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乖孫在得到財產後就不照顧爸媽了怎麼辦?😳其實爸媽可以開大絕👉🏻 #附條件贈與
最近有媒體報導某個外國網友就在社群網站上分享他因為爸媽說考上承諾送某項特定禮物,努力達成了目標成績,結果最後的得到的卻不是當初爸媽承諾送的禮物,而非常傷心,好可憐😂😂😂
這讓我想到一個法律關係「 #附條件贈與」,當然爸媽常會對孩子作出承諾,鼓勵孩子讀書,而達成目標後給予獎勵。
● 什麼是附帶條件的贈與呢?
簡單來說,就是雙方的贈與關係並非只有贈與,而是要一方達成條件後,才會發生贈與效力。而這樣的關係則是在民法第412條規定明文。
●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其實像是不少長輩也會與後輩提出這種附帶條件的贈與,而這樣的贈與關係要盡量要以書面方式來進行約定。
如此一來,若其中一方沒有依約完成,就可以以此作為證明去請求返還贈與物或是交付贈與物,像是爺爺擔心沒人可以照顧自己,就跟孫子訂立一個書面約定,只要孫子願意照顧爺爺直到爺爺過世,就將登記在孫子名下的定存贈與孫子,萬一孫子拿到定存卻沒有照顧爺爺,那等同這個條件還沒成就,贈與契約尚未發生效力。
爺爺就能夠跟孫子要這筆錢,若孫子不肯,爺爺就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書面的約定來證明與孫子間的附條件贈與關係,並要求孫子將房屋返還。
#小孩們請好好當孝子乖孫謝謝😳😳
#開庭完等下一庭沒事發個法律文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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