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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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不能侵害到人的「意識」,否則就屬於「非事實」或是「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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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侵害人的意識,即是阻止人們的思考,妨礙他們表現的方式,甚至表達的自由,在議題論辯之中,有兩個層次,其一,是阻止討論,其二,不欣賞不同的意見,實施全然的否定,那意味著,阻止他人的質疑和懷疑,對於事實的形成,並無幫助,而且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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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赤潮一般,因為是藻類,所以大量繁殖,因為水裡富含著營養,所以無限增生,因為那是自然的生物,因為那是正確的,於是水體原有的平衡被破壞,溶解氧下降,水裡的其他生物,植物,魚類,紛紛窒息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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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恰巧也是一種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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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若有個人或機構,打著「事實」的名目,實則是在破壞整體的討論環境,阻卻任何一個想法的發生,因為是「錯誤」所以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我是代表「事實」,所以可以恣意審判他人,我們可以說,這就不是在追尋事實了,而是在戕害整體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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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實都是靠「發現」和「懷疑」得來的,包括地球是圓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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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想知道的驅力,然後有提出想法的人,接著人們去驗證它,可以知道它為真,或為假,就算那是假的說法,也可以做為真實的反面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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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合理的錯誤」也是事實的一環,若人提出的解讀、主張,因著他的錯誤而不許發生,連存在都沒有必要,使正確的主張失去可否證性,缺少「驗證其為假的」思路,這就使得「正確」變得無法質疑,剩下單方面的說法,由少數人所壟斷,成為一種真理,去壓迫人們,使其感到不自由,那麼,這就是一種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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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錯誤才是真實的面貌,覆蓋在事實之上的,便是「意識」,由每個人的解讀與參與而成,每一個人的解讀未必精準,甚至錯誤百出,但便是因著這些錯誤,逐步的趨近真實,若希求完全的正確,把事實產生的第一步,都給否決掉了,那麼,事實就沒有產生的可能,就算產出,也不過是個人的獨斷,或是將前人嘗試錯誤的旅程,拾他們的牙慧,利用他們的錯誤,然後阻止事實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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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若阻止他人發言,或阻斷任何人們懷疑的想法出現,進行討論,這不但不能說是追求「事實」,或者呈現「事實」,捍衛「事實」,確認「事實」,可以說是在「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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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百分之一百的事實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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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認為,「地球是平的」,他並試圖舉證,並發表各種說法,雖然那些證據並不充分,但如果直接切斷他的發言,或者在他各個私人空間底下的言論,都加註「地球是圓的」,包括他在推特或臉書上發表「今天是個美好的一天」,附上他剛上完大號幸福的表情,強迫每個人閱讀他的推文,都必須得知「地球是圓的」這回事,這基本上,不是在探究事實,而是將事實變成一連串廣告,或是經文,咒語,強迫人們朗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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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於一種廢話謬誤,人們理解事實,想聽聽別種說法,即使聽不同的意見的人怎麼說,也不代表對他所言完全同意,甚至人們早已理解到了事實為何,他們早已有了先備經驗,他們可能從三歲起就知道地球是圓的,一再重複人們已經知道的東西,使人們感到反感,讓人們覺得自己被感到無知-好像他們並不知道這件事一樣,又無從反駁,這並不是再確認事實,而是藉由「事實」來拷問他人,使他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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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應該是無害的,知道的人會知道,想說的人就會說,我不想聽事實,這也很合理,並不是事實的錯,而是有人藉由事實在侵犯他人的生活,阻礙人們思考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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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病毒式的「呈現事實」,讓他出現在任何不該出現的地方,沒有經過人們的允許,人也無從拒絕,即是用「事實」來進行犯罪,我們不會希望有人一天到晚都在你旁邊說「你是你媽生出來的」,包括你在洗澡的時候,吃飯的時候,檢視你的陰毛是否該剃了的時候,在一般正常的情境下,稍具有「常識」的人,都可以知道,那個叨叨不休的人帶有特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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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正在用「事實」破壞其他人的事實,包括我們陰毛長出來的事實,包括今天的午餐是咖哩這件事實,包括我們洗澡的時候習慣什麼都不想的這件事實,包括我們腦袋內選擇那件事實出現,給予我們認知,哪個事實這個時候該擺在那個位置,而有人迫不及待地破壞他們,要讓你生活上每一個「事實」都被排擠,置入他想讓你知道的這件事,他絕對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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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破壞了我們可以選擇相信哪些事實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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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事實」存在的前提是,每一個人的想法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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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的思考都是自由的,事實就是包括著每一個想法都存在著而且自由運作的事實,當我們確認正確