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萩日很落落長的文章]
來講一下我的萩日插畫館的故事好了,很多人問我怎麼在曼谷,老公是泰國人嗎?為什麼開始畫畫,以前是讀畫畫科系嗎?本人是台灣人嗎?
2017年之前我是一名珠寶店的美編人員,一名寵物代理公司的美編人員兼活動企劃人員,一名腳踏車公司裡的平面設計師,一名在富邦的保險業務員。
我跟老公是在腳踏車公司認識的,我們交往幾年之後2017年初他應徵上這邊的美商公司,就直接飛到曼谷這,我們遠距了八個多月,當時天天視訊,後來我生日時飛到泰國海島我老公跟我求婚後,我們只有登記沒有辦婚禮,只有兩家人簡單吃個飯,沒多久我過來曼谷這裡,剛過來這邊去上了半年英文語言學校,認識了世界各地來的朋友同學,當時覺得剛來曼谷一切都好新鮮,到哪都好好奇,常常下課後一個人去探索曼谷,跟老公的生活也很開心,可以說每天無憂無慮然後也就這樣漸漸肥了起來。
2018五月份後從英文語言學校畢業,也跟好多朋友同學說再見,突然覺得好沒有什麼重心,每天不是做自己的事情,或是去泰國的一些地方自助旅行,老公當時推薦一些設計與畫圖的線上課程給我,學費很便宜反正時間很多,就慢慢充實自己,當初登記結婚老公送一台平板,因為很好用,直接可以在螢幕畫圖,我開始練習畫電繪,就這樣過了兩三個月,當時雨季每天都在下雨下得我變得很憂鬱,開始煩惱自己的未來,在這之前我的專業是平面設計,偶爾接一些平面設計、商業設計的案子,但也不為了賺錢削價而接案,所以推掉了很多只想用便宜價格的案子,我自己收入真的很不好,還是要靠老公給的錢,當時後老公說我來只是多雙筷子而已,但現實什麼都要錢,搞到他壓力大長皮蛇,我每次回台灣都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自己沒有穩定收入,連我家人都要偷偷塞錢給我帶回曼谷,我都拒絕了,當時在想如何有穩定的收入,就開始想除了平面設計我還能幹嘛?
某一天去漢堡店跟朋友吃飯,有一個老外跟我聊天問我在幹嘛,聊了一下推薦我去一家小型設計工作室面試,當時也是帶著自己的作品集,最後面試完有拿到工作但除了薪資談不妥,還有老闆太控制狂,工作內容也不是很喜歡就沒有去嘗試,老公也尊重我的決定,當時也很鼓勵我重新開始畫畫不要有壓力,不用為了誰就純粹練習畫畫這件事。
很多客戶問我我是美術系畢業的嗎?其實不是。我印象從國小三年級開始當學藝股長,一直到高職,美術課也是我最喜歡的課,但常常被拿來考試我真得很不爽!小時候以前覺得長大就是要讀美術系,而且也想在世界各地畫畫,國中升學想讀美術班被某雞掰老師阻止說讀美術沒飯吃讀高中才有前途,當時也沒有堅持自己的立場,所以改念電子科系至少那個年代很夯,當時因為是高職往上升只能選資工、光電、工程系等等那些我真的沒興趣的科系,看到南臺科大有在收多媒體電腦娛樂科學設計系,我看到設計兩個字,恩!終於跟設計沾上一點點邊,我就申請去唸了,但我不喜歡玩什麼遊戲,大學室友小寧教會我一些平面設計的基本概念,只是喜歡畫圖但沒有受過正統的畫畫訓練,出社會後才開始偶爾會有一些畫畫創作,大概在2019年初我開始認真上一些畫畫基本功的線上課程,在youtube找怎麼畫素描,什麼插畫課程都找都練習,偶爾請老公教我畫,他以前有去澳洲擺攤畫過似顏繪,當時每天畫很多圖在空白的a4紙,覺得很煩但這都是自己變強的過程。
某天我看到有個設計平台pinkoi可以賣畫人像的插畫-似顏繪,看了很多設計師的作品,我想說對耶~我可以試試看在上面賣我的人像畫,而且金額大家都可以負擔,不像平面設計不是每個人都需要,也開始練習我討厭的人體動作,以及我最討厭的人像畫,怎麼說討厭因為我很愛畫動物不喜歡畫人,大概在2019年5月我第一次發佈了婚紗插畫的設計在自己的臉書,希望大家有需要可以找我畫畫,開始有朋友詢問,我很謝謝你們給我機會畫圖,從那個時候我也建立的ig帳號,就這樣一開始都是身邊支持的朋友,開始慢慢累積了很多作品,在六月份申請了pinkoi,作品審核等等大概7月上架,除了台灣,開始慢慢的有從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來的客人,從7月開始我的作品讓更多人看到,開始幫更多人畫圖,自己也是很愛分享作品在粉專把#tag到很滿,辦了幾個分享抽獎活動讓大家看到我,一直到現在我已經幫數不清的客人畫了數不清的人像,到現在幾乎每天都有fb、ig的人私訊詢問我畫畫的東西,還有人問我有沒有要小助手,我真的很開心!
