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腳印
《加路蘭聚會所&建和聚會所工作會議》
~2021.08.05 陳政宗
今日協同台東縣政府原民處,教育處,地政處,建設處都計科……及台東市公所原民課等相關單位在台東文化創意產業聚落召開加路蘭聚會所建置及卡撒發干(台東市建和部落)聚會所的立地條件相關議題進行工作會議~
阿宗議員會同加路蘭部落意見領袖代表與卡撒發干部落青年會會長及部落幹部一起出席了解目前辦理土地撥用及變更等程序進度。
在加路蘭聚會所建置,案經加路蘭部落於110年4月3日部落會議,決議於現有臺東市第十公墓土地興建部落聚會所,為續行部落聚會所建置,應優先處理地下骨骸起掘及土地撥用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程序。經決議需加路蘭部落在8月召開部落會議進行議決後,同步由市公所辦理挖掘及遷葬相關費用估算及後續土地變更事宜,待設置場域的立地條件解決後,其工程設計,建照申請,發包施作等作業才能依序進行~
建和聚會所(清林段1592地號)係臺東市知本鐵路新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學校用地,土地所有權為縣府,由知本國中管理,為符合使用與管理單位合一,經討論建議由市公所提出撥用需求,以協助土地及建物交由部落辦理文化教育之用。
而另外378、379兩筆土地後續處置,仍需由縣府(原民處,教育處),市公所,知本國中,卡撒發干部落(建和部落)先行擬定合作管理的機制,協助部落能在老幼共學,互助式教保中心的方向能安心放心的推動,這是此次會議四方達成的共識。
我會持續追蹤二案的進度。
一起加油。
#加路蘭聚會所
#卡撒發干聚會所
#聚會所立地條件建置
#老幼共學及原住民族互助式教保中心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的網紅李雅芬,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市辛亥路一棟豪宅,建商將原超市變更為商業使用,一家號稱全國最大的健身房進。樓上住戶認為於法不合,提出檢舉。市議員李雅芬今天要求市府依法處理,若有違規就應即時處理,若沒有也應保障業者權益。 工務局長吳明昌表示,目前超市變更使用執照尚在審查。一樓未經申請即裝修,將會要求業者恢復原狀,不改善就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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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銅鑼石虎棲地蓋光電場惹議,專案小組建議「不予許可」
光電業者規劃在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淺山,興建一座8.3公頃 #光電場,昨(3日)於縣政府進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審查,專案小組認定本案不符變更要件,建議「不予許可」,將再送大會討論。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表示,該地不僅是石虎熱區,也是石虎族群交流的重要生態廊道,希望非都審議大會能堅持小組結論,退回光電開發案。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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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徐耀昌擺爛到底,中央有權終結苗栗國違法亂紀
今天我針對坤輿廢棄物處理場一案,質詢蘇貞昌院長,希望蘇院長能夠拿出魄力,協助埋鍋造飯將近兩個月的居民,告別糾纏超過二十年的坤輿惡靈。
從去年底開始,我們在龍昇村現場、苗栗縣政府、監察院、環保署、農委會、行政院,已經開過無數次記者會,要求徐耀昌不要縱容業者,更請監察院 #糾正違法亂紀的苗栗縣政府、#彈劾縣長徐耀昌等相關局處人員。
很多人會說,這只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中央政府毫無置喙的空間。事實當然不是這樣。
從送出興辦事業計畫、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變更聯外道路為交通用地,到提出試運轉,整體而言雖為苗栗縣政府業務範圍,但其中,#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聯外道路變更為交通用地,均為 #中央政府委辦事項。
什麼是委辦事項?就是這是我的權責,但我委託給你,如果你做得不好,我是有監督權限,也可以收回來自己做的事情。
當苗栗縣政府通過問題重重的興辦事業計畫,讓坤輿完成使用地類別變更,規避環評程序與使用分區變更,進而准許試營運,#中央當然有權介入。
有一些人說這是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長搞的,應該找苗栗縣長負責,我完全同意。所以,我在地方批判徐耀昌,更要來中央討救兵,要求監察院、行政院各部會動起來,一起來終結徐耀昌的違反亂紀。
今日蘇院長也承諾,會針對規避程序、違法分割的部分,請內政部、環保署做通盤檢視,給予鄉親一個具體交代。
對於造橋龍昇村的鄉親來說,何時能搬離貨櫃屋,免於黑道威脅與司法濫訴,脫離埋鍋造飯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會繼續跟鄉親站在一起,驅逐惡靈,還給鄉親一片豐饒的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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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委辦直轄縣(市)政府審查作業要點〉第一點就載明:「為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特訂定本要點」。
我在今天的總質詢中指出,坤輿案中地號588原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科技先以「使用面積 7,000平方公尺」送出計劃書,苗栗縣政府通過計畫書後,坤輿科技透過使用地類別變更,將地號588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再分割為588-1的7,000平方公尺及新588的177平方公尺。
此後,588-1為7,000平方公尺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新588的177平方公尺為農牧用地。問題就來了,第一個問題是,原本同一塊地號588,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使用地類別嗎?第二個問題是,都市計畫及國土計畫都在整合畸零地,177平方公尺的畸零地明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的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
牽涉到使用地類別變更的,還有聯外道路。2012年環保署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原因是聯外道路「涉及非農業使用且已改變地面使用狀況及原編定功能,基於事業計畫之完整性,認屬興辦事業計畫之一部份,應辦理地目變更,檢具興辦事業計畫書送審」。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也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聯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做為聯外道路。