或者錯誤的觀點,事實或是非事實之前,都體認到的一個先備事實,我看到他說「地球是平的」,那麼,我也正在確認這個人的存在,和他的想法的存在,阻止這一點,你就是反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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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地球是圓的」就是來自「地球是平的」嘗試錯誤的結果,如果沒有「平」的概念先形成,人們無從反駁與懷疑,甚至想像,然後得到「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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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地球是圓的」,這件事實來說,如果他被當成一種絕對的真理,進攻的武器,不可質疑的教條,那不僅對它沒有幫助,反而在使人們感到不悅,不舒服,不愉快,感到壓迫,敦使人們遠離事實,甚至拒絕去相信,因為承認那事實即是承認你施加壓力的手段,不如說,那個被施加特殊目的,和激烈手段的事實,已經不是事實了,而是一種純粹的嫌惡刺激,這些不正當的行為,對於「事實」本身,是有害的,是拒絕讓事實被人們認知,這就是在「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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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所謂「網傳『藻礁只能在海水污染嚴重的桃園沿海才能看到,是海水重度污染指標物種』?」,他根據專家的說法,得出「水質混濁並不等於『汙染』;而『污染』仍會導致藻礁等生態環境受破壞.」據此查核為「錯誤」,看起來是正確而且無懈可擊的,然而,探究其尺度,其實只是挑語病和瑕疵,進行不合理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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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被視為錯誤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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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為什麼藻礁在全球很稀有嗎?為什麼宜蘭、花蓮、台東、屏東、小琉球和綠島幾乎沒有藻礁嗎?
事實就是因為人家的海水夠乾淨夠清澈,陽光穿透度高,珊瑚活得很好佷茂盛,沒有你珊瑚藻鬼混的空隙嘛!你就是只能在海水污染嚴重,珊瑚活不下去的桃園沿海才能輪得到你耐汚濁的珊瑚藻在這裡混阿;你希望海水很清澈,珊瑚生長茂盛,每年至少生長1公分,魚類豐富生機盎然?還是海水繼續汚染,只能養這種10年只長1公分礁石的廢藻?
這種海水重度污染指標物種就如同中國國民黨,無法存活在真正文明的世界,無論走到哪裡都會被唾棄,只能在無腦韓粉滿街,污煙瘴氣的台灣才能存活阿,當然啦,都是愈來愈稀有物種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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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引述反駁的專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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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倫解釋,有沙、懸浮物、低光源的水質環境,殼狀珊瑚藻在沒有其他競爭者和藻食動物,長時間下來才能累積礁體、有機會發育形成藻礁.如果水質清澈、水溫低的環境,就會像東北角偏好許多非鈣化大型藻類和珊瑚,例如石花菜,但不會有機會發育形成藻礁;又如果是水質清澈、水溫溫暖的環境,就會偏好珊瑚生長,例如墾丁的珊瑚礁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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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倫指出,此論點要釐清的觀念有二,第一,有沉澱物的水質不等於『汙染』;第二,藻礁在工業區興建前就有,不是因為工業污染才形成。此外,桃園大潭地區施工後沒有常態化海浪進來淘洗,藻礁將被泥沙長期掩埋,長期下來藻礁生態會死亡,就是現在大潭藻礁G3區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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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描述的「事實」皆相同,相較於於長於水質清澈的珊瑚,藻礁生長自水質較為混濁的環境,不過解讀各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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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人將混濁的水質形容成「汙染」,另一人則認為對方指的汙染是工業汙染,據此解釋工業污染前藻礁已形成,不能說混濁的水質等於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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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前人所述的是否指的是「工業汙染」呢?觀察其原意,「事實就是因為人家的海水夠乾淨夠清澈,陽光穿透度高,珊瑚活得很好佷茂盛.」、「珊瑚活不下去的桃園沿海才能輪得到你耐汚濁的珊瑚藻在這裡混阿」,可以看出,這和工業污染無關,而是指海水汙濁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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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水質混濁並不等於「汙染」,「汙染」也不等於工業汙染,這兩造說法原本是很好的互相滌清事實,但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運作下,變成宛若訓詁學的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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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糟糕的是,直接標記成「錯誤」,彷彿他是一種徹底違反事實的完全錯誤;接著,臉書在據此作為依據,對轉傳消息的人、發文者,乃自於社團,直接進行懲罰和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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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者除了收到警告,文章也被消失在臉書,若有社團有此文章,則社團品質會被調降,明明是一篇發文,卻影響社團文章的觸及率
,而嚴重或多次犯規,就會被迫關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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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就是所謂事實查核的話,我們可以看到「事實」並沒有浮現,取而代之的,是無數個談論此議題的人被消失,周遭的人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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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錯誤」是構成事實的一部分;「不合理的尺度」則是消除事實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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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被稱之為「錯誤」的文章,被指為「錯誤」的部分,嚴格來說,並不算是錯誤,頂多算用詞不精確,可能會誤導他人,他的觀點雖然偏頗,但依舊在事實的範疇,並不到謠言或是假訊息的程度,而是針對真的訊息,發表自身主觀的感受,這樣的感受帶有情緒性,描述自身感受或是情緒,多半都不是真實的,也不會有人用真實的標準去衡量它,因為,那是在描述自己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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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同環團說蔡英文殺死藻礁,藻礁是七千年的女神,蔡英文踩藻礁,沒有人會受到處分,或被臉書禁言,甚至被莫名其妙的機構跑來「查核」一番,若依照這種「事實」的尺度,藻礁是生物屍體堆疊起來的無生命體,並不會有「殺死」這種說法,無生命體的藻礁也不會是什麼女神,若有自稱是事實查核機構,跑來說你是一種錯誤,這違反事實,然後如此這般把閱讀你文章的人都殺雞儆猴一番,是否有人能接受?