常常覺得幫大家畫畫就是緣分,因為開始畫畫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有了自信加上穩定的收入,我比以前更開心了,也可以幫忙分擔房租,還有可以更常跟朋友聚,畢竟出門就是要花錢啊!
因為是一筆一畫的東西,除了溝通要花時間,還有最後印刷確認的部分都要很仔細,不喜歡把自己的時間排得太滿,我覺得當自由工作者除了自律還有守時很重要,這是一種信任,如果趕不上送禮或要用的時間大家不會再給你第二次機會了,真的非常謝謝大家這麼支持我,也很開心每次你們都會分享拿到插畫的照片或是影片給我,讓我覺得自己不是一個只會生產畫似顏繪的機器人,我真的有時候會這樣想,而是跟你們的生命中有某種形式的連結,說我會不會很膩,我老實講我確實畫得很膩,每天畫人真的畫到好煩啊!但是!但是!每次讓我繼續下去的動力都是完成後你們給我的反應跟回饋,可能是自己沒有辦婚禮,所以拜託我的每一位新娘我都盡力地完成他們要的畫面與夢想,把他們的婚禮當成自己的婚禮來辦。
今年不好意思提早公布沒辦法再接單,11月與12月都滿單了,還有一個大的平面設計案子要進行,看著行程已經排到12月我其實有點緊張,怕接太多繪製品質會不好,乾脆就提早結束販售,但我還是會陸續把今年已經完成的插畫慢慢的分享大家!要預約似顏繪插畫等等的我們明年見:)
不小心打太多,最後想送一句話給大家,你不用很厲害才開始,你要開始了才會很厲害! 所以想到就去做吧!做中學學中做,衝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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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宜 寧 高中 薪資 在 運動物理治療師 蔡維鴻|Physiotherapist Victor Tsa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聯合聲明文】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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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隨著時代的演進、醫療專業的分工日趨精細,物理治療師的角色已從傳統醫治身心障礙者的復健人員,轉型為全人、全方位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因此業務範疇已涵蓋以健康促進、運動防護、傷病預防、特殊教育、延緩衰退與失能、身心障礙者復健、安寧照護等為目的之物理治療行為。也就是說,物理治療師業務已不侷限於疾病之治療。然而,民國84年制訂的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所有物理治療業務,皆須依醫師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使得有健康促進和預防需求的民眾(非病人)不易獲得物理治療專業服務,也限縮了物理治療師延緩衰退之服務,在人口老化,政府大力推動長期照顧的今日,實非全民之福。
臺灣人口高齡化速度居世界之冠,長青族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需求大增,物理治療師在民眾罹患疾病之前或病況穩定之後,均能進行專業服務,預防疾病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其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這些服務對象並非病人,自無疾病之「診斷」,其所需要之物理治療服務,並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因此,當物理治療師提供服務時,自無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之事由。
本次物理治療師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可妥善國家法令之穩定性及一致性,亦能使物理治療師發揮專業知能安心執業。本次修法內容沒有改變醫療現狀,物理治療師在醫療院所之執業模式並無改變,服務對象並非疾病患者,自無增加健保支出之疑慮。修法內容沒有改變業務範疇,更沒有侵犯醫師業務。適切地修法可使治療師執行預防醫學相關業務而無違法之虞,建構一個安全的健康照護網,不但造福民眾,更可以節省醫療資源、提高醫療效率、增進專業分工。
修法說明:
1.本次物理治療師的修法對於其他相關專業並無產生任何限制與排他,僅僅是令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專業能夠有限度的自主發揮專業,已明確在法律文字與說明欄中敘明「無涉傷病治療」。
2.物理治療師此次的修法,是因應高齡社會未來的需求而為之。我們期待民眾健康老化,那我們要更應該讓願意承擔的專業人力深入社區去教導民眾正確的觀念,希望各界能夠以全民健康為福祉,信任彼此的專業自主與自律,共同支持此次的修法。
3.民眾的健康意識抬頭,物理治療師專業發揮不僅只是在疾病這個狹隘的範疇。我們要鼓勵物理治療師走入社區提供民眾專業的服務(例如:教導民眾正確的運動方式、教導民眾正確的預防保健觀念),長照的財務負擔與社會成本大家都已了然於胸,因此此次修法是完善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延緩失能重要的一環。
4.「預防勝於治療」,是公共衛生的核心,也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高齡社會已經不可避免,專業團體應該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一起共同與全民邁向活力高齡社會,防患於未然,樽節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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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一、霸王條款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1.復健醫師論點: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以利益的角度出發,若法案通過,治療師將會包辦所有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且可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參與,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將會大發利市,錢途無限。
