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舊檔的時候發現多年前的這篇文章和見證——《單純的勇氣》,與大家分享~🤗
《單純的勇氣》——宣教中的信心功課
圖/文:蔡頌輝(Andrew Chai)
信心,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息,也是基督徒生活重要的操練,更是投身宣教不可或缺的要素。
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說:「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這句話對你有多大的意義?是否只意味著天堂真的存在?抑或你個人對神的某些期待?還是只是你邁向自己理想的強心針?……從該章接下來所陳述的信心英雄故事看來,信心顯然是神子民生活的一種特點,應該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亞伯的信心表現在他獻上更美的祭上(十一4),挪亞的信心表現在他未見時就按照神的吩咐造了方舟的行動上(7節),亞伯拉罕的信心表現在他未知何往而順服(8節),以及單純的聽從神的吩咐,將自己年老所生的唯一兒子獻祭(17節),摩西的信心現在他寧願捨棄皇宮裡的榮華富貴,去承擔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艱鉅使命(24~29節)。這些例子清楚顯示幾個真理:一、信心不純粹是一個抽象的信念,它必然帶著具體的行為,而這些行為反映出我們真的相信神的完美;二、聖經的信心和一般理解的「自信心」不同,它是以神為中心,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更不是將自身的期待套在神身上,「勉強」祂成全我們的工具;三、信心的偉大,是因為我們相信的對象偉大,而不是信心偉人有什麼過人之處。信心偉人本身的條件不比其他人更好,但他們願意放棄自己做主,將生命交給真正掌管生命的主。換言之,神既然是如此可靠的神,活得像這些偉人一樣,才是神子民該有的樣式。我常常覺得,基督徒的問題往往不是不夠聰明,而是太聰明!聰明到失去了對主的單純,聰明到以爲自己的觀察比神還要準確、自己的方法比神更優越、自己的考量比神周全。
我曾經在《年輕宣教人必修的十門課》一文中提出信心是必修課之一,也簡略提到了本人一點點的信心經歷,本文願意針對這個主題,更深入地分享我們夫妻在宣教旅程上所的操練,以證明差派我們的主,真是值得我們信任到底的。
一、信心順服神的感動呼召
我們夫婦於一九九七年開始踏上全時間宣教。那時,我們只是男女朋友,常一起參加教會的宣教活動和短宣,蒙召的感動越來越強烈。那一年,我們都已經從美專畢業,分別在平面設計公司和服裝設計公司工作約九個月。我個人非常喜歡我的工作,因為我的三位老闆是基督徒,對我很好,而且他們是頂尖的設計師,在他們底下工作學得很多。然而,我的內心卻抑不住宣教的感動。在服裝設計行工作的竹玲也說:「上帝好像在責問我,人最需要的是耶穌,為什麼我還在滿足人的外表。」我們一起禱告之後,雙雙決定辭去工作。辭職的時候,還不知道要往哪裡去、要做什麼。我們聯絡了幾個宣教機構,但神都沒有開路。後來透過認識的牧者的介紹,我們報讀《金邊宣教學院》,成為第一屆的學生,準備在哪裡接受一年基本的裝備、吸取工場經驗。
有人問我們是否有清楚的呼召?坦白說,有很深的感動,但若要求「百分之一百」清楚的呼召,實在沒有。我們也從未向神這樣祈求,因為蒙召的路,本來就是需要信心、順服和破釜沉舟的決心!十多年來,我們一點也沒後悔,將來也不會,而且呼召在服事的過程中會越來越清楚。
二、信心仰望神的信實供應
