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m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利器;開會、結婚、品酒,就連法庭審案、新律師宣誓儀式(115名新加坡律師5月中通過Zoom宣誓),都托了這個視頻會議軟件的存在的得以完成。
你知道怎麼利用Zoom溝通,但你知道它背後的創辦人是誰嗎?他是袁徵Eric Yuan,他的創業故事告訴我們,成功企業家必須具備三大條件:鎖定目標,永不言敗,關愛團隊。
當居家辦公與線上授課模式席捲全球,視頻會議軟件Zoom已成人手必備的利器。過去四個月,Zoom的日均活躍用戶從1000萬暴增至3億,公司股價一路逆勢而上。
Zoom創始人是袁徵Eric Yuan,他在近兩個月內的財富增幅升至全球第一,並於4月7日首次登榜《福布斯2020全球億萬富豪榜》,以55億美元財富位列第 293 位。
從他成功路上的5件事,找出他從“草根”逆襲到“美國最佳CEO”的獨門秘訣,或許能在這特殊時期為你帶來啟發與鼓勵。
1. 白手起家
Zoom創始人袁徵出生於中國山東省泰安市,父親是一名普通的礦工。受父親職業的影響,他報考了山東礦業學院(現為山東科技大學),本科畢業後又進入中國礦業大學深造,獲得碩士學位。
與許多來自精英家庭或有著名校背景的成功企業家不同,袁徵的創業之路可謂真正的“白手起家”。
2. 八次拒簽
1994年,袁徵在日本聽了比爾蓋茨Bill Gates的一場演講而深受觸動,認為互聯網是未來發展的浪潮,由此決定去美國硅谷工作。
然而在當時,要辦理美國簽證並非易事,英語不好的袁徵在兩年之內連續被拒簽了八次,直到第九次才成功申請到美國簽證。
初到美國時,也同樣因為語言問題,袁徵在找工作時處處碰壁。但他並沒有就此放棄,而是一邊打工一邊投簡歷,最終靠著寫代碼的一技之長,進入了一家小型軟件服務公司WebEx,成為一名程序員。
3. 靈感之源
袁徵創立Zoom的靈感來源於大學時期的“相思之苦”。由於當時與女友異地戀,只有寒暑假才能見面,袁徵便有了開發一個視頻通話設備的想法。這樣無論在哪裡,都可以看到女友並和她通話,就像兩人在同一個房間裡一樣。而當初給予他靈感之源的女友現已成了他的妻子。
4. 自立門戶
2007 年,WebEx被思科Cisco高價收購後,受到重用的袁徵被任命為思科工程副總裁。但他心心念念創造視頻會議軟件的想法卻沒被採用,於是他決定自立門戶,於2011年離開思科,創立了Zoom。憑著簡單化操作、優質的服務與緊跟客戶需求,Zoom逐漸在視頻會議市場競爭中突出重圍。
5. 美國最佳CEO
2018年,美國職場研究調查公司Comparably做了一個“職場幸福”調查問卷。來自全美5萬家公司的1000萬名職員評選出“員工幸福感最高”的25家公司,其中Zoom 名列第一。
同年,在美國求職網站GlassDoor發佈的年度CEO榜單中,袁徵以99%的員工支持率成為全美最佳人氣雇主。
在創立Zoom之初,袁徵的想法是“要做一個讓人每天早上起來都很想去上班的公司”,因此,公司的核心價值觀是“Deliver Happiness”(傳遞快樂),對像是客戶和員工。
公司不僅設有“開心訓練營”,定期安排員工戶外活動消遣放鬆;還有專門的閱讀俱樂部,不管是員工還是家屬,買書全部報銷。另外,還設有“父母日”和“子女日”,邀請員工帶父母、孩子一起來上班……
正是這些溫暖點滴,構成了員工的極致滿意度,也同時帶來了更多優秀人才背後強大的銷售力與凝聚力。
#elitesins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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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滿意度調查 程序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結果指導教授出來護航李佳芬的碩士論文,
更讓我覺得有錢人真好,寫那爛東西還有學者願意用學術人格背書。
#我應該讀嘉義大學der
昨天我的無心之過,沒想到引起一股我預料之外的波瀾,今天,李佳芬碩論的指導教授回應我了,由於這位教授話也相當多,有興趣的可以參考留言處連結。
我質疑李佳芬研究維多利亞學校,說她是「自己研究自己」,這個說法不夠嚴謹,應該是「自己研究自己的企業」。
而這位教授的回應大致是:「李佳芬這個狀況可能是「自我民族誌」(auto-ethonography)研究。」這個我不免質疑,您真的認為李佳芬研究維多利亞學校的品牌管理是自我民族誌研究?自我民族誌研究最重要的精神,我認為是「說故事」還有「以自我過程來進行文化分析與社會詮釋」,李佳芬整篇論文,我看不到一點有民族誌研究的痕跡,如果她今天的論文題目是《維多利亞學校創辦歷史之研究》,那她「自己研究自己」我一點意見都沒有,您用「自我民族誌」來幫她護航我也才聽得下去。
我嘲笑李佳芬,說她這個《維多利亞中小學品牌管理》論文題目,根本用不著辛苦訪談,跟她爸還有她老公坐下來吃宵夜就能知道事情,何必大費周章?何必做成論文?