【回應】
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因應社會變遷與國內外實務現況,照顧廣大民眾福祉為出發點,並「無排他性」或「獨佔性」,並未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執行,僅僅是使物理治療專業人員在執行無涉傷病治療的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業務時,不會觸法。更無所謂「包辦」之說。
2. 復健醫師論點:因完全不管長期以來衛生主管機關與法界共同認定的「醫療行為」(以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診察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之總稱)及醫師法第 28條所稱「醫療業務」行為的後果,就是造成密醫行為合法化及醫療體系混亂,並導致疾病治療之片段化,嚴重影響民眾醫療連續性,破壞台灣長期努力提升的醫療品質,未來的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
【回應】
(1)傷病預防若是醫療行為,則坊間運動防護員、健身教練、民俗調理都是執行醫療行為嗎?若進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或特殊教育,就會有「密醫」之嫌,那麼運動教練教民眾運動預防肌少症就違法,瑜珈老師教民眾拉筋保健也違法,運動防護員幫運動員做運動按摩也違法,特教老師教育特殊兒童生活自理能力也違法,修改此法目的只是希望治療師在執行這些非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行為,不會受現行法規限制,而有違法之虞。
(2)物理治療師為接受過完善紮實的養成教育,經過國家考試認證之醫事人員,早已在執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促進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何來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之說?更何況以治療師受過的醫療專業教育,有更高的機率發現有潛在疾病的民眾並進行轉介,對於民眾的健康有更好的保障。反之,法案審查當天,附帶決議欲晉用考照不成之”物理治療士”,才是無法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3)通過此法並不會影響現行醫療體制,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依然要經過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治療師才能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復健醫學會的指控並不成立。
3.復健醫師論點:由於傷病之治療乃醫療行為之核心領域,亦屬各醫事人員之核心業務內容。國家所建構之醫療體系,係以維護醫療品質與人民健康為最高原則,爰要求醫師應先對病人進行完整之診斷與評估,再由其親自或交由各醫事人員實施必要之治療,以避免病人無法確實接受所需之治療,或因接受不當處置而蒙受生命、身體、健康之損害。
【回應】
修法法條清楚寫明「與傷病治療無涉」時,治療師始無須憑藉診斷、照會或醫囑進行物理治療服務。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以國家利益為考量,修法法條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沒有增加治療師的業務項目,沒有侵犯醫師業務,沒有改變醫療現狀,沒有增加健保支出,沒有限制與影響其他既有專業人員。
二、霸王條款造成特殊教育受到箝制
1.復健醫師論點:若完全以特殊教育的專業及長期投入的角度來看,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未來將是以「萬能的」角色,並將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先不管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現有人力,是否足夠投入特殊教育領域,但這種無視,現在第一線的所有特教專業老師的辛苦與投入及限縮他們的工作,對於特教專業老師將情何以堪? 因此,當「特殊教育為目的無關傷病不在此限」的消息公布,更是讓特教專業老師們群起反彈。
【回應】
(1)此次修法並不會對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造成任何限制。
(2)在特殊教育法中明訂物理治療師屬於特教團隊的成員之一,不會因修法而有任何改變,實非現在才有這樣的介入。且既為團隊之一,更無所謂萬能,特此澄清。
(3)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時,並非以直接進行特殊教育或是替代特殊教育教師之工作,而是以「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下,與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家長等進行跨專業合作,提供評估、目標擬定、環境調整、課程活動調整、諮詢等方式進行,與特殊教育教師為夥伴合作且彼此合作之密切關係,因此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會以「萬能的角色」,或是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絕對是因為不暸解治療師在特殊教育所扮演的角色而提出的謬論。
(4)進行特殊教育教學需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所扮演的僅止於專業團隊,絕對不會因此成為特殊教育教師,因此也不知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如何能限縮特殊教育老師工作呢?