報名以後,我們按照學院所提供的資訊,各自找到了一間教會來支持我們的經費(不多,記得每個月只有美金一百二十元),可是萬萬想不到,就在我們出發之前,其中一間教會因故決定取消支持。在那麼短的時間裡面,我們也無法另找到新的支持教會,只好憑著信心出發。在工場上,我們並沒有刻意到處找錢,但在有需要的時候,神就會供應,使我們毫無缺乏地渡過了那一年。
一年之後,我們回國結婚。坦白說,對於一對家境普通、只在社會工作幾個月的青年,在沒多少儲蓄的情況下,要結婚又是另一個信心的功課!我們盡量用最少的錢來籌辦婚禮……感謝主,可謂簡單卻隆重。
為了吸取更多工場經驗,我們決定婚後再回到宣教工場一年,當特約宣教士。我們做了一個簡單的預算,並且尋求教會支持。在籌足經費之後,為了避免帶太多現金在身上,我到銀行去問跨國存款和提款手續,那家銀行的職員很「自信」地講了一個簡單的方法,我們也很單純地相信了她,把所籌得的大部份款項存入該銀行。直到我們到了工場的同一家銀行,才發現我們太信任她了!……那筆錢就這麼「卡」在銀行裡,只好靠著帶在身上僅有的現金過日子。
信心並不否定人該做一些事來解決危機,不過,人的方法真的很有限。我們知道常有短宣隊從馬來西亞到柬埔寨去,於是想到一個方法:向我母會的一位姐妹借一筆錢,托短宣帶來給我們,等一年後我們回去再歸還給她。那位姐妹是我們的屬靈長輩,且一向來都很關心我們,她很快就答應了我們的請求。在接著下來的幾個月裡,我們望穿秋水,接待了一隊又一隊的短宣隊,那筆錢卻總是有事故無法交到他們的手裡。
一年快過去了,我們寫了一封信傳真給這位關心我們的姐妹,一方面謝謝她的愛心付出,另一方面告訴她,人的方法常會出差錯,但神的信實供應絕對不誤時……那筆錢就讓她自己收著吧!的確,在柬埔寨的第二年,又是這樣靠恩典渡過的。回國以後見到這位姐妹我們才知道,該筆數目對她而言並不小,當她接到我們請求時,心裡很掙扎,最後還是決定從自己的定期存款中取出來,而且定意要奉獻給我們的。不知怎麼的,千方百計也無法順利的把錢交到我們手裡。當她最後接到我們的傳真,告訴她不必再想辦法將錢交給我們時,她知道那是神在操練她的信心……就好像亞伯拉罕一樣,神要他獻以撒,最後卻沒獻成。
三、信心堅守神工人的見證
另一個印象很深刻的經歷,發生在我讀神學期間。那四年,我們週間在新加坡神學院讀書,週末就到馬來西亞南部城市新山去實習。有一次,實習教會連續三、四個月忘了給我們實習費(絕對不是他們虧待傳道人,而是因為教會小,人人都有很忙碌的事奉),而我們夫婦也彼此達成協議,要效法戴德生——他在前往中國以前,曾在一個小鎮的醫務所當醫生助手。有時候雇主會忘了發工資,戴德生也從不開口要錢。他曾寫道:「到了中國以後,我將無依無靠,只能倚靠神,因此,最要緊的是,我必須在離開英國之前,先學會如何藉著信心的禱告,求神感動人來幫助我。」(John Pollock,戴德生與瑪麗亞,頁16~17)我們認為,這是神工人的生命見證。
有一個主日早晨,我記得很清楚,我們夫婦身上的現金只剩下馬幣八元(當時約美金兩元多一點)。奉獻的時候我心裡很掙扎:「到底要奉獻多少呢!?」有考慮過奉獻一半,但想到身上只存四塊錢也不夠兩個人吃飯,結果,我全所有奉獻了!有信心吧?不見得!其實那時候我心裡有數,因為平時我們會幫教會買東西,我知道竹玲身上有七十多元的收據,只要事後向財政索回那些錢就得了。
那天下午教會有探訪孤兒院的活動,弟兄姐妹在教會預備了簡單的食物,解決了我們的午餐。忙完了一个下午,我们帶著疲累的身體與傍晚時分回到了教會,肚子在咕嚕咕嚕的叫著,一下車我就問竹玲向財政索錢了沒,她竟然忘了!糟了,晚餐怎麼辦?隔天早餐怎麼辦?回新加坡的車費怎麼辦?……我們心中帶著這些疑問走進教會,竹玲一打開廚房的門,便發現下午帶去孤兒院的食物遺留了一包在教會,那就成了我們的晚餐。第二天的早餐和車費都沒有著落。
晚上,我們倆繼續在教會做一些佈置工作,直到十一點多,教會電話鈴聲響了,是教會的財政打來的,竹玲一拿起電話,對方第一句話就說:「我好像好久沒有給你們實習費了吔!」多個月來,我們每一個週末都去教會,財政都沒想起來,就在我們「山窮水盡」的時候,神就提醒她了!雖然已接近半夜,她還是托人把那筆拖延了幾個月的實習費拿到教會給我們。
