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賢最近接獲不少有關看護外勞陳情案,包括看護當事人死亡、子女分居而聘不到外勞等不同狀態,甚至當事人面臨被重罰。
例如,照護當事人突然往生,該怎麼辦?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此時新雇主死亡依法三日內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辦理轉出。
但問題是,許多人根本沒有類似經驗或法律背景,該怎麼辦?未能及時轉出就可能吃上15萬罰單,類似情況有多少呢?
阿賢調閱資料也發現,去年類似案件有5起,遠比歷年數據來得高,代表勞動局、人力仲介單位都要檢討,包括是否宣導溝通不足,甚至是便宜行事。
絕對不能只是開罰了解,深刻檢討是否制度陷害或有不足之處,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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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轉出法規 在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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