2.復健醫師論點: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現在,全部跳過醫師,治療師可先評估介入!此舉造成傷病判斷先後失序,勢必嚴重侵犯病童健康權利。
【回應】
(1)特教兒童中須醫療的治療自然以醫師診斷為依歸,物理治療師並不會逾越專業分際。
(2)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須透過心評老師評估及收集相關資料,並且經由各縣市或教育部之鑑定安置就學輔導委員會確認特教資格及類別,根據各縣市規定不同以及不同特殊教育類別,「醫師診斷證明」並非必要檢附之資料,主要仍以特殊教育中的「心理評量老師」進行相關測驗及資料收集,並且搭配專業團隊評估,進行特殊教育身份之研判,例如:學習障礙多以心評老師進行之相關教育評量檢測及學業資料收集為主要鑑定資料,且此類別非一般身障類別,且特殊教育專業與醫療衛生專業各有不同,應彼此尊重,並非如復健醫學會提出「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 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由醫師主導後續教育或處置的現況,復健醫學會如是說,似乎將特殊教育納入醫師處方的一部份,是否反而有不尊重特殊教育專業之疑慮!
(3)承上,部分學生已經由特殊教育鑑輔會鑑定取得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學生資格,但可能沒有取得任何的醫師診斷,如果需限制有醫師診斷照會醫囑才能讓治療師進行相關專業團隊的服務,豈非反而限制了孩子得到不同專業建議的機會,反而可能耽誤孩子的進展。
(4)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由此可知,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中的確是「非以治療傷病」為目的之執業或服務,絕對不是像復健醫學會提出會侵害病童權益。希望復健醫學會能再更了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合作的核心價值,彼此尊重,了解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環境中是與特殊教育人員共同合作幫助孩子,發揮孩子最大的學習潛能。
三、霸王條款讓運動防護被限制
1.復健醫師論點:各類型運動專業防護或體能促進業務,係長期已由各該單項運動專業教練或長期投入的防護員負擔,我國體育發展的成績,他們功不可沒。未來這條霸王條款,要改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來擔任了,這除了現行臨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人力已嚴重不足外,未來條文中「預防與運動防護」的開放,讓治療師能仍在許多長照失能患者健康運動促進,以及在商業導向的健身中心獨立作業,不受醫師診斷指導,逕自只以症狀施予處置。且運動防護員,體適能師等專業人士,反倒是無法源依據可以施行其業務,處處受到治療師的制肘。
【回應】
(1)此次修法是使物理治療師執行體育法25條任務,執行運動防護而不違(物理治療師)法,並無限制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2)正如復健醫學會所言,運動專業教練和防護員保護運動員功不可沒,現行亦有許多物理治療師擔任相關工作,但在現行法規下,卻有觸法之虞。運動員多為健康人,非屬需要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病患,因此,此次修法只是使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能夠安心工作。
(3)再者,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與預防失能,運動是一大關鍵,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因此,促使相關專業投入社區的健康促進工作,對高齡社會是重要環節。
(4)民眾健康意識抬頭,已有許多民眾會自主尋求物理治療專業服務,當醫事專業在為健康人提供服務時處處受到限制,對於尋求專業服務的健康民眾而言亦是困擾。
2.復健醫師論點:體育界人士最了解與運動相關的健康促進、傷害防護等,並有相關專業的良好發展。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其是醫事人員的背景,硬爭奪體育界相關業務,在專業上不但是撈過界,也讓未來的運動訪護與體育發展,令人擔憂。
【回應】
(1)物理治療師是世界公認的運動醫學團隊成員之一,扮演守護運動員健康的角色,在倫敦奧運、里約奧運與台北世大運等各項大型國際賽會中,選手運動防護服務皆以運動物理治療為主要服務項目。
(2)物理治療師在運動場域的服務,主動協助運動員與教練,提供競技運動相關傷害的預防與照顧,以及運動技術的強化與運動員體能的調整與維持,並能針對單項運動之需要設計與執行適當的運動處方。
(3)物理治療師也提供一般民眾運動處方的評估、設計與諮詢,扮演運動領域的健康守護者。