經過了這些年,我不敢說自己完全學會了信心的功課,但這些經歷確實教我們更懂得專注於神的事工,而不是自身的需要。在面對所要到的工場、所要開展的事工,經濟的考量不再是首要的,也不是決定性的。信心對我們而言,是把對神完美屬性的抽象認識,化為實際的經歷。
操練信心不難,單純一點就是了。
(本文原刊載於《華傳》雜誌,2012年11~12月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歡歡 歡阿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跟小黃一起參與了宣教機構開的宣教裝備課,15堂課當中由不同的宣教士上課,厚厚的一本研習講義搭配四冊豐富的讀本,每週課程還會透過小組分組跟不同人討論。報名這堂課的時候心裡是雀躍的,真正上課遇到需要「出櫃」的時刻,那股令人屏息的恐懼感仍然湧上心頭,「為什麼我還會害怕呢?」我想這也讓我再次經歷大部分深...
宣教機構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宣教士談自由】
圖/文:蔡頌輝 (Andrew Chai)
多年前,我到一家理髮店去理髮。那理髮店的老板娘很健談,她大概是看我這個年輕人(那時我才二十多歲)梳著一頭老古板的髮型,就問我要不要改變一下。我問她:「怎麼改?」她把時下流行的髮型講給我聽,拿樣本照給我看,還問我要不要染顏色等等。她費了一番唇舌,最終還是被我拒絕了。
「為什麼?」她問。
我當時是這麼回答的:「因為我的職業不允許這樣做。」
呃……等等,聖經哪一處說傳道人不可以理時尚髮型或染髮呢?
的確沒有。現今,很多基督徒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保守了,要接受傳道人的新潮髮型也不難。但還有很多地方,要是傳道人把頭髮染成是綠色或紫色,相信會引起爭議,說不定還會被長執叫去問話。由此可見,即便有些事我們無法直接從聖經看到「可以」或「不可以」的指示,但各人心裡似乎有個限度,至於那限度在哪裡,我們也說不清楚。這就是所謂自由的底線。從事宣教的工人,尤其是跨文化宣教士,不能不懂。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所談論的就是自由。當時,保羅受到一些人的批評,質疑他的身分和權利,於是他寫了本篇作為辯護和陳述,現今的我們可以從中歸納出宣教工人運用自由的實用原則。
一、我們是蒙召得自由的人
保羅用了第1至14節的篇幅,從不同的角度為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辯護,申明即使自己從所做的工作中得到一些金錢或物質上的供應也是天經地義的。他的辯護方式是發出一連串的問題。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這些辯護是要證明他要從他們得物質上的供應絕對不是不合理的事。他引用了申命記第25章4節(9節)以及民數記18章8~31節關於祭司吃祭物的條例(13節)作為辯論依據,並總結:「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
自由和權利在某個程度上保障了我們的安全和尊嚴。神國的工人雖然講求為人謙和,卻不意味著我們要四處忍受委屈或被佔便宜,相反的,我們應當清楚了解自己的基本權利。只要是正當的事,不觸犯聖經的道德準則,並且在正當的程序和合法的情況下享用,便大可問心無愧地做我們想做的事,無須有罪惡感。宣教事業發展至今,只要加入宣教機構,為保障宣教士的生活,夠用的薪金以及基本福利,諸如保險、退休金、子女教育補貼、年假等都是不能少的。此外,宣教士身處別國,也應該了解當地的外國人權利,避免白白忍受虧損。