這樣的行為,與其說是查核事實,不如說,是在民主國家內實行獨裁的真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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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形容事物,多半會使用比喻或誇飾,參雜自身的感受在其中,有人認為藻礁是女神,有人認為藻礁是廢物,這都沒什麼錯誤,真正的錯誤,就是有人跑來嚷嚷著你違反事實,然後找了一堆專家,客觀的分析,仔細地計算,你的話語犯了什麼錯誤,因此你整體是錯的,這樣的人,若不是神經病,就是專業而且訓練有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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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不同於事實即是錯誤,事實上,是不同於我即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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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語境國家使用語言的方式,和低語境國家是不同的,因此,中文裡經常會有許多集合名詞,涵蓋多種語意,端看閱聽者依照情境加以辨別,例如,汙染,根據教育國語辭典,有沾染、弄髒之意,如《三國志.卷二九.魏書.方伎傳.管輅傳》:「或因漢末之亂,兵馬擾攘,軍屍流血,汙染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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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成山,是一種汙染;海水混濁,亦是一種污染,硬要說此汙染就是彼汙染,搬出什麼聯合國定義的工業汙染,實則是一種違背常識的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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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說,我的內心被汙染了,是否會被判定是錯誤的,而必須被警告?若有人在自己的臉書寫下,藻礁是廢物,是否會有一群事實查核中心的人跑來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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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詞彙的用法,縮限它的定義,據此來說其他人是錯的,這叫偽冒理據;抓著一點語病,挑取瑕疵,把部分錯誤,說成整體的錯誤,這叫部分取代整體的謬誤;把這些虛構的錯誤,無限上綱成制裁他人的理由,這就叫搞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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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語境國家,因著精確字詞的使用方式,制定了判定謠言的機制,本就尚有疑義,配合著高語境國家的微言大義,造就了漫無邊界,令人無語的絞刑台,每種事實都可以拿來審查一番,差別在何者為我所用,我意欲合為,繩子要套在何種立場的脖子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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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不合理的尺度」,無論是何種事實,都能判定為非事實;何種言詞,都可以指為錯誤,那麼,這種查核事實的方式,可以說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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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自美國大選以來,針對特定候選人的fuck-check,已經是惡名昭彰,從來我們認為那是針對遠方國家所發生的事,只不過波及到無關選情的中文使用者,現在,台灣有個機構成為了這種fuck-check的背書,開始干涉台灣內政議題,並且侵害人們的言論自由,原以為是遠方的風暴,如今,卻成為燃燒自己房屋的火苗.一群人以為那是「澄清」、「查核事實」、「打臉」而已,殊不知,許多受害者卻因著這種手段,喪失發言的權利,或活在恐懼之中;今天因為站在對立面的人群受到打壓而高興,改天,它便可以依循這種尺度,來懲罰你,只要他認為你在社群媒體的言論,是一種「錯誤」的話,不符合他們所認知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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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最好確保能永遠跟他們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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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給他們這種權柄?這個機構是否具有民意?他的代表性為何?這樣的機構誰來監督?誰來查核他們表述的「事實」?網路上大大小小的社群、網站,從來就是經歷過挑戰,論辯,與他人互動而逐漸累積自身的信度,今天,ㄧ個從天而降的機構以「事實」自居,並開始四處查核自然使用者違反事實與否,彷彿它們具有理所當然的信度,所有人都必須無條件地遵從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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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菁英圍在會議桌上,扮演真相的仲裁者,找了他們認可的專家,來背書他們的意識,排除他們認為是錯誤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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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令人嗅聞到傲慢與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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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作為一個網站,一個少數人觀點匯集的粉絲團,據此發表意見,說他們認為哪些人是錯誤的,由公眾評判,那是合理的存在;若他們的行為是去審查他人,藉由臉書去進行言論檢肅,以真理自居,我們必須質疑,它存在的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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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知道的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在查核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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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不是事實,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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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YSLim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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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失能定義何者錯誤 在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要來幫大家介紹一下視覺注意力的故事。
鏡好聽語音版: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520cul001
關於視覺注意力,我們首先要來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注意力是不是我們能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如果眼前有個事物沒有被我們注意到,那我們還看得到它嗎?