(4)目前國內各層級競技運動與學校運動團隊,皆有治療師協助照顧運動員。中華奧會推動之菁英育才計畫,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80位基層菁英運動員,獲得教練、選手與家長極佳的肯定;高中學校防護體系建置計畫,亦有相當多的物理治療師投入學校專職防護人員,或校園巡迴照顧國高中體育班運動員;各職業運動團隊亦聘有專職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職業運動員。
(5)物理治療師與運動防護員皆為運動防護人員,共同投入照顧運動員的健康,本次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修正納入運動防護,實為符合現況實務需求,且並無排除其他人員從事運動防護相關工作。
四、霸王條款造成失能照護受到影響
1. 復健醫師論點:若是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延緩失能照護可以獨立執行業務」,在臨床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的人力明顯不足外,如何負擔失能長者的照顧? 延緩失能照護幾乎都是病人疾病後延伸,此類病人失能幾乎都由疾病引起。不顧疾病的根源,即可以自行尋求没有醫囑的照護,極可能讓有疾病的病人健康沒有保障。未來依據這條霸王條款,只要沒有針對個案的某種疾病去定義,慢性病的「失能」長者都將是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可以介入評估初步獨立處理的對象,如果處理不好或病況複雜惡化了,再倒過來丟給醫師處理。這樣的順序,未來若變成常態,我們實在需要為慢性病的「失能」長者擔憂了。
【回應】
(1)物理治療師之人力並無不足,現有論述說物理治療師都流入社區,以至於基層診所聘任困難,然而對人力資源而言,薪資是其重要關鍵,難以聘任應究其實因,不宜以因修法而人力流入社區蔽之。
(2)物理治療在失能照護的專業範圍甚廣,病人回到家中後,因應著生活所需要的環境無障礙改造、日常生活器具改造(例如湯匙握柄加粗)、臥床後運動以維持肌肉量(避免快速淪為肌少症)等等,均是其專業,而這些範圍亦非醫師們在診療期間所能涵蓋。
(3)物理治療師秉持自身專業在居家提供服務,也能夠提醒失能者與照顧者需要就醫,對於照顧環節來說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五、霸王條款妨礙民眾傷病預防權益
1.復健醫師論點:台灣醫界在長期照護、健康促進、運動防護服務的區塊,各專科醫師們正發揮領頭羊角色,整合物理職能治療師,運動防護員,體適能訓練員,專科護理師,社工師等,共同為台灣銀髮長輩的長照生活,邁出安全、穩健、專業的步伐。我們真心期待執政當局與立委諸公,不要大走醫療進展的回頭路,破壞台灣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醫療體制,剝奪民眾由醫師診斷處置的健康權。切莫讓民眾健康福祉,淪為派系爭權與圖利少數醫事團體的犧牲品。
【回應】
(1)修法沒有剝奪民眾健康權,而是賦予健康權。
(2)此次修法通過的正面表列條文是以「目的」論,並無排他性,卻被復健醫學會搧風點火、唯恐天下人不亂地惡意解讀之。更有甚者,高舉醫療的大旗,指控具有國家證照的治療師會「危害人民健康」,種種作為令人瞠目結舌。
(3)專業與時俱進,物理治療師具備可以直接服務一般大眾(非患者)的能力,在高齡社會下,急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以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但是復健科醫師把所有的人都當作病人,在取得物理治療服務之前,都要先經過復健科醫師「診斷」,但健康人沒有疾病,因此無法「合法」接受物理治療師服務,這樣把所有人都視為病人,是他們囊括醫療費用最「合理」的藉口,但卻讓不必要的健保支出無限上升,絕非國家之福。
(聲明文下載)
http://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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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直播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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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 目前對未來感到迷惘,任何行動決定都做不了,能否老師指引一條明路,謝謝🙏我是單親媽媽,離婚後在媽媽的支援幫助下照顧小孩,因認識新的對象,媽媽不喜歡他也覺得我的首要條件是把小孩照顧長大,不需要任何感情只有金錢才是人生的目的。
從小媽媽是情緒勒索的人,我之前跟她說要搬出去及出去外面工作自己照顧小孩,確開始用金錢勒索的名義,如果你出去你以後什麼都沒有,要跟我切斷關係。親朋好友好心勸說,搬出去就是你不對,媽媽為了你們努力讓你們有好生活不要讓她傷心,而且搬出去對小孩也會造成影響,是你只想到自己沒有想到小孩的行為。我想要自己可以獨立照顧好自己跟孩子,不想未來的生活長在別人的嘴裡,但我確因為那些人的話語卻步了,現在跟媽媽一直冷戰,變得沒有勇氣跟媽媽說話,連溝通都不想。
為了自己的未來離開保護你的家這種想法真的是自私嗎?
