬元(編號2部分)、106年5月9日19時19分匯款3萬元(編號3部分)依照小駱指示匯款至小駱帳戶,但法院未告知小駱另涉犯編號2、3部分之犯罪事實及所犯罪名、法條,即辯論終結。之後在判決理由中說明編號2、3部分,且與已起訴部分,分別具有接續犯之事實上一罪關係,雖未經檢察官起訴,但是為起訴效力所及,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法院自得審理。試問:法院所踐行之程序是否合法?
【解析】
106台非82判決就何種情形應踐行刑訴法第95條之告知義務,以及最遲應該在何時踐行告知義務有所說明,分述如下:
一、 應踐行告知義務之情形:
106台非82判決認為應踐行告知義務之情形除了檢察官起訴書所起訴的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以外,檢察官起訴書雖未記載的犯罪事實,但是依照不可分原則所擴張之犯罪事實及罪名(刑訴第267條)也應告知。此外也應告知依刑訴法第300條規定變更起訴法條後之新罪名。
二、 最遲應應踐行告知義務之時間:
法院開庭過程中會有準備程序、審判程序,審判期日也可能會有數次。最晚應該在什麼時間點踐行告知告知義務呢?106台非82判決認為法院認為事實、罪名有新增或變更之時,「#隨時」踐行告知義務,至遲應於「#審判期日」前,踐行告知之程序。至於應該在審判期日那個階段告知呢?106台非82判決認為應該要在行 #調查辯論程序(第288條之1、第289條等規定)前。
三、例題解答:
檢察官起訴書只有記載小駱編號1部分之犯罪事實,法院只有告知小駱起訴書所記載之犯罪事實及罪名,未告知小駱另涉犯編號2、3部分之犯罪事實及所犯罪名、法條,就辯論終結,卻直接將未在起訴書內記載、披露的編號2、3的事實,一併評價、論擬,無異剝奪小駱就編號2、3部分行使訴訟防禦權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其所踐行之訴訟程序違法。
四、 判決內容摘要:
「……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款規定「訊問被告應先告知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乃被告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應受告知之權利,為憲法第8條第1項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內容之一,旨在使被告能充分行使防禦權,以維審判程序之公平。而其所謂「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除起訴書所記載之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外,尚包含依刑事訴訟法第267條規定起訴效力所擴張之犯罪事實及罪名,暨依同法第300條規定變更起訴法條後之新罪名。法院就此等新增之罪名、事實或變更之罪名,均應於其認為有新增或變更之時,隨時、但至遲於審判期日前,踐行告知之程序,使被告知悉而充分行使其防禦權,始能避免突襲性裁判,而確保其權益。如法院於審判期日,就起訴效力所及之擴張犯罪事實或變更起訴法條之同一性事實,未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96條、第288條之1、第289條等規定踐行調查辯論程序,即命辯論終結,逕行就起訴效力所及之擴張犯罪事實與罪名或變更起訴書所引之法條而為判決,就此等擴張之事實及新罪名而言,實已剝奪被告依同法第96條、第288條之1、第289條等規定所應享有而同屬憲法上訴訟基本權保障範圍內之辯明罪嫌及辯論(護)等程序權,尤屬直接違背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之規定,剝奪其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而於判決顯然有影響,自應認該判決為違背法令。……」
判決網址: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
審判不可分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次郭正亮會不會看走眼呢?