關於這些問題,最早以實驗來加以研究的,就是奈瑟(Ulric Neisser),也就是我們在《大腦好好玩》第二季第一集開場時,曾經提過的認知革命的四位重要人物之一的奈瑟。Neisse r在 1975 年,曾經做過一項先驅實驗,就是以疊合的影片,來測試人類的注意力能不能被分配。
這段影片,我們會放在以下連結中,如果大家有機會的話,可以到連結中看一看。如果沒機會去看的話,也沒關係,我在這邊用語言來幫大家說明就好。
影片:https://youtu.be/nkn3wRyb9Bk
在奈瑟的實驗影片中,基本上就是把兩段影片疊合在一起,其中一段影片,是穿著白衣的籃球員在傳球,另外一段影片,則是穿著黑衣的籃球員在傳球。然後呢,這兩段影片會被疊合在一起。什麼叫做疊合在一起呢?疊合在一起,就有點像是你拿兩台投影機,同時投影在同一面牆上,然後影像就會疊合在一起那樣。
兩段影片疊合在一起之後,奈瑟就請受試者去注意數數看影片中的黑衣隊伍總共傳了幾次球。
結果發現呢,當受試者在專心數著籃球員的傳球次數的時候,很多受試者都沒有注意到有一位撐傘的女士出現在影片之中。
奈瑟根據這項結果,就提出了他的主張,他認為,受試者只能注意重疊影片中的其中之一,而無法同時注意兩者。當你全神貫注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中的某些事物上時,其他的事物就會發生視而不見的現象。我們把這個現象稱為是「不注意視盲」(inattentional blindness)。
關於這個現象,你可能會質疑,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這種重疊的影像太不真實了,所以大腦才無法處理?關於這個問題呢,有後續的實驗改變了影片的呈現方式,比方說,心理學家不使用重疊影片,而改在兩隻眼睛中分別呈現不同的影片,結果發現,受試者一樣只能注意其中一隻眼睛中的事物。
所以呢,沒有被注意到的東西,我們似乎就會看不見!
關於 Neisser 的這部影片以及實驗,很多人應該會覺得有點耳熟。沒錯,因為我們現在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在流傳的一部大猩猩影片,其實就是這部影片的後續作品,如果大家沒看過大猩猩影片的話,一樣可以看一下以下的連結。我們在這裡要跟大家說的就是,真正的第一版影片,其實不是大猩猩的影片,而是奈瑟在 1975 年的影片。
影片:https://youtu.be/vJG698U2Mvo
但是,為什麼 Neisser 的第一版影片默默無聞,但是後來的大猩猩影片卻爆紅呢?其中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 Neisser 的發現走得太前面了,因此當時大家無法理解這個發現背後意義,所以才選擇性的忽略了這項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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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視覺記憶理論「像照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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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70 年代時,主流的視覺記憶理論認為,人類的視覺記憶形式,就是像照相機一樣,會把所有的視覺內容都一次儲存在一個暫存記憶體之中。
根據這樣的理論,所有的視覺內容都應該在腦中,因此不應該會出現這種「視而不見」的現象才對。也因此,當時的學術界對於奈瑟的發現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所以這項發現就一直被擱置、一直被束諸高閣。
雖然 Neisser 在 1975 年的最早發現被大家忽略,但是 23 年過後的 1998 年,終於有其他學者開始重新檢視這個現象,而這一次呢,終於讓 Neisser 的發現獲得了平反,並且讓大家開始重視到其中的意義。
在 1998 年的時候,兩位學者 Arien Mack 和 Irvin Rock 做了一系列實驗,結果都支持「不注意視盲」的現象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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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意視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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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說,在一項實驗中,他們要求受試者去注意螢幕上十字形的+號圖案,然後每次+號出現時,受試者就要回答,在這個+號圖案中,是+號圖案的垂直線段比較常,還是水平線段比較長?