希望老師能撥空給我解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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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請問
錯過一個明明能相愛的人
要如何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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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師:
跟老公在一起六年,結婚也六年了!而他一再不告知就投資,失敗了再告訴我(錢是各管各的),可這樣的感覺很差,夫妻不是應該是我們嘛??
前年二月,有個孩子住到我們家,而前年的八月,老公國小欣賞的對象加了點FB,他們開始有所聯繫!
去年九月,老公帶孩子去女生的店裡吃東西聊天,而今年ㄧ月就單獨出去,接著女生邀約過情人節、慶祝(三月底)女生生日,他都沒有拒絕且隱瞞我出去了!
今年三月底當天慶生回來,就被我發現了,我表明想離婚,而他堅持只想要我啊!
十分的猶豫中,怎麼繼續呢?
謝謝老師耐心的看完哦!
我1983/01/10
他198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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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
我有個感情問題有點難解,希望老師能幫我的腦袋解套。
我和前夫是宜蘭人,因為他外遇,所以最後訴訟調解離婚,各自扶養1兒1女,我扶養女兒小學3年級,每月探視兒子1次(約30分),我兒子小學5年級。
一路走來,常常覺得能在法院談成的事,都是簡單的事,因為能作繭自縛的都是感情。
我以為,離婚後,我可以找到我愛他,但他也愛我的男人,對我忠誠,但……常常事與願違。
老是遇到~愛我,我卻不愛他的,或是…我愛他,但他卻沒那麼愛我。
於是,我總覺得……離婚,只是從這個火坑跳到另個火坑而已。
如果我知道外面世界外遇平常,我想……我一定不會離婚,因為我前夫其實是一個很愛孩子的人。
後來,我覺得……未來我的老公不一定很愛我,但一定要愛孩子,愛他的家庭。
或是……是這樣的想法的吸引力……
離婚後,我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個高雄人,與前妻離婚,兩個孩子(1個高中,1個國中)都由男友監護扶養,每個月他會跟前妻要1萬元扶養費。
後來聊了2-3個月,見面後,我們交往了至今約11個月了,因為工作關係,我在公部門約10年上班,所以假比較多,所以都是我下去找他。
他職軍退休,因為他負擔重,上有父母,小有兩兒,所以就算有3萬多的月退,也必須找工作才能cover 生活,因為他還有500萬房貸要負擔。
最近他有提訂結婚,他希望我可以去高雄與他同住。
交往這些日子以來,我常常都有分手的念頭,主要是他說……我愛他兒子有多少,他就有多愛我。
(他讓我覺得……我是排在他兒子後面的,再來是……下高雄我犧牲很多~1.工作十年薪資不錯、時間自由的公部門。2.離開娘家宜蘭,我爸媽只生2個女兒,我姊已嫁台中。3.不論住哪,只是換個地點奔波,本來是宜蘭到高雄,如果嫁高雄,只是高雄到宜蘭是一樣的。)
我說: 我是愛你很多,才有辦法愛你兒子,因為我不是和你兒子談戀愛,別本末倒置。
每次下去,就是打砲,幫忙做家務,做菜燉雞湯給他跟兒子吃,當然我女兒想跟,我也會帶,偶爾我們會牽著手逛逛夜市。
我很喜歡平淡簡單有歸屬感的家庭生活。
他說:他兒子問?我何時要下去跟他們住?
但~
其實我並沒有走進他孩子的心,連朋友都不是,他的孩子怎會期望我去住?還是只是幫忙他做家務?