然而,如果仔細的觀察經文便不難發現,經文裡面藏著一些與自由相矛盾的字眼:「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既是自由的,又怎會「不得已」呢? 看來,保羅清楚知道自由的局限——他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二、我們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保羅提到了兩方面的「不自由」。首先,是他不能抗拒神的旨意:「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這裡的「責任」是指作為福音管家的職責(參林前 4:1)。我們常聽到信徒說:「事奉神要甘心,事奉得不甘心,倒不如不事奉,神要用的是甘心的人。」可是,保羅在此卻指出,不甘心並不是豁免責任的藉口!身分和職責是緊緊相連的,當老師就有老師的職責、當父母就有父母的職責、當員工就有員工的職責,甘心或不甘心可能影響一個人是否能享受在那職責中,但不能作為拒絕的理由。擁有身分卻沒有盡上相應的本分,終會被問責。
經文提到的第二個「不自由」,是他不能決定自由的結果。保羅這裡並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業,沒有飯吃了。」他甚至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去了一個最有價值的職分和福氣。」他乃是說:「有禍了!」我們無法得知所謂「禍」具體究竟是指將來的審判,還是今生必承受某種後果,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絕不是好事,而且顯然是非常嚴重的事!「不傳」是保羅可以選擇的,「有禍」卻不可以。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如果他採取正面的心態和回應,讓自己甘心去做的話,保羅說:「就有賞賜。」
神的子民享有自由和權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想做的都可以去做,不想做的就都可以完全不做。我們必須把身分和職責納入考量。有一天,我們將要為我們這身分所附帶的責任向神交代。耶穌的好幾個比喻,諸如精明管家的比喻、按才幹分銀子的比喻、山羊綿羊的比喻都暗示了這一點。換言之,福音使命對基督徒而言不是一個有永恆價值的工作選項、或一個有屬天意義的活動可參加而已,它是我們被造和蒙召的目的,我們活著就是為榮耀神,並且有一天會為自己是否盡上責任而承受相應結果。
在「自由」與「不自由」的拉扯中,保羅如何處理這矛盾?他把眼光放在長遠之處,放下自由。
三、當個放得下自由的人
這才是全章經文所要表達的中心信息。
保羅被人批評,說他利用福音來賺得個人的利益,他在此解釋自己作為福音工人,就算從中接受一點養生的費用也是應當的……但是,他說:「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節) 文中提到保羅放棄自由的兩個因素:首先,是為了更多的人得救。保羅用的詞相當肯定,他說他「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節)保羅「所誇的」無非是耶穌基督拯救世人的福音。保羅的生命以這福音為最高的榮耀,即使自己有再大的權利,一旦自由阻礙了他的工作,他寧願放棄。他在19節繼續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這就是他的目標——為要多得人!