接下來,當受試者回答了好幾個回合,回答得正高興的時候,某一個回合螢幕上的+號圖案旁邊,就會突然出現另一個圖案,比方說可能是三角形。三角形閃現過後,實驗人員就會問受試者是否看見剛剛額外閃現圖形是什麼形狀?結果發現,很多受試者都無法成功回答這個問題。
結果顯示,當受試者專心注意某項作業時,可能看不到其他同時出現的視覺刺激。
關於這個實驗結論,各位聰明的看倌可能會想要反駁,你可能會說,這個實驗的結果可能和注意力無關,而是因為三角形是被呈現在視野周邊,沒有被直接呈現在凝視點的正中央,所以才看不見?
換句話說,你可能質疑,或許是因為受試者的眼睛一直盯著+號看,所以才無法看見視野邊緣的其他圖形,所以是視野太偏的問題,而非注意力無法分配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針對這樣的質疑,Mack and Rock 這兩位學者,做了另一項實驗再次驗證。這一次,他們請受試者凝視在螢幕中央的一個凝視點上。然後把+號排在螢幕的邊緣。作業內容和剛剛一樣,只不過這一次,受試者必須把視線凝視在中央的凝視點上,然後用眼角的餘光、去判斷視野邊緣的十字+號中的垂直線段或水平線段何者較長。然後呢,當受試者專注進行作業時,有時候凝視點會突然變成另一個圖形。
結果發現,受試者有高達 87% 左右(!)、偵測不到凝視點的這個變化。只有當受試者事前先被警告過凝視點可能會出現變化時,他們才偵測得到。
由此可知,即使受試者的眼睛一直凝視在凝視點上,仍然有可能錯過發生在凝視點位置的變化。所以說,這種「視而不見」的現象,並不是因為視野的關係,而應該是注意力無法分配所致。
Mack and Rock 的一系列研究,幫不注意視盲的現象找到了紮實的證據,並引起了學界的重新重視。隔一年,1999 年,另外兩位心理學家 Daniel Simon 和 Christopher Chabris,就根據Neisser的原始影片,製作了改良版的大猩猩影片,結果爆紅,也因此讓「不注意視盲」的現象一砲而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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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意視盲」還是「不注意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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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注意視盲」這個現象,有些人認為,這代表了注意力是我們看得見東西的必要條件。如果你沒注意看,視覺刺激就不會進入意識狀態。
關於這個看法,其實目前正是大家熱議的一個主題,有些人同意,但是也有人不同意。所以如果你也有興趣的話,或許可以自己思索看看。
在這裡,我們簡單介紹另外一種的看法。例如有沒有可能,其實注意力並不是看得見東西的必要條件?有沒有可能,在我們沒有注意的情況下,其實我們還是看得見,只是看到的東西被迅速地遺忘了。
比方說在傳球撐傘的例子中,受試者其實可能看到了撐傘女子,但是因注意力不足,所以很快的就遺忘掉了。或者是在 Mack and Rock 的實驗中,有可能受試者其實清楚的看到三角形,但是因為注意力不足,所以很快就遺忘掉。所以說,注意力說不定和意識無關,而可能是和我們的遺忘速度有關?
這種說法,我們稱之為「不注意失憶」(inattentional amnesia)。而且更在我們先前提過的「早期選擇理論」和「晚期選擇理論」的爭論中,再多添加了一個新的立場,就是「超級晚期選擇理論」。
這種「超級晚期選擇理論」理論認為,注意力介入的時間點非常的晚,是在語意分析以及意識都出現之後才介入。在這種「超級晚期選擇理論」中,注意力影響的是我們能否順利回報而已,而和語意分析以及意識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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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看得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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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可以思考、反駁的地方是,如果注意力真的是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的話,那我們怎麼可能還會看得見背景呢?
比方說,大家如果在開車時,眼睛專注地盯著路況,但是你眼角餘光所見之處,並沒變得一片漆黑,餘光可見座椅、方向盤等,並沒有因為我們全神貫注在路況上而看不見。由此可知,注意力並不是我們看得見的必要條件。對吧?