因為我有次去,發現他們用柔軟精洗衣,我問:怎會用這個洗?這不是洗衣精。男友說:老婆出去後,他們只知道柔軟精很香,就洗了1年多,不知道柔軟精沒有潔淨功能。
聽到這~別覺得男友家應該髒亂,不,男友他把他住的環境用的很乾淨,他也會規劃老年,也會教育要求孩子的爸爸,我是因為這樣,愛他的。但好像……他的老年生活沒提到我,只有提到錢的規劃。所以,我不確定他是愛我?還是只是想要有個女人可幫他顧家持家?
對了,男友曾說……不要管他兒子的事,他們都叛逆期,所以孩子在,我不說。但我們私line只要我關心他兒子,他好像也就不說話了。
有時候,因遠距離我會想很多,會沒安全感,負面情緒。
他跟我說:不要因為我是你男友,就要接受妳的負面情緒。聽這些很煩,工作很忙了(他輪三班)。
最後,想問……我該繼續這段感情嗎?
對了,他求婚,卻沒見過我爸媽,也沒來過我家。他只問,結不結婚,我不能自己決定嗎?
因為他只想登記就好。
老師,我是個有房有車經濟獨立,感情還算獨立的女生,我想,他會愛我……是不是我不讓他負擔什麼?
他說……他自從認識我,就睡得很舒坦。
他曾跟我說過,還沒認識我前,他有想過,把前妻找回來,因為她老婆不是出軌才離開的,是因為吵架,剛好手因為工作截了一段手指頭,開了N次刀,所以他老婆就沒照顧他,去外縣市租房工作,然後他也沒怎樣,他前妻去法院訴訟離婚,丟下2個兒子,這期間都是大兒子照顧他的。
希望老師可以在直播回答我問題,我該繼續下去嗎?還是……我想法要改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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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想詢問有關父母關係惡劣小孩該怎麼辦的問題
我父母親大概五年前離婚了.
大概有意識以來,很常聽到我母親批評我的父親.批評他愛喝酒假應酬、晚回家、不顧家裡大小事。而在我國中的時候,父母親便開始分房睡。
基本上他們兩人的關係從什麼時候開始惡化我不太清楚,只記得小學時曾經發現母親在一本書裡面寫著看到爸爸外遇的場景很心痛。
而不知道什麼時候,母親開始跟爸爸的好朋友關係開始變好。結局也像大家想的那樣,他們兩個再一起了。
故事其實很簡單,父親愛上酒店外遇酒店小姐,母親為了報仇和他朋友走近關係,後來也再一起了。
家中經營一個小公司,在離婚後,母親搬出去,父親也不願意回到公司上班,整天待在家無事做。
而五年後的現在,父親竟然同夥客戶在外開設相同產業的公司,想當然母親無法接受。因此將他趕出家中。
我的問題是 我不知道怎麼處理或面對他們關係的惡,
基本上我的母親沒辦法接受我們和父親有任何接觸,只要提到我們和父親吃飯,她便會不開心。甚至在我們面前說出生女兒沒用,只會聽信爸爸。
但是在我心中爸爸就是爸爸,我沒辦法就放任我爸爸不管。
上週幫忙我爸搬家,看到他落寞的背影,我真的很難過,我也知道要告訴自己那是他選擇的路,我們能做的就是陪伴。但每每母親得知我們花時間陪伴爸爸,她就開始臭臉相向。
想問您,夾在中間的孩子到底該用什麼心態面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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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我53歲和先生一起20幾年,先生大我10歲,沒有和他生孩子,但有幫他撫育他的兒子(已結婚生子),這兩年來我們的無性婚姻我超不爽,無性就算了也無關心,我要離婚但卻不知如何開口,老師怎麼辦?「我不要再過這樣的生活了,沒錢也不是這樣過的啦,其實從認識你開始都是我自己一廂情願,你也不是喜歡我的,所以沒什麼感情也不能全部怪你!
現在有這麼多的債務,你看要怎麼解決,要我揹也可以,只要跟人家講清楚!
你開口就是大聲駡誰敢講話,不講就是冷冰冰!
我寧願過苦日子我也不要過這種沒有關心沒有疼惜沒有親親沒有抱抱的鬼日子,我賤啦!」上個月我傳Line 給他,他已讀不回,我們同住一起,因為冷戰所以現在不同房,家裡沒有其他人,偌大的房子只有我和他,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