到這裡,坤輿案的使用地類別變更就已經牽扯到內政部地政司和行政院農委會。而釋字第553號解釋就說明,地方自治團體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辦事項,中央主管機關除適法性外,亦得就行政作業之荷目的性等實施「全面監督」。
苗栗縣政府當然自始至終都不應該核准坤輿案,因為以「使用面積」作為興辦事業範圍的面積計算根本就不合規定,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也因為苗栗縣政府堅持不提供坤輿案相關資料,在2020年1月組成縣議會專案小組,並就該案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最近一次會議在2021年2月3日,苗栗縣政府還企圖以丙建指定建築線的現有巷道認定,掩蓋坤輿處理場的聯外道路違法的事實。
坤輿案是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多重的行政疏失造成的爭議,苗栗縣政府涉嫌貪汙、放行黑金廠商違法設廠,而中央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及農委會,都未善盡監督委辦事項的責任,才導致今日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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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縣議會專案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
https://reurl.cc/GdjVpD
2020.12.15 【自救會縣政府抗議】
https://reurl.cc/9ZvE68
2021.01.13 【自救會行政院陳情】
https://reurl.cc/dVn0Qq
2021.01.25 【自救會環保署陳情】
https://reurl.cc/WExd05
2021.01.26 【陳椒華主持坤輿案協調會】
https://reurl.cc/YWE134
2021.01.26 【坤輿科技因運送機具與鄉親爆發衝突】
https://reurl.cc/GdjVN3
2021.02.26 【自救會監察院陳情】
https://reurl.cc/R6q49n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李雅芬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高雄市辛亥路一棟豪宅,建商將原超市變更為商業使用,一家號稱全國最大的健身房進。樓上住戶認為於法不合,提出檢舉。市議員李雅芬今天要求市府依法處理,若有違規就應即時處理,若沒有也應保障業者權益。
工務局長吳明昌表示,目前超市變更使用執照尚在審查。一樓未經申請即裝修,將會要求業者恢復原狀,不改善就處罰;對住戶質疑將嚴加審核。
都發局長林裕益指出,任何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的樓地板設施都會依法拆除。
李雅芬下午在工務部門質詢指出,這棟豪宅七年前完工,樓高24層、有209戶。建設公司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等法規興建,地上一、二層供超市使用,因長期閒置,建商申請將二樓從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使用,今年1月4日經市府核定。
今年9月大廈管理委員會檢舉,原超市目前有違規使用情事。李雅芬邀集主政的經發局,和工務局、都發局等單位10月16日會勘。大家現場看到的是京城超市二樓變更使用的部分無裝修或使用情形;一樓部分室內面積,經業者裝修作為健身房招募會員使用。
李雅芬強調,她非常鼓勵全民運動,也支持運動產業。但是健身房一定要依法申請,並經市府核定,對消費者才是最有保障的運動場所。
另外,李雅芬建議,下次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通盤檢討時,能將五樓以下透天建蔽率
提高到80%,以利都市更新。都發局林局長表示會研究處理。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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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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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什麼事?懶人說法看這邊】👉
朱立倫市府搞不清楚狀況,沒有瞭解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究竟有多少公頃的土地就想直接將公墓用地變為殯葬特區。
宏仁揭穿市府引用計算面積錯誤,要求朱立倫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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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究看這邊】👉
近來,新北市府打算把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此事鬧得新莊居民人心惶惶,深怕殯葬設施因此引進新莊。
經宏仁調查,原來新北市府是想在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興建新莊第二生命紀念館,而市府依據2002/06/11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為了符合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墓用地小於10公頃若要興建納骨塔需先變更用地為殯葬特區),因此市府遂提案欲將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用地變更為殯葬特區。
相關規定詳見:https://tinyurl.com/y7u6algh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P.125/第九章/第51條
雖然新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蓋第二生命紀念館,但這次會引起新莊居民恐慌的問題就出在,殯葬特區與公墓用地不同,一旦變更殯葬特區,任何殯葬設施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等都可以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載的面積所約束,新莊居民的恐慌就來自於,難保市府包藏禍心,最終在(墓六)興建納骨塔以外的殯葬設施。
經宏仁追查後發現,新北市府送出的變更案,因(墓六)中公有地佔6.96公頃,故市府變更案就以這6.96公頃下去做變更。但這6.96公頃卻不是依據上述2002/06/11 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所得。
這6.96公頃,其實是依據2017年12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中所發佈(墓六)面積經重測後面積總共為10.2公頃。
顯然朱市長、侯前副市長(送審前還在任且督導民政局),在送出本案前,根本沒有核對仔細,本案(墓六)總面積10.2已大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10公頃,根本無需變更殯葬特區。
不論市府是疏失還是故意,這都已經表現得相當失職!沒想到今天宏仁質詢朱立倫市長時,他不但對情況依然不清不楚,竟還能以一痞天下無難事態度來面對。
在宏仁要求下,朱市長終於承諾(墓六)如果總面積超過10公頃,他就會撤會本變更案申請。宏仁也依據相關資料及規定,確定本案(墓六)面積共10.2公頃,即便要興建納骨塔也絕對不需變更為殯葬特區才可興建!
