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第一個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或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是現代學者對海外華人在婆羅洲創立的一個社群或政權的稱呼,此社群或政權自稱為蘭芳公司。1770年,廣東嘉應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片面改為「共和國」,即公司共和國,但向清朝稱臣時仍使用「蘭芳公司」維基百科
建立時間: 1777 年
政府: 總統制; 公司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客語白話字:Làn-fông Khiung-fò-koet,1777年—1884年),或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現代學者對海外華人在婆羅洲創立的一個社群或政權的稱呼,此社群或政權自稱為蘭芳公司。1770年,廣東嘉應(今梅州市梅縣區)客家人羅芳伯在東南亞西婆羅洲(今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1777年羅芳伯將「公司」片面改為「共和國」[來源請求],即公司共和國,但向清朝稱臣時仍使用「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建立時,第一任總制是陳蘭伯,第二任總制是羅芳伯,因此又稱為「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亦有人因第二任總制羅芳伯而稱其為「芳伯共和國」。
1884年,蘭芳公司被荷蘭東印度公司擊敗而滅亡,殘餘勢力逃至蘇門答臘。蘭芳共和國從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零七年。據說由於顧忌清朝干涉,荷蘭並未公開佔領,而是另立一個傀儡政權[誰?進行統治。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後,荷蘭才正式宣布佔領。
學者廖敏淑認為蘭芳公司只是一個開礦的移民社群組織,無異於會館、公所,且協助當地荷蘭殖民政府執行著課稅等職責。荷蘭人「認為蘭芳公司的制度源自於中國村社,而中國村社是民主又獨立的『小共和國』」,所以荷蘭人稱蘭芳公司為「共和國」。
廖敏淑認為:「把蘭芳公司視為『共和國』、將其領袖『客長』等同為大總統,或許是學者過於溢美了。
歷史 編輯
18世紀,西婆羅洲的各蘇丹國進口大量華人苦力到南洋挖掘金礦與錫礦,由於有荷蘭殖民者進行騷擾,所以當地有華人社團從廣東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鑣或傭兵的角色,逐漸形成所謂「公司」的組織。又以客家人族群由於習武風氣盛又相當團結有嚴格紀律,故頗受歡迎影響力甚大,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清朝乾隆年間中後期,廣東嘉應州(今梅州市梅縣區)人吳元盛因為謀劃發動起義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島,在當地創建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為該公司首領。後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為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蘭芳公司。
羅芳伯於1777年在坤甸成立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來源請求],並被推舉爲擔任第一任大總長。羅芳伯知道荷蘭人對清朝仍然顧忌,所以在立國之初就立即向大清稱臣,並派員前往北京朝貢。但擔心清政府可能會有所不滿,羅芳伯向清朝稱臣時決定仍使用「蘭芳公司」之名,而非「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1783年,由於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Tayau)國王很殘暴,人民都怨恨他。吳元盛前往殺死原戴燕王國國王,被當地民眾擁立為戴燕王國國王,被派駐在在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領地,王位世襲,傳四位(吳元盛、吳元盛之妻、吳元盛之子、吳元盛之孫),共70餘年。
1795年,羅芳伯病故後,由江戊伯繼任其位。後來由於清政府在外交上多次失利,中法戰爭爆發,荷蘭人認爲此時清朝無力再顧及境外的事,於是荷蘭東印度公司開始部署征服行動。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征服包括三場主要戰役:
西婆羅洲遠征(英語:Expedition to the West Coast of Borneo)(1822–1824年)
Montrado遠征(英語:Expedition against the Chinese in Montrado)(1850–1854年)
婆羅洲東萬律華人起義(英語:Chinese uprising in Mandor, Borneo)(1884–1885年)
1884年,荷蘭征服蘭芳共和國,蘭芳共和國雖進行了抵抗,但因武器技術遠落後於歐洲殖民者而失敗,其殘餘勢力逃至蘇門答臘。荷蘭並未公開宣稱已佔領蘭芳地區,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政權[誰?]以便進行統治。
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後,荷蘭才正式宣布對蘭芳國的佔領。[來源請求]蘭芳共和國自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零七年。逃往蘇門答臘的部分華人隨後往東北邊遷徙,並於馬來半島定居。
歷任總長 編輯
蘭芳元年(乾隆四十二年,西元1777年),羅芳伯稱大唐總長。
蘭芳十九年(西元1795年),江戊伯繼任。
蘭芳二十三年(西元1799年),闕四伯繼任。
蘭芳二十八年(西元1804年),江戊伯復任。
蘭芳三十五年(西元1811年),宋插伯繼任。
蘭芳四十七年(西元1823年),劉台二繼任。
蘭芳六十二年(西元1838年),古六伯繼任。
蘭芳六十六年(西元1842年),謝桂芳繼任。
蘭芳六十七年(西元1843年),葉騰輝繼任。
蘭芳六十九年(西元1845年),劉乾興繼任。
蘭芳七十二年(西元1848年),劉阿生繼任。
蘭芳一百年(西元1876年),劉亮官繼任。
蘭芳一百零四年(西元1880年),劉阿生復任。
蘭芳一百零八年(西元1884年)滅亡
《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昆甸國王陳蘭芳,廣東人,乾嘉間經商昆甸,才武有大略。是時,昆甸雖屬荷蘭,但以兵駐守海口商市,而山內地尚轄於土酋。會國中大亂,蘭芳倡義率眾平之。土番及華僑共推為主。軍服儀飾,略仿中國。有華人游其地,遇王於途,訝其不類土番,詢諸人乃知為陳蘭芳雲。余曩覽某日報,見其載陳蘭芳事,今猶記其概於此。
按西人所撰萬國地理全圖集言嘉應州人,往婆羅開礦,穿山開道,自立國家,擇其長老者稱為公司,限一年二年辦國政,又每月統紀傳言婆羅為諸島之至大者,其山內有大湖,廣東數萬人住此湖之阿納地方,開金山探金沙,因恐土番之狠,設族黨頭目,如土酋管治其民。又外國史略言,婆羅島內地多高山,每年掘金沙者甚眾,其中漢人自立長領,不服他國。此皆道光時人之書,並云該島內地,漢人能自立國。陳蘭芳則勢力尤大而特著者也。」
早期學者對蘭芳的介紹
謝清高《海錄》中說謝氏曾親到其地[來源請求]。
羅芳伯同鄉梅縣余瀾馨著有《羅芳伯傳》。
最早使蘭芳在中國產生較大影響的是梁啟超的《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八大偉人」之一即為「陳蘭芳」(疑為陳蘭伯和羅芳伯之誤)。其中並未稱蘭芳政權為「共和國」,只說「自立國家,擇其長老者稱為公司」,稱「陳蘭芳」為「昆甸國王」、「族黨頭目,如土酋」
羅香林提出蘭芳公司是一個「共和國」,其首領由公眾選舉產生,類似於「大統制」、「大統領」,使「蘭芳共和國」的概念廣為人知。
https://zh.m.wikipedia.org/…/%E8%98%AD%E8%8A%B3%E5%85%B1%E5…
#加里曼丹 #坤甸 #印尼古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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