今年初,中國武漢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之初,許多人紛紛逃離疫區,或被無奈地軟禁在家中。這時,卻有一批醫務人員被譽為「逆行者」,冒著生命危險衝向疫區,其中有許多人顯然有自由選擇去或不去,但他們看責任比自身的安危和權利更重要。在宣教工場上,保羅就是這個「逆行者」,為福音而放下自由和權利。我們也該如此。
當保羅立志這樣做的時候,他對做事的成果就有確信,他知道他最終必得到獎賞。這就是他放棄自由的第二個原因。「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保羅在24至27節以賽跑為比喻,要信徒齊心為了這個獎賞而努力。(註:本處比喻的重點是鼓勵讀者「這樣跑」以致「得著獎賞」,而不是「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他還指出,和世間的運動比賽相比,我們所要得的冠冕是永恒、不能壞的(25節)。連那些為了搶奪能壞的冠冕的人,都會為了那獎賞而有所節制,何況我們為了得不能壞的冠冕呢?第25節的「諸事都有節制」,在全段經文來看,就是「放棄自由」這回事。
我少年時期學過跆拳道。每逢要比賽之前的幾個星期,除了鍛鍊,教練都會要求我們控制食量。為什麼?因為此類比賽是按照體重來分級別的——羽量級、輕量級、中量級、重量級等。不小心重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升級」,意味著我們要與那些比自己個子更大的對手對打。反之,輕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低過特定級別,對手可能就是比我們個子更小的人。為了減低這個風險,我們要捨棄進食的自由,儘管沒有保證一定會取勝。保羅強調,我們要像運動員一樣地自我要求,好讓沒有任何事物阻礙我們去得永恆獎賞。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短暫而失去永恒。過度執著和強調個人的自由,往往我們使無法專注於神所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世上的福再大也不能與天上的賞賜相比,何況我們為神和祂的國所做的犧牲和所付出的勞苦,祂都記念。瑪拉基書指出,有紀念冊在耶和華面前,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到了神所定的日子,他要把這些人分別出來(瑪三16~18)。
說穿了,關於聖經沒清楚說明的許多事,我們實在無法列一個簡明的清單,指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這些標準都會因地方文化、或當下的處境而有所改變。但是,「為了福音」、「為了多得人」、「為了將來永恒的獎賞」,就是最大的標准。宣教工人可不可以染髮?在特定的環境中可能不行,但在另一些地方,卻可能變成了一個必須,關鍵是「為了福音」。宣教工人講道要不要穿西裝打領帶?在特定文化中可能是必須,在另一些環境中卻可能是禁忌,「為了福音」我們願意穿,也願意不穿。宣教工人可以吃野味嗎?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人也許不吃(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讓許多人害怕),但在特定的宣教工場和場合中,或許我們要「為了福音」的緣故而有所嘗試……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自主作選擇,也可以用口才把那些質問和批評我們的人駁得心服口服,可是萬一這樣做成了福音的阻礙,就不是真自由。
保羅有眼光,所以他放下了自由……你呢?
本文原載於《華傳》第63期: https://gointl.org/magazine-63.php#imission
宣教機構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宣教士談自由》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雙月刊第63期(2020年5-6月): https://gointl.org/magazine-63.php#imission
多年前,我到一家理髮店去理髮。那理髮店的老板娘很健談,她大概是看我這個年輕人(那時我才二十多歲)梳著一頭老古板的髮型,就問我要不要改變一下。我問她:「怎麼改?」她把時下流行的髮型講給我聽,拿樣本照給我看,還問我要不要染顏色等等。她費了一番唇舌,最終還是被我拒絕了。
「為什麼?」她問。
我當時是這麼回答的:「因為我的職業不允許這樣做。」
呃……等等,聖經哪一處說傳道人不可以理時尚髮型或染髮呢?
