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七夕情人節的日子,就來分享個應景的故事,
讓我們來聊聊...「騷擾」吧。
亙古至今男女之情引發不少糾葛,
加上近年法案通過同性婚姻更加普及,
大部分的糾紛往往存在於人與人的愛恨之間。
你情我願男歡女愛天雷勾動地火是件很棒的事,
但求愛不成卻死纏爛打著實造成對方的困擾。
(為求平等故事主角不分性別,以「他」代表)
有位朋友向我分享最近遇到的煩惱,
在不久前一次機緣下認識了對方,
雙方一拍即合且興趣相投的狀況下,
便決定以交往為前提,展開共同生活,
過了短暫的兩個禮拜更深入地了解彼此後,
他單方面的認為透過相處發現雙方並不適合,
毅然決然結束同居關係並拒絕對方繼續交往。
但很顯然對方並不這麼想,
持續以文字簡訊、撥打電話的方式試圖聯繫,
即便將社群軟體封鎖,對方就辦小帳號傳訊息、
甚至還撥打電話給他的家長請家長代為聯繫,
嚴重影響他的生活、使他日漸消瘦逐漸憔悴。
打開對方的訊息,內容大致充滿禮貌與理性,
除了可以感受到不斷傾巢而出的愛意之外,
以條列式的方式列出了所有他們之間的問題,
並很有建設性的提出幾個有效的解決方案,
不停的要求雙方再努力試試看等等的字眼,
而這位朋友則是斬釘截鐵的回答「不可能」。
「你如果再持續騷擾的話我就要採取法律途徑」
好幾個禮拜轟炸下不堪其擾只好祭出最後通牒。
「我知道我現在已經構成騷擾了」
「但我真的希望我們可以再試試看」
「我不信短暫同居的日子你完全沒有感覺」
「如果可以的話我還是會繼續傳訊息給你」
對方這麼回答。
「我能怎麼做、可以遏止他的行為?」
百般無奈且求助無門的他只好私訊我,
除了分享這個故事外也希望藉由各位集思廣益,
一起討論看看有沒有最好的解決辦法。
首先我們要先來了解「騷擾」的定義,
若單就文字訊息騷擾,要先檢視訊息內容,
審酌是否有違反刑法構成要件的疑慮,
例如在內容提到以不法途徑威脅或利誘,
造成當事人心生恐懼的狀況。
如果單就本案來說,訊息內容並無以上狀況,
那是不是可以把焦點放在社會秩序維護法?
其中有兩條根本案稍微能扯上一點關係:
社維法第68條第二項「藉端滋擾」、
社維法第83條「以猥褻言行調戲異性」。
可惜前者是保障「多數人聚集」之場所為主、
後者則無「猥褻」言行之適用。
那那那,男女之間的情事,性騷擾總適用了吧?
性騷擾細分為三種,工平法、性平法與性防法,
相關介紹與詳細處理辦法我放在文末的連結中,
經我粗淺的判斷本也打算請他提出性騷擾申訴,
也許藉由申訴的調查能有效遏止對方的行為,
但同時也可能會使對方的行為變本加厲、
對當事人並沒有相對的保障。
後來我在再三審視了本案與相關法條,
眼睛為之一亮、好像發現新大陸的感覺,
文章開頭提到他們曾經短暫的同居了兩個禮拜,
這樣是否符合「曾有同居關係」之身分?
如果符合的話,便可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
可以對相對人申請「保護令」。
保護令也一樣分成三種,緊急、通常、暫時,
由地方法院審酌案情的急迫性予以核發,
依據當事人需求的不同,做出對相對人的規範,
對於法條內規範的相關身分可以限制相對人: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
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聽起來完全就是這位朋友所需要的保障,
即便申請過後尚需一定的時間才可核發,
且也需要經過權責機關排程審查,
但至少目前看起來是最符合也最有效的方法。
(相關的處理流程我也一樣放在文末連結。)
當然,我的做法肯定不是最好的做法,
但我已經盡我所能絞盡腦汁地協助他,
若各位讀者或先進有更好的方法,
歡迎在下方留言或者直接私訊我。
在這個特別的節日分享個文縐縐的案件,
希望在七夕情人節這天有伴的朋友終成眷屬,
單身的朋友也不要急,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這是我警察的日常、也是我七夕情人節的日常。
(幹ಥ_ಥ)
這邊應該不會再被拿去做負面教材了吧...?
#七夕 #情人節快樂
#願所有的相遇都是恰逢其時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Photo by https://reurl.cc/0ODZ6Y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延伸閱讀:
被性騷擾怎麼辦?
https://reurl.cc/ld0vmA
遭他人以簡訊、電話騷擾怎麼辦?
https://reurl.cc/Ez2G3R
保護令是什麼?如何申請保護令?
https://reurl.cc/GrdeWx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日記 #社政 #20190410 在社政委員會的質詢,我向社會局提出了社工遭強制回捐、社工訪視風險、單親補助門檻、托育日誌電子化、黑板樹斷頭修樹等議題,並向客委會提出客家文化觀光亮點營造的可能方向。 【重新檢視 #單親補助門檻 適宜性】 據統計,本市共有 45,843 戶單親家庭,但只有...