我們先講今天大家的亞中警報
都開始嗡嗡嗡都響起來了
亞中老師前所未有的橫掃四方
我先問你覺得國民黨
為什麼會在最後剩一個星期的時候
挖了一個洞給自己跳
就是你如果覺得張亞中不行不靠譜
你不要給他一個受迫害者的機會
我先問第一個你覺得
昨天(13日)的考紀會開的喔
到底背後運作的原因是什麼
不可思議
你也覺得不可思議
超越我的智商
我跟你講昨天那個場
對朱立倫是非常不利的啦
為什麼呢因為選監委員
每個候選人都指派一個
結果只有他的到場
其他人真的都沒到 都沒到
張亞中的也沒到嗎
我跟你講卓伯源的那一位剛好從大陸回來
就在隔離嘛
然後江啟臣是陳明義 陳明義沒有來
然後張亞中的是張雅屏
就是前國民黨副秘書長 他也沒去
張雅屏還特別寫了一個臉書
交代現場的狀況
那他沒有去嘛
所以他就說這件事情絕對跟
張亞中江啟臣那些人都沒什麼關係
可是就是說怎麼會做出決議說要送考紀會
而且還沒收所謂的政見發表會
那個是分區政見發表會有北中南三場
要辦完之後才能投票
所以他如果停止程序的話那925可以投票嗎
這就是一個問題
而且本來根本沒什麼人要看政見發表會
你這樣一搞是不是大家很愛
結果這個案子後來聽說就不算
因為後來江啟臣跟朱立倫都反對
對啊沒人贊成 我知道
那你就變成非常好笑的一件事
就是你做這種動作徒增爭議然後又不算數
可是為什麼張亞中老師就感覺
他是列席被審判那一個人
結果缺席審判
因為張亞中確實問了極尖銳的一個問題
他就直接引用維基解密說
質疑朱立倫是不是美國線民嘛
質疑一下不行喔
這個在黨內初選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尤其是選主席
你不要講國民黨
譬如說如果民進黨初選
有一個人就直接質疑說
你是不是拿中國的錢
或者是說你根本就是跟中國一夥的之類的
他們也常常質疑我拿中國的錢
但是到現在還沒拿到
你又沒有參加黨主席初選
你去參加那個...你不要說黨主席
你去參加立委或是市議員的初選看看
那家長會會長呢
你看你的對手會不會搞你
這個就是一定牽涉到極大的政治利益
跟政治上的權力嘛
這種議題才會變得非常重要
本來不重要就對了
在國民黨裡面
只要是對兩岸比較有想法的聽到你是美國線民
你想想這有多嚴重的情緒反彈
這個就好像在民進黨一樣
你如果被人家說你是跟中國有拿錢
你大概就完蛋了就不用從政了
我的意思是說你看我們這邊也不是要幫誰講話
因為朱立倫照你剛剛講了
就是謀略城府很深那可是這個事情
一看就是洞啊
他城府很深怎麼會弄出這樣一齣來
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我跟你講我是什麼都懷疑的人
所以我也不會想說這個一定是朱立倫
我就想說你看張亞中現場自己人也不到
缺席審判
第二個這個事情明明就是屎坑
朱立倫再怎麼樣笨
他也沒有智商倒退回小學
那他也知道這個屎坑不能挖
一挖掉下去
我也沒有說是朱立倫做的
我只是說他就是碰巧他的選監委員在現場
那他不會避嫌嗎
我跟你講如果我一看到現場
其他選監委員沒人來
應該就開溜嘛 馬上跑啊
不過我跟你講因為姚江臨的身分也有點多元
他也不是只有認識朱立倫
所以他就會覺得他就是去了就去了
就是他沒有那麼朱系 你懂我的意思
姚江臨也當過國民黨的中常委啊
那你幹嘛你找一個不是你系統的人
然後當你的選監委員
那不是挖洞給自己跳嗎
不管怎樣啦反正這個就是傷害已經造成
也沒有人會去追究這個的真相如何
不會有人去追究了啦
可是整個就是我認為是幫張亞中造了一個勢
所以就聽到了一些選情上的上漲
真的假的
你不要嚇我張亞中選情上漲
他要當選我就挫塞了我可能要逃到國外去了
他也不一定會當選
只是說因為本來朱...