當然若要繼續辯論,你也可以說,不對,我認為注意力確實是看見東西的必要條件,我們全神貫注在路況上,卻仍然還看得見視野周遭背景的原因,或許是因為我們的大腦仍然自動了分配了一些注意力給周遭背景,所以我們才看得到這些周遭背景。
至此,大家可以看到,這雙方的辯論攻防,其實兩邊都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去爭論,而這也正是目前關於注意力和意識關係之間的重點議題之一。
關於細部更深入的爭論,在這邊我們就暫時打住,至於究竟哪一個理論才正確,現在大家也沒有定論,所以就留給大家自己去思考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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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問題」:不同腦區的視覺刺激如何在腦海裡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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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再來看一下視覺注意力的理論和相關生理機制。
在介紹注意力的理論之前,我們要先來討論聽覺和視覺的差異,以及引發心理學家思考注意力理論時的一個重要現象。
首先,如果我們檢視「視覺刺激」或「聽覺刺激」的本質,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視覺或聽覺刺激,都是由好幾種不同基本特性所定義而成的。比方說,聽覺刺激包括了頻率、強度和音色等等。而視覺刺激則包括了顏色、線條的方位和形狀等等。
以視覺刺激為例,如果視覺刺激是由多種不同的基本特徵所構成,而且我們現在已經知道負責處理這些基本特徵的腦區都在不同的位置,比方說,形狀是在 V3,顏色是在 V4 腦區,動態是在 hMT 腦區等等,那我們就要追問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對於一個物體的視覺經驗竟然是完整,而不是各自分離的?
這個問題,就是所謂的「整合問題」(binding problem)。
也就是說,如果視覺刺激的各種特徵是由不同腦區負責,但最後所有的特徵在被我們意識到時,卻是完美整合的狀態,那勢必腦中應該有一個機制在整合這些位於不同腦區內的視覺刺激特徵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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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整合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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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Anne Treisman 就提出了她的「特徵整合理論」(feature integration theory)。她認為,在視覺注意力介入之前的所謂「前注意階段」(pre-attentive stage),所有的視覺刺激特徵都尚未被整合,而是處於一種自由浮動的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這些視覺刺激特徵才會和物體整合在一起。
根據這個理論,如果視野中同時有好幾個物體,那在注意力介入之前,這些物體上的所有視覺特徵就會全部混在一起處於自由浮動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才會把每個物體應該要有的視覺刺激特徵整合在一起。
那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驗證這個理論呢?Treisman 的特徵整合理論,其實做出了一些預測,剛好可以被用來檢驗理論是否正確。這個理論做出的預測就是,如果注意力介入的過程出現錯誤,就可能會出現特徵整合錯誤,也就是把不同物體的特徵錯誤的整合在一起的現象。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是「錯覺組合」(illusory conjunction)。
Treisman 在 1982 年就做了一項實驗,證實了錯覺組合現象的確存在。他首先在螢幕上快速閃現兩個數字以及四個圖形,然後要求受試者先回答數字,再回答看到哪些顏色和形狀的圖形。結果發現,有18%的試驗中,受試者會出現錯覺組合。
比方說,原本的視覺刺激中有一個紅色的三角形和一個黃色的圓形,但是受試者可能會說成黃色的三角形。
所以,從這個實驗的結果,我們可以知道確實有「錯覺組合」的現象。而 Treisman 對於「錯覺組合」的解釋就是,這是因為受試者把注意力都在數字上,所以才沒有足夠的注意力去整合四個圖形的視覺特徵,也才導致了「錯覺組合」現象。
好,聽到這邊,聰明的聽眾們又可以提出質疑了。什麼質疑呢?這個質疑就是,沒錯,你 Treisman 的確有發現「錯覺組合」現象,但是誰知道這是不是因為注意力不足的關係導致的呢?說不定是因為記憶力不好、動機不足等等的其他原因才出現的結果。你 Treisman 有證據可以顯示這真的是因為注意力不足所導致的嗎?
關於這個質疑,Treisman 也做了一些實驗來回應。比方說,Tresiman 決定直接操弄注意力,看看會不會影響結果。例如他要求受試者不要去注意數字,而改成直接去注意四個圖形,結果發現錯覺組合的現象減少了,因此這個現象確實應該和注意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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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氏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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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另一項可以用來特徵整合理論的證據,就是布林氏症候群(Blint’s syndrome)。所謂的布林氏症候群,就是當與注意力有關的頂葉受傷時,病人會出現注意力異常的現象,就有點像是我們在大腦好好玩第一季第六集介紹大腦頂葉時的特殊病例那樣。
關於這些注意力異常的布林氏症候群病人,有實驗發現,這些病人的錯覺組合現象也確實比正常人高出許多,因此注意力應該和錯覺組合有關。
最後幫大家總結一下。我們在今天的內容中學到的一個重要現象就是「不注意視盲」,也就是沒有被注意到的事物,我們常常就無法回報他們的存在。那至於我們無法回報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完全沒看見,還是有看見但卻快速遺忘了,目前仍沒有定論。
還有,關於視覺注意力,我們也學到了崔斯曼的特徵整合理論,崔斯曼認為,在視覺注意力介入之前,所有的視覺刺激特徵都尚未被整合,而是處於一種自由浮動的狀態。直到注意力介入後,這些視覺刺激特徵才會和物體整合在一起。而一但注意力不足時,就會出現整合錯誤,也就會出現錯覺組合的現象。
以上就是《大腦好好玩》第二季第四集的內容,有機會的話歡迎大家試聽!我們下週再見!