的確沒有。現今,很多基督徒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保守了,要接受傳道人的新潮髮型也不難。但還有很多地方,要是傳道人把頭髮染成是綠色或紫色,相信會引起爭議,說不定還會被長執叫去問話。由此可見,即便有些事我們無法直接從聖經看到「可以」或「不可以」的指示,但各人心裡似乎有個限度,至於那限度在哪裡,我們也說不清楚。這就是所謂自由的底線。從事宣教的工人,尤其是跨文化宣教士,不能不懂。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所談論的就是自由。當時,保羅受到一些人的批評,質疑他的身分和權利,於是他寫了本篇作為辯護和陳述,現今的我們可以從中歸納出宣教工人運用自由的實用原則。
一、我們是蒙召得自由的人
保羅用了第1至14節的篇幅,從不同的角度為自己所享有的權利辯護,申明即使自己從所做的工作中得到一些金錢或物質上的供應也是天經地義的。他的辯護方式是發出一連串的問題。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這些辯護是要證明他要從他們得物質上的供應絕對不是不合理的事。他引用了申命記第25章4節(9節)以及民數記18章8~31節關於祭司吃祭物的條例(13節)作為辯論依據,並總結:「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14節)
自由和權利在某個程度上保障了我們的安全和尊嚴。神國的工人雖然講求為人謙和,卻不意味著我們要四處忍受委屈或被佔便宜,相反的,我們應當清楚了解自己的基本權利。只要是正當的事,不觸犯聖經的道德準則,並且在正當的程序和合法的情況下享用,便大可問心無愧地做我們想做的事,無須有罪惡感。宣教事業發展至今,只要加入宣教機構,為保障宣教士的生活,夠用的薪金以及基本福利,諸如保險、退休金、子女教育補貼、年假等都是不能少的。此外,宣教士身處別國,也應該了解當地的外國人權利,避免白白忍受虧損。
然而,如果仔細的觀察經文便不難發現,經文裡面藏著一些與自由相矛盾的字眼:「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既是自由的,又怎會「不得已」呢? 看來,保羅清楚知道自由的局限——他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一、我們不是絕對自由的人
保羅提到了兩方面的「不自由」。首先,是他不能抗拒神的旨意:「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這裡的「責任」是指作為福音管家的職責(參林前 4:1)。我們常聽到信徒說:「事奉神要甘心,事奉得不甘心,倒不如不事奉,神要用的是甘心的人。」可是,保羅在此卻指出,不甘心並不是豁免責任的藉口!身分和職責是緊緊相連的,當老師就有老師的職責、當父母就有父母的職責、當員工就有員工的職責,甘心或不甘心可能影響一個人是否能享受在那職責中,但不能作為拒絕的理由。擁有身分卻沒有盡上相應的本分,終會被問責。
經文提到的第二個「不自由」,是他不能決定自由的結果。保羅這裡並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業,沒有飯吃了。」他甚至不是說:「若不傳我就失去了一個最有價值的職分和福氣。」他乃是說:「有禍了!」我們無法得知所謂「禍」具體究竟是指將來的審判,還是今生必承受某種後果,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絕不是好事,而且顯然是非常嚴重的事!「不傳」是保羅可以選擇的,「有禍」卻不可以。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如果他採取正面的心態和回應,讓自己甘心去做的話,保羅說:「就有賞賜。」
神的子民享有自由和權力,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想做的都可以去做,不想做的就都可以完全不做。我們必須把身分和職責納入考量。有一天,我們將要為我們這身分所附帶的責任向神交代。耶穌的好幾個比喻,諸如精明管家的比喻、按才幹分銀子的比喻、山羊綿羊的比喻都暗示了這一點。換言之,福音使命對基督徒而言不是一個有永恆價值的工作選項、或一個有屬天意義的活動可參加而已,它是我們被造和蒙召的目的,我們活著就是為榮耀神,並且有一天會為自己是否盡上責任而承受相應結果。
在「自由」與「不自由」的拉扯中,保羅如何處理這矛盾?他把眼光放在長遠之處,放下自由。
一、當個放得下自由的人
這才是全章經文所要表達的中心信息。
保羅被人批評,說他利用福音來賺得個人的利益,他在此解釋自己作為福音工人,就算從中接受一點養生的費用也是應當的……但是,他說:「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節) 文中提到保羅放棄自由的兩個因素:首先,是為了更多的人得救。保羅用的詞相當肯定,他說他「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15節)保羅「所誇的」無非是耶穌基督拯救世人的福音。保羅的生命以這福音為最高的榮耀,即使自己有再大的權利,一旦自由阻礙了他的工作,他寧願放棄。他在19節繼續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這就是他的目標——為要多得人!
