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收購日盛金達標
金金併前金管會該查清楚中資
不要成為幫中資脫產的幫兇】
富邦併日盛金大戲,歹戲拖棚了半年!
從去年9月28日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至今,金管會與富邦一路唱雙簧,金管會一路開綠燈!
不僅火速在9天內同意金金併、也不敢開罰富邦系統之亂、更不敢依法查清楚日盛金背後的中資藏鏡人,無視富邦金在中國投資717億,高居台灣銀行在中國曝險之冠,且幾乎都因與肖建華有關而慘賠!
為富邦賠上信譽及公信力的金管會現在責無旁貸必須查清楚建群背後的中資問題,再也沒有逃避的理由!
嘉瑜要求金管會在審查富邦金併日盛金前必須查清楚以下爭議,給台灣人一個交待:
一、富邦併日盛金的背後目的,是不是因爲717億資產在中國卡關?不得不低頭?根據去年第三季的資料,富邦在中國的曝險總金額(含授信、投資、資金拆存)高達1215億,是本國34家銀行第三高,總金額占決算後淨值的百分比是65%,比各銀行的平均水位40.5%超過許多。在國銀對中國曝險持續降低之趨勢下,只有富邦繼續勇敢投資中國。富邦為求中國資金解套、為特許投資,在中共政權下必須付出代價,就只有台灣金管會在裝傻!
二、金管會在同意富邦金的金金併前依法要先確認日盛金的股東結構、實質受益人,若確認日盛金大股東建群投資是中資,就應依法開罰並要求中資限期出清持股!金管會去年7月開始推動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大股東申報持股時,必須將實質受益人及最終控制權人一起申報。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沒有申報核准可以根據同法第六十條處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而日盛金第二大股東建群背後的陳銘達及兩位外傳跟肖建華關係密切的加拿大籍股東至今仍提不出資金來源!
三、日盛金員工權益在哪? 被收購公司日盛3500名員工情何以堪,富邦金對於日盛員工工作權之保障,毫無因應,員工人心惶惶,員工權益該如何維護?3500名日盛員工何去何從?富邦可以沒有日盛,但日盛3500名員工卻不能沒有日盛金。但富邦公開收購說明書例稿有關員工計畫章節卻被刪掉,金管會必須優先維護日盛金員工權益!
台灣首宗金金併絕對不能在糊里糊塗、混水摸魚中,讓中資疑慮船過水無痕,金管會最大的責任就是徹底了解此樁金金併的真正目的、日盛金的股東實質受益人、幕後藏鏡人,還有照顧日盛金員工權益!
另外,台北市政府也不能再逃避了,面對富邦金即將增資500億,持股13%、派任三席董事的最大股東台北市政府也該說明對富邦金合併日盛金是否支持?對日盛金員工權益的態度?是否願意參與增資?否則股權將被稀釋,市民權益也受影響!台北市政府也有必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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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把股東當冤大頭!
失血4億北市府何時要追究?】
富邦人壽在109年7、8月才以每股10.3~10.6元出售日盛金4.33%股份(160,599,937股,公開收購說明書,第15頁),不到1個月,9月份馬上聯絡邱淑貞副主委,改以每股13元收購日盛股份,價差高達4億,一個月內低賣高買,甚至轉而決定收購日盛金,這樣的決策轉折完全不合常理,除非背後有不得不的壓力,也就是資產在中國,不得不低頭!
眾所皆知富邦投資中國717億元卡關,根據去年第三季的資料,富邦在中國的曝險總金額(含授信、投資、資金拆存)高達1215億,是本國34家銀行第三高,總金額占決算後淨值的百分比是65%,比各銀行的平均水位40.5%超過許多。在國銀對中國曝險持續降低之趨勢下,只有富邦繼續勇敢投資中國。富邦為求中國資金解套、為特許投資,在中共政權下必須付出代價,就只有台灣金管會在裝傻!
媒體曾報導,有傳言,中共高層有意進一步把肖建華在海外的資產,全數繼續清理接管,這代表著,肖建華在加拿大的妻子,有處份日盛金的急迫壓力,這種背景,或許能解釋,繼日前泰國正大集團之後,富邦金這些與肖建華關係密切的商場盟友,接連跳出來說要收購日盛金股權的真正原因。
而在正大要收購日盛金時,富邦人壽恰好在同時出售日盛金持股,卻又在金管會否決正大收購案公文發出前兩天,立刻無縫接軌與金管會聯絡要接手日盛金收購案,這一切是巧合?還是默契?一棒接一棒的為中共完成收購日盛金的計劃!
而最該追究此事的富邦大股東台北市政府到現在還是悶不吭聲,事不關己!北市府3席董事難道不用了解富邦為何才剛出售日盛金又突然高調宣布以13元高價收購日盛。如果當初富邦人壽未出售該日盛股權,富邦就省下4億,富邦全體股東、台北市政府成了冤大頭,台北市政府應該在董事會追究富邦主事者的法律責任!