鏡好聽語音版: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520cul001
完全失能定義何者錯誤 在 許幼如的職場學習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何1天完成GA(Google Analytics)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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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按照寫考照文慣例,先秀證照。
GA 是Google Analytics 的縮寫,看谷歌分析報告的意思,如果你有自己架站、公司有網站、公司有電子商務網站,都有可能看過GA分析報告。
可是GA報告不是很直覺,一般人未經訓練打開大約只看得懂人流、來自地區、來源、觀看網頁、頂多加上跳出率是什麼可以猜猜,其他資訊都不太直覺。
但要為此考照嗎?有沒有這麼小題大作?
我是覺得,好奇心重的人,考一下挺好的,一方面了解報告架構、另一方面知道谷歌流量分析的基本邏輯。
考題重點:
因為文章講考照,先分享考題重點:考試共有70題,單選,可以寫90分鐘。不能回頭,寫好離手。
谷歌不是跟你玩假的,沒有那種「沒打開過GA也能拿到證照」,考題是真的要準備一下才能搞定那種,偶爾還有陷阱題(比例很低,不到5%)。
考題分以下三類:觀念、定義、應用
1. 觀念題:最簡單,說明GA的分析原理
原理:就是你授權谷歌在你的網站加一串控制碼,紀錄客人進入你的網站後的行動,再跟客人的瀏覽器國家語言等基本資料串在一起做分析。
如果客人瀏覽時有登入Google帳號,可以做合併帳號跨裝置分析,沒有的話則只能分開看,有電子商務的,可以看轉換歷程
題目是問些「以下何者無法用GA追蹤?客人在實體門市的行為」「把追蹤碼跟谷歌廣告合起來的好處不包含以下哪個?客人可以重複購買上次買過的東西」「以下哪個追蹤不到?客人看的電視節目廣告」
送分題等級,所以我每看到這種題目就在心裡唱首歌兒「感謝谷歌送分」
2.定義題:最囉嗦,因為他名詞很不直覺,沒辦法讀一次就懂,要花點兒心思。
好在只有30個不到的專有名詞,全新的十來個,做一次筆記就可以應付考試,之後使用時多看一眼筆記就好。
這類題目我剛開始必錯,尤其是source/medium/channel,覺得很煩「幹嗎要整我」
但因為東西實在不多,寫下來就好了。遇到這種考題時候我想的是「怪來了,看姐打死你」
3. 應用題:難度普通,定義有概念就可以輕易攻克。問些「要知道轉換率怎麼看」「自訂報表可以做什麼用」等等實際應用會遇到的初階題目。
前兩種都過關的話,只要保持體力,這種還好而已。怕就怕被定義題消耗體力,遇到應用題時候,本來會的也忘了。但沒關係,最後會分享考試密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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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講準備方式分三種,我用的是方案一,但此方法有些致命的策略錯誤,導致我花了三天才完成考照。改用方案二或一,都可以一天搞定。我會說明有哪些致命錯誤不要犯。
這三種方案分別是:(1) 先上學再補習 (2) 補習就好 (3) 先修班、上學、模擬考
方案一:先上學再補習,估計耗時3天。不過有2/3時間在鞭打自己回來看、回來看、回來看。
上學,Google 官方的免費教學課程
有入門版跟進階版,各約3~4小時。入門跟進階都有四小節、每節有4~5個session,每個session約5~8分鐘,每節後要做測驗,八成過關才能看下一節。
課程形式包含影片、互動式練習跟課堂小考。我最推的是互動式練習,手把手的告訴你如何應用GA的介面,下一步是什麼等等,不習慣還可以重來。課堂小考只有三題,多半都應用題,確保你剛有聽懂。
補習,買教考試的線上課程
我買的是Daisy Tsai 在 Udemy 上講授的 一週取得Google Analytics (GA)證照 ,現在有307個評價,4.4顆星(滿分5顆星)我買的時候是448元,剛看是690元。Udemy常有各種特價,以他替我省的時間,一千元之內我都覺得划算!(上完課的證書照片,很漂亮吧)
他會告訴你GA是什麼、手把手教你註冊關鍵網站、整理好的講義、模擬考題、考過後如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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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兩大策略錯誤分別是(1)順序錯誤:先上學才補習 (2)做太多次語言轉換: 上學聽英文、看中文、考中文;補習聽中文考英文;考試又考中文
為什麼先上學才補習是錯誤方案?因為大腦耗太多時間在搞懂谷歌的術語,等於進入迷宮、掉坑、爬起來,再進迷宮。