今年初,中國武漢爆發新冠肺炎疫情之初,許多人紛紛逃離疫區,或被無奈地軟禁在家中。這時,卻有一批醫務人員被譽為「逆行者」,冒著生命危險衝向疫區,其中有許多人顯然有自由選擇去或不去,但他們看責任比自身的安危和權利更重要。在宣教工場上,保羅就是這個「逆行者」,為福音而放下自由和權利。我們也該如此。
當保羅立志這樣做的時候,他對做事的成果就有確信,他知道他最終必得到獎賞。這就是他放棄自由的第二個原因。「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保羅在24至27節以賽跑為比喻,要信徒齊心為了這個獎賞而努力。(註:本處比喻的重點是鼓勵讀者「這樣跑」以致「得著獎賞」,而不是「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他還指出,和世間的運動比賽相比,我們所要得的冠冕是永恒、不能壞的(25節)。連那些為了搶奪能壞的冠冕的人,都會為了那獎賞而有所節制,何況我們為了得不能壞的冠冕呢?第25節的「諸事都有節制」,在全段經文來看,就是「放棄自由」這回事。
我少年時期學過跆拳道。每逢要比賽之前的幾個星期,除了鍛鍊,教練都會要求我們控制食量。為什麼?因為此類比賽是按照體重來分級別的——羽量級、輕量級、中量級、重量級等。不小心重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升級」,意味著我們要與那些比自己個子更大的對手對打。反之,輕一公斤就可能使我們低過特定級別,對手可能就是比我們個子更小的人。為了減低這個風險,我們要捨棄進食的自由,儘管沒有保證一定會取勝。保羅強調,我們要像運動員一樣地自我要求,好讓沒有任何事物阻礙我們去得永恆獎賞。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短暫而失去永恒。過度執著和強調個人的自由,往往我們使無法專注於神所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世上的福再大也不能與天上的賞賜相比,何況我們為神和祂的國所做的犧牲和所付出的勞苦,祂都記念。瑪拉基書指出,有紀念冊在耶和華面前,記錄那些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到了神所定的日子,他要把這些人分別出來(瑪三16~18)。
說穿了,關於聖經沒清楚說明的許多事,我們實在無法列一個簡明的清單,指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這些標準都會因地方文化、或當下的處境而有所改變。但是,「為了福音」、「為了多得人」、「為了將來永恒的獎賞」,就是最大的標准。宣教工人可不可以染髮?在特定的環境中可能不行,但在另一些地方,卻可能變成了一個必須,關鍵是「為了福音」。宣教工人講道要不要穿西裝打領帶?在特定文化中可能是必須,在另一些環境中卻可能是禁忌,「為了福音」我們願意穿,也願意不穿。宣教工人可以吃野味嗎?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人也許不吃(這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讓許多人害怕),但在特定的宣教工場和場合中,或許我們要「為了福音」的緣故而有所嘗試……無論如何,我們都可以自主作選擇,也可以用口才把那些質問和批評我們的人駁得心服口服,可是萬一這樣做成了福音的阻礙,就不是真自由。
保羅有眼光,所以他放下了自由……你呢?
宣教機構 在 歡歡 歡阿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最近跟小黃一起參與了宣教機構開的宣教裝備課,15堂課當中由不同的宣教士上課,厚厚的一本研習講義搭配四冊豐富的讀本,每週課程還會透過小組分組跟不同人討論。報名這堂課的時候心裡是雀躍的,真正上課遇到需要「出櫃」的時刻,那股令人屏息的恐懼感仍然湧上心頭,「為什麼我還會害怕呢?」我想這也讓我再次經歷大部分深櫃朋友的處境。面對宣教這個話題,大家經常覺得是某部分人的呼召,又或者會覺得是耶穌升天前才給的大使命,今天只有淺淺跟大家聊我們上課的一點點心得,期待課程結束後可以跟大家分享更多唷!
追蹤歡歡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huan_a_hui/
業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薩克斯風教學/譜/演出預約/更多資訊 https://www.saxhuan.com/
宣教機構 在 宣教總動員一起委身宣教士當年做的事-GOOD TV NEWS 的推薦與評價
台中策盟、聯合差傳與18個 宣教機構 在4月23號舉辦中區宣教博覽會,以「跟隨基督:不可少的一步」為主題,邀請台中策盟理事長杜明達、台灣華福理事長 ... ... <看更多>
宣教機構 在 我想成為宣教士 的推薦與評價
我們在此為您收錄了台灣不同差會/機構的宣教 活動資訊(詳情請洽詢各個主辦單位): https://umot.group/events/ 本篇資訊將不停更新‼ 鼓勵你按著個人、興趣、負擔、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