家庭暴力 處理流程 在 張廖乃綸 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根據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統計,
今年1月至9月,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通報案件數達1萬3860件(包括13075件家暴案、785件性侵害案),相當於每個月有高達1540件家暴案或性侵案通報,數量相當高。
針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性別統計分析,受害人以「女性」居多約占67%,男性受害者則占3成3左右。
家暴通報案件數多,某方面也顯示有越來來越多被害人或他們身邊的人不再隱忍,感謝社工人員處理這麼多案件的辛勞,但更重要的是乃綸要求政府必須從法律面建立更嚴謹處理流程,協助受害者討回公道,讓他們不再繼續活在暴力的陰影中,尤其對經濟弱勢的被害人,更要積極介入。
家庭暴力 處理流程 在 張廖乃綸 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根據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統計,
今年1月至9月,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通報案件數達1萬3860件(包括13075件家暴案、785件性侵害案),相當於每個月有高達1540件家暴案或性侵案通報,數量相當高。
針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性別統計分析,受害人以「女性」居多約占67%,男性受害者則占3成3左右。
家暴通報案件數多,某方面也顯示有越來來越多被害人或他們身邊的人不再隱忍,感謝社工人員處理這麼多案件的辛勞,但更重要的是乃綸要求政府必須從法律面建立更嚴謹處理流程,協助受害者討回公道,讓他們不再繼續活在暴力的陰影中,尤其對經濟弱勢的被害人,更要積極介入。
家庭暴力 處理流程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質詢日記 #社政 #20190410
在社政委員會的質詢,我向社會局提出了社工遭強制回捐、社工訪視風險、單親補助門檻、托育日誌電子化、黑板樹斷頭修樹等議題,並向客委會提出客家文化觀光亮點營造的可能方向。
【重新檢視 #單親補助門檻 適宜性】
據統計,本市共有 45,843 戶單親家庭,但只有 19,045 個孩童(局長答覆約 6,000 戶)符合單親生活補助,補助要點除了家庭收入天花板之外,還要求全家(含父母、子女)土地公告現值未超過 650 萬才可申請。試問若今天申請人與父母分別住高雄、台北,為何無法申請?還是說政府希望單親家庭投靠老父老母依親嗎?若申請人已與原生家庭疏離、甚至關係不佳,又該怎麼辦呢?因此我要求社會局長好好重新檢視補助標準的適宜性。局長回覆表示,同意補助標準有不近人情之處,會再研擬是否能透過面訪等方式確認申請人之需求,讓補助都能落實在有需求的民眾身上。
【#托育日誌電子化 雙軌制先行】
托育人員每天都要填寫的托育日誌是與家長間重要溝通媒介,若能節省行政時間,托育人員就能把更多時間花在照顧孩子上,因此請社會局研擬推動電子聯絡簿的可行性,讓家長在工作忙碌之時,也可以直接透過網路與手機 APP 即時掌握狀況。我建議局長可先實行雙軌制,讓托育人員可以選擇紙本或電子化,作為轉換期間的緩衝配套作法。局長回覆肯定此方向,會再與秘書處進一步討論,我也會持續追蹤。
【#社工強制回捐 須有預防機制】
今年 2 月高雄爆出一件強制回捐的個案,感謝社會局事後協助社工把回捐的款項給討回,但只要求補回,卻無其他懲處或預防,形同讓「暗砍」的行為穩賺不賠。我認為,應公告違法的機構,讓社工在求職時可以迴避。申請風險加給的機構也應公開,協助社工判斷加給是否被暗砍。此外,我以市議會跳過服務處、直接向公費助理撥款薪資的方式為例,請局長檢視補助案薪資撥款流程(現為補助案→機構→社工)是否有變革為直接撥款給社工的可能性,避免被機構從中操作。也許事前略增行政手續,但省去後續稽查、處理糾紛的成本,未必不划算。
【#社工訪視風險 明訂警察陪同 SOP】
經統計,過半的社工在進行個案訪視時曾遭遇口頭或肢體暴力,雖然社會局有訂出一套安全維護要點,但在人力不足的狀況下,實在很難實施,甚至在要求警察陪同時,也是由派出所自由心證,希望社會局能訂定出一套明確標準,在怎樣的評估之下需要兩人陪同甚至是警察陪同,以利降低訪視的風險,同時也讓警察局有一套標準可以遵循。
【#斷頭修樹 給兒童的不良示範?】
隸屬社會局的高雄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近來修剪了外面的黑板樹,卻是用危害樹木健康的斷頭修樹。據我們了解,廠商有證照、也是照 SOP 在修剪,問題恐怕是源頭的 SOP。我會再向養工處反應 SOP 的問題,也希望社會局長一同留意,否則傷害樹木健康的修樹方式恐怕是對兒童的不良示範。
【#客家文化觀光亮點】
高雄客家原鄉的觀光亮點究竟在哪?我建議以文化底蘊深厚的美濃作為出發點,結合黃蝶季,吸引青年返鄉、傳承在地文化。日本的越後妻有大地藝術祭,以生活化的展覽形式,成功吸引國際觀光客來到農村,值得師法。我認為美濃的菸業、紙傘、八角亭、穿水橋成年禮等元素都相當有發展為觀光產值的潛力。此外,旗山、美濃、杉林、內門非常適合成為里山生態村,友善耕作不只可達成產業與環境的平衡,也能讓觀光客親身體驗客家的農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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