本來朱立倫給人家感覺應該是穩操勝券
這個局你怎麼會玩成這樣
譬如說中常會提前離席
那蔣根煌也是你的好朋友
蔣根煌是會議主席那只要他那邊說一下
就沒事了嘛 不是嗎
蔣根煌不會說不願意幫你講這個話
可是現場都沒有處理
那當然你就被人家做文章嘛
我的意思就是說他有很多個場都是這樣造成的
本來我也覺得他是穩上的
那結果現在給人家的感覺就好像
搞不好是險勝這樣
假設朱立倫慘勝
你覺得對於後面所有的國民黨的發展
會有什麼樣子的變化嗎
這個當然就要看他當選之後的才華
要展現本事嘛
因為925是投票嘛
假設他當選那國民黨第一個硬仗就是
10月23日的陳柏惟罷免 對
這個不管誰當選都必須試刀
就是當主席之後的第一戰
因為顏寬恒也表態了嘛
所以國民黨是非介入不可
而且非勝不可
說是這樣說我每一場仗我都覺得我非勝不可
nonono這不一樣
因為才隔一個月
而且因為你可能只是
你要證明你當主席有發揮戰鬥能量
所以你必須要立刻表現出來
事實上也不只是朱立倫假設他當選主席
連趙少康的戰鬥藍也要有所表現
那就是一拉一整串 這連動的
而且陳柏惟對國民黨這些人來講
就是一個他們本來就把他當作目標
所以勢必是要展現能量
所以不管是黨主席新任黨主席也好
或者是戰鬥藍也好
那你如果敗了 不只是顏寬恒敗耶
你整個黨剛當選的士氣
跟戰鬥藍的能量都會被人家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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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不可分 在 王大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8/15(紀實型原著)
#時空療癒術 #路徑光化術 #靈魂伴侶
#Soulmate #TimeWork#夢見熨斗
*夢、熨斗:象徵家的條理與愛情的溫暖。
*Dream, iron: symbolizes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family and the warmth of love.
/.原著 王大喜(Rasta Wang)

*今日章節;Daily Chapter: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着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我們裏面。 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 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約翰一書 4:1-21 CUNP-神
「Beloved, believe not every spirit, but prove the spirits, whether they are of God; because many false prophets are gone out into the world. Hereby know ye the Spirit of God: every spirit that confesseth that Jesus Christ is come in the flesh is of God: and every spirit that confesseth not Jesus is not of God: and this is the spirit of the antichrist, whereof ye have heard that it cometh; and now it is in the world already. Ye are of God, my little children, and have overcome them: because greater is he that is in you than he that is in the world. They are of the world: therefore speak they as of the world, and the world heareth them. We are of God: he that knoweth God heareth us; he who is not of God heareth us not. By this we know the spirit of truth, and the spirit of error. Beloved, let us love one another: for love is of God; and every one that loveth is begotten of God, and knoweth God. He that loveth not knoweth not God; for God is love. Herein was the love of God manifested in us, that God hath sent his only begotten Son into the world that we might live through him. Herein is love, not that we loved God, but that he loved us, and sent his Son to be the propitiation for our sins. Beloved, if God so loved us, we also ought to love one another. No man hath beheld God at any time: if we love one another, God abideth in us, and his love is perfected in us: hereby we know that we abide in him and he in us, because he hath given us of his Spirit. And we have beheld and bear witness that the Father hath sent the Son to be the Saviour of the world. Whosoever shall confess that Jesus is the Son of God, God abideth in him, and he in God. And we know and have believed the love which God hath in us. God is love; and he that abideth in love abideth in God, and God abideth in him. Herein is love made perfect with us, that we may have boldness in the day of judgment; because as he is, even so are we in this world. There is no fear in love: but perfect love casteth out fear, because fear hath punishment; and he that feareth is not made perfect in love. We love,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 If a man say, I love God, and hateth his brother, he is a liar: for he that loveth not his brother whom he hath seen, cannot love God whom he hath not seen. And this commandment have we from him, that he who loveth God love his brother also.」
1 John 4:1-21 ASV
*共感意識同時性創作、
On parallel common sensation art work, synchronized as、
片尾曲、
“Taiwan”
/.Yellowstix
https://music.apple.com/us/album/taiwan/1575525214?i=1575525215
(目前專注於療癒及生命紀錄,也恢復線上諮詢及捐款,如需手術請至以下官網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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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行者,™,醒夢人)
審判不可分 在 さくさくよん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本日は[T.o.B〜ふたりのキズナ杯〜]です!