不過在本案撤回後,宏仁仍會堅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以使新莊居民能免與墓地繼續為鄰!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高雄.議會】都市計劃委員會
都市計劃委員會提出質詢,摘要如下:
一、針對地方經濟之招商與吸引人才,以及產業發展永續經營的都市計畫
(一)北高雄發展受限,產業用地不足
(二)要求擴編路竹科學園區及橋頭新市鎮二期開發
二、因應人口特徵、社會現象及弱勢的土地及空間需求之都市計劃
(一)高齡化、少子化
(二)雙薪家庭工時長現象
(三)針對弱勢身心障礙者
(EX:岡山榮民之家閒置空間變更為為住宿式身心障福利機構臨時使用)
三、岡山區路竹延伸線
(一)比照環狀輕軌變更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二)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導向
四、岡山都市計畫檢討之必要性
(一)容積率問題、長期亦應隨產業帶動而進行通盤檢討
(二)產業用地不足及未登記工廠,因檢討土地使用分區、進行整體變更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請問台北市如何變更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 的推薦與評價
是否為住戶去申請使用分區變更.若是可以申請. 要有什麼條件呢.目前政府土地使用區分的規劃原則是什麼呢.那裏可以查的到....(台北市第1頁) ... <看更多>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第七集】申請用地變更程序及原則@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的推薦與評價
提出用地 變更 申請之期限申請用地計畫核定申請 土地變更 隔離綠帶或設施之配置建蔽率、容積率. ... <看更多>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在 Re: [新聞] 賴清德老家爆違建礦務局說話了-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NARUTO (鳴人)》之銘言:
: ※ 引述《gasara (賭盤開了 收錢 ^O^/)》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
: : 2.記者署名:
: : 陳瑩欣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賴清德老家爆違建 礦務局說話了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爆違建爭議,經濟部礦務局官員指出,目前沒有地號
: : ,都是外面的報導,無法直接評論,但如果按照大家寫的內容,礦務局過去有處理過類似案
: : 件,當地過去可能有做煤礦或礦業使用,但現在應該視實際情況調整,官員坦言:「現在北
: : 部都沒什麼礦了,用礦業用地去管制說不過去。」
:
: 就算不用礦業用地去管制,但使用分區是山坡保育地
: 所以聽起來像是連使用分區都能改的意思
: 查了一下
: 山坡保育地不能蓋民宅
: 想蓋就只能變更地目
賴的老家是位於非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的管制是先分區,後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是可以蓋房子民宅的,用地是丙種建築用地
如果是在建築管理實施前就已經存在的建物,視為合法建物沒啥好說
反之就需辦理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但該土地面積較小,
故只需辦理用地變更編定,從礦業用地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即可
不過依目前規定需檢附文件如下:
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四、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五、其他有關文件。
我還真沒遇過755平方公尺這種小土地能生出興辦事業計畫跟土地使用計畫,
如果這都能通過變更,那會生出一堆人都用同個方法提出變更,會蠻麻煩
所以我這邊幫給功德指出一條明路,一般業主來問都是要收費的
礦物局說了,現在北部都沒什麼礦了,用礦業用地去管制說不過去
所以現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同意你是妥妥一定拿的到
麻煩在現在你的土地不夠大,單獨變更不可行,正好你民進黨和建商最要好
現在找個建商出來,把周邊同樣是礦業用地的人找一找,面積記得別超過1公頃
不然要做分區變更比較麻煩,然後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都交給建商,由建商去申請
通過後變成丙種建築用地的開發就是地主跟建商之間的事,看費用要怎麼拆自己去橋
然後切記要在114年4月30日前搞定,不然到時回歸國土計畫後這條路就不通了
言盡於此,幫了你一把,功德你選上後別忘記我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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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妙禪是世界上最神的明師了 ◥▁▁▁▁ ◢
其他的宗教應該廢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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