這位教授的回應大致是:「李佳芬都有告訴受訪者她是董事,而且李佳芬都有謹守學術倫理,這我可以保證。」首先,我一點都沒有質疑李佳芬的論文是別人寫的,還有,李佳芬以董事的身份訪問家長跟潛在客戶這點,這可能有點問題,但這個我也沒質疑她。我只是認為,從她的結論看來,她真的沒有必要這麼辛苦訪談,要知道維多利亞建築很美、雙語教育很強、有競爭力、願意推薦給朋友來就讀這些感覺起來是用問卷調查得到的結論,竟然是用焦點團體跟訪談法做出來的?我不解,到底是李佳芬文筆太爛,還是她的受訪者根本講不出更多。
最後,我調侃李佳芬的論文,簡直是「維多利亞學校的滿意度調查」,這個教授的回應,我只能用匪夷所思來形容。
他說:研究者熟悉研究方法且堅守嚴謹的研究歷程,對於研究成果之學術貢獻原本就不會苛求。事實上,搜尋已發表的期刊論文,只要能提出可以檢證的研究方法和程序,以「滿意度」為題的研究論文亦多如牛毛。所以,誰說滿意度調查不能成為「論文」呢?
哈囉,你前面跟我說李佳芬是「自我民族誌」研究,也說她很認真訪問「11個人」,然後你現在又跟我說,綜合這11個人的意見所寫成的「滿意度研究」當然可以是論文啊!
哈囉,你的邏輯在哪裡?滿意度研究當然可以當成論文,但是!請記得李佳芬的論文題目叫做《維多利亞中小學品牌管理》,並不是在說滿意度。我又再看一次李佳芬的問題意識,她說她的研究問題是:「維多利亞的品牌形象建立策略跟策略成效,以及影響這些策略的成敗因素」,人家並沒有要做「滿意度調查」阿,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做出來就變成滿意度研究了。
好啦!話說太多了,進入我的結論。碩論品質參差不齊,這是台灣高等教育的可悲現況,這邊不討論。但當今天李佳芬打著她是教育研究所畢業,在「佳芬講堂」上大談教育政見,甚至刻意用誤傳跟謠言,來抹煞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努力時,不好意思,我無法原諒也無法認同。
我檢視李佳芬求學歷程唯一的方式只有去看她的論文,就如我上一篇文說的,看完她的論文,我只能說,從她口中說「三年級教肛交」、「六年級教性高潮」這個我一點都不意外。以她荒腔走板的論文看來,她連最基本思考邏輯跟論述能力都差勁透頂,你還奢求她會去分辨事情的真偽?
李佳芬的指導教授們,我不覺得你們有問題,指導教授有督導論文與照顧學生之責,你們的護航與溢美之言,是你們該做的事情。但我相信這個社會多數人是公正客觀的,那本論文寫得好不好,事實擺在眼前。
客戶滿意度調查 程序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何司法信任度如此的低?>
最近有一個新聞,
就是一個官府施政滿意度調查,
報告顯示,有43.9%民眾認為當前治安良好,
雖為歷年次佳表現,超過半數民眾仍表示不滿意,
更值得警惕的是,
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卻持續上昇,
各自飆達84.6%與76.5%。
很奇怪吧?