ご来場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大会概要やルールを下記に記載しますので必ず最後までお読みください。
【大会形式について】
・1チーム2名(男女コンビ)
・キラー担当はチーム内から選出(予選・決勝での交代可)
・抽選により18チームを『よんた』『こま』『にいやん』の6チームずつの3ブロックに分けてあります
・各ブロックの中で更に3チームずつのグループを2つ作成してあります
・各グループ内で総当たり戦で競い合って頂き、ブロック内で最もptが高かったチームが決勝ブロックに進出となります
・決勝ブロックは各ブロックから勝ち上がったチーム(3チーム)の総当たり戦により優勝・準優勝・3位を決定致します
【トーナメント勝敗についての一例】
よんたブロック(A〜F)6チーム
ブロック内グループ①(ABC)②(DEF)
1戦目:Aサバイバー&BサバイバーvsCキラー
2戦目:Aサバイバー&CサバイバーvsBキラー
3戦目:Bサバイバー&CサバイバーvsAキラー
この総当たりによりグループ①の勝利チームを決定します
4戦目:Dサバイバー&EサバイバーvsFキラー
5戦目:Dサバイバー&FサバイバーvsEキラー
6戦目:Eサバイバー&Fサバイバーvs Dキラー
この総当たりによりグループ②の勝利チームを決定します
最終的にグループ①②の獲得ポイントが多いチームが決勝ブロックに進出という形です
※こまブロック・にいやんブロックも同様に決勝ブロック進出チームが1つ勝ち上がります
【放送枠について】
・今大会は予選ブロックを3ch・決勝ブロックを1chで放送します。
・各ブロックでの放送予定時間と対戦カードを記載しますので参考にしてください。
※下記時間はあくまで目安ですので進行状況等により前後する場合があります。
★よんたブロック
https://youtube.com/channel/UCKza-srJXhZ_nspuN-KidfQ
19:40〜そばりいサバ&ギャルパンダサバvsぷにぷにブライトキラー
20:05〜ぷにぷにブライトサバ&ギャルパンダサバvsそばりいキラー
20:30〜ぷにぷにブライトサバ&そばりいサバvsギャルパンダキラー
21:05〜ばにちんサバ&ニコニコ老人会サバvsそりゃ、悪手だろ蟻んコキラー
21:30〜そりゃ、悪手だろ蟻んコサバ&ニコニコ老人会サバvsばにちんキラー
21:55〜そりゃ、悪手だろ蟻んコサバ&ばにちんサバvsニコニコ老人会キラー
★こまブロック
https://youtube.com/channel/UC-EnKFFmDzjd8fFJXxHtoPw
19:40〜神のお告げブラザーズサバ&カモネギサバvs出会いはdbd自己紹介カードキラー
20:05〜出会いはdbd自己紹介カードサバ&カモネギサバvs神のお告げブラザーズキラー
20:30〜出会いはdbd自己紹介カードサバ&神のお告げブラザーズサバvsカモネギキラー
21:05〜めるとんずサバ&ピコロクサバvsりんたろーキラー
21:30〜りんたろーサバ&ピコロクサバvsめるとんずキラー
21:55〜りんたろーサバ&めるとんずサバvsピコロクキラー
★にいやんブロック
https://youtube.com/c/%E3%81%AB%E3%81%84%E3%82%84%E3%82%93Games
19:40〜魔法少女たろすまぎかサバ&とんぽっぽサバvsうっせぇ奴らキラー
20:05〜うっせぇ奴らサバ&とんぽっぽサバvs魔法少女たろすまぎかキラー
20:30〜うっせぇ奴らサバ&魔法少女たろすまぎかサバvsとんぽっぽキラー
21:05〜LiPTONサバ&みーほーたーまーサバvsよようさキラー
21:30〜よようさサバ&みーほーたーまーサバvsLiPTONキラー
21:55〜よようさサバ&LiPTONサバvsみーほーたーまーキラー
★決勝ブロック(よんた枠)
22:40〜
23:05〜
23:30〜
※決勝ブロックのキラー順は、予選ブロック勝ち抜けのポイントが高いチームから選択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Twitter上に対戦カード画像ありますのでよろしければこちらをご覧ください→ https://twitter.com/saku_saku_yonta/status/1409068380053598210?s=21
【サバイバーポイント要素】
・1マッチでのサバイバー2人の合計獲得BP÷2(=pt)
・チーム2名とも脱出+1,000pt
・チーム間ライト救助+2,000pt(1マッチにつき1回のみカウント)
・対戦チームを故意に脱落させるような無理救助-2,000pt
※心音範囲内でのボロタイ無し救助や即抜き→耐久直前や処刑直前・救助待機等を考慮した上で運営側に無理救助と判断された場合に限る
・ブロック内で行った2試合のうち良かった得点を採用
【キラーポイント要素】
・フック吊り各1,000pt
※出血死・ピッグの罠死・檻・最後の審判・デボアメメントは1吊り扱い
・全滅ボーナス+3,000pt
※未通電でのハッチ逃げ・ゲート脱出は吊り数、全滅のカウントになりません
【サバイバールール】
・パーク:[有能の証明][ずっと一緒だ]使用不可