最可疑的是富邦人壽除了跟肖建華的日盛金扯不清外,也曾因跳過董事會,由董事長逕自決定投資肖建華的哈爾濱銀行88.7億遭金管會開罰!
富邦將富邦人壽的資金、保戶的血汗錢拿來幫肖建華、中共處理資產,甚至哈爾濱銀行直接被中共接管,保戶的錢可能血本無歸!金管會卻忘了該盡監督、監管的責任,持續配合富邦掏空台灣人的錢,幫中資脫產,到底金管會是站在人民這邊,還是富邦這邊?是站在台灣這邊,還是中國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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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金收購日盛金不成還想展延!
金管會要配合富邦到何時?】
距離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最後期限2/1,只剩下最後5天(3個工作日),媒體報導,日盛金兩大股東包括新生銀行及建群都嫌富邦金收購價格太低而不願應賣,眼看金金併即將破局,富邦金極有可能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公開收購期間!
金管會為了護航富邦金收購日盛金,一路開綠燈,從火速在9天內同意金金併、不敢開罰富邦系統之亂、不敢查中資,到現在最不願看到金金併破局的就是金管會!
因為一旦破局,意謂金管會就必須查清楚建群背後的中資問題,再也沒有逃避的理由!
因此嘉瑜雖極不願看到,但已跟富邦金在同條船上的金管會,有90%以上的機會會繼續護航富邦金到最後一刻!但嘉瑜還是希望金管會懸崖勒馬,積極面對日盛金中資問題,不要成為幫中資洗錢,債留台灣的幫兇!
嘉瑜也提出以下不能同意富邦金收購日盛金再展延的理由:
一、 被收購公司日盛3500名員工情何以堪,富邦金對於日盛員工工作權之保障,毫無因應,員工人心惶惶,員工權益該如何維護?疫情當下,已造成失業率攀升,以過往被富邦收購公司員工經驗,失業率一定再度攀升,3500名日盛員工何去何從?富邦可以沒有日盛,但日盛3500名員工卻不能沒有日盛!金管會一路護航,只為當初錯誤決策,犧牲數千員工家庭生計,甚至以富邦日後合併日盛時,將會有員工安置計畫塘塞,如金管會所言甚是,則金管會公開收購說明書例稿有關員工計畫章節乾脆刪掉,一路護航富邦昭然若揭。被收購公司員工士氣低落,可想而知,金管會勿成為凌遲日盛員工的幫兇!
二、媒體曾提到富邦與大股東聯繫,但富邦在公開收購說明書也提到本案是非合意收購,言之鑿鑿從未與大股東聯繫,但從報紙記載恐非如此,富邦是否有公開說明書虛偽不實之法律責任?金管會是否應更進一步金檢清查:富邦究竟與誰聯絡?何時聯絡?討論什麼內容?是否又跟中方大股東私相授受?是否給予大股東額外好處,而違反證交法的43-2條第1項「公開收購人應以同一條件為公開收購」?在未釐清前,不應讓富邦申報延展公開收購期間。還是金管會又要如同富邦銀系統當機一樣不敢開罰,一路挺到底?
三、另外,報載也說明了富邦與日盛大股東談到提高公開收購價格,嘉瑜之前也已說過,提高公開收購價格,日後籌資發行普通股和特別股數額增大,在台北市政府並無編列預算認股之前提下,台北市政府股權必遭大量稀釋,損害台北市民之權益。況且,富邦提高收購價格,在台灣籌資金額也必然水漲船高,最後奉送給中國,來解決中國政府的問題。富邦是台灣的富邦?還是中國的富邦?金管會難道聽命於富邦而間接聽中國指揮?
四、金管會一路護航富邦已經狗急跳牆,不擇手段?!嘉瑜也高度擔心,金管會是否會在最後一週出手,約談日盛中、日方兩大股東予以施壓?金管會與富邦已從去年9月唱雙簧迄今,難保不會一邊以富邦延展公開收購期間當手段,另一邊讓金管會有時間和空間上下其手,以任何形式逼迫日盛兩大股東應賣?讓我們拭目以待金管會是否持續失格!另外,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公開收購人應有「正當理由」才能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
在富邦金釋放延長收購的訊息後,金管會也很有默契的出面為所謂「正當理由」定調為收購案涉及公平會、投審會或其他機關要進行審核,就可以申請展延,剛好富邦金正在向公平會申請事業結合,符合金管會的「正當理由」。此外,根據規定延長期間合計不得超過五十日。富邦金收購原本從去年12月22日到今年2月1日,已經40天,如果要展延也只有10天而已,因為規定加起來不能超過50天。但證券期貨局副局長蔡麗玲說:「延長期間不得超過50天」,似乎暗示這場金金併的延長賽不是只有10天,如果不是副局長曲解法令,或許又是金管會再一次為富邦一路開綠燈了。
嘉瑜希望金管會善盡責任,為台灣民脂民膏把關,切勿一錯再錯,十幾年前錯誤決策,讓中資攻掠城池,目前又再次錯誤決策,讓富邦債留台灣,錢進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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