可是先補習或者先看先修班,等於先拿地圖再進迷宮,效率百倍,也不用浪費體力一直自我鞭打。
無論你有沒有用後面的方案,我最重要的建議就是:不要做語言轉換,完全是增加混亂度,我還做了兩次轉換簡直是故意浪費時間!考試如果用英文,那麼上學跟補習的考題也請都用英文,反之亦然。
有人說谷歌中文考題翻譯的很爛叫你直接都用英文,我是覺得還好不至於爛到看不懂,只是有些文法上的錯置而已,只不過Daisy Tsai提供的模擬考正好是英文,所以考題選英文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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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補習就好,估計耗時6小時。
如果你本來就有在用GA,只是屬於萬年新手,那這個方案其實很可以,因為你不太需要有谷歌手把手教你用互動式教程。
前面提到Daisy Tsai的課程有分成『GA是什麼、講義、考題』,你就放兩倍速聽過他講什麼,講義讀一讀,刷三次模擬考題(為什麼要刷三次?兩個原因,一個是熟悉集中注意力,另一個是確保你真的都能第一時間就答對)
我很喜歡他模擬考的設計:每題都馬上知道答案,立刻馬上看到『你好棒』最開心了。答錯的話要答對為止,才能往下一題,每個小session最後都會總結你有哪些是首次就答對哪些是首次答錯,這個很重要,最後講。
[以下重點]
///用講義的時候要注意,不要只是看過就好,要讀。讀跟看的差別在:///
看就是用眼睛大致了解你本來就知道的東西,注意力消耗值大約30%左右。
讀的話還要用筆寫下你重新歸類的心得或摘要,注意力消耗值要超過50%,附我的摘要照片。
這個方案的重點是:讀 & 刷題。有在用的人與考試高手,連考試在內,應該不到6小時就可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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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先修、上學、模擬考,估計耗時12~14小時,包含中間散步放空時間。
先去看完Daisy 的課程,不用做模擬考。這時候你對帳號架構、四大報表、Source/Medium/Channel ,轉換率與多管道轉換都有粗淺的概念了。
再去看GA的課程,課程就可以用1.5倍看,重點是互動式練習跟隨堂小考,
中間有不懂的也可以到Daisy的課程留言問他,他會回。看完GA的課程後,再回去刷模擬考,這時候應該刷兩次就可以接近滿分了。
最推薦這個方法:有框架概念,有實作體驗,最後還有刷題練習。
Tips:
(1) 買Udemy課程時,不要浪費時間去猜什麼時候最便宜
設定一個可接受的價格上限(ex:1000元)只要價格低於上限就買,買了就要馬上開始上,當天就要拿到Udemy上完的證書。
因為重點是在快速學會一個新東西,快速拿到證照。花在比價、等特價或是先買好再上的時間都是浪費掉你快速學習的力氣。記住:買了課就要馬上上,沒有先存起來之後再上這回事。存起來後你就會放棄,放棄浪費的時間換算成錢,遠比你比價省下來的錢還多。
(2) 善用快轉跟暫停
學這種語言用詞上有點不友善的東西時候,最困難的不在了解他要講什麼,而在『調整你大腦的轉速』,講太慢你會睡著,太快的時候又跟不上。
我的習慣是任何課程都用1.25~1.75倍快轉,搭配雙視窗以避免自己睡著。但是練習還有做筆記的時候,只要有不懂我一定狂暫停。跟別人的速度我學起來會太慢,線上學習的好處就是速度隨你。
(3) 對考試苦手容易緊張失分的人(我就是這種人),在題目讓你覺得混淆時候,請回到Daisy的模擬題總結部分,開四個分頁,善用CTR+F 找看看剛是不是有讀過。
或是想更簡單一點,把題目複製下來去谷歌也可以。只是這方法只是協助你免緊張,而不是一開始就直接用這方法作弊過關,那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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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祝大家GA觀念一百分,證照拿起來,每人都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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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就幫我分享喔,晚點再把全文貼部落格
完全失能定義何者錯誤 在 學術倫理解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學術倫理教育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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