・ハッチ脱出は鍵を使用しない場合のみ可
・アイテムの持ち込みはチームで1名のみ救急キットorライトの持ち込み可(アンコモン・アドオン無し)
・チェストから出たアイテムは鍵以外使用可
・オファリングの使用不可
・決死の一撃はチームで最大一人のみ
・呪術トーテムは1人目が吊られた時点から破壊可能
※破壊可能前に壊してしまった場合は当該コンビの合計ptから-5,000pt
【キラールール】
・パーク:[ノーワン][怨恨]使用不可
・アドオン:ベリーレアの使用可
※ベリーレア使用時、もう1枠はレア以下から選択
・キラー別特殊ルール
レイス:アドオン[全能視-血]使用時、他アドオン併用不可
ナース:アドオン[カヴァナーの最後の一息]使用不可
マイケル:アドオン[墓石の欠片]使用不可
スピリット:パーク[喘鳴]使用不可
ツインズ:アドオン1つのみ使用可
・オファリングはマップ指定のみ使用可
※ルール違反があった場合、当該コンビの合計獲得ptから-5,000pt(ペナルティ複数の場合は重複します)
※注意
◆配信時にプレイヤーの行動に対して決めつけコメントは控えてください
◆変則的なルールでのマッチ形式となりvcも二人のみが繋いでいる為、最適解でない行動の場面もあるとは思いますが、出来うる範囲内でみんな勝ちを狙いに行ってます、どうか試合後にはGGコメントを全員に送ってあげてもらえたら嬉しいです
審判不可分 在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2935號刑事判決實質上或裁判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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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不可分 在 刑事訴訟法課輔講義第四回 的推薦與評價
(公訴不可分);. § 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違反效果:§ 379 Nr. 12)。 (2) 適用標準:犯罪事實之概念。 A.功能: ... ... <看更多>
審判不可分 在 Re: [請益] 審判不可分原則- 看板Examinatio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以下即是跟審判不可分的考題:
甲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指控乙以文宣散布不實內容,誹謗其名譽,檢察官偵查後,起訴被
告乙犯刑 法第 310 條第 2 項之加重誹謗罪,第一審法院審理時另外發現,乙為了誹謗
甲之名譽,在該文宣內 容中,自行偽造甲之簽名信件,係一行為另構成偽造私文書及行
使偽造私文書罪,故判決被告乙同 時犯上述三罪,依想像競合犯從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
斷。乙收受判決書後,對所有罪名提起上訴,第 二審法院審理後則認為,乙係針對甲侵
吞公款事項提出質疑,並有相當證人證詞為據,僅因無書面 證據,故偽造甲之書信,誹
謗部分依刑法第 310 條第 3 項與第 311 條,應不成罪,但偽造私文書及 行使偽造私文
書部分成罪。則第二審法院於撤銷原判決後,應如何改判?
(A)僅諭知誹謗部分之無罪判決,對偽造私文書及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不得審判
(B)同時諭知誹謗部分無罪及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有罪之判決
(C)諭知誹謗部分為無罪判決,但同時在理由欄內說明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係屬有罪
(D)諭知誹謗部分為無罪判決,同時另對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為免訴判決
答案:A
不過我的疑問是,第二審對偽造私文書不得審判,但第一審已經判有罪了,此時偽造文書
是有罪的嗎?另外也歡迎大大利用這釋例再説明審判不可分原則
sorry,這部分好多問題...
謝謝各位的耐心
※ 引述《esienhour (Benson)》之銘言:
: 在書上看到有關於刑訴第267條的規定:
: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 該書說這一條乃審判不可分原則,並提到只有法官認為他部均有罪時才有其適用,但沒
有
: 說原因,想請問各位大大,為何法官認為他部無罪時,就沒有審判不可分原則的適用呢
?
: 刑訴本來以為快看完了,竟然出現這裡最卡的地方...
: 先謝謝各位啦
: 一位刑訴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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