明明很多法官檢察官都這麼優秀,
也都兢兢業業在職務上努力,
為何司法信賴度還是這麼低?
我舉一個之前處理的案件來說好了,
反正就是一個強盜案件,
abc三個人拿刀去搶地下賭場,錢沒拿到,就跑了,
問題是地下賭場是很隱蔽的,沒有人通報的話,
誰知道哪裡的工寮裡有賭場,
就連同def等人(雖然沒到場但有嫌疑)都抓進來一起當被告,
k是擔任d的辯護人,
那相關證人(被害人)都問完後,
法院讓所有被告轉成證人身分訊問~
其實這裡有一個問題,
就是被告是無罪推定,
不應該要求被告作證證明自己有罪/無罪(不自證己罪原則),
除非被告要求,
或案情有待釐清,沒有訊問被告,無法釐清其他被告是否犯罪,
訊問過程就必須限於釐清其他共同被告案情的部分,
至於涉及自己的部分,被告是可以拒絕作證的!
當d轉成證人後,
檢察官,其他辯護人,法官分別進行訊問,
其他律師問得不多,大部分都是跟自己當事人有關的部分,
但是檢察官跟法官
雖然是拿其他被告的證詞去問d,
但是問的方向,
根本就是衝著d來的,是要將d入罪的,
d哪知道那麼多,就傻傻的回答~
問到一半,
k忍不住了,就向法院提出疑問,
k:你們既然把d轉成證人,
那應該問他有關其他共同被告的部分,
可是我一路聽下來,不管是檢座,或是庭上,
似乎都是針對d犯罪情節部分做確認,d應該可以拒絕回答的!
審判長很不高興,
說:如果你覺得他不應該作證,那一開始就可以拒絕作證,
現在反應這個是什麼意思?
這個案件就是很多共同被告,證詞都有出入,才需要d的證詞,
不然我們不會問他!況且我們有強迫證人嗎?
(k的os:如果可以配合釐清案情,我們當然是盡力配合,
但問之前誰知道你們是這樣問的?
況且一開始說願意作證,也不是讓法院取得無限開火權吧?!)
k:反正我還是要表示我的意見~
審判長:那就記明筆錄!
後來d說他願意回答,才讓事情過去~
後來開庭出來,
k:我都提醒你可以不用回答了,你還回答?
客戶:我案子在他手上,不回答,就得罪法官,不回答不行!
k:你有緘默權阿!
客戶:法官會說我心虛拉!
其實我知道我的當事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講的說詞反反覆覆,被抓去關是剛好而已,
但是勒,我比較在意的是,
其實根據現有證據(證人證詞,其他被告證詞,監聽譯文),
已經可以定d的罪了,
那又何苦以不正義的程序去訊問他?
電影蜘蛛人有一個台詞,
能力越強,責任越大,
當你擁有一個權力時,
第一個要想到的,是自我節制,
不要讓自己變成一個權力怪獸,
但是在實務上,
有些檢察官甚至法官,
因為急於將可惡的被告入罪,
在處理過程裡沒能嚴格遵循程序正義,
(他們很知道遊戲規則,但是卻遊走於遊戲規則邊緣)
這樣的做法,
可以取得人民信賴嗎?
司法制度落實過程裡,
法律只是一個框架,執行者還是需要人去執行,
只要有一個環節(也許是檢察官,檢事官,法官,甚至律師)出錯,
這個制度作出來的決定,就無法讓人民信服!
ps:
這種明明把你當成被告,卻用證人身分訊問你的手法,
最常見的是警察的警訊筆錄,或檢察官的偵訊筆錄,
一開始以證人身分傳喚你(證人還不能帶律師勒),
去之後問的問題,全部跟你的案情有關,
問完再宣布說你觸犯什麼罪,轉成被告,